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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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四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聞所成慧地

丙七、聞所成慧地3 丁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無心地決擇。聞所成慧地決擇,我今當說。

丁二、隨應決擇2 戊一、聞依止2 己一、三寶攝3 庚一、略標列

謂由五處觀察所歸,乃可歸依。一、由身業清淨故;二、由語業清淨故;三、由意業清淨故;四、由於諸有情起大悲故;五、由成尌無上法故。

謂由五處觀察所歸等者:此中且說,如來具此五處,故可歸依。由如是故,彼所立法、彼弟子眾皆可歸依,例同下文四緣中釋。經說十八不共佛法中,如來一切身業智為導首、隨智而行,謂由智發起攝受,於一切時善方便故。如身業如是,語業、意業應知,此顯如來三業清淨。又復如來住大悲住,由是如來晝夜六時,晝三、夜三,常以佛眼觀察世間誰增、誰減,我應令誰未起善根而種善根,廣說乃至我應令誰建立最勝阿羅漢果。如本地分說。(陵本三十八卷三頁13104)是名如來於諸有情生起大悲。又復如來具一切種妙智,謂證得如來最極清淨智斷故,是名如來成無上法。

庚二、問答辨2 辛一、問

問:歸依有幾種?何緣但有爾所歸依?齊何緣故說能歸依?云何修行歸依之行?何等歸依所得功德?

辛二、答5 壬一、標種類

答:歸依有三種,謂佛法僧。

壬二、釋四緣3 癸一、標

1

「三十八卷三頁」,披尋記原作「三十七卷二十二頁」。

四緣故有爾所歸依。

癸二、列

一、由如來性極調善故;

如來性極調善者:謂三不護應知。於一切種鄙惡所作覆藏永斷故。

二、於一切種所調、能調善方便故;

於一切種所調能調善方便者:本地分說五無量中,所調伏界無量、調伏方便界無量。(陵本四十六卷十六頁3717)其義應知。

三、具大悲故;

具大悲故者:本地分說:由四緣故,悲名大悲。一、緣甚深、微細、難了諸有情苦為境生故。二、於長時積習成故。三、於所緣猛利作意而發起故。四、極清淨故。(陵本四十四卷十四頁3587)其義應知。

四、以一切財而興供養未將為喜,要以正行而興供養乃生歡喜。

以一切財而興供養等者:本地分說財敬供養,有多差別。又說:正行供養於諸供養為最第一、最上、最勝、最妙、無上。(陵本四十四卷六頁3558)其義應知。

癸三、釋

由如是故,彼所立法、彼弟子眾皆可歸依。

壬三、說能歸依2 癸一、標

齊四緣故說能歸依。

癸二、列

一、知功德故;二、知差別故;

知功德故知差別故等者:謂知天等略由二因,故非歸處。一、無所能為故;二、世2不現見故。佛則不爾,故可歸依。義如顯揚論說。(六卷十四頁31,510c)如其次第,名知功德及與差別。

三、自誓願故;

自誓願故者:謂諸所化種姓具足,由自因力,發正願心,為證菩提,願受歸依故。

四、更不說有餘大師故。

更不說有餘大師故者:謂正勝解,由四因緣是大師性,已如前說。諸天外道遠離四緣,是故不說有餘大師故。

壬四、修歸依行2 癸一、第一四行

當知歸依有四正行。一、親近善士,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若有成尌此四正行,乃名歸依。

親近善士等者:善士,謂即善友之異名。本地分說:菩薩成尌八支,能為善友眾相圓滿。(陵本四十四卷七頁3561)又說:由四種相,方得圓滿親近善友。(陵本四十四卷八頁3568)正法,謂即十二分教。此聞正法復有二義。一、聞其文,二、聞其義。如本地分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五卷六頁2090)法隨法行略有五種。謂如所求、如所受法,身語意業無倒隨轉,正思、正修。如本地分菩薩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八卷十八頁3158)

癸二、第二四行

當知復有四種正行。一、諸根不掉,二、受學學處,三、悲愍有情,四、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

復有四種正行等者:密護根門,是名諸根不掉。受學一切所應學處,是名受學學處。於有苦有情,發起除苦增上意樂,是名悲愍有情。於日日中,應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若於僧伽,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或身禮拜,或語讚頌,或心隨念三寶真實功德,是名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

2

編按:顯揚論原文無「世」字。

壬五、所獲功德2 癸一、第一四德

受歸依者獲四功德。一、獲廣大福,二、獲大歡喜,

獲大歡喜者:謂於三種可欣尚處令心欣樂故。云何三種?一者、三寶;二者、學處清淨、尸羅清淨;三者、於自所證差別,深生信解,心無怯弱。本地分中別釋其相應知。(陵本三十一卷十八頁2606)

三、獲三摩地,四、獲大清淨。

獲大清淨者:此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如本地分說應知。(陵本二十卷十六頁1765)

癸二、第二四德

復獲四德。一、大獲3圓滿;

大獲圓滿者:此說生圓滿應知。生圓滿中,依內有五,依外有五,如本地分廣說。(陵本二十卷一頁1701)

二、於一切種邪信解障皆得輕微,或永滅盡;三、得入聰叡、正行正至、善士眾中,所謂大師、同梵行者;四、為於聖教淨信諸天歡喜愛念,謂彼天眾心生歡喜,唱如是言:我等成尌三歸依故,從彼處沒來生此間;是諸人等今既成尌多住歸依,亦當來我眾同分中。

庚三、顯差別2 辛一、由六相3 壬一、標

復次,由六種相,佛法僧寶差別應知。

壬二、列

一、由相故;二、由業故;三、信解故;四、修行故;五、隨念故;六、生福故。

壬三、釋6 癸一、由相

云何相故三寶差別?謂自然覺悟相是佛寶,覺悟果相是法寶,隨他所教正修行相 3

「獲」,大正、陵本作「護」。

4

是僧寶。

自然覺悟相等者:謂諸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是名自然覺悟相。彼諸如來自覺悟已,復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是名覺悟果相。正修行者,從如來所、或弟子所聞正法已,淨信出家,受具足戒,乃至圓滿修集世出世間二道資糧,是名隨他所教正修行相。

癸二、由業

云何業故三寶差別?謂轉正教業是佛寶,捨煩惱苦所緣境業是法寶,勇猛增長業是僧寶。

轉正教業等者:謂由諸佛出世,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名正法教。彼諸如來既自證已,最初能為有情說此正法,名轉正教,是故說此是佛寶業。即前所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能為捨煩惱苦之所緣境,由緣此故,能捨煩惱及一切苦,是故說此為法寶業。正行名僧,由正行故,勇猛精進,能令增長一切善根,是故說此為僧寶業。

癸三、由信解

云何信解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於法寶所,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於僧寶所,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者:謂大師子,從法所生,從法所化,是法等分。義如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卷五頁6365)是名同一法性。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信解此故,具足六種可愛樂法,和合共住,互無乖諍,是名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癸四、由修行

云何修行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於法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於僧寶所,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共受財法正行者:謂彼共住同梵行者,同受利養,名共受財;同趣尸羅、同趣正見,名共受法。

癸五、由隨念

4

「相」,大正作「想」。

云何隨念故三寶差別?應以餘相隨念佛寶,應以餘相隨念法寶,應以餘相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說。

謂是世尊乃至廣說者:證正等覺,名是世尊,應以此相隨念佛寶。彼所說法,是覺悟果,應以此相隨念法寶。彼弟子眾隨他所教,能修正行,應以此相隨念僧寶。

癸六、由生福

云何生福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法寶所,即依此法生最勝福;於僧寶所,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辛二、簡勝劣2 壬一、由五法4 癸一、標

復次,由五法故,沙門、婆羅門勝劣差別。

癸二、徵

何等五法?

癸三、列

一者、聞法,二者、戒法,三、攝受法,四、受用法,五、證得法。

癸四、釋5 子一、聞法

謂婆羅門所有聞法,義虛劣故,不示他故,文句隱故,是其下劣。沙門聞法與此相違,故是勝妙。

子二、戒法

又婆羅門所有戒法,隨何、隨分、隨其差別,開許害等,故是下劣。沙門戒法與此相違,故是勝妙。

子三、攝受法

又婆羅門所攝受法,攝受障道田事、宅事、財貨事等,又復攝受妻子、奴婢、僮

僕等類,故是下劣。沙門所有攝受之法,除離苦法,更無所有,故是勝妙。

子四、受用法

又婆羅門所受用法,受用障道塗飾、香鬘、莊嚴具等,又現受用歌舞、作倡、戲笑等事,又現受用婬欲等法,故是下劣。沙門所有受用之法,受用無罪正聞思修所成智慧,故是勝妙。

子五、證得法

又婆羅門所有證法,但以梵世為究竟故,復退還故,雜染汙故,有苦惱故,是其下劣。沙門證法,以般涅槃為究竟故,無退轉故,一向離垢故,一向安樂故,當知勝妙。

壬二、廣三求3 癸一、欲求

復次,欲求有五。一、攝受求,二、受用求,三、戲樂求,四、乏解了求,五、名聲求。

欲求有五等者:求欲攝受妻子、奴婢、僮僕等類,及與田事、宅事、財貨事等,名攝受求。求欲受用塗飾、香鬘、莊嚴具等,名受用求。求欲受用歌舞、戲笑等事,名戲樂求。追求諸欲,不知過患,是名乏解了求。成尌善少欲等所有功德,欲求他知,名名聲求。

癸二、有求

有求亦五。一、法爾求,二、祈願求,三、愚癡求,四、厭患求,五、思擇求。

有求亦五等者:謂人世間將欲壞時,隨一有情,自然法爾所得第二靜慮。其餘有情展轉隨學,亦復如是。如本地分意地中說。(陵本二卷八頁135)是名法爾求。除劫壞時,自發期願求生上界,名期願求。於彼上生計為究竟、解脫、清淨,名愚癡求。厭離下苦,求上地樂,名厭患求。如理思擇,能正離欲,名思擇求。

癸三、梵行求2 子一、第一義

梵行求亦五。一、唯求求,二、趣得5求,三、現得求,四、後得求,五、思擇 5

「得」,大正作「向」。

當得求。

梵行求亦五等者:謂無上梵行求者,唯為求無漏界,名唯求求。修集涅槃資糧,名趣得求。現證有餘依涅槃,名現得求。後證無餘依涅槃,名後得求。思擇善巧,於當來世速證涅槃,名思擇當得求。

子二、第二義

復有差別。謂假名求、第一義求、彼觀察求、無方便求、有方便求。

復有差別等者:有上梵行求者,為求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起邪分別,謂為解脫,名假名求。無上梵行求者,唯為求無漏界,是名第一義求。修習善巧,名觀察求。邪解脫道,於非方便見是方便,不能證真,是名無方便求。正解脫道,證真解脫,是名有方便求。

己二、五明攝3 庚一、內明2 辛一、總簡最勝3 壬一、標

如本地分中已說五明處。其內明處,於諸明處諸論、諸宗,為最為勝。

壬二、徵

何以故?

壬三、釋

由四清淨清淨義故。一、攝一切染淨義清淨故;二、即此義非他論所制伏清淨故;三、即此義易可入清淨故;四、既得入已,正行不壞清淨故。

由四清淨清淨義故等者:顯揚頌云:攝一切義故,彼外不壞故,易入故入已,行不失壞故。(顯揚論五卷二頁31,502b)長行廣釋,準彼應知。

辛二、別廣二相2 壬一、聖教義相攝2 癸一、舉六理門2 子一、略說2 丑一、總標列

復次,諸佛聖教若欲略釋,由六種理門應隨決了。一、真義理門,二、證得理門,三、教導理門,四、遠離二邊理門,五、不可思議理門,六、意趣理門。

丑二、別配釋2 寅一、配

此中前三理門,由後三理門應隨決了。謂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應隨決了;證得理門,由不可思議理門應隨決了;教導理門,由意趣理門應隨決了。

寅二、釋

此中真義即是理門,是故名為真義理門;乃至意趣即是理門,是故名為意趣理門。理門義者,謂於彼彼無顛倒性、如其實性、離顛倒性。

子二、廣辨2 丑一、差別6 寅一、真義3 卯一、標

復次,應知真義略有六種。

卯二、列

謂世間極6成真實,乃至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安立真實、非安立真實。

卯三、釋2 辰一、指前四種

前四真實,應知如前菩薩地中已廣分別。

辰二、辨後二種2 巳一、安立2 午一、徵

云何安立真實?

午二、釋3 未一、標

謂四聖諦。苦由苦故,乃至道由道故。

未二、徵

所以者何?

未三、列2 申一、三種世俗3 酉一、標

以略安立三種世俗。

酉二、列

6

「極」,大正、陵本作「所」。

一、世間世俗,二、道理世俗,三、證得世俗。

酉三、釋3 戌一、世間

世間世俗者,所謂安立宅舍、瓶盆、軍林、數等,又復安立我、有情等。

戌二、道理

道理世俗者,所謂安立蘊、界、處等。

戌三、證得

證得世俗者,所謂安立預流果等彼所依處。

安立預流果等彼所依處者:薄伽梵說:永斷三結,立預流果。薄貪瞋癡,立一來果。永斷能順五下分結,立不還果。永斷一切煩惱究竟,建立最上阿羅漢果。如是當知,彼果建立之所依處。

申二、四種世俗3 酉一、標

又復安立略有四種。

酉二、列

謂如前說三種世俗,及與安立勝義世俗。即勝義諦。

酉三、釋

由此諦義不可安立,內所證故,但為隨順發生此智,是故假立。

巳二、非安立

云何非安立真實?謂諸法真如。

寅二、證得4 卯一、徵

云何證得?

卯二、標

謂若略說有四證得。

卯三、列

一、諸有情業果證得,二、聲聞乘證得,三、獨覺乘證得,四、大乘證得。

卯四、釋4 辰一、有情業果證得

有情業果證得者,謂由所作淨不淨業自所作業為依因故,諸有情類,於五趣等生死海中感異熟果、受異熟果。

辰二、聲聞乘證得2 巳一、五證得4 午一、標

聲聞乘證得者,謂先受歸依,乃至沙門莊嚴為依因故,有五種證得。

午二、列

一、地證得,二、智證得,三、淨證得,四、果證得,五、功德證得。

午三、釋5 未一、地證得

地證得者,謂有三地。一、見地,二、修地,三、究竟地。

未二、智證得

智證得者,謂九智。一、法智,二、種類智,三、苦智,四、集智,五、滅智,六、道智,七、此後所得世俗智,八、盡智,九、無生智。

未三、淨證得

淨證得者,謂四證淨。

未四、果證得

果證得者,謂四沙門果。

未五、功德證得

功德證得者,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等。

午四、結指

如是一切,應知如前已廣分別。

巳二、證得因

又聲聞乘證得因者,謂得世間離欲之道,順解脫分、順決擇分所有善根。

辰三、獨覺乘證得3 巳一、標

獨覺乘證得者,謂略有三種。

巳二、列

一、先已得順決擇分善根證得,二、先已得證得證得,三、先未得證得證得。

巳三、釋

前二證得名為獨勝,最後證得名麟角喻。

獨覺乘證得等者:本地分中說獨覺道,略有三種。此中第一,即彼第二。此中第二,即彼第三。此中第三,即彼第一。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七頁2817)

辰四、大乘證得2 巳一、列

大乘證得者,謂發心證得、大悲證得、波羅蜜多證得、攝事證得、地證得、於五無量隨至真如證得、

於五無量隨至真如證得者:有情界無量、世界無量、法界無量、所調伏界無量、調伏方便界無量,名五無量。如前菩薩地中已廣分別。(陵本四十六卷十六頁3716)顯揚論說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一、流轉真如作意,二、實相真如作意,三、唯識真如作意,四、安立真如作意,五、邪行真如作意,六、清淨真如

作意,七、正行真如作意。(顯揚論三卷八頁31,493b)此說隨至真如,如彼別釋應知。

不可思議威德信解證得、

不可思議威德信解證得者:謂於最極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行境界,及於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界。既了達已,而生信解。如顯揚論說應知。(三卷九頁31,493c)

不共佛法證得等。

巳二、指

如是一切,應知如前菩薩地中已廣分別。

寅三、教導2 卯一、徵

云何教導?

卯二、釋2 辰一、由三處攝3 巳一、標

謂由三處所攝教導。

巳二、列

一、由藏所攝,二、由摩怛理迦所攝,三、由二所攝。

由二所攝者:謂由藏及摩怛理迦所攝故。

巳三、釋3 午一、藏所攝

藏所攝者,謂聲聞藏及大乘藏。

午二、摩怛理迦所攝

摩怛理迦所攝者,謂十七地及四種攝。

謂十七地及四種攝者:謂如本論略有五分,初本地分,即十七地;後餘四分,

即四種攝。

午三、二所攝3 未一、標

二所攝者,略有十種。

未二、列

謂諦相教、遍知教、永斷教、證得教、修習教、即彼品類差別教、即彼所攝所依能依相屬教、遍知等障法教、遍知等順法教、不遍知等遍知等過失功德教。

未三、結

如是能攝一切藏攝及本母攝,是名總略摩怛理迦。

謂諦相教等者:本地分中聲聞地說: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陵本三十四卷一頁2733)如是一切,名諦相教。又世尊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如其次第,名遍知教、永斷教、證得教、修習教。說此道理,如前已問答釋應知。(陵本五十五卷十六頁4453)苦諦品類,謂有情生及生所依處。集諦品類,謂煩惱、業。滅諦品類,謂煩惱苦。道諦品類,略有五種,謂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如是一切,名彼品類差別教。彼諦所攝因果染淨中,補特伽羅是所依,彼所有法是能依,所依能依互相繫屬,名彼所攝所依能依相屬教。違逆現觀究竟法,名遍知等障法教。隨順現觀究竟法,名遍知等順法教。過患所攝法、勝德所攝法,如其次第,名不遍知等遍知等過失功德教。

辰二、十二種攝3 巳一、標

復次,教導略有十二。

巳二、列

所謂事教、想差別教、觀自宗教、觀他宗教、不了義教、了義教、世俗諦教、勝義諦教、隱密教、顯了教、可記事教、不可記事教。

巳三、釋12 午一、事教

事教者,謂各別說色等、眼等諸法體教。

午二、想差別教2 未一、舉差別3 申一、諸善巧攝

想差別教者,謂廣宣說諸蘊、界、處、緣起、處非處、根、諦等名想差別。

申二、菩提分法攝

又復廣說諸念住等名想差別。

申三、義門差別攝

又復廣說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等名想差別。

未二、例無量

如是無量諸佛世尊廣說諸法想差別教。

午三、觀自宗教

觀自宗教者,謂契經、應頌7、記別等,依止攝釋宣說開示。

依止攝釋宣說開示者:攝釋分說:諸說法師,應於如是安立釋經法相。先當尋求若文若義,次復為他轉五種釋,如先所說解釋道理宣說正法。又應如是安立自身,於先所說說法者相,謂善法義等十種圓滿。如是自安立已,應起如是品類言說,謂處五大眾,以如前所說可喜樂等八種言詞為眾說法。又安處他,令住恭敬無倒聽聞。又應先讚大師功德。若有具足如是五分說正法者,當知猶如五分音樂,能令自他生大喜樂,又能引發自他利益。(陵本八十二卷六頁6238)此中五分,名攝釋分。諸說法師,應依於此而說正法,能正開示,除他疑故。

午四、觀他宗教2 未一、標

觀他宗教者,謂七種相。依止因明,摧伏他論,建立己論。

未二、釋

7

「頌」,大正、陵本作「誦」。

熟果差別故。

謂處所差別等者:於欲界中有三十六處生差別,色界中有十八處生差別,無色界中有四處生差別,是名處所差別。一切有情所得自體,名事差別。淨不淨業,名因差別。愛非愛果,名異熟果差別。如是一切差別眾多,是故不可思議。

辰三、諸修靜慮靜慮境界

諸修靜慮靜慮境界,由三種相不可思議。謂真如甚深義故、自在轉故、無漏界證得故。

辰四、諸佛世尊諸佛境界2 巳一、標

諸佛世尊諸佛境界,由五種相不可思議。

巳二、釋2 午一、指前三相

即由如先所說三相。

午二、釋後二相

復由二相。謂無障故、成立有情所作事故。

寅六、意趣2 卯一、標

復次,當知意趣略有十六。

卯二、列

謂示現意趣、乖離意趣、勸導意趣、讚勵意趣、慶喜意趣、令入意趣、斷疑意趣、成熟意趣、等持意趣、解脫意趣、別義相應意趣、諸能證者發生無罪歡喜意趣、諸能聽者於說者所發生尊重意趣、法眼恆轉意趣、多修諸善意趣、摧伏諸相意趣。

示現意趣等者: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種真實道理,是名示現意趣。訶責六種黑品諸行,示現過患,令離愛欲,是名乖離意趣。得信解者,安置學處,令正受行,是名勸導意趣。若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心生退屈,爾時稱讚策勵其心,令於彼事堪有勢力,是名讚勵意趣。若彼有情於法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讚悅,令其歡喜,是名慶喜意趣。義如攝釋分說。(陵本八十一卷八頁

6192)於佛聖教處中有情,令其趣入,是名令入意趣。於佛聖教已趣入者,令其成熟,是名成熟意趣。於佛聖教已成熟者,令得解脫,是名解脫意趣。攝大乘說別義意趣,謂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攝論二卷十二頁31,141a)世親釋云:別義意趣中,於大乘法方能解義者,謂於三種自性義理自證其相。若但解隨名言義是佛意者,愚夫於此亦應解了。故知此中言解義者,意在證解,要由過去逢事多佛。(世親釋論五卷十二頁31,346b)由是當知,此說別義相應意趣。又如下說:非如言音名身、句身、文身義相應意趣,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餘勝義,是名別義相應意趣。如世尊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是名摧伏諸相意趣。餘文易知。

丑二、配屬3 寅一、配釋相2 卯一、舉初理門2 辰一、徵

云何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應隨決了?

辰二、釋2 巳一、安立真實2 午一、辨離二邊2 未一、舉二邊2 申一、增益邊3 酉一、總標列

謂於安立所有苦諦乃至道諦,略有四種妄增益邊。一、我增益邊,二、常增益邊,三、淨增益邊,四、樂增益邊。

酉二、出對治

如此即是四種顛倒,為對治彼,說四念住及四定智。

酉三、廣彼相4 戌一、我增益邊2 亥一、指廣辨

由此因緣,所有我見皆是妄執我增益邊。廣說應知如前有尋有伺地。由彼廣辯執有我者不應理故。

說四念住及四定智者:本地分說: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欲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二十二頁2401)事邊際所緣作意,名四定智。謂由此故,了知一切身、受、心、法所緣邊際;過此更無身、受、心、法。義如本地分說。(陵本十一卷十六頁917)

亥二、舉略說2 天一、離蘊計我

又若略說,離彼諸蘊,生故、相故及業用故,別有我性不可得故。

又若略說離彼諸蘊等者:此中略說有三差別,當知且約計我於諸蘊中,如文可知。生、相、業用,唯於諸蘊可得,離彼諸蘊別有我性則不可得。有尋有伺地中,難彼於諸蘊中計我。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是即我性生不可得。又難見者等與見等相無有差別;是即我性相不可得。又難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是即我性業用不可得。如彼廣說應知。(陵本六卷十一頁437)

天二、我住蘊中

又異彼相安住諸行所有我性,當知畢竟定無所有。

又異彼相安住諸行所有我性等者:謂計我性安住諸行,然異彼相,此總計我。於諸蘊中,彼所計我為常無常皆不應理,由是說言畢竟定無所有。亦如有尋有伺地說。

戌二、常增益邊

又彼常性不應道理,當知如前已廣分別。

又彼常性不應道理者:此別計我。於諸蘊中,謂我是常,然常住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亦如有尋有伺地說。

戌三、淨增益邊

又有六種不淨性,如聲聞地已廣顯示。

又有六種不淨性等者:聲聞地說:六種不淨。一、朽穢不淨,二、苦惱不淨,三、下劣不淨,四、觀待不淨,五、煩惱不淨,六、速壞不淨。(陵本二十六卷十九頁2229)其義應知。

戌四、樂增益邊

又有三種苦性,如有尋有伺地已廣顯示。

又有三種苦性等者:有尋有伺地說: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乃至廣

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陵本五卷四頁329)如彼廣說三界有情受用種類應知。

申二、損減邊4 酉一、標

損減邊者,謂即於彼諸聖諦中,隨所安立諸諦相狀,執為無性、顯為無性。

酉二、徵

何以故?

酉三、釋

若於諸諦起損減執,彼於三量亦生11誹謗。謂現量、比量及聖教量。亦謗染淨。

酉四、結

是故說此名損減邊。

執為無性顯為無性者:謂彼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謂沙門喬答摩種,為諸弟子施設諸諦,此定無有。如前迷諦煩惱中說。(陵本五十八卷十一頁4740)

未二、釋遠離

若不墮在如是二邊,彼於諸諦能生信解,決定通達,漸次能證究竟清淨。

午二、廣四諦等4 未一、諦安立2 申一、出體性4 酉一、苦諦2 戌一、徵

云何苦諦?

戌二、釋2 亥一、指廣

謂生苦等,廣說如前。

亥二、舉略

若略說者,如說一切生雜染事,皆名苦諦。 11

「生」,大正作「住」。

酉二、集諦2 戌一、徵

云何集諦?

戌二、釋2 亥一、舉一切

謂說一切煩惱雜染及業雜染,皆名集諦。

亥二、顯最勝

世尊尌勝,唯顯貪愛。其勝因緣如前應知。

其勝因緣如前應知者:前說:唯說貪愛為集諦相。由二因緣。一者、貪愛是願不願所依處故;二者、貪愛遍生起故。如彼別釋應知。(陵本五十八卷十九頁4768)

酉三、滅諦2 戌一、徵

云何滅諦?

戌二、釋3 亥一、標永斷

所謂一切煩惱永斷。

亥二、指前說

又此永斷由八種相,如前應知。

又此永斷由八種相等者:本地分說:由四種寂靜,施設安立有餘依地。一、由苦寂靜故;二、由煩惱寂靜故;三、由不損惱有情寂靜故;四、由捨寂靜故。(陵本五十卷二十一頁4037)又說:無餘依涅槃界中,亦有最勝四種寂靜。一、數教寂靜,二、一切依寂靜,三、依依苦寂靜,四、依依苦生疑慮寂靜。(陵本五十卷二十三頁4047)如是八相應知。

亥三、隨別釋

此中愛盡離欲者,此顯有餘依涅槃界。永滅涅槃者,此顯無餘依涅槃界。

酉四、道諦3 戌一、徵

云何道諦?

戌二、釋2 亥一、舉一切

謂資糧道、若方便道、若清淨道,如是一切總略為一,說名道諦。

亥二、顯最勝

世尊尌勝,依能攝受沙門果證,但略顯示八聖支道名為道諦。

戌三、廣2 亥一、聲聞乘攝3 天一、資糧道

資糧道者,有十三種,如聲聞地已說應知。

資糧道有十三種等者:聲聞地說:若自圓滿、若他圓滿、若善法欲、若戒律儀、若根律儀、若於食知量、若初夜後夜常勤修習悎寤瑜伽、若正知而住、若善友性、若聞正法、若思正法、若無障礙、若修惠捨、若沙門莊嚴。如是等法,是名世間及出世間諸離欲道趣向資糧。(陵本二十二卷二頁1892)今於此中,聞思正法總合為一,故成十三。

天二、方便道

方便道者,若尌最勝,謂於煖、頂、忍、世第一法位中,所有一切諸念住等菩提分法。

天三、清淨道2 地一、攝菩提分

清淨道者,謂於見道、修道、究竟道中,即彼所攝所有一切菩提分法。

地二、引諸功德

究竟道中,所有能引諸功德道,彼亦皆入道諦數中。

亥二、菩薩乘攝2 天一、舉所攝2 地一、方便道

又諸菩薩方便道者,謂六波羅蜜多所攝。

地二、清淨道

清淨道者,謂般若波羅蜜多所攝。

天二、明所說

此約最勝說,非不一切菩提分法皆遍修習。

申二、隨難釋

如世尊言:略五取蘊皆名苦者。此五取蘊若廣分別,如前意地決擇蘊善巧中,應知其相。

未二、諦差別2 申一、舉苦集諦2 酉一、三種

又苦集諦略有三種,謂欲、色、無色繫差別故。

酉二、無邊

又於十方無邊世界有差別故,其量無邊。

申二、例滅道諦

對治此故,應知滅諦、道諦差別。

未三、諦次第

又此諸諦建立次第廣分別義,如前應知。

又此諸諦建立次第等者:前說諸諦建立次第。謂由此故苦,此為最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陵本五十五卷十五頁4450)復有差別,不更繁述。

未四、諦所攝2 申一、總立一切補特伽羅3 酉一、標

復次,即此諸諦為據、為依、為建立處,立十三種補特伽羅。

即此諸諦為據為依等者:諸諦自相,此說為據。諸諦染淨,此說為依。諸諦因果,此說建立。即此安立補特伽羅,有十三種品類差別。

酉二、徵

云何十三種補特伽羅?

酉三、列

謂欲界異生、色界異生、無色界異生、欲界有學、色界有學、無色界有學、欲界無學、色界無學、無色界無學、欲界獨覺、欲界菩薩、色界菩薩、不可思議如來。

申二、別顯彼人諸所有法3 酉一、舉總略2 戌一、標自性

又即如是補特伽羅,若造作、若障、若心、若煩惱、若業、若根、若界、若信解、若意樂、若隨眠、若生、若習氣、若聚,皆應了知。

戌二、釋差別10 亥一、造作2 天一、標

復次,造作者,有十二種。

天二、列

謂善造作、不善造作、無記造作、出家造作、彼勝流造作、彼防護造作、生造作、離欲造作、解脫造作、練根造作、引發神通造作、發起他義造作。

彼勝流造作等者:謂出家者,聞他言音,如理作意,如是修集涅槃勝緣,名彼勝流造作。受戒律儀,修根律儀,善能防護惡不善法,名彼防護造作。求可愛生,名生造作。由世間道趣向離欲,是名離欲造作。由出世道趣求解脫,是名解脫造作。熏修靜慮,調練諸根,是名練根造作。修諸遍處,能引賢聖勝解神通,及與諸事轉變神通,是名引發神通造作。依解脫智,廣為他說宣揚開示,是名發起他義造作。

亥二、障2 天一、總標

復次,障者,有十二種。

天二、列釋12 地一、業障

一、業障。謂作五無間業故。

地二、習氣障

二、習氣障。謂先數習諸惡業故。

地三、放逸障

三、放逸障。謂大興盛現在前時,受用諸欲。

地四、蓋障

四、蓋障。謂五種蓋隨一現前覆蔽其心。

地五、懈怠障

五、懈怠障。謂由懈怠少分煩惱纏擾其心。

地六、障礙障

六、障礙障。謂十二12種障礙隨一現前。

地七、生障

七、生障。謂生無暇處。

地八、不生障

八、不生障。謂佛世尊不現於世。

地九、信解障

九、信解障。謂佛世尊雖現世間,而生邪見。

地十、煩惱障

12

「二」,大正作「一」。

十、煩惱障。謂由彼故,說慧解脫心得解脫。

地十一、定障

十一、定障。謂由彼故,說俱分解脫心得解脫。

地十二、所知障

十二、所知障。謂由彼故,說諸如來心得解脫。

亥三、心

復次,心者,略有二種。一、有障心,二、無障心。

亥四、煩惱

煩惱者,亦略有二種。謂纏及隨眠。

亥五、業

業者,亦略有二種。謂思及思已。

亥六、根等2 天一、辨種類2 地一、舉根

根者,亦略有二種。謂順淨分及順不淨分。

謂順淨分等者:順解脫分,名順淨分;與此相違,名順不淨分。

地二、例界等

如根,如是界、信解、意樂,當知亦爾。

天二、明差別

此中差別者,根是果性,界是因性,信解是因性,意樂是果性。

亥七、隨眠

隨眠者,亦略有二種。謂可害及非可害。

謂可害及非可害者:安住種性補特伽羅,彼諸隨眠名為可害。若無種性補特伽羅,彼諸隨眠名非可害。

亥八、生

生者,亦略有二種。謂無暇生及有暇生。

謂無暇生及有暇生者:生於邊國及以達須、蔑戾車中,四眾、賢良、正至、善士不往遊涉,名無暇生。生於聖處,名有暇生。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一卷二頁1816)

亥九、習氣

習氣者,亦有二種。謂無間生習氣及前生習氣。

習氣亦有二種等者:謂此生中,由過去法因已受盡,自性已滅,無間為緣為生餘法,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熏習相續,名無間生習氣。義如下說。(陵本六十六卷十四頁5294)過去生中所熏習氣,是名前生習氣。

亥十、聚3 天一、標

聚者,有三種。

天二、列

一、邪性定聚,二、正性定聚,三、不定聚。

天三、廣3 地一、邪性定聚

邪性定聚復有二種。一、本性邪性定,二、方便邪性定。

邪性定聚復有二種等者:不住種性補特伽羅,法爾不能趣入正性離生,名本性邪性定。造五無間業及與彼同分業,名方便邪性定。

地二、正性定聚

正性定亦有二種。一、本性正性定,二、方便正性定。

正性定亦有二種等者:謂住種性補特伽羅,名本性正性定。已得趣入正性離生,名方便正性定。

地三、不定性聚

不定亦有二種。一、本性不定,二、方便不定。

酉二、例別廣

復次,由造作等十三種法,應知廣說十三種補特伽羅,如其所應。

酉三、問答辨2 戌一、依造作2 亥一、舉善2 天一、問

問:若有善造作,彼一切不善造作不相應耶?設不善造作不相應,彼一切有善造作耶?

天二、答

答:應作四句。或有善造作,非不善造作不相應,謂諸能造黑白黑白異熟業者所有善造作。或有不善造作不相應,非善造作,謂無記造作。或有善造作,亦不善造作不相應,謂能造作白白異熟業,及不黑不白異熟業,能盡諸業者所有造作。或有非善造作,亦非不善造作不相應,謂能造作黑黑異熟業者所有造作。

亥二、例不善等

如是不善造作、無記造作,如其所應盡當知。

戌二、依障2 亥一、問

問:若成尌業障,亦成尌習氣障耶?設成尌習氣障,亦成尌業障耶?

亥二、答

答:應作四句。或有成尌業障,非習氣障。謂如有一,於現法中,於五無間業亦作亦增長;於前生中,於此種類惡不善業不作不增長;彼現法中能障聖道。或有

成尌習氣障,非業障。謂與此相違。或有俱成尌。謂於現法中,於五無間業亦作亦增長;於前生中,於此種類惡不善業亦作亦增長;彼現法中能障聖道。或有俱不成尌。謂與此相違。

巳二、非安立真實2 午一、徵

云何非安立真實?

午二、釋2 未一、顯真實

謂諸法真如圓成實自性,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

未二、明二邊2 申一、增益邊2 酉一、徵

云何增益邊?

酉二、釋2 戌一、顯三自性3 亥一、標

謂諸法自性略有三種。

亥二、列

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

亥三、釋3 天一、遍計所執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所有名言安立諸法自性,依假名言,數數周遍計度諸法而建立故。

天二、依他起自性

依他起自性者,謂眾緣生他力所起諸法自性,非自然有,故說無性。

天三、圓成實自性

圓成實自性者,謂如前說。

謂如前說者:前說:諸法真如圓成實自性,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

如彼應知。

戌二、釋名增益3 亥一、標

若於依他起自性、或圓成實自性中,所有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當知名增益邊。

亥二、徵

所以者何?

亥三、釋2 天一、約自性辨

此自性中,彼自性有不應理故。此不應理,如菩薩地已略顯示,彼決擇中當廣分別。

如菩薩地已略顯示等者:菩薩地說:若於諸法諸事隨起言說,即於彼法彼事有自性者,如是一法一事應有眾多自性。乃至廣說種種不應道理,如彼當知。(陵本三十六卷十四頁2968)又彼決擇中說:若欲了知真實義者,於三自性復應修觀,乃至廣說。如是名彼廣分別義,至下當知。(陵本七十三卷十二頁5654)

天二、約道理辨

又若略說,由三因緣不應道理。謂種種非一品類名言所安立故;若離名言,彼覺不生故;又彼名言依義轉故。

又若略說由三因緣等者:此三因緣,即菩薩地已略顯示,隨應當知。

申二、損減邊

損減邊者,謂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諸有法中,謗其自相,言無所有。

卯二、例餘理門2 辰一、顯隨應

如是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應隨決了。如其所應,證得、教導二種理門,由後二種不可思議、意趣理門應隨決了。

辰二、釋別義2 巳一、問

問:如前說別義相應意趣者,此有何義?

巳二、答

答:非如言音名身、句身、文身義相應意趣,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餘勝義,是名別義相應意趣。

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餘勝義者:此中勝義,謂即色等想法離言義性。如菩薩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六卷十八頁2985)

寅二、明漸次

復次,此中於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隨決了已,便能證得所應得義。由能證得所得義故,所餘證得理門,由不可思議理門亦隨決了;又復一切諸佛世尊教導理門,由意趣理門亦隨決了;如是一切隨其所應。

寅三、顯勝利2 卯一、標

又若於彼真義理門隨決了者,當知能入五種離生。

卯二、列

一、能入未離欲離生,二、能入倍13離欲離生,三、能入已離欲離生,四、能入獨覺離生,五、能入菩薩離生。

能入五種離生等者:此說能入正性離生,有五種人。初三聲聞,次一獨覺,後一菩薩。於聲聞中,若先未離欲界貪者,入諦現觀,得預流果,是名能入未離欲離生。若先倍離欲界貪者,入諦現觀,得一來果,是名能入倍離欲離生。若先已離欲界貪者,入諦現觀,得不還果,是名能入已離欲離生。義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頁2794)

癸二、辨二諦相2 子一、顯因緣2 丑一、於非安立諦2 寅一、問

問:若安立諦建立為諦,何因緣故,更復顯示非安立諦?

寅二、答3 卯一、標

13

「倍」,陵本作「信」。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建立毗鉢舍那。一、盡所有性毗鉢舍那,二、如所有性毗鉢舍那,三、有相毗鉢舍那,四、思求毗鉢舍那,五、觀察毗鉢舍那。

癸七、三漏3 子一、欲漏

復次,略由五相,建立欲漏。一、不定地事生隨眠故;二、隨順惡行故;三、善相違故;四、耽著諸欲故;五、能生壞苦、苦苦果故。彼諸煩惱,說名欲漏。

不定地事生隨眠故者:謂不定地諸有漏事為所緣時,彼諸煩惱轉隨增故。

子二、有漏

略由五相,建立有漏。一、能生劣界諸煩惱,二、能生中界諸煩惱,三、能生妙界諸煩惱,四、能生無欲樂有諸煩惱,五、能生有欲樂有諸煩惱。

能生無欲樂有諸煩惱等者:苦受為緣,生無有愛、求無有時,即便發起出離惡見、定期惡見,及此二種所依惡見,如緣起初勝法門經說,是名能生無欲樂有諸煩惱。樂受為緣,生後有愛,愛為緣故,便起於取,是名能生有欲樂有諸煩惱。

子三、無明漏

略由五相,立邪解脫欲無明漏。一、有想論者,由有想論門生起無明;二、無想論者,由無想論門生起無明;三、非有想非無想論者,由非有想非無想論門生起無明;四、斷見論者,由斷見論門生起無明;五、現法涅槃論者,由現法涅槃論門生起無明。

庚二、因明3 辛一、五種比量攝3 壬一、標

復次,略由五相,應知諸法差別道理。

壬二、列

一、由相故;二、由體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

壬三、釋5 癸一、相

相者,謂由所依故,及行、住故。

癸二、體

體者,謂由自體相故,及差別相故。

癸三、業

業者,謂由自作用故,及邪、正行故。

癸四、法

法者,謂由染、淨故,及世俗、勝義諦故。

癸五、因果

因果者,謂由近、遠故,及愛非愛故。

由所依故及行住故等者:此說相比量應知。本地分說:謂隨所有相狀相屬,或由現在,或先所見,推度境界,名相比量。(陵本十五卷十一頁1316)當知於中說諸法相,名由所依。依現見相,或先所見而推度故,說諸補特伽羅,名由行、住,以彼若行、若住而為推度故。如相比量,如是體、業、法,及因果比量,亦如本地分所說諸相,隨應當釋。

辛二、論體性攝3 壬一、第一三論3 癸一、標

復次,有三種論。

癸二、列

一、聽聞究竟論,二、諍訟究竟論,三、正行究竟論。

癸三、釋3 子一、聽聞究竟論

聽聞究竟論者,謂婆羅門諸惡呪術。

子二、諍訟究竟論

諍訟究竟論者,謂諸外道因明論。

子三、正行究竟論

正行究竟論者,謂佛聖教。

壬二、第二三論

復有三論。一、無義論,二、邪義論,三、第一義論。此三如前,隨其所應。

壬三、第三三論

復有三論。一、矯詐論,二、虛偽論,三、出離苦果論。如是三論,應知如前,隨其所應。

矯詐論虛偽論者:此矯詐論,謂婆羅門諸惡呪術。此虛偽論16,謂諸外道因明論,由彼虛妄推度故。義如顯揚論說。(五卷一頁31,502a)

辛三、論莊嚴攝2 壬一、於應造論3 癸一、要禮二師2 子一、標

復次,若欲造論,當先歸禮二所敬師,方可造論。

子二、釋

恭敬法故,先應歸禮論本大師;恭敬義故,復應歸禮開闡義師。

先應歸禮論本大師者:此中大師,所謂如來,即是立聖教者。如攝異門分說應知。(陵本八十三卷一頁6276)

癸二、要具六因2 子一、標

欲造論者,要具六因,乃應造論。

子二、列

一、欲令法義當廣流布;二、欲令種種信解有情,由此因緣,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為令失沒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為欲略攝廣散義故;五、為欲顯發甚深義故;六、欲以種種美妙言辭莊嚴法義,生淨信故。 16

編按:「虛偽論」,顯揚論原文為「詰諍論」。

癸三、要住四德3 子一、標

將造論時,要以四德先自安處,乃可造論。

子二、列

一、於昔諸師應離憍慢;二、於有情類當起大悲;三、於同法者深生敬愛;四、不欲彰己17有勝技能。

子三、釋4 丑一、於昔諸師應離憍慢3 寅一、徵

云何於昔諸師應離憍慢?

寅二、釋

謂造論時,無如是心:古昔諸師尚能造論,況我今者當不造耶。

寅三、結

要離如是憍慢染心,乃應造論。

丑二、於有情類當起大悲3 寅一、徵

云何於有情類當起大悲?

寅二、釋2 卯一、觀他退失

謂造論時,作如是觀:若不造論,無量有情於諸善法定當退失,又餘情類墮生老病,乃至廣說。

卯二、觀他利樂

是諸有情因我造論,若能解了乃至一句善說妙義,如是如是當奉行者,彼於長夜必獲大義利益安樂。

寅三、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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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陵本作「已」。

要發如是增上心已,乃應造論。

墮生老病乃至廣說者:謂墮生老病死,不如實知彼出離故。

丑三、於同法者深生敬愛

云何於同法者深生敬愛?謂造論時,作如是觀:若不造論,為欲利他諸同法者,於利他事定當退失。

丑四、不欲彰己有勝技能

云何不欲彰己18有勝技能?謂造論時,無如是心:當令世間咸謂於我聰叡明哲,能造論者、開闡義者,深生淨信,因此多獲利養恭敬。但為自他善根增長,以無染心,乃可造論。

壬二、於莊嚴經3 癸一、標

復次,此中如實開示如來所說經義,名莊嚴經。

癸二、釋2 子一、舉喻5 丑一、紅蓮喻

譬如紅蓮,其花未開,雖生歡喜,不如敷榮。

丑二、真金喻

又如真金,未為嚴具,雖生歡喜,不如成辦19。

丑三、美膳喻

又如美膳,未及得食,雖生歡喜,不如已食。

丑四、慶書喻

又如慶書,未暇開覽,雖生歡喜,不如披閱。

1819

「己」,陵本作「已」。 「辦」,大正、陵本作「功」。

丑五、珍寶喻

又如珍寶,未得現前,雖生歡喜,不如已得現前受用。

子二、合法

如是如來所說經義若未顯發,雖生歡喜,不如開示。

癸三、結

故說造論名莊嚴經。

雖生歡喜不如成辦者:此中成辦,謂即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義如本地分有尋有伺地說。(陵本五卷20九頁352)

庚三、聲明2 辛一、標列通達

復次,略有七種通達。一、字通達,二、字義通達,三、能取通達,四、能取義通達,五、繫縛通達,六、解脫通達,七、法性通達。

辛二、隨釋七種5 壬一、字通達

字通達者,通達為常。

壬二、字義通達

字義通達者,達為無常。

壬三、能取等通達2 癸一、舉能取

能取通達者,謂根識等,達安立諦或非安立。

癸二、例能取義

如能取通達,能取義通達,當知亦爾。

20

「五卷」,披尋記原作「九卷」。

壬四、繫縛等通達2 癸一、舉繫縛

繫縛通達者,通達相縛、或麤重縛。

癸二、例解脫

與此相違,當知說名解脫通達。

壬五、法性通達

法性通達者,謂能通達法性安住、法界安住,非從自在、自性、士夫中間等有。

戊二、聞圓滿2 己一、標

復次,由十相故,具足多聞。

己二、釋2 庚一、說正法圓滿

謂善說者說故,顯了文句說故,盡其所有、如其所有義說故,安樂方便加行說故,離眾苦說故。如是五種。

庚二、聞正法圓滿

復有五種。謂不求過失而聽法故,但求涅槃而聽法故,善聽法故,諦聽法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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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文身義審諦觀察而聽法故。

不求過失而聽法故等者:謂聽法時,恭敬正法、恭敬說法補特伽羅、不輕正法、不輕說法補特伽羅,由是其心遠離輕慢雜染,於法及說法師不求過失,是第一相。又聞正法,唯以涅槃而為上首,唯求涅槃、唯緣涅槃而聽聞法,不為引他令信於己,不為利養恭敬稱譽,是第二相。專心一趣,領解文句差別,名善聽法,是第三相。屬耳而聽,了知音韻差別,名諦聽法,是第四相。於一切心無不繫念,為欲無間領解音韻文句義故,無不了知、無不通達而空過者,名於名句文身義審諦觀察,是第五相。

丁三、略不說餘

於此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21

「於」,大正作「於依」。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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