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创青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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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大学

校政秘?2015?178号

关于举办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

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就业创业,同时组织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全省和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本次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统一领导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组织协调大赛各项工作。

2.竞赛组委会将面向校内外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邀请各学科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较高知名度、研究领域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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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性较强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选和审定工作。

3.各院系成立“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创青春”创业竞赛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包括作品的征集、汇总、审核、初评、推荐和指导工作。

二、参赛对象与参赛项目 (一)参赛对象

2016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参赛,参赛者根据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组成一个优势互补的参赛团队。原则上一个团队由3-10人组成,鼓励跨院系、跨学科组队。团队成员分为核心成员(含第一作者,但不超过3人)和伙伴成员两类,具体数目由各团队自行协商申报。各团队须有1-2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指导老师和推荐者。

(二)参赛项目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参赛作品形式为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可以是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开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创业计划应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或把握这一机会的进程,说明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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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资源,分析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创业计划应聚焦于特定的策略、目标、计划和行动,计划书对于非技术背景人群应清晰易懂。

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2016年3月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以2016年3月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2.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四个方面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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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相关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2016年3月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公益创业赛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项目计划书、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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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三、大赛程序及进程安排

1.2015年6-9月,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和创业培训。各校级有关职能部门、院系以及各团学组织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本次大赛,让全校师生了解大赛有关情况。鼓励同学充分发挥创造力,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原则组队参赛(具体参考附件: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2.2015年9月30日前,项目初审阶段。各参赛团队应在团队第一作者所在院系进行申报,由各院系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并将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及汇总表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团委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andatuanwei@126.com。大赛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参赛团队所提交的项目商业计划书,评选出若干个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进入项目申报阶段。

3.2015年11月30日前,项目申报阶段。通过项目初审阶段的各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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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制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11月底各参赛团队提交申报书(见附件)和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4.2015年12月,大赛复赛阶段。大赛复赛采用书面评审和PPT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大赛评委会依据对参赛计划书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决赛作品。

5.2016年2月前,作品优化阶段。入围决赛的团队根据专家组的评议意见对作品进行优化,形成更高水准的创业计划书。

6.2016年3月中旬,大赛决赛阶段。大赛决赛采用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答辩情况,大赛评委会评议出参赛作品的奖项。

7.2016年4月以后,大赛成果深化阶段。根据大赛结果,挑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的“创青春”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并择优推荐参赛项目入孵各级大学生创业园,并帮助入孵项目获得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房租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协助入孵企业争取风险投资。

“安青在线”网站随时公布整个竞赛过程最新动态信息,并提供竞赛资源下载。

四、表彰奖励

1.本次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设立金奖6名、银奖12名、铜奖22名和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对指导教师工作量、教学科研奖励的认可按学校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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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对入围决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授予本届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颁发获奖证书。

3.本次大赛计各院系团体总分。团体总分计算如下:(1)根据各院系学生数和推荐作品数确定基准分。按每500名学生报送2件作品(依人数类推,不足500人以500人计)确定初始分为100分,每减少1件作品计负10分,每增加一件计10分;(2)所有获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的作品分别得到100、70、40、10分。对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正确导向。大学生创业竞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的校级选拔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建章立制,扩大群众基础。各院系在组织工作中要突出抓好机制建设,为竞赛长期发展、惠及更多学生提供有利的政策保障。鼓励各院系对参赛团队建立扶持和奖励制度,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对获奖学生给予专项奖励。

3.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竞赛活动的宣传进行策划,积极寻找宣传资源,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更好体现活动的宗旨,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要注意宣传“创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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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统一品牌,不断扩大活动在我校师生中的影响力。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规则 3.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4.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申报表 5.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公益创业赛作品申报表 6.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7.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安徽大学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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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组委会名单

一、组织委员会 主 任:许继荣 副主任:王群京 杜先能

成 员:汪向东 张 巍 李服生 薛照明肖亚中 谢安建 张立奇 赵劲松 朱欣春 孟丽梅 彭丹菊 夏林童 陈志蓉 曹义宏 李 娟 马 珺李 军 李亚林 张子豪 高明旺 汤进军 方 平 陈功硕 邓 虹

二、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 敏(兼) 协 调 组:郑 伟 宣 传 组:高贵和

保 障 组:黄 炜 杜 渐 赵欢欢

余照务郑善忠 周宇晗汪 勤宋玉茹张启兵

李 敏 张 婷 刘 海 谢颖锋 —9—

附件2

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

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规则

初、复赛商业计划书评审标准:

初、复赛时需提交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一份良好的创业计划包括附录在内一般为20—40页长。计划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按总分100分计):

1.执行总结(5%)

要求:简明、扼要,能有效概括整个计划;具有鲜明的个性,具有吸引力;有明确的思路和目标;能突出自身特有的优势。

2.产品/服务介绍(15%)

要求:描述详细、清晰;技术领先,且适应现有消费水平;对技术前景判断合理、准确;特点突出,有较高的商业价值;需求分析合理。

3.公司战略(5%)

要求:公司背景及现状介绍清楚;商业目的明确、合理;公司市场定位准确;形象设计及创业理念出色;全盘战略目标合理、明确。

4.市场分析(10%)

要求:市场调查分析严密、科学;详细阐明市场容量与趋势;对市场竞争状况及各自优势认识清楚,分析透彻;对市场份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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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走势预测合理;市场定位准确。

5.营销策略(10%)

要求:成本及定价合理;营销渠道通畅;促销方式有效,具有吸引力;有一定创新性。

6.经营管理(10%)

要求:开发状态和目标规划合理;操作周期和实施计划安排恰当;在各发展阶段目标合理,重点明确;对经营难度和资源要求分析准确。

7.创业团队(10%)

要求:团队成员具有相关的教育及工作背景;能力互补且分工合理;组织结构严谨;产权、股权划分适当。

8.企业经济/财务状况(10%)

要求:财务报表清晰明了,且能有效揭示财务绩效;列出关键财务因素、财务指标和主要财务报表;财务计划及相关指标合理准确。

9.融资方案和回报(10%)

要求:列出资金结构及数量、投资回报率、利益分配方式、可能的退出方式等;需求合理,估计全面;融资方案具有吸引力。

10.关键的风险和问题(10%)

要求:对风险和问题认识深刻,估计充分;解决方案合理有效。

11.创业计划表述(5%)

要求:专业语言运用准确;表述简洁清晰、少有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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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评审标准:

决赛满分100分,具体分正式陈述(满分55分)、回答提问(满分30分)和团队整体表现(满分15分)三个方面来考察。

一、正式陈述(55%) 1.产品/服务介绍(10%) 2.市场分析(10%)

3.公司战略及营销策略(10%) 4.团队能力和经营管理(10%) 5.企业经济/财务状况(5%) 6.融资方案和回报(5%) 7.关键的风险及问题的分析(5%) 二、回答提问(30%) 1.正确理解评委提问(5%) 2.及时流畅作出回答(5%) 3.回答内容准确可信(10%)

4.对评委感兴趣的方面能作充分阐述(10%) 三、团队整体(15%)

1.整体答辩的逻辑性及清晰程度(5%) 2.团队成员协作配合(5%)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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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作品申报书

本科生:是

□ 否□ 研究生:是

□ 否□

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作 品 名 称:

作 品 类 别:甲、已创业 乙、未创业 作 品 组 别: A、产 品 B、服 务 团 队 名 称: 参 赛 院 系:

大赛组委会制 二○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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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参赛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表各项内容后,详细填写。

2、推荐情况由推荐者本人填写,指导教师和推荐者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

3、表格内项目填写一律打印,字迹要清楚。序号、编码由竞赛组委会填写。 4、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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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 ) A、已创业 B、未创业 ( )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 B、生物医药类 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类 D、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E、材料类 F、机械能源类 G、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类 负责人 年级/专业/院系 作品类别 团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姓名 性别 年级、专业 学院 团队 主要成员 (限报10人以内)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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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200字内) 指导教师 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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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实践

挑战赛作品申报表

公司名称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姓名 指导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年级/专业/院系 电子邮箱 年级、专业 单位 联系电话 学院 团队 联系方式 团队 主要成员 (限报10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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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200字内) 项目简介 (200字内) 指导教师 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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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团队 联系方式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姓名 团队 主要成员 (限报10人以内) 指导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年级/专业/院系 电子邮箱 年级、专业 单位 联系电话 学院 公司简介 (2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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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阐述 (100字内) 创业性阐述 (100字内) 实践性阐述 (100字内) 指导教师 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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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安徽大学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项目 院系名称: (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1 2 创业 计划 竞赛 3 4 5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作品 类别 团队名称 团队成员 团队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第一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创业 实践 挑战赛 公益 创业赛 6 7 8 9 填写说明:1.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类型栏填写“已创业”或者“未创业”,作品类别只填写对应的英文字母: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类,D、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E、材料类,F、机械能源类,G、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类;2.创业实践赛及公益创业赛无需填写作品类型及作品类别;3.可根据实际作品数量对此表进行增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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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仅供 参考 安徽大学第二届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第一部分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 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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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 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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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的章程组织大赛活动并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 竞赛设立全国指导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全国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全国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为:对大赛的组织工作及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宏观性、战略性指导。

第十二条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全国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审看参赛项目,与作者进行问辩; 4.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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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须根据自身实际,在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基础上,逐步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十五条 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第十六条 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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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第十七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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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八条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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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大赛的项目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第四章 展览、交流、孵化

第二十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二条 在每次大赛举办期间,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并通过成立大学生创业联盟等,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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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2项主体赛事实行统一申报,决赛实行抽签分组,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不计入所在学校得分。

第二十五条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出国培训等奖励。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大赛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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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第二十七条 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国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单项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 大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大赛及3项主体赛事的赞助。

第三十条 www.chuangqingchun.net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大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问题解答 一、大赛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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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与“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有什么区别?

答:“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基础上进行全面改革和提升的赛事。大赛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共同主办。

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原有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的一项主体赛事继续开展。

2.大赛分别面向哪些群体?对于参赛资格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大赛面向的群体及对于参赛资格的确认可从两个角度理解。

第一,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第二,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3.如何报名参加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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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赛总体上分为校赛、省赛、国赛等3个层面以及预赛、复赛、决赛等3个阶段来开展。

其中,校赛、省赛的时间和具体形式由各高校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4月至5月,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7月至8月举行全国复赛;9月至10月举办全国决赛。

如欲参赛,须首先通过本学校团委组织的校级选拔,方能进入省赛乃至全国复赛和决赛。在大赛的举办过程中,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4.大赛对于跨校组队及团队人数有何规定?

答:大赛章程规定,参赛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即一个项目只能以一个学校名义报名参加,不能够重复报名。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5.如果错过了本学校本地区本地预赛的时间,能否以个人或学校名义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名?

答:按照大赛章程规定,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因此,个人或学校不能够越过校或省一级的评审选拔,直接报名参加全国比赛。所以,请有参赛意愿的学校和同学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关注本地区本学校组织开展大赛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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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项目已报名参加3项主体赛事中的一项,是否可以报名参加其它2项主体赛事?

答:按照大赛章程规定,每人(每个团队)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赛;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能够兼报。

7.参加大赛需提交哪些材料,有哪些具体规定,是否有固定模板或格式?

答:大赛分为校赛、省赛、国赛等3个层面以及预赛、复赛、决赛等3个阶段来开展。

对于参赛项目申报材料的具体形式和要求,在校赛阶段、省赛阶段,由各高校各地区自行决定。

对于经选拔后,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有如下规定: (1)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2)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

(3)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其中,(1)对于参加上述3项主体赛事的项目申报表、项目展示介绍视频,出于工作的规范性、便捷性等考虑,均有统一规定和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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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为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创意思维、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国组委会未作统一要求,参赛同学可结合项目实际和自身情况自行设计撰写;

(3)对于项目涉及到发明专利、注册运营、国家法律政策等方面的事宜,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大赛对于具体评审环节、答辩规则有何规定? 答:校赛、省赛的评审环节、答辩规则由各高校各地区按照大赛章程及有关通知精神自行决定;详情可咨询本学校本地区团组织。

全国复赛前,全国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全国评委会。在复赛中,将由全国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全国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等,将于复赛后正式公布。

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加该赛事的项目申报方式是怎样的?

答:该赛事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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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较以往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该赛事有何变化?

答: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项目分组方面,为倡导具有“文化创意(Culturalcreative)、高科技元素(High-techelements)和新商业模式(Newbusinessmodel)”等特征的大学生创业CHN模式,今年的赛事将原“电子信息”组更改为“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组,将原“服务咨询”组更改为“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组;二是评审规则方面,在复赛评审中增设“项目展示介绍视频”上传环节,以帮助评委加深对作品的印象和理解。

3.参加该赛事的已创业项目和未创业项目有何区别? 答:从项目评审的角度,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项目有1个“相同”、1个“不同”。

1个相同就是针对这两类项目的评审规则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1个不同就是计分方式有所不同,即在计算总分时,将由评委会视已创业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举例说明:假设1个项目的实得总分为100分,那么它将至少获得1分的加分,最多可获得5分的加分,最终总分将在101分至105分之间)

4.如何界定项目是否为已创业项目?

按照大赛章程规定,界定已创业项目的标准主要有4点: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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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3)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大赛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

(4)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

5.在淘宝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开店”经营的项目是否可申报已创业项目?

答:因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开设店铺”等进行经营,没有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这一环节,与大赛章程第十六条不符,故不能认定为已创业项目,但可申报未创业项目,且提交经营实效的证明材料,连同申报书一并作为项目评审参考。

三、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加该赛事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答:从大的方面来讲,参加此项赛事需具备的资格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对于“参赛人”的资格界定。主要分为两个群体:一是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二是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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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对于“参赛项目”的资格界定。与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已创业项目相同,主要有4点: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2)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3)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大赛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

(4)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

此外,在淘宝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开店”经营的项目,因没有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这一环节,与大赛章程第十六条不符,故不能参加此项赛事。

2.该赛事采取何种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参加此项赛事的项目,不需要区分类别或组别;在复赛、决赛时,将实行抽签分组。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

3.创业实践挑战赛与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有何区别? 答:主要有4个方面。

第一,是面向群体上的差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校在校学生;而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参赛对象除高校在校学生外,还面向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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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参赛项目上的差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分为已创业、未创业两类项目;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参赛项目全部须为已创业项目。

第三,是评审规则上的差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创业实践挑战赛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运营实绩和参赛选手的创业能力,更加强调赛事的实战性和社会性。

第四,是奖励方式上的差异。对于创业实践挑战赛: (1)最高可获得20万元现金奖励,获金奖项目可获得至少1万元现金奖励;

(2)有机会获得专业领域知名人士的直接创业指导及支持; (3)有机会获得大赛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基金委员会及社会风投创投机构的投融资、天使投资等方面支持;

(4)有机会得到各类媒体等渠道的专门推广传播。 此外,说明一点,对于高校在校学生的已创业项目(需符合章程有关规定),参加上述两项赛事的资格均具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项。对此,全国组委会无特殊规定。

四、公益创业赛

1.参加该赛事的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与一般的创业项目有何差异?

答:公益创业赛的参赛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2)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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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3)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如果用一句话概述,公益创业项目就是要“以商业运作的模式来做公益”,这是它与一般的创业项目的显著区别。

2.如果参赛项目尚未投入实际运营,能否参加比赛? 答:按照大赛章程规定及有关通知要求,公益创业赛的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

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如该项目通过复赛进入到全国决赛,全国组委会将为每个项目提供不少于1万元的启动经费,由相关参赛团队开展公益创业实践活动。

据上所述,没有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是可以参加这项赛事并有可能取得较好成绩的。

3.对于该赛事参赛项目的主要评审标准有哪些? 答:在复赛项目评审中,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公益性

第一档:对社会问题关注深入,立项所针对问题具体且受到关注较多、亟待解决

第二档:对社会问题有较多关注,立项所针对问题受到关注较多、有解决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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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对社会问题了解不多,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很清晰或已经得到较好解决

第四档:对社会问题了解和关注不足,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清晰或不属于公益范畴

(2)创业性

第一档:能够通过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可推广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很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二档:能够通过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较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三档:能够应用相对少量的启动资源,来撬动社会各界相对大量的资源,并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不断引入新资源来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四档:主要依靠本身的资金推进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3)实践性

第一档:很好地结合了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丰富的实践成果

第二档:能够结合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一定的实践成果

第三档:未能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的进度及目标较难完成,实践成果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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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商业计划书主要框架及内容

创业项目书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等十个方面。

1.执行总结

是创业计划一到两页的概括。 2.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

详细的市场描述、主要的竞争对手、市场驱动力。公司概述应包括详细的技术、产品或服务描述以及它如何满足关键的顾客需求,进入市场策略和市场开发策略。

3.市场调查和分析 阐释以下问题 (1)顾客

(2)市场容量和趋势 (3)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4)估计为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5)市场发展的趋势 4.公司战略

阐释公司如何进行竞争,它包括三个问题 (1)营销计划:定价和分销,广告和提升

(2)规划和开发计划:开发状态和目标,困难和风险 (3)制造和操作计划:操作周期,设备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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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体进度安排

公司的进度包括以下领域的重要事件 (1)收入

(2)收支平衡和上现金流 (3)市场份额 (4)产品开发介绍 (5)主要合作伙伴 (6)融资

6.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

说明要如何应付风险的问题(紧急计划) 7.管理团队

介绍公司的管理团队,其中要注意介绍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注意管理分工和互补)

介绍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8.企业经济状况

介绍公司的财务计划、讨论关键的财务表现驱动因素 9.财务预测假定

10.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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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f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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