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被拐儿童解救后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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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拐儿童解救后的权益保障

作者:谢丹

来源:《学理论·下》2011年第05期

摘要:被拐儿童解救后若未能找到生父母,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其健康成长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我国保护被解救儿童权益的现状着手,从政府责任、法律完善、民间力量的结合以及发挥媒体作用等角度,对保护被解救儿童合法权益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被拐儿童;解救;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15-0095-02

一、我国目前被拐儿童解救后的权益保障现状

近二十余年来,拐卖儿童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而在我国也已成为严重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定的社会问题。多年来公安部门的打拐活动解救了大批被拐儿童,然而被拐儿童获救后该如何安身,则又给刑警们的肩头添加了一份重重的担子。福利院的介入,只能说让孩子有了暂时的栖身之地,监护责任依然压在警方的肩头。警方在面对找不到亲人的孩子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为了斩断犯罪链的需求市场、加强对犯罪分子和买主的震慑力,他们不愿意把孩子“寄养”在买主家中;而把孩子寄养在志愿者的家庭里,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若安置于福利院中,也存在着合法性、经费和风险承担问题。 二、对完善被拐儿童解救后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的建议分析 (一)建立全国性的失踪和解救儿童的查询登记制度

导致被解救儿童难以尽快找到生父母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很多父母在孩子被拐卖后没有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采集DNA入库。因为很多孩子都经过人贩子几次转手,在案件调查中如果转手的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导致被解救孩子难以找到其生父母,因而单纯依靠公安机关通过审讯人贩子采用“以人找人”的方法收效甚微。虽然,全国打拐DNA库①已经在公安部以及各省和部分市级公安部门建立,并于2009年5月开始使用,全国的DNA实验室已从2000年的36个增加到如今的236个,检验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这距离建立真正的全国性的失踪儿童及父母DNA信息平台仍有很大的距离。 对于这一现状笔者建议:

1.从政府预算中予以支持以不断完善全国DNA信息库的建设工作,力争将DNA信息库覆盖所有市级公安机关。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e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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