驾校安全教育材料完整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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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资 料 2013年

安全材料清单

一:安全小组成员

二:安全计划

三: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教育演练

五:年度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某某驾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 绝和减少训练车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根据道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驾校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安全组织。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 校长兼任, 任副组长,其成员由 组成。安全领导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安全应急方案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管理,处理训练或日常发生的事故。

三、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教育教职员工及培训学员遵章守纪,增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教职员工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采取“三级安全教育”做法,即:学校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对训练的学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学习。 2、进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的学习教育。 3、进行安全教学知识教育学习。 4、进行训练事故分析学习研讨。

四、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不安全因素以便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教学训练的安全。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制度,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检查结果纳入学校质量信誉考核责任中,按实施细则进行评比考核。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如下:

1、安全教育和预防事故制度落实。

2、按30%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教练车的转向、制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 3、检查培训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检查教练员有无跟车训练的规定要求,杜绝事故发生。

5、检查教练员和学员有无酒后训练等违章行为。 6、检查教练车灭火瓶和三角警示牌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督促教练车按规定时间路线训练情况。

某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年 度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2013年

某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驾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驾校教员学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驾校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驾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驾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驾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驾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驾校教员学员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2 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驾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驾校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生死存亡破坏事故,影响驾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海洋、

洪水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3 影响驾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校内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内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组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驾校紧急情况下,在校园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局,领导小组组长,即驾校“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小组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解决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划、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序、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一级)、重大事件(二级)、较大事件(三级)、一般事件(四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驾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某某

副组长:某某 某某

成员: 某某 某某 某某 某某 某某

某某 某某 某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园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力,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在直接责任人所在的部门,日常工作由应急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驾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地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3 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2.3.1 事故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导驾校建立事故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部门防范和处理事故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对突发的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统计。在政府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事故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要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提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导和组织驾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各地、各驾校、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市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2个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驾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3.1.2 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报报送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一步核实情况。立即电话报告(有条件,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必要的立即报警请求援救,并按领导要求和本预案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县(市)、区、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序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驾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在校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校内各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2.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2.3 做好应对驾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2.4 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发生后,事发驾校、学员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当地政府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4.2 重大事件(二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二级)发生后,事发驾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当地政府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政府。

4.3 较大事件(三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三级)发生后,由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5 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各驾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 物资保障

驾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质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5.3 资金保障

驾校应急资金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 5.4 人员保障

驾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5.5 培训演练保障

驾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具体保障措施分别见各项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

6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一级至四级。

6.1.1 特别重大事件(一级):驾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

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2 重大事件(二级):驾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3 较大事件(三级):对驾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驾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4 一般事件(四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驾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6.2 应急处置措施 6.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驾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驾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求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6.2.2 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

(1)驾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求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6.2.3 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有湖面水面的驾校,要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2)驾校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3)驾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4)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求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6.2.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平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护踩踏事故发生;

(2)驾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驾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驾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6.2.5 校园内发生爆炸事故的处理办法

(1)驾校发生爆炸事故后,驾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2)驾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6.2.6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驾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驾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驾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驾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驾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发生重大事故,驾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6.2.7 驾校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驾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员、教练死亡受伤等情况,驾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驾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6.2.8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驾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遇有学员、教练异员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员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驾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2.9 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求助和自救工作。

(4)驾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驾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6.2.10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驾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校内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驾校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示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6.2.11 驾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故事处理办法

(1)驾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及时向驾校和有关部门报告。 6.2.12 场地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驾校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场地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2.13 驾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事故,驾校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学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驾校要立即采取求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事故发生后,驾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6.3 善后与恢复

6.3.1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驾校正常秩序。驾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6.2.3 事件结束后,驾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驾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员自我保护能力。

7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驾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序,从高至低分为一级至三级。

7.1.1 一级事件:是指对驾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7.1.2 二级事件:是指对驾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驾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7.1.3 三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驾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7.2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7.3 应急处置措施 7.3.1 应急反应 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驾校救灾指挥部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救灾指挥部门迅速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驾校必须在政府救灾指挥部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了解灾情情况,及时向上级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7.3.2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驾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接受外援

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7.4 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驾校正常秩序。

7.4.1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障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7.4.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7.4.3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7.4.4 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8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级。

8.1.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

(1)驾校发生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的;

(2)驾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驾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

(1)驾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驾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驾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驾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驾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驾校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

(1)驾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驾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的驾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区域内驾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驾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驾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倒,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驾校的,经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级)

(1)驾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驾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县经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驾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驾校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5 鉴于驾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8.1.6 驾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驾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驾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8.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8.2.1 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驾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驾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A: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驾校及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驾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特别重大(一级)或者重大(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教育厅应急处置工作组。

特别重大(一级)或者重大(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驾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报告教育厅应急处置工作组。

B:进程报告

一级和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驾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处置工作组。

三级和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驾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C: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处置工作组。

(3)报告内容 A、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B、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C、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8.3 应急反应

8.3.1 发生驾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组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好应急反应。

8.3.2 驾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8.3.3未发生驾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当地驾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驾校发生。

8.3.4 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驾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8.3.5 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驾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上级应急领导小级及各当地政府的指示,启动本校应急预案;

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8.3.6 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驾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协助驾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的应急措施。

8.3.7 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驾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驾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及相关驾校领导。

驾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闭剩余的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检,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对驾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驾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驾校报告后应赶赴事发驾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协助驾校做好对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 对驾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驾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驾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同级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协助驾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导向,稳定家长及驾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驾校教学秩序等。

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突发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8.4 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驾校正常秩序。

8.4.1 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8.4.2 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8.4.3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学,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8.4.4 尽快恢复驾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驾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9、附则

9.1 本预案各级各类驾校要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9.2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9.4 各应急工作组可根据工作组成员变成,及时向组长提出增补意见,并通报该组全体成员,如工作组成员通讯方式有变化,要及时通报该组全体成员。

9.5 预案的制定由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9.6 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校园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驾校组织的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文体教学活动和表演活动,以及军事演练,科普学农,春游等大型驾校集体活动,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种类多,环境复杂,很容易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为提高驾校对校内外集体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尽可能减少在校园集体活动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大型集体活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机构以及职责,突发事故的报告程序,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等。

一、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如何加强防范驾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的文件和要求。

二、制定防范措施(见《驾校体育运动及大型集体活动突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三、校园突发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反应

各驾校在制定应急反应时,应根据活动的特点、地点、行程和出发前预测判断可能发生的事故,针对性的参照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灾、治安、建筑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机制,一旦有事故发生,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一)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损害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1、组织与指挥

1.1 校园外突发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驾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随队的各年级主任、班主任、随队教师、体育教师组成。

1.2 应急领导小组负下列主要职责

1.2.1 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2.2 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1.2.3 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的性质,报请驾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1.2.4 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1.3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驾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4 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活动的各分队(分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分队(分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1.5 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做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班主任要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2、监测与报告

2.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层层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驾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驾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驾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2严格执行驾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除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层层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2.3 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驾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断、夸大其辞,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做出决定。任何人都不得虚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应急调查与救治

3.1 突发事件发生后,驾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察、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序做出评估。

3.2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驾校应当将突发事件

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3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师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3.4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终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3.5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的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二)体育活动中学生受伤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用合适的方式救治受伤学生

1、发现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应当立即向体育教师、值班教师或班主任以及驾校领导报告。

2、校医(保健教师)、体育教师应当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医务室处置,对下肢受伤的学生,不可让其自己行走,必须背运; 对胸闷或晕厥的学生,不可背运,必须抬送;对颈椎,腰椎受伤的学生,不宜推动,应请专业医生协助。如伤势严重,校医应立即决定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必须拔打“120”申请救援。

3、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以便做出救护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4、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做好有关事故记录,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5、重大事故及时上报教学行政部门。

6、驾校应当了解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是否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负有直接责任,以及学生的体质是否适合进行该项体育活动

7、事故发生在课堂上或因驾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驾校应承担责任的,校医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险公司。

某某驾校体育运动与大型集体活动 突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驾校组织的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文体教学活动和表演活动等,以及军事演练、科普学农、春游等大型驾校集体活动,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种类多,很容易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为防患于未然,提高驾校对校内外集体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大型集体活动突发安全

事故防范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健康教学,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保障师生安全。

一、加强安全知识健康教学,提高法制意识

驾校要大力开展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知识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的自救自护能力。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如何加强防范驾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的文件和要求,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

二、组织活动前对可能引发各种校园内外各种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进行预测。 进行大型集体活动前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学,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体育设备、体育器械(具)等存在安全隐患;活动场所缺乏消防设施和设备;活动场所的建筑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对以上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并根据活动性质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和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全程活动的监督,明确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三、制定或完善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防范措施

驾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好学员参加的各项集体活动,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一)驾校在活动前要拟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服装要求,交通通信工具的准备、饮食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部分专项工作负责人、各小队.分组负责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说明,做好组织分工,配齐工作

人员,并将整个活动计划向上级教学行政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在组织活动前,要争取得到开展活动场所所在的当地政府、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和电力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要派专人事先勘察活动场所,熟悉环境,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尽量不要组织学生前往。具体内容如下:

1.1 勘察活动场所,熟悉环境,防止火灾、人群拥挤踩踏、舞台踏陷、骚乱或溺水事件的发生。

要从安全角度明确进、退场时间、地点、顺序和座席区域,要给每个班规定固定的座位区域并定出互不冲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个驾校参加活动规划时要与相邻的兄弟驾校协调,以免发生冲突。会前画展出平面图分发到班,指挥学生排队集资入场和退场。

1.2 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

明确场馆内所能容纳人数的最大限额。使用室内会场时,会场所有前后门、边门可以随时开启进出,只有在出口通道足够应急使用的情况下方可指挥入场举行集会。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公共场所的电器及消防设施,发现并排除可能引起火灾的不安全因素。

1.3 确保有关器械、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运动器材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2、如组织参观活动,应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避开参观人数处于高峰的时间段。

3、注意选择天气较好的时间,根据季节、气象预报情况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尽量避开连雨季和冰雪天气出行,以防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4、驾校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驾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异地军训、学农、游览、参观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地就餐的,必须在承办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事先调查就餐地点,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当地的教学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经卫生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5、驾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卫生、公安等部门,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活动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安全意识

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坚守岗位,避免疏漏。一旦发生事故,则应以保证学生安全为核心,临危不惧,沉着处理,切不可抛弃学生,临阵逃脱。

2、出发前、到达目的地后、活动前、活动后、返校前、返校后,都要清查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3、乘车、乘船按核载人数乘坐,不得超员,不与司机攀谈,不大声喧哗;不得将肢体伸出窗外,不向车窗外扔废物。

4、不允许学生员携带危险品及不洁净食品。

5、保证各个环节上的安全责任人坚守岗位,如班主任坚持跟班,在进出口安置指挥进退场的专职人员,配备喊话筒或其他指挥用具;在场馆内疏散通道主干线、安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处设专人负责,并使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6、要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座次区域距入口的远近,安排进出场顺序。

7、在馆室内的参观活动应强调让学生认识并牢记安全门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8、活动过程中保证秩序,严禁学生在座席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教师所处位置要尽量使自己所负责的学生在视野所及和指挥有效的范围内,如果所负责的学生较多,要分区域让班干部协助管理。

9、户外集体活动,一般20—30名学员配备一名教练员,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10、对活动中使用的花环、花束、气球、乐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标牌、旗帜、横幅道具都要认真考虑,在设计上考虑学生的年龄,要轻便、易拿、防火,尽量没有尖锐的棱角。制作的横幅尽可能用纱幅底(纱不兜风,能减轻举横幅学生的负担)。对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严格的规定。对活动中使用的有关器械要进行认真检查。

某某驾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做好校园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的应急疏散工作,是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加强重点部位及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备必须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突发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消防法》的有关精神和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疏散预案。

一、基本情况

在预案中,应突出校园的基本情况,便于应急疏散小组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上能顺畅、迅速地疏散人群,减少人员伤亡。具体内容包括:驾校详细地理位置、建成时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楼群(房舍)颁布、师生人数、食宿人数,距消防大队距离,现有消防设施、设备的数量及可使用状况,消防设施、设备的安置部位,驾校发生火灾或建筑安全事故等有可能导致继发性事故的部位。

二、预防为主,加强火灾发生时疏散自救知识的教学

1、校园内或外出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教学学员要留心疏散通道和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及楼梯的方位,同时要确认通道、出口和楼梯是否通畅无阻,当突发火灾时,以

便迅速逃离火灾现场;要迅速判断逃生路线,不能盲目的随人相互拥挤,乱冲乱撞,防止摔倒,贻误逃生的最佳时机。

2、学员在逃生时的自救方法。

3、火灾发生时要努力移到墙边,便于救援人员寻找、发现。 三、灭火疏散预案 (一)报警

1、驾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不论火势大小,都应保持冷静,迅速向“119”报警,同时立即通知驾校值班室和驾校领导。

2、驾校成立火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应急指挥中心,下令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由值班人员启动报警器,同时向“119”报警,须报明火灾发生的单位、地点、具体位置、初步认定的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人员被困情况,同时讲清报案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报案用的电话号码或驾校应急中心的号码,电话机旁要留人便于及时与消防救援部门联系。并安排人员到路口等候消防车辆的到达。

3、下令切断起火大楼电源 (二)组织指挥

应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按预案要求各就各位,一切行动听指挥。火灾初起时,应急小组成员尚未到位,现场的最高职务者为灭火指挥员,全体成员应无条件服从。

1、灭火疏散小组分工如下:

1.1 校长负责整个疏散,自救的协调指挥。

1.2 副校长负责人员疏散和抢救,指挥义务消防队员扑救火灾,现场保卫工作,安排救护车辆。

1.3 启动消防泵负责人;

1.4 切断起火部位的电源负责人;

1.5 清查起火部位人员数量及名单负责人; 1.6 临时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

1.7 火灾发生后教学工作的临时安排负责人; (三)疏散

驾校要针对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各部位的特点制定预案,使疏散工作做到最好。

1、驾校安排人员负责各部位师生的疏散工作,细化到具体人员负责具体部位,某楼某层某条疏散通道由某人负责。规定各楼层,各年级,各方位人员的疏散路线,并实施演练。

2、人员疏散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2.1 听到火警后,保持镇定,按驾校应急指挥部或消防广播指挥员的指挥,从指定路线撤离,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遵循就近路线撤离危险区的原则,在怀疑有继发事故发生的路线,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和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确定临时疏散路线。

2.2 在引导撤离过程中,按照火场自救的方法行动,保持有序撤离,以防阻塞,造成更大伤亡。

2.3 严格听从消防部门指挥,确定撤离楼层时间,统计驾校和外来所有人员,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伤亡情况。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的预防与应急预案

为及时、准确报告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和保证驾校师

生的人身安全,制定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合于校园内发生的突发治安事件,如校园内发生群

体性斗殴,校园内发现可疑危害物品,校园内出现恐吓电话或信件,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等。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驾校主管校长任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成员(若干)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制订和审核相关制度,如保卫干部责任制度,驾校安全保卫制度,驾校干部夜间值班制度,驾校门卫制度等。

3、督查各部门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平时加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的常识教学以及快速应急反应、紧急撤离及自我救护的演练。

二、突发治安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实行校园一把手负责制。

2、驾校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必须在5分钟内向教学局报告,并及时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驾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驾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以纪律

处分和行政处分。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驾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驾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离开驾校附近范围。对不听劝阻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紧急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报警“110”请求援助。

(2)一把手校长指挥应急小组立即赶赴出事地点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

(3)发现有伤害立即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并落实车辆。 (4)应急小组安排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引导救援车辆。 (5)校医或保健教师临时采取措施实施初步救治和护理。 (二)住宿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

值班人员或师生发现有可疑人员进入宿舍或进入宿舍附近范围时,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立即拔打“110”或者驾校值班电话、校长电话。

2、值班校长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和保卫科(处)到达事发地点,并立即向一把校长报告,一把校长向上级教学主管部门报告。

3、立即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制服、控制入侵人员,制止其侵害行为。如万一入侵人员利用学生为人质控制宿舍,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先控制事态不要激怒对方,更不要擅自行动,待公安部门赶到后处置。

4、所有住校教职员工赶往事发地点。安抚学生,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待公安部

门勘察取证。

5、门卫驱散围观群众,安抚学生家长,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6、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人员反馈情况,以免引起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社会舆论,一切以公安部门的结论为准。

注:在《预案》中的每个程序,每个细节,每个人员,每个岗位都必须落实到人,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每个人都要做到紧急时刻忙而不乱,都能有地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职责。包括报警号码,联络人的号码,岗位责任人的姓名,岗位职责都应该很详尽。

(三)校园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应急程序

1、收到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值班主管或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收到匿名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应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话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3、单位领导(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或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的电话机旁值班。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推动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单位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 、来信人匿名,单位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及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单位中发动干部、职工提供线索。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并采取防范措施。

(4)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应当立即向公安局报告,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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