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案例

更新时间:2024-06-30 12:3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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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区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与因外伤致截瘫的王某同住一病室。郑某的手术比较顺利,但与他同屋的王某却在郑某的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又过两天,王某的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当郑某的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于是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即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主管医生认为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已向家属作了交待,不属于医疗事故。故而,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并很快反映到医院医务科。医务科出面调查调解,并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于是,医务科答应减免郑某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和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并保证伤口愈合后出院,这样医疗纠纷才予平息。在上述案例中,请指出哪些是医学问题,哪些是伦理问题?并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上述案例中,两位同住一病房的患者先后受到了细菌感染,这是个医学事实,也就是医学问题。在事实面前,患者郑某认为是医疗事故,理由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便检查手术切口造成的;主管医生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理由是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向家属作了交待。于是,双方发生了医疗纠纷,这属伦理问题,即根据医学事实该不该行动和如何行动的理由。医务科在进行调查和调解时,对郑某的手术切口感染进行了细菌培养,证实两位患者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但未作细菌的基因分型(一般医院此项检查有困难),因此从流行病学上既不能认定是交叉感染,又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这也是医学事实,也即医学问题,根据这个医学事实,医务科既没有认定为医疗事故,又没有简单地视为并发症,这样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从而平息了这场纠纷,这种处理也属于伦理问题。

从伦理上分析这场医疗纠纷,主管医生应负主要责任,因为他没有严格地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而且简单地将交叉感染视为医学问题,并有推倭责任之意。患者郑某从维护自己的权益出发,虽开始认定是医疗事故,但后来又服从了医务科的裁决,因此是无可指责的。 【案例2】患者李某,男,40岁,因患肝癌转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疗。由于患者疼痛难忍,多次恳求妻子王某帮他结束生命。夫妇俩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经受这些痛苦,于是王某含泪给丈夫。服了农药,丈夫不久死亡。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诉王某,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试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求妻子结束其生命,这确是令妻子为难的事情,但妻子在医学和法律上的无知,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

2.安乐死目前虽无法律,但安乐死是否道德还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领域,患者寻求安乐死需满足以下条件:患者疼痛难忍、疾病晚期、有诚挚解脱之意愿、家属同意。本案例中,家属中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适,患者很痛苦,这便触犯了法律。 3.一般来说,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依据,法律为道德提供保障,但有时二者并不一致。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质上是为丈夫提供帮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帮助丈夫死亡,道德上值得人们同情,但是,在法律上她考虑得不周全,与法律相抵触,事先未解决好可能存在的纠纷,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未处理好医学中法律与道德关系之苦果,也是后人应吸取教训的。

【案例3】产妇范XX,39岁,妊4产1。因过去有习惯性流产,第四次妊娠保胎至31周早产,新生儿体重1850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暂停,最长一次达20分钟。B超检查发现新生儿有颅内出血,后来又发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肿。医生向产妇及家属交代新生儿病情危重,即使抢救能够存活,未来的智力可能较差。但是,产妇和家属商定:即使孩子长大是痴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产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而且已经39岁,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产儿,尽管早产儿病情危重且可能发生严重的后遗症,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公益论考虑,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医务人员应该劝导产妇和家属舍弃早产儿,以履行其社会责任。如果产妇和家属执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医务人员只有尊重其自主选择,其后果由产妇家庭自负。

【案例4】患者郑某,男,65岁,工人,公费医疗。因肠梗阻和梗阻性黄疸急诊住某医院。体检:巩膜及皮肤黄染,右下腹轻压痛和肌紧张,左下腹触及一个直径4cm圆形质韧肿物,边界不清且随呼吸上下移动。综合CT、B超及胃镜检查结果,临床诊断结肠癌的可能性大,但不能完全排除淋巴瘤及十二指肠肿瘤,于是决定开腹探查。术中发现空肠近端壁上有直径5cm的肿物,肠系膜上有直径2cm的淋巴结肿大,空肠远端壁上有直径3cm的肿物,胰头附近有多个淋巴结肿大,胆总管扩张,结肠未见肿物。活检冰冻切片为恶性肿瘤,有淋巴结转移,因而肿瘤已达晚期,失去了根治的可能性,故行姑息性手术。

术后患者发生肺部感染、左心衰竭,继之又发生应激性溃疡而致上消化道出血,虽经抢救,但病情仍反复,患者处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医生下病危通知,告知患者家属已无康复希望,并劝其放弃治疗。此时,虽然患者已欠下医院医疗费8万元,而家属不但不愿放弃治疗且要求输血等抢救措施。医务人员为避免与家属发生纠纷,遵照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

代价地继续抢救半个月直至死亡,患者医疗费用总共为20多万元。 请对上述案例中医务人员及家属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从上述案例中看出,患者因晚期肿瘤而导致肠梗阻和梗阻性黄道,医务人员为解除患者痛苦和延长其生命时间进行姑息性手术是正确的选择。但是,当患者处于多器官能衰竭、明知无望而怕与家属发生纠纷,医务人员屈从于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不符合生命质量、价值及公益论的伦理要求。如果进行有限的抢救,既满足了家属不愿放弃抢救的愿望,也能节约大量的卫生资源,这样不失为最佳选择。

家属缺乏医学知识,虽医生告知病人无望,但仍抱着一线生还的希望而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出于其他动机,不惜公费医疗,那便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案例5】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

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

对上述案例及各种意见和态度,你是如何看待的。

【伦理分析】1.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

2.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

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

3.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后,而家属执意坚持继续抢救,医护人员仍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因为人们的传统习俗和心理状态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长期努力。

【实例6】一位5岁女孩患肾炎继发肾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肾透析,等候肾移植。经父母商讨,同意家人进行活体移植。经检查:其母因组织类型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纪小也不适宜,其父中年、组织类型符合。医生与其父商量用为供者,但其父经一番思考决定不做供者,并恳请医生告诉他的家人他不适合作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责他对子女没有感情,医生虽不大满意还是按照他的意图做了. 讨论:医生“说谎”道德吗?其父的做法对吗?从伦理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伦理分析]1.医生“说谎”是保护其父的自主权,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是可以理解的。但最好是让家庭内部商量,以遵守医生的诚实原则。

2.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出发,有两种理论是并存的:一是义务论,另一个是目的论即效果论。由于理论起点不同,对此案例可得出不同结论:

A。从义务论出发,父亲对其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当女儿生命处于危机之中,父亲为了保全自己,连亲骨肉也“视死不救”,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为中国的传统道德所不容,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也影响家庭的和睦,在个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

B,从目的论即效果论出发,女孩的生命质量已很低,即便移植成功生命质量也难以保障,以一方的器官丧失来挽救成活未卜的5岁孩子,从效用上未必有价值。况且,其父是中年人,还有扶养另一子女的责任,正是干事业的最佳年龄,从代价效应分析,他不做供体也是有理由的。

【案例7】某医院20年前收治一名两度烧伤,面积达98%的10个月女婴,医护人员积极抢救,患儿得救了,但造成了终身残废。面对此情况,患儿父母决定放弃抚养,交医院处理。当时,医护人员出于人道主义,将患儿收治、喂养,但至今仍在该院病房.于是,人们对当时该不该收留患儿引起争论。对此,你的态度如何?

【伦理分析】1.面对严重烧伤患儿,医护人员积极抢救,始终如一地履行人道主义责任,完全是正确的。

2.有些人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论观点提出值得不值得抢救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价值不光从经济消耗上去看,还要从人道精神和科研意义上去看,而且这种价值是难以用经济去衡量的。

3.此案例涉及社会问题,医院可以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社会上的支持。

【案例8】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他的理由:

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目前虽能坚持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对此,应如何回信答复?

【伦理分析】 首先应肯定这位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可贵的,但此举不能支持,理由: 1.世界不少国家法律规定,器官不能商业化。我国虽无立法,但此举也不能允许。 2.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而使一个人失明,这是不人道的。

3.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减轻病人的痛苦,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给患者带来新的伤害。

4.个人的付出不可能使当地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案例9】 患者张某,男,16岁。因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准备进行肾移植,因肾源紧张,其父考虑动员其兄供肾。其兄,20岁,因幼年患脑炎留下智力障碍后遗症,未能参加正常学习而待业。当父亲提出上述想法后,母亲不同意,认为对长子的智力障碍已内疚,不忍心再将其肾供给次子,但经丈夫说服最后表示同意。 此时,医务人员能否让患者之兄供肾呢?

[伦理分析] 虽然父母均已同意让其兄供肾;但是医务人员应让父母征求其兄的意见。其兄为残疾人,更应尊重其自主权。如果其兄不同意供肾,其父母应放弃他们的考虑,对患者改用透析等治疗措施。

【案例10】患者王××,男,84岁,无业。因急性肠梗阻住某院急诊室。患者过去曾患

过脑梗塞,现在左侧肢体活动受限。肠梗阻经治疗24小时无好转,主治医师认为需行手术治疗,约需费用1.5万元。患者系自费,又无子女,由侄女提供医药费。但是,侄女提出负担万元以上费用有一定因难,仅可支付6000元,恳请医生根据经济情况采用适宜的治疗方案。在此情况下,为挽救患者生命急诊手术治疗,共用费用8500元。术后,因伤口感染:个月未愈合,于是侄女要求接患者出院。试问:对患者侄女的选择医生应持何种态度? 「伦理分析]1.医务人员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因此在已知经费无保证的情况下,为年救病人生命而行急诊手术,这是人道行为。但是,病人年迈、抵抗力差,肠梗阻手术后继发染,伤口迟迫不愈合也并非罕见,对此应予谅解。

2.由于经济费用难以支付,患者侄女提出不再继续住院治疗,医生可以同意家属的要求,不过医生应该继续履行自己责任,如建立家庭病床,定期给病人换药,直到病人康复。 【案例11】患尹李某,女,14岁。现测iQ在25一30之间,这是出生5个月时由于车祸导致大脑受损造成的智力严重低下,只相当于1一2岁的水平,但外貌比较漂亮。因不能独立生活,被姥姥带去与其同住.李某、现已到青春期,每次月经期间疼痛难忍,而且无法应付这种情况以使自己保持清洁。姥姥想解除孩子月经期间的痛苦,也想保护她以后不会被强奸怀孕,于是来某医院寻求子宫切除术. 试问:作为医生,你是否会为其提供帮助? 【伦理分析】1.子宫切除手术是否实施对一个女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李某无明显的手术指征,似乎不能满足手术的要求。尤其是患者还未成年,此类手术更需要慎重。

2.考虑到患者的智商水平很低,难以应付月经期间的不适,也不会保护自己,因此,家属的要求还是可以理解的。

3.本着为患者谋利益的原则,在此特殊案例中为患者提供子宫切除术,从道德上说还是可以的。

【案例12】患者王\,女,30岁末婚怀孕。孕39周因胎膜破裂而住院。医生检查发现羊水中已有胎粪,胎儿心跳210次/分,这表明胎儿在宫内处于窒息状态,于是医生决定剖宫产,但遭到患者和家属的拒绝,因患者不愿意在以后结婚时让丈夫知道其生育过。医生认为应让胎儿安全地分娩下来,于是又力劝患者,但仍未奏效。 试问:此时医生应该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1.如果孕妇自身的生命和胎儿的生命都同时受到威胁,医生积极挽救母子的生命,力劝患者和家属进行剖宫产,一般来说患者和家属是会同意的。

2.该案例中,孕妇本身的生命尚未受到威胁,医生应尊重孕妇和家属的选择权,采取一切措施让其自然分娩,并尽量保全胎儿的生命,一旦胎儿生命不能保全,其后果孕妇和家属自负。

3.从伦理上说,在胎儿利益和母亲利益及自主性发生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后者。 【案例13】患者王某,男,77岁,农民。因肺癌入院治疗。入院后进一步检查发现已扩散至身体其他部位,于是医生只有采取放疗和化疗相结合的方法,同时提供减轻疼痛的措施。医生告诉病人和家属借此可多延长几个月生命,但病人拒绝继续治疗,因为这样会花掉老两口所有的积蓄,患者想让妻子用这笔钱作为养老费用。而妻子则恳请医生坚持为老伴治疗。此时,医生却拿不定主意了.试问:你作为医生将如何抉择?

[伦理分析]在我国,病人的自主性并不是决定继续治疗的主要因素,家属的意见也同等重要.该案例中,老两口间深厚的感情使医生不知应该按谁的意愿行事,在情理上,应为患者治疗,但在经济上又应患者花掉过多的费用,而使老伴日后的生活无保障,况且患者又无法康复。因此,医生应尽其所能采取最经济的、相对能尽量延长患者生命和减轻痛苦的支持疗法,让患者能和老伴多生活一段时间,而且又不至于让者伴日后生活无保障。

【案例14】患者李某,男,57岁,离休干部。因喉癌住院。住院后他告诉医生:“如果肿瘤已到晚期,不要告诉我任何关于我将要死亡的消息,只要能让我舒适即可,也不要做更多的抢救。”并且立下字据,交给医生。因此,当患者病情垂危时,医生未给其使用呼吸机等抢救措施,只给予足够减轻疼痛的药物。但家属希望尽量延长病人的生命,并使用一切抢救、治疗手段。此时,患者神智已不清醒,面对家属的强烈要求,医生感到无所适从。试问:此时医生应该怎么办?

[伦理分析]1.病人在清醒时立下的字据具有法律意义,应该受到尊重。但家属希望尽量延长病人的生命,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2.考虑到卫生资源的缺乏,患者既然已到癌症晚期,使用高技术抢救、治疗只是延长病人的痛苦;不进行抢救和治疗,对患者、他人均是有益的,这也是对病人自主,性的尊重。医生应向家属解释清楚,必要时可以出示病人立下的字据。

【案例15】某医院内科病房,治疗护士误将甲床病人的青霉素注射给乙床,而将乙床病人的庆大霉素注射给甲床病人。当她发现后,心理十分矛盾和紧张,并对乙床病人进行严密观察而没有发现青霉素过敏反应。该护士原想把此事隐瞒下去,但反复思虑还是报告给护士长,

同时作了自我检查。

请对治疗护士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并说明应否告诉病人真相。

[伦理分析]治疗护士未遵守“三查七对”制度,而且发生差错后又未及时报告给护士长或主管医生做好应变准备,她虽然严密观察,但万一出现过敏反应也会影响对病人的抢救,因此违背了认真负责的道德规范,不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万幸的是病人没有出现过敏反应,而且由于良心发现,她告诉了护士长并作了自我检查,这也是好的转变。差错发生后是否告知病人真相,可有三种选择:一是不告诉病人真相,也不补上应注射的药物,这样可以避免护患纠纷,但对病人的治疗有一定影响,这不足取;二是不告诉病人真相,补上应注射的药物,这样病人容易生疑,为此护士就要说假话,有违于诚实的道德原则也是不足取的。以上两者不可取,最主要的是侵犯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因此,还是告知病人,并补上应注射的药物为佳,这样虽然有发生护患纠纷的可能,但只要护士诚心地作自我批评,相信病人是会原谅的。

【案例16】患者宋某,男,56岁,农民。因左小腿丹毒复发到某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开了价格较贵的新抗生素,患者要求改用过去复发有效而便宜的青霉素,因此,医生不耐烦的地说: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难这我还会害你!患者无奈,只好百思不解的离去.请对医生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治疗中医生有处方权,病人也有知情选择权,此案例中医患权利发生了冲突,当然医生并非有意害患者,而患者的要求也并不过分,此时,医生应耐心解释使用新抗生素的原因,争取让病人接受,但是,医生不仅没有说明原因,反而运用职权让患者接受,这是不尊重患者的权利的表现.

在市场经的条件下,有些医生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使用价格昂贵的进口药或新药,对传统有效而便宜的药物不屑一顾,该案例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当然也不能排除医生担心青霉素耐药而使用新抗生素的可能性.

【案例17】 患者周某,女,35岁,在某医院妇产科就诊,医生问病人,你怎么不舒服?病人回答:我没有什么不舒服,然后,患者看了看周围的病人,接着小声说:厂医务室在普查时说我可能得了性病,让我速到医院检查和治疗,医生又问,你怎么得上了性病?病人回答我也不知道,我素来是个规矩人!医生冷笑着说:不知道!好吧,上床检查检查看,围观的病人笑了,病人满脸通红地上床接受检查.请对医生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患者是否患本性病尚不清楚,而医生顺着厂医务室的可能诊断进行问诊,并且当着围观的病人采取讥笑和触动隐私的行为是不当的,即使是真正的性病患者也不能如此。医生诊治疾病,应当让其他病人回避,避免病人参与“会诊”。该案例有病人围观,而且病史涉及病人的隐私,因此医生没有尊重病人的隐私权。

【案例18】患者史某,女,65岁,农民。经北京几个大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未能住上医院。于是,家属带着病人返回当地住上了卫生院,给予支持疗法,但病人逐渐昏迷。一天,卫生院主治医生查房,认为是不治之症,并告诉陪住的病人老伴:“病人根本无康复希望,继续治疗是一种浪费。”随后让护士拔掉静脉点滴针头,不久病人死亡。为此,病人的儿女联名上告法院,理由是医生擅自让护士拔掉静脉点滴针头是见死不救。请问:家属上告法院的理由是否成立,医生是否负有责任。

「伦理分析」该案例属于被动安乐死,我国目前虽无被动安乐死的法律,但实施者不乏其例。对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如果要实施被动安乐死必须病人有生前意愿或家属(无家属者有监护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井有书面承诺才可实施,该案例未经家属同意,由医生作主拔掉静脉点滴针头,是对家属自主性的侵犯,因此家属上告法院是有理由的,医生应负一定的责任。不过,医生是出自生命价值和公益论的考虑,也是有道理的,而家属指责其“见死不救”也不完全符合事实。

【寨例19】某村,为了提高避孕率,村长希望卫生院将本村的育龄妇女都放上节育环。于是,卫生院的妇产科医生对该村的育龄妇女都进行了妇科检查,并将无禁忌症的育龄妇女都放了节育环.请对卫生院妇产科医生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避孕是育龄夫妇的共同义务,不能认为仅是育龄妇女的事。即使育龄妇女避孕,也有很多方法,对此育龄妇女有知情选择权。

放节育环是一种较好的避孕方法,卫生院妇产科医生给无禁忌症的育龄妇女放节育环是符合医学要求的。但是,卫生院妇产科医生遵照村长的要求给无禁忌症的育龄妇女都放了节育环,无疑使这些妇女丧失了自身的部分自主性,也侵犯了可能不愿用节育环避孕育龄妇女的选择权。因此,医生不能光从技术上考虑问题,要坚持技术与伦理的统一。

【案例20】赵xx,女,20岁。未婚先孕18周,由家属陪送到某医院妇产科住院引产、入院后,赵某的家属履行了引产的签字手续,护士也作了术前准备,但当赵某上了手术台突然改变主意,坚决不同意引产,经医护人员劝解也无效。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行动。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医务人员对赵某劝解是履行社会责任,因为未婚先孕不符合人们习惯的道德观念,但是劝解无效不能强制引产,也不能有任何歧视。待赵某回病房冷静后,再配合家属或单位人员共同动员引产。医务人员要自始至终维护、尊重赵xx的自主权,如果动员无效,医务人员可动员出院。

【案例21】患者钱某,男,78岁,自费医疗。因患肺炎在家附近的门诊部进行治疗效果不佳,直至患者昏迷才到某大医院急诊。经急诊医生诊断为大叶性肺炎、继发感染中毒性脑病,因该医院内科无空床而留急诊室抢救和治疗,经采用高级昂贵的抗生素、输血清白蛋白等抢救治疗措施,一周后病人体温恢复正常,患者也由深昏迷转为浅昏迷,但一周医疗费用8000多元。因患者的两个儿女均已退休,继续治疗费用难以承受,故向医生提出放弃治疗。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在病人清醒时没有留下“意愿”,而且病情又在趋向好转的情况下,医务人员轻易放弃治疗是不人道的。然而,患者家属经济困难,难以承受高额的费用,在此情况下医务人员应与家属进行商讨,是否再继续抢救几天或降低抢救规格以观效果,再做决定。如果家属执意不肯,应允许家属将病人接回家。

【案例22】患者程XX,男,67岁,知识分子。因胸透发现左下肺阴影,进一步CT检查,CT结果为肺左下叶后段胸膜下结节,恶性可能性大,故医生疑肺癌收入住院。住院后,主管的胸科医生告知患者准备在B超引导下进行肿物穿刺以确定诊断和制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患者也告知医生自己无子女,仅与66岁老伴相依为命,如果确诊为肺癌千万不要告知老伴,免得她冠心病发作或精神崩溃,自己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手术前可以履行签字手续。肿物穿刺结果为低分化腺癌,准备开胸手术。请问:开胸手术之前医生应不应告知家属真相。

[伦理分析]患者在肿物穿刺之前已告知医生如果是肺癌对家属保密,加之患者本人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此医生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但是,开胸手术和术后都要求家属的密切配合,如果医生欺骗家属不利于配合治疗。因此,医生应劝说患者选取最佳方式和时机亲自告知老伴真相,以利于医生与家属的协调,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案例23】患者王某,男,35岁,钢铁工人。因大面积烧伤住某医院。医院虽进行了积极抢救,但两周后发生感染中毒性休克,接着又发生呼吸、循环和肾功能衰竭,故而难以使患者康复。当家属和单位得知医生告诉的预后信息后,表示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和抢救;单位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后来医生得悉患者的单位自行规定,

气管切开的难度。

3.患者本人神智清楚,因呼吸困难极度痛苦,强烈要求实施安乐死、并写下了遗嘱。对此患者,医院组织了耳鼻喉科及肿瘤科专家进行讨论,绝大多数专家认为该患者为肿瘤晚期、即往有两次手术史,目前不宜再次手术,其他治疗也并非适宜.仅极个别专家表示如果家属同意,可以试行急诊喉全切术,但要承担极大风险。 此时医务人员有以下选择: A. 急诊手术; B. 被动安乐死; C. 主动安乐死; D. 等待疾病自然的转归。

请从伦理的角度分析,哪种选择是最佳的,为什么?

[伦理分析] 1.从医学人道主义出发,对患者应积极治疗,但多数专家认为救治无望,本人在极度痛苦、神智清楚状态下要求安乐死,家属也表示同意,为尊重病人的选择权,减少痛苦实施主动安乐死是适宜的,也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但目前缺乏法律的保护,难以实施。 2.被动安乐死或待疾病的自然转归,可使病人在痛苦中死去,这是不符合人道主义的。 3.个别专家提出行急诊喉切除术、可以使病人有一线生机,从伦理上是最佳选择,其理由: (1)医生不怕担风险,表现了医生的高度责任感。

(2)手术有成功的可能,这样既可以解除了病人的痛苦,也使病人有一线生机。 【案例56】患者秦XX,男,28岁,农民。因腹痛3小时,夜间到某县医院急诊。医生检查后,化验血白细胞16X10的次方/L;大便常规:白细胞0一2个/高倍视野;红细胞20---30个/高倍视野。根据检查,医生诊断为急性痢疾、急性胰腺炎不能除外。经输液及抗感染治疗7小时,病情反而加重,血压由120/80mmHg降至80/60mmHg,故于清晨5时许转上级医院,陪伴医务人员到达后未向接诊医院医护人员交待病情,急救车及护送人员即返。上级医院接诊的内科值班医生看到县医院的转诊单后,告知护士应请传染科医生接诊,于是护士通知传染科医生。当传染科医生看到县医院大便化验中白细胞0一2个/高倍视野时,认为不符合痢疾诊断标准,但对病人未做任何体检即令其再留大便复查,随即返回值班室准备交班。此时病人还在接诊的平车上输县医院带来的液体,当从平

车下地准备留大便时晕倒,医务人员立即检查发现病人面色青紫,心跳和呼吸停止,在抢救时发现病人裤内多量脓血便,最后病人死亡。

请就上述病例中涉及的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县医院对疑难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诊是应该的,但一定:要联系好,对转诊途中的安全性有正确的估计,此病人转诊时”已呈休克早期的表现,强行转诊是不合适的,而且到达接诊医院后不向对方进行交接即返,也是不负责任的推倭表现。

2.接诊医院的内科及传染科医生违反了诊疗原则,对病人不作详细的体检,不认真参考县医院的病历,对病人80/60mmHg的血压不予重视,为了明确或否定痢疾的诊断片面地强调了大便化验结果,从而使一位有可能治愈的年仅28岁的青年失去了生命,这也违反了诊疗道德的规范。

3.传染科医生也违反了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当病人未明确诊断和未做适当的治疗前即返回办公室交班,这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

[案例57]患者王某,28岁,某地干部。因腰痛、尿痛、尿频一年余到某医院泌尿科就诊。查尿常规,白细胞15一20个/高倍视野,红细胞:10---15个/高倍视野;腹部平片,右肾盏中致密影。医生诊断右肾结石,并当即提出体外碎石治疗的方案。对此,病人也提出能否再做一些其他检查,然后再考虑是否碎石。但是,接诊医生认为腹部平片结果已能确诊,无需进一步检查。病人无奈,只好接受碎石方案,于是次日即行治疗,观察3天后返家.两年后,患者因病情反复而再次到该医院治疗,经全面检查诊断右肾无功能、肾结核,故而行右肾切除。术后病理证实为肾结核。请对此误诊病例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对某些不典型病例或比较疑难病的诊治难免有失误之处,但是,该案例中医生缺乏全面综合分析,而且主观片面,仅从腹部平片显示的致密影确诊,没有认真区别结石或结核的钙化,从而造成误诊,给患者带来不可挽回的痛苦和损失,这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也违背伦理上的无伤和行善原则。

【案例58】患者张某,男,60岁,退休工人。因冠心病住某医院内科,为进一步诊治需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医生询问病史时得知,患者两年前在行胆囊造影前,因作造影剂过敏试验阳性而未行检查;一年前也曾做过冠状动脉造影,术前造影剂过敏试验阴性,但注射造影剂投照完毕后出现了恶心症状,对症处理缓解。本次住院因病情需要复查此项检查,术前常规做造影剂过敏试验也是阴性,并且第一次推注造影剂投照完毕后,病人未出现任何不

适。但是,再注射造影剂投照另一部位的过程中,病人出现恶心、胸闷,医生认为病人既往也有类似情况,故而未重视,继续推注造影剂。当完成了全部检查后,病人症状加重,血压下降,呈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经积极抢救无效而死亡。请对此案例中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医务人员的行为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危,因此,在诊治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都应采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态度.该案例中,病人既往有对造影剂的过敏史,后来虽然造影剂过敏试验阴性,但是再行造影仍应采取审慎的态度,以便保证患者的安全。然而,医务人员并非如此,对造影时出现的过敏症状未予高度重视,抱着侥幸心理,终因过敏性休克抢救无效而死亡,对此医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59】患者蔡某,男,48岁,农民。在北京某大医院确诊为肝癌,癌肿已拳头大、经会诊已排除手术治疗的可能性。于是,住院后进行其他疗法,但疗效不佳,故家属要求出院返回当地县医院治疗。县医院外科医生认为诊断无疑,准备以“死马当活马医”,经家属同意而进行手术治疗。术中发现腹腔广泛转移,虽勉强将癌肿大块切除,但术后第二天病人便死亡。请对县医院医生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根据手术治疗的道德要求,在手术前医务人员必须作出手术对病人的疾病治疗在当时的条件下是最理想的判断。凡是其他疗法优于手术治疗或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凡手术可能加速病人病情恶化或加速病人死亡的、凡尽管需要手术而不具备手术条件的等等,都不应当实施手术治疗。否则,都是违背病人利益和医德要求的,该案例中,病人虽然对某些非手术治疗不敏感,但也不能证明手术治疗就是最好的,况且北京某大医院已排除了手术治疗的可能性。县医院外科医生以,死马当活马医.的侥幸心理、虽经家属同意而进行外科手术,结果加速了病人死亡,这是不符合手术治疗道德要求的,而且也不排除医生潜在的不良动机. 【案例60】患者李某,男,72岁。因反复右上腹痛并向右肩放射,伴有呕吐、发烧4个月。近20天加重且出现黄疽,到某医院外科就诊。体检,除巩膜和皮肤黄染、右上腹轻压痛外,无异常发现。B超提示:肝外阻塞性黄疽,梗阻部位在胆总管上段(左、右肝管部位癌),肝内胆管扩张,肝外胆管未见扩张,胆囊未探及,故而诊断肝外梗阻性黄疽,胆管癌可能性大。于是,收患者住院进一步诊治。住院后,外科总住院医生查房认为,根据病情及B超检查结果诊断胆管癌的可能性大,但不能完全排除胰头癌或壶腹癌,医嘱复查B超。第二次B超结果为:肝外梗阻性黄疽,梗阻部位考虑为壶腹部实性占位。虽两次B超检查,占位性病变的位置仍不能确定,故进行查房讨论。在讨论时,一医生根据病史认为是典型的胆管炎症

状,其炎症由结石引起的多见,且患者20年前有胃大部切除易发生结石,故占位性病变可能由结石所致;另有医生认为占位性病变不能除外癌,故建议行ERCP检查。因患者发烧又等待了一段时间做ERCP检查,但未成功。由于患者黄疽及病情逐渐加重,故不得已行开腹探查。手术探查证实为胆总管内结石、残余胆囊管结石。从上述案例中你能看出什么问题,并对此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临床诊断主要依靠病史和体格检查,虽然有时辅助检查能起决定作用,但也必须综合病史和体检确定诊断。从上述案例中看出,医生有过分依赖辅助检查的倾向,因而延误了一些手术时间,也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这不符合伦理上的有利原则和辅助检查的道德要求。现在,有些医生不重视临床基本功的训练,片面的依赖化验和特殊检查,既不利于医生的培养,也加重了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甚至会贻误病人的治疗时机,应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

【案例61】患者张某,男,18岁。因突然发烧到某医院就诊。医生检查体温39℃,咽红,化验白血球1.8X10的四次方/mm3,其中中性50%,医生按感冒处理。因患者3天未退烧再来就诊,化验发现白血球中有极少数未成熟细胞,于是医生嘱患者3天后再做化验,患者家长询问医生,医生未回答。在家长的要求、追问下,医生才说:“不说吧你们老问,还埋怨医生态度不好;说了怕你们又接受不了,我们考虑是白血病。”听后,患者和家长惊恐不安,精神状况不好。请问:医生该不该回答家属的询问,上述的回答有没有问题,为什么?

[伦理分析]本案例涉及如何向病人吐露坏消息,它提出了以下伦理问题: A.患者及家长有无了解化验结果的权利? B.医生是否应告诉病人和家长上述情况? C.医生怎样做才是道德的选择?

(1)患者及家长有权利了解化验结果,这是病人的基本权利,无论从尊重患者的权利还是治疗的需要,医生告知病人和家长有关疾病的信息是无可非议的。 (2)当遇到不良信息时,是否对病人讲真话,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3)从医生言行后果看,将有关化验结果以简单方式透露给患者及家长,致使患者及家长惊恐不安、精神上受到刺激,医生的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正确的作法是将白血病的可能性主动告之家长,可让其正确对待,积极配合医生诊治,先不要告之患者。

【案例62】患者李XX,男,74岁。因发热40.1C晚10时来某院急诊。自诉中午始发热,伴咳嗽、全身酸痛、畏寒,无腹泻,小便次数多。体检血压、心脏正常,两肺呼吸音粗糙、无干湿锣音,化验白细胞5.6X10的9次方/1,中性8%,淋巴40%,单核20%。医生按感冒处理,并嘱患者回家休息。医生想:急诊科病人大多,该病人症状不太重,况且患者及家属又无留观要求,故未予留观。次日上午8时,患者再次就诊,呈昏迷、休克状态,胸片示右上肺大叶肺炎,立即抢救,下午3时死于感染中毒性脑病。 请问:医生对这位老年患者应不应该负有道德责任,理由是什么? 「伦理分析」急诊科医生负有一定道德责任,其理由::

(1)此案例死亡诊断为右上大叶肺炎、继发感染中毒性脑病。老年人患病通常病情凶险,死亡率高,即使留观治疗、抢救及时,死亡率仍很高,但并不因此排除医生的责任。74岁高龄患者在高热达40.1℃且诊断尚不明的情况下,未予留观是不妥当的。况且对患者没有进行胸透,并以患者及家属未提出留观为由,草率打发患者回家。留观不留观应以病人的病情为标准,该案例中医生的作法是对老年患者责任心不强的表现。

(2)患者来诊,医生草率地按感冒处置和不予留观,忽视了老年患者的特点即病情复杂多变、不易明确诊断、易出现多系统疾病、易出现衰竭现象等。医生缺乏严密观察、应急准备、及时抢救的高度责任感,造成了患者死亡,不能说是与医生的责任无关。

【案例63】一对恋人到某医院进行婚前检查,医生在检查女方下腹时见有花纹,怀疑是“妊娠纹”。于是,医生问:“你生过孩子吗?”女方惊愕地回答:“没有!”医生又问:“那你腹部怎么会有妊娠纹?女方解释说:“我以前较胖,现在瘦了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请你进一步检查。”该医生又请另一医生检查,另一医生检查后说:“好象是妊娠纹。”但是,医生却在体检表上签上“正常”。

女方的男友在屏风后面听到了医生的问话,就对女友产生了怀疑。他俩原计划婚前检查后就去登记结婚,男方却借口忘带户口簿而回家。后来,男方通过介绍人解除了婚约。为此,女方痛不欲生,并到医院要求领导就“妊娠纹”进一步检查,于是该院请上级医院重新检查,结果是外阴未婚型.因而,女方又向法院起诉该医院医生.请问:女方为什么起诉该医院医生?你认为该医院医生有责任吗?

【伦理分析】因为该医院医生的语言不当伤害了女方的男友,使之解除婚约,进一步也伤害了女方,这是女方上诉的原因。

该医院医生虽然在体检表上签上“正常”,但是缺乏足够根据的怀疑,并且让其女方男友听见,这就侵犯了女方的名誉权,因此是有责任的。

【案例64】患者张某,女,29岁。患者曾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一年前出院回家。患者现已怀孕7周,其母亲与丈夫皆因担心怀孕和分娩的痛苦对她的精神状态有不良影响,于是都劝她去医院流产,但她坚决要求继续妊娠。于是,患者和家属准备到医院咨询。试问:当他们到医院去咨询时,医生应如何回答?

[伦理分析]1.《夏威夷宣言》中规定:“不能对病人进行违反其本人意愿的治疗,除非本人因病重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或对旁人构成严重威胁。”患者既然已出院回家,他人不应不尊重她的意愿。

2.鉴于患者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生育出的后代有可能也患此病,医生应建议患者认真考虑此事.如果患者同意流产,既可免除怀孕和分娩对其精神的影响,也不会生育出有精神病可能的后代.如果患者执意继续妊娠,医生和家属应尊重其意愿,可不流产,但要进行严密观察。

【案例65】患者郑某,男,63岁,退休干部。因急性心肌梗塞住某大型综合医院心内科。入院后,经积极抢救和治疗病情平稳,3周后患者除活动后偶有心前区不适外其余症状消失,心肌酶恢复正常,动态心电图稳定,因病房床位紧张,经医生动员患者出院。一个月后,患者因频发心绞痛又到该医院急诊室观察治疗,入院5小时发生室颤而死亡。死后,家属认为病人之死与医生令其提前出院有关,因此与医院发生纠纷。 请对此纠纷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急性心肌梗塞患者恢复期虽仍有部分症状,但并非继续住院的指征。大型综合医院主要为疑难、重症、急诊或疾病的急性活动期提供住院治疗条件,因此当急诊病人多、床位紧张的情况下,动员病情稳定的患者出院并不违反医疗道德及治疗原则。 2.冠心病患者病情反复有时难以预料,所以该患者死亡与医生动员出院无因果关系,故而也不应负道德责任,但要向家属耐心解释以尽快化解纠纷。

【案例66】患者王某,男,65岁,干部。因头痛、恶心、呕吐,伴右侧肢体活动失灵3小时,送某医院急诊。患者头颅CT:未见出血及梗塞病灶。临床诊断脑梗塞。接诊医师决定应用该科拟定的科研治疗方案,用某某药物进行溶栓治疗。给药10余小时,病情无明显好转,并且前臂出现散在小出血点,夜班医师未予处理。次日晨、医生发现患者神智淡漠,

疑有颅内出血,欲做CT确诊:,但家属不接受此项检查。于是,给予对症治疗,下午2点后病人逐渐昏迷,此时家属才同意行CT检查。医生随即令家属推病人至CT室,因病情较严重而家属请医生陪同,医生以急诊病人多为由未予同往。在投照CT过程中,病人呼吸、心跳停止,马上请医生抢救未成功。 CT报告:颅内大片出血病灶. 请就此案例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 1. 医生为某些疑难病寻求新的治疗方法进行临床科研是值得提倡的,但应持谨慎态度,密切进行观察。本例进行溶栓过程中,病人上肢出现散在出血点,本应严密观察和积极处理,然而当班医生却置若罔闻,这是责任心不强的表现。

2.患者病情复杂,需做CT检查,在家属不同意时,医生虽尊重了家属的选择权,但没有尽责地动员、解释就放弃计划,并且当病人病情恶化而家属同意做CT时又忽视了病人的安全,虽家属希望医务人员陪同,但又以急诊病人多为借口而未同住,以至病人发生心跳、呼吸停止而措手不及,从而违背了急诊道德的规范,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67】患者赖某,男,48岁,个体户。因服大量的安眠药自杀而被家属送至某医院急诊室。家属告知急诊医生,患者有精神分裂症,一直服药治疗,过去也有服药后睡一天才醒的情况,此次睡一天一夜未醒,才发现服用大量的安眠药自杀;经急诊室两天两夜的抢救,患者仍处于昏迷状态。于是,急诊医生告知家属,采用肾透析也许能挽救患者的生命,但费用较高。家属听了医生的建议后,只是说该病人活着非常痛苦,家属也很痛苦,并让医生看着办吧!面对家属的犹豫态度,你认为医生应该选择: A、争取家属的配合,给患者肾透析; B.维持原来的抢救措施,任其好坏; C.只要家属同意,中止对患者的抢救。 说明医生应该选择和不应该选择的理由。

「伦理分析」医生应该选择A,因为肾透析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但是,选择A费用高,而且也不一定能救活病人,因此要向家属说明,待取得家属的同意后,再进行肾透析。 医生不应该选择B因为抢救的实践证明原来的抢救措施不能使病人苏醒,维持原来的抢救措施可能会贻误抢救时机,同时也是一种浪费。

医生绝不能选择C,因为精神病人也是人,也有获得救治的权利,当然也理解精神病人家属的不幸。

【案例68】患者刘xx,男,50岁。因黄胆作B超检查为肝外阻塞性黄胆、考虑壶腹部实性占位病变,故而医院外科收入住院。因B超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住院后继续检查确诊。一天,主治医师赵大夫查房,患者问他究竟得的什么病,他吞吞吐吐地回答:什么病?啊,还未搞清楚。”说完扭头就走,于是患者又追出病室门外问:“赵大夫,你说真话,我得的是不是恶性肿瘤?”赵大夫匆匆地边走边回答:“我不是告诉你还没有搞清楚吗?”患者仍紧迫不舍他说:“我看你神色不对,恐怕是得了癌症吧?赵大夫不耐烦地回答:“就算你猜对了,我也不能告诉你,还是请你的家属来一趟吧!”患者不得已返回到病室卧床不起,而且中午饭也不肯吃.请对上述案例中赵大夫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 在医患关系中,患者有获得诊治信息的权利。在上述案例中,患者的疾病诊断不明,因此急切地想了解诊断是可以理解的,而作为医生应该耐心地予以回答,即使需要保密也应该婉转地开导。然而,赵大夫面对患者的询问,吞吞吐吐、边走边不耐烦地回答,而且前后回答潜藏着矛盾,从而增加了患者的疑虑和心理负担,这也是不尊重患者及其权利的表现。

【案例69】患者孙某,女,40岁。因患溃疡性结肠炎入院治疗。住院后,医生告之有一种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新药,需要一部分患者做临床疗效实验。医生还告诉患者自愿参加,但希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都参加。孙某原来不想参加这项实验,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便参加了。用药一个星期之后,她自觉效果不好,便中途退出了实验。主管医生对她的做法很不满意。为此,她很苦恼,担心医生今后不会认真给她治疗了。 试对医生的做法和态度的改变作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临床进行新药治疗观察实验是允许的,但要坚持患者自愿参加的原则,因此,主管医生开始的做法是合乎伦理要求的,但是,主管医生因孙调中途退出实验而改变了对她的态度,这是不应该的:其一,主管医生违背了《赫尔辛基宣言》第一部分“基本原则”中第9条规定,即“受实验者有权决定是否参加某项科研实验,也有权在任何时候退出实验。”其二,主管医生违背了《赫尔辛基宣言》第二部分“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结:合专业性的管理”中的第4条规定,即“病人对某项科学研究工作拒绝参加时,绝对不能使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受到影响或妨碍”。从而引起了病人的担心,继而也会影响病人的康复进程。 【案例70】患者武xx,女,9岁。因急性化浓性扁桃体炎收入某院儿科病房,当时高烧39.5℃,经静脉点滴青霉素后,次日体温下降,第四日体温已正常。该科某研究生为完成研究课题,需做正常儿童的神经系统电生理检查(无创性),故选此儿童为受试者。受试

后次日,家属探视时发现患儿头顶部皮肤有3个约2mm直径的圆形丘疹样红斑,了解事情经过后对医院提出异议。家属认为此做法不但违法,而且也是缺乏医德的表现,而医务人员不同意家属看法,因此引起了争执。请对这场争执的是非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家属的意见是正确的,理由:

1.无创性检查的含义家属并不十分理解,认为头部皮肤有圆形丘疹样红斑是由检查造成的损伤,这是医生没有交代之过,责任不在家属。

2.9岁孩子是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任何检查都应争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否则当认为是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

3.患者及家属对人体实验有知情同意的权利,这是《赫尔辛基宣言》所确认的,本例做法违反了这一原则。

【案例71】某药厂对某种药物进行三期临床观察,该药物主要是通过对机体免疫功能的调节作用而抑制肿瘤的生长。根据!临床药物的观察原则,选择观察对象的标准之一是确诊为实体肿瘤并停用抗肿瘤治疗3个月的患者、对此医生有不同的看法。请问,你对此的态度如何,并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药厂不断开发新的药物,为防治疾病提供可供选择的更多手段,这是值得提倡并予以支持的,但必须以安全、高效为前提。

2,该药物仅是机体免疫功能的调节剂,对肿瘤患者辅助治疗是有益的。但是,该药物观察要求选择的病例必须停抗肿瘤治疗3月,这既不符合医疗原则,也是违背病人利益的。因此,绝不能不顾病人的安危,单纯从研究和开发新药物的角度出发,否则是不道德的。 【案例72】据国外资料报道,几年前英国医学界为解决心脏移植的供体来源问题,设计了一个科研题目:将人的某种基因植入了7只猪的体内,随后他们将繁殖这些猪使其产生内脏和其他器官不受人免疫系统的排斥,以供将来的人体器官移植,这种人猪抑或猪人的问世引起了震撼和人们的争论。那么,你的意见如何?

[伦理分析]此事件引起学术界争论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医学的一切手段是为治疗目的服务的,即手段服从目的。此举如能解决供体来源会给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带来福音,也是医学科研成果;另一种观点是从维护人的尊严出发,认为以某种基因植入猪的体内生出非人非猪的动物是对人性的亵读,如不严加控制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坚决反对。我们认为这种实验要有一定限定条件,并在法规约束下进行,严防负面效应的出现,其最终目的

是解决供体来源,在伦理学上是可行的。

【案例73】医学生范某,在某医院进行实习。带他实习的老师建议为他主管的一名病人手术,但他认为这个病人不是绝对需要手术。那么,在下述情况下,他应该如何做? 1.与带实习的老师讨论,带实习的老师不同意他的意见,虽进行了解释,但未能说服他,然而决定权在老师。手术前一天病人问他的意见,他应如何回答?

2.与带实习的老师讨论后,老师同意他的意见,但考虑到此手术也有指征,手术可能比保守治疗有利,因此手术未被取消。当手术前病人问他的意见时,他应如何回答? 「伦理分析」1.如果实习生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病人的手术并非绝对必要,那么出自患者的利益,实习生应坚持自己的意见,并设法说服自己的老师;如果老师出自于师道尊严,就应该请示上级医师进行裁决。

2.如果实习生没有充足的理由,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无论带实习生的老师是否同意范某的意见或范某对给病人进行手术想通与否,手术都未取消,那么,实习生就不能对病人说!此手术没有必要,只能说这个手术对病人来说是有益处的。否则,不利于患者手术的顺利进行和术后的康复,也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案例74】患者郑某,男,20岁,河北某县农民,现为北京某单位民工。患者因高烧、昏迷送某医院,医生确诊为病毒性脑炎。因系民工,按有关规定施工队仅付给之个月工资为药费(600元),如积极救治,预计医药费用将超过万无,而且死亡及残疾率高达50%。为此,该医院派管理人员至患者家中了解情况并催办医疗费用,发现患者父亲已故,母亲多年类风湿关节炎不能劳动,妹妹14岁且无工作,难以支付近万元的医疗费用。在此情况下,医院是否应该继续抢救?请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患者年轻,急性病,虽死亡和残疾率高,但还有50%的希望,所以应积极救治,不能因难以支付医疗费就放弃治疗,这样才符合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这也面临着与医院功利的矛盾,因此医院也应积极寻求社会的支持,在此特殊的情况下功利要服从于人道主义。

【案例75】患者王某,男, 35岁,工人。3年前因电击伤,心跳骤停,经积极抢救心脏复苏成功,但遗留肾功能不全,需行血液透析维持生命。两年透析后其费用已达7万无,欠医院费用5万元,患者所在单位又面临破产,无力偿还。然而,病人仍需每周两次透析治疗,每次约费用400元,故此医院通知患者及家属,以后每次来诊需先交费再透析。开始

时家属尚可交费,后因家庭经济无力支持其费用,故患者来后不交费就躺在床上要求透析。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处理?

[伦理分析]1.患者年仅35岁,电击伤后心脏复苏成功并发肾功能不全,积极治疗是符合人道主义的。

2.经济问题对医院来讲也是个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如采取适宜收费方法,决不能因为病人不交费就不予治疗,否则就是置病人于死地。但是,新欠费用一定让家属尽力偿还,无力偿还部分只有靠社会和医院协助解决,因为医院本身是属于福利性公益性事业,不同于商业性经营。

【案例76】患者赵某,男,52岁,工人。因喉癌住某院耳鼻喉科,择期行根治术,手术顺利。术后进行放疗过程中(20个月左右),渐感颈部疼痛,时有双上肢麻木感,伴低热.CT检查,确诊为咽后壁脓肿,并已破溃至颈4一6椎间盘间隙,于是急需转骨科手术。但是,病人在耳鼻喉科住院过程中已用完交纳的医药费,并已欠费近2万元,此时单位表示近5年内支付所欠药费已有困难,更无力再交骨科的医药费用。为此,骨科表示、既无力支付费用就不能接受病人转科。请对此案例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对于一位52岁的喉癌患者,耳鼻喉科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方案是正确的、是符合有利原则的。放疗后出现并发症有时也是难免的,这并不违反不伤害原则。 2.对患者新出现的并发症应积极治疗,否则将前功尽弃,而且可以危及生命:面对欠费及需转科急诊手术的两难境地,骨科医务人员只能从病人的病情出发行急诊手术,对所欠费用以后再督促单位分期偿还,这才符合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要求。因此,骨科拒收转病人是不应当的,但也要体谅骨科的困难。

【案例77】患者陈XX,40岁,农民。以急性阑尾炎收入某县医院。住院后,普外总住院医师检查了患者的右下腹,认为急性阑尾炎诊断无疑,并给手术室开了手术通知单。术前,该医师让在该病房生产实习的学生检查病人,并要求在术后完成大病历。几个实习生通过问病史和体检,发现病人先上腹痛后转移至右下腹,且右下腹有轻度压痛和反跳痛,这些都像急性阑尾炎的征象。但是,现在病人除右下腹痛外,上腹仍有些疼痛,而且上腹有轻度压痛和肌紧张,追问病人有胃病史,故而更像胃穿孔。学生将此看法报告给总住院医师。然而,总住院医师没有复查病人便说:“阑尾炎我见多了,诊断没有问题,准备上手术吧!”无奈,两个实习生随他上手术台,其余在台下观看。手术右下腹切口暴露出阑尾,发现阑尾充血,同时还发现肠管间有一些食糜,因此证实了学生的怀疑是正确的。于是,切除阑尾并清洗腹

腔后关腹,然后又在上腹切口暴露出胃,发现胃的后部有一个穿孔,总住院医师仅将穿孔缝合;清洗后关腹。手术后,总住院医师领导学生对该病例进行讨论时说:“病人先有胃穿孔,食糜从穿孔流到右下腹,由于化学刺激导致阑尾发炎,患者虽有胃穿孔,但阑尾炎的诊断并没有错。”在上述案例中,你认为总住院医师的行为存在哪些问题,并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从上述案例中可以发现总住院医师的行为存在以下问题:①对门诊收入病房的病人没有仔细地询问病史和详细体检就肯定了阑尾炎的诊断;②实习生对急性阑尾炎的诊断提出有理由的怀疑时,他没有进行复查就凭经验否定了学生的意见;③术中发现胃穿孔,仅予以缝合,有复发的可能;④术后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胃穿孔的诊断,但强调急性阑尾炎的诊断是正确的。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总住院医师对病人缺乏认真负责的精神,加之盲目自信造成误诊,不但给病人增加了痛苦和经济负担,而且留下了隐患。术后,由于虚荣心没有认真总结教训,也是缺乏医德的表现。

【案例78】护士长带领一位临床见习的学生给患者取静脉血化验,虽然护士长事先给学生讲解了静脉穿刺的要领,但是临阵时学生仍有些紧张。实习生第一针未能穿刺进入血管,第二针又将血管刺破,因此双手有些哆嗦。实习生心想:“不取出血来绝不要休!”于是镇定一下又要穿刺第三针。此时,护士长将针要了回来,并说:“你考虑过病人的痛苦没有?”实习生带着一股怒气离去。护士长一针取出血来,并对病人说:“对不起,让您受苦了!”病人却不以为然地说:“没有关系,培养学生也是应尽的义务。”片刻,实习生又返回,并羞愧地对病人说:“我是实习生,由于技术不熟练给您带来了痛苦,请您原谅!”病人却严肃他说:有点痛苦算不了什么,不过要记住:你们服务的对象是人,不是标本!”实习生点了点头。然后,病人又说:“好了,不要紧张!我仍然支持你们的实习,技术会慢慢熟练的,我相信你将来会成为一名优秀医生。”实习生连声说:“谢谢。谢谢!”而后离去.请对该案例中实习生护士长和病人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实习生给病人静脉取血两次未成功,但由于虚荣心不顾及病人的痛苦,而把病人当成“活标本”,欲再次取血,虽经护士长提醒也未猛醒,反而带着不服气而离去。以上都说明实习生缺乏基本的同情感。后来,实习生良心发现,对自己的行为内疚而主动地去向病人道歉,这是认识上的转变,也是值得欢迎的。

2.护士长体谅病人的痛苦,严格要求学生,这是责任心的体现。

3.病人密切配合学生实习,履行了培养医生的社会义务,并且不计较个人的痛苦以诚

挚的态度教育、鼓励和信任学生,都是高尚道德的表现。

【案例79】某医院住有两位患者需要进行肝脏移植:一位是张某,男,45岁,因多年饮酒导致严重肝硬化;另一位是李某,男,25岁,待业青年,在一次购物中因抓歹徒而使肝脏破裂,生命危在旦夕。现有一肝脏可供移植,两位患者组织配型都符合,但当时张某能交出手术费而李某不能。一些医生认为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只有付费才能得到医疗服务;另一些医生认为不给李某移植在感情上不能接受,也不公平,因为李某是为社会而负伤的。试问:你认为肝脏应移植给谁?

[伦理分析]1.从对肝脏移植需要的迫切性上看,李某更需要,因为:这属于抢救范围。

而对张某来说这不是致命的,可以再等待肝脏的来源。 2.从现实性上看,经济效益是各个医院都重视的问题,要得到医疗服务就得付费,这也是患者的义务。因此,似乎应该给张某进行移植。 3.从伦理上分析,李某年轻,负伤是由于见义勇为所至,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社会对他应该给予回报,医院也应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即使这家医院在经济上不能完全免除李某的医药费,社会各界也应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李某得到对其生命迫切需要的肝脏。张某若能主动加入这一行列,那么本案例将无矛盾可言了。

【案例80】患者崔某,女,17岁。患者在一次车祸中脑部受重伤,入院3天后,医生告诉患者的家属说:“患者已处于脑死亡状态,即她不能康复了,等于事实上的死亡。”并建议撤掉呼吸机。但是,患者父母不愿承认这一事实,因为他们看到女儿在呼吸机的帮助下可以呼吸,并能感觉到女儿的脉搏,所以坚决不同意医生撤掉呼吸机。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应该采取什么恰当的方式解决这一冲突?

[伦理分析]1.脑死亡作为比心肺死亡更为科学的死亡标准,在美国等国家已被承认,它的含义是脑的不可逆昏迷,可用如下四个标准进行判断:没有感受性和反应性,没有自主运动和呼吸,没有诱导反射,脑电图示脑电波平直,而且24小时之内反复测定结果无变化,并除外低体温(32.2℃以下)或服用大量中枢抑制剂,便可确定为脑死亡。

2.我国虽然也有承认脑死亡的少数先例,但是脑死亡的观念还未被广泛接受,因此患者父母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

3.医生在给患者父母讲清脑死亡的概念之后,不可强求他们在短时间内同意撤掉呼吸机,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缓冲,待他们基本想通之后再撤掉呼吸机为宜。

【案例81】产妇王某,26岁,无工作。其丈夫工人,36岁,月收入600---700元。王某孕期一切正常,骨盆足够大。但是,在产程进展过程中胎心突然降至60次/分,剖宫产已来不及,医生决定行产钳术。产钳夹住胎儿枕部拉出一男婴,发现脐带绕颈两周,体重3500g新生儿阿氏评分2分钟5分,5分钟10分,因发现新生儿头部血肿,即送儿科新生儿病房。经儿科医生诊断有脑出血,三次头颅B超示大脑结构破坏,即或抢救成功也定成为脑瘫。医生向家属交待病情后,家属考虑到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扶养一脑瘫患儿,决定放弃治疗,并已签字让医院处理。儿科护士根据医嘱不再给予特殊治疗,但仍给奶水喂养达6个月,除吸吮功能外,其他活动均明显低于同龄儿,儿科几次通知家属接出院,家属拒绝。请对此案例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在新生儿抢救时,已知会有脑瘫,当家属签字放弃治疗时,医务人员就该让其自然死亡。从生命的质量和价值来考虑,对严重缺陷新生儿的舍弃是符合人道主义的。 2.患儿已6个月,家属拒绝接出院是有理由的,因为抢救时就已签字要求放弃治疗,目前只有依靠社会福利院来协助解决。

【案例81】患者高××,女,35岁,技术员。因某种原因服用安定百余片自杀,经抢救后复苏,用去医药费7万余元。因脑损伤严重,呈植物生存状态已4年之久。现仍保留气管切开套管,病人抵抗力极差,经常发生肺部感染,因需要不断治疗,已欠医药费10万元。对此,该院医务人员议论纷纷:有些人认为既然是自杀,当初就不应该抢救;也有些人认为当初抢救是对的,但目前应放弃治疗以尽快促其死亡。 请对上述两种意见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天职,对一个在技术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技术员,不论何种原因的自杀,都应该积极救治。因此第一种意见是错误的。

2.对长达4年之久的植物生存状态康复已无希望,如果继续治疗已无多大价值,不但给家属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而且也耗费了大量的卫生资源,因此第二种意见是有道理的,但必须尊重家属的选择。

【案例83】患者张某,女,27岁。怀孕26周,因车祸受伤送入某医院急诊。虽经医生积极抢救,病人不久发生脑死亡。因此,患者依靠医疗设备维持心跳和呼吸,并通过管子将营养输入体内,然而胎心尚属正常。当医生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后,家属要求放弃对患者及腹中胎儿的抢救。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脑死亡意味着病人已经死亡,但在我国尚未接受脑死亡的标准之前,对任何脑死亡的病人,在没有患者生前预嘱或家属表示放弃抢救的情况下,医生不能宣布患者死亡而中止抢救。该案例中的患者已经发生脑死亡,在家属获得这一信息后要求放弃对患者及腹中胎儿的抢救,对此医生应表示理解。但是,患者腹中的胎儿还活着,应尽量劝说家属维持抢救,待胎儿发育,至生下能存活并取出胎儿后为止。如果家属困难重重,医生应求得法律部门或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后再进行决策。

【案例84】患者李某,男,62岁,医生。因胃窦癌术后复发住院。患者3个月前因胃窦癌住院手术,术中发现有淋巴转移,故行根治手术,手术顺利,术后进行一个疗程的化疗而出院。现又因腹部肿块第二次住院手术,术中发现腹腔内癌瘤广泛转移,癌块与腹主动脉粘连而无法切除而关腹,术后伤口愈合良好。不久,患者出现血便、血尿,而且少食、呕吐,疼痛难忍。患者要求主管医生给予安乐死,而儿女认为父亲一生挽救了不知多少病人,故要求主管医生不借一切代价地进行抢救。对此,主管医生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患者是一名医生,自知康复无望且痛苦万分,因而提出安乐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国对安乐死尚未立法,加之患者儿女又提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在此情况下主管医生不能给患者实施安乐死。主管医生应与病人共同探讨减轻痛苦的方案,实施临终关怀而并不一定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同时应说服患者的儿女,对达不到医学目的的手段不应采取,以取得家属的合作。否则,只能加重或延长病人的痛苦,这既有违患者的心愿,也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

【案例85】某自负盈亏的集体工厂职工张××,男,34岁。因慢性肾炎、尿毒症需要肾移植,但住院押金要交6万元。该厂累积亏损100万元,每月工厂支付职工70%的工资,难以支付6万元的押金,而且病人家庭的生活也比较困难。因此,让不让病人做肾移植厂长很为难。对此,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是一个伦理难题,给不给患者做肾移植均有理由。

1.从义务论的角度分析,应该给患者进行肾移植,况且病人年轻、为工厂和社会作出过贡献,肾移植是治疗尿毒症的理想手术且成功率较高等。

2.从公益论的角度分析,不做肾移植也是有理由的。因为肾移植属于高技术,费用昂贵,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享用,即使在发达国家也如此,这不能说不公正。况且,该案例中工厂和患者家庭的资金都比较困难,不做肾移植也不能说是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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