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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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情况的汇报

2011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自2002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旗从宣传教育、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双基”建设、综合保障等方面入手,狠抓贯彻落实,基本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地杜绝了特大恶性责任事故,遏制了重大事故,控制了一般事故,确保了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为在全社会迅速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旗政府在全旗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全民安全生产整体素质大大提高。 一是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近年来,我旗各级各有关部门利用报纸、会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每年6月份,各有关部门都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年旗安监局都会组织有关新闻

媒体,开展以宣传《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违背《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进行曝光,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2010年我旗安监局被中宣部等七部委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旗安监局会同旗总工会等部门每年都会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强化对各级安监干部的培训。《安全生产法》颁布后,旗政府组织旗、镇两级有关领导干部及安监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奠定了基础。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旗安监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法》宣讲团,深入基层巡回宣讲,大大提高了各级安监人员的执法水平。几年来,共举办各类执法学习培训班30余次,培训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今年3月份,旗安监局组织组织全体安监干部职工和各镇安监站全体人员参加自治区安监局举办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今年4月8日我旗安委会邀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起草者,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石少华同志为全旗各镇、各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及全旗安检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分析,进一步全面贯彻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学习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不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使他们大大提高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效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减少了事故的发生。几年来,全旗共举办培训班80多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5000多人次。今年5月7日,旗安监局在伊金霍洛旗总工会培训中心组织举办了为期3天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114人参加了培训。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我旗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旗委、政府始终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战略地位。旗委、政府一

把手经常亲自过问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每逢重大节日,旗政府主要领导都能亲自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领导都积极主动组织分管部门深入各行各业检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现场会办、事中督办、事后查办的方法,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定期研究决策已形成制度。旗政府做到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会,安排一定时间听取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都要召开2次安委会议或安委会扩大会议,通报情况,听取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每次召开全旗安委会扩大会议,旗委、人大、政协均高度重视,分管或者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均参加并给予指导。去年,旗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达4次,安委会及安委会扩大会议达7次。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我旗对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进行了量化分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分别与各镇人民政府、旗直24个涉及监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同时各镇、

各部门又把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到了所辖村委会、各二级单位和基层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岗位,基本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严格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旗政府每年年初专门召开全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境内重点企业和中区市直企业负责人全部参加了会议,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各部门按照要求,又及时将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到了各企业。特别是在危化、煤炭、建筑、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实施了风险抵押金制度,我旗对所有地方煤矿以及8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27家非煤矿山企业全部收缴了风险抵押金,收缴率达100%,去年一年累计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4700万元。对工作不认真、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除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予以处罚外,还要运用行政手段予以制裁。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我旗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的经验,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根据各镇和行业管理部门实际修改和细化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考核的形式和内容更加完善和规范。年中和年末,旗政府都会责成安委会组成考核组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让安全工作进一步的落实到位。

五是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事故,旗政府都会责成安监局、公安局、工会、各相关镇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分清事故责任,搞好事故善后处理。

三、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防堵 整治事故隐患、防堵重大事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旗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防堵重大事故为重点,一手抓源头控制,一手抓隐患整治与监控,尽最大努力把事故风险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一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一方面,狠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通过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先后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了整治或停产停业整顿。今年我旗安委会办公室有下发了《关于对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和登记备案的通知》(伊安办发?2011?6号)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进一步加强了源头管理。

二是坚持常规与重点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近年来,我旗根据每个季节、每个时期以及每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的安全检查固定为常规性检查,把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

通、建筑施工等行业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使安全检查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近年来,旗政府每年都对各个重点时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全旗综合性检查每年都在10次以上,专项检查在20次以上,查处了一批事故隐患,为搞好整治打下了基础。

三是大力开展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为集中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各级部门、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整治,使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秩序有了较大程度的好转,有效遏制了关键时期、关键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我旗印发了《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办公室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领导分工负责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党办政字[2011]4号),全旗上下迅速展开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及时排除了生产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各行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强化隐患监控,确保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重点领域和部位是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旗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危险程度大的重点区位、行业和企业作为监控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重大危险源监控

及整治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化。建立完善了“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行了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制度,每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都向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等关键部位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向全旗各煤矿企业常年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实施现场监控,确保万无一失,遏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事故救援取得最大成效。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我旗已经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建立了矿山应急救护队,第一批210万元的救护装备已经陆续到货,另外1000多万元的救护装备经费已落实到位。同时,各煤矿均已组建矿级辅助救护队。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2010年旗安监局上报旗政府同意,成立了伊金霍洛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了《伊金霍洛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伊金霍洛旗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伊金霍洛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和指导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单位制订了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旗共组织应急演练、消防比武等60余场次。通过应急演练提高了各企业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必要保证。

四、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旗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法律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当前我旗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基础性的工作还不扎实,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监管手段,建立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地位。虽然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总体是好的,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配备不全,存在很多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低,自我保护意识差。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自我保护能力差。同时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给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造成困难,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普遍存在,“三违”现象依然突出。从去年事故调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伤亡人员都是农民工或外来务工人员。

三是重点领域隐患仍然较多。从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所

反映的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事故隐患仍然很多,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会十分严重。

五、进一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打算

安全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理论命题内涵的丰富和发展。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本着安全发展的理念,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加大宣传教育和普法力度,改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通过各种途径手段,采取多种方式,有的放矢地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继续要将《安全生产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问题,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坚决与安全生产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作斗争。要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群众安全权益。要及时公布较大以上事故的查处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遵法守法、关注

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约束,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依法督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法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建立健全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扩大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认真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监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投足、用足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装备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安全权益。要抓住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这个有利契机,严格市场准入要件,坚决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升我旗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一是要在国民经济和产业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在招商引资活动中,要充分考虑我旗实际,限制引进高风险行业项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社会基础安全设施务必做到与规划建设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绩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激发各级各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合力。有关部门要在旗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要进一步总结完善目标管理体系成功经验,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制裁,刺激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

(五)加强“双基”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把“双基”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长抓不懈。要认真总结几年来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加以广泛推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人才优势,为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整体提升产业安全生产水平。要通过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的监管和应急手段,提高全旗安全生产科技水平,以切实保障全旗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这次旗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是对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的鞭策,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

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eg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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