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申论热点材料

更新时间:2023-05-15 21:2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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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信访敞开“法治大门” 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 处理信访问题,尤其是做好涉法涉诉“老上访户”的工作,是令很多基层干部一提起来就胸闷气短的挠头事。中办、国办近日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为这一治理难题开出了通塞化瘀的良方。让法律的归法律,信访的归信访,《意见》通过诉访分离等制度设计,为实现公正有序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动力。

作为人民群众反映各类问题的窗口,信访制度一段时期以来承载了过重的负荷,这与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地壳变动般的转型期有关。社会变动带来问题堆叠,尤其在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劳务用工等民生领域,由于涉及权利维护和利益分配,导致问题如水流不断、层出不穷。如果不能用制度的导流槽和分拣器进行处理,无疑将带来繁重的治理问题。

有报道称,在一些乡镇,中心工作的1/3以上围绕处理信访问题。一面是说走就走的上访,一面是煞费苦心的截访,在经年累月的“你走我追”中,双方均已疲惫不堪,甚至彼此同病相怜却又无药可解。有基层干部曾感叹,和一些老上访户早已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这部分上访人群中,很多都是涉诉涉法信访,由于没有制度出口,在信访和诉讼的两端反复打转。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意见》通过“诉访分离”在信访与诉讼之间架起了一个制度导流槽。当然,要让制度发挥作用,需要推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的观念和习惯。现实中,有些信访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知道政府的大门在哪,却不知道法院的大门在哪,至于行政复议、仲裁等救济渠道,更是从未听闻。对这部分群众,需要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不但要改变他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让他们知道很多纠纷可以通过法律之门化解,而且要在通往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安好指示牌,当好引导员。

保证导流槽的畅通,关键是要让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很多群众“遇事不找法”并非不知诉讼之门,而是因为一些大门被人为堵上了。比如司法机关应该受理而没有受理,或者过程中没有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正,甚至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导致群众只能通过上访解决问题。压力之下,如果基层政府不能从源头上纾解问题,反而延续“摆平就是水平”的陈旧观念,势必造成矛盾越积越多、缠访乃至闹访事件不断发生。 对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而言,不仅要讨个说法、争取权益,还为争一口“气”。有时候,把“气”理顺,比多得到一些利益还重要。有位法官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她花了很长时间,耐心倾听一位老上访户诉说遭遇,最后当事人站起来说,这个案子你怎么判我都服!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我把话说完的人。这说明,化解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不能用对抗思维在“你走我追”中打转,而要在法治思维指引下寻求情、理、法的统一。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提出“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目标,不是把问题矛盾摁下去的“摆平”,而是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从制度上分流案件,从程序上建立合法有效的终结制度,并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任何“拦卡堵截”、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错误行为,都是与此相悖的。把上访群众当做有血有肉、活在情与理之中的普通人,把他们的合法诉求维护好,把他们的不合理诉求引导好,才能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为服务 1

群众、改进执法的平台。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依法保障信息网络安全 21世纪是一个信息时代,信息网络与现实社会紧密相联。网络安全问题已不再是一个纯技术性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

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近30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网络法律法规体系。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网络法治建设水平还不高,法治防线缺口很大,主要问题有:一是网络法治理念滞后,没有形成适用新的网络社会的法理原则,网络法律还仍然沿用或套用物理世界的法理逻辑,很多地方不能自圆其说,执行性差;二是网络法学研究薄弱,没有厘清网络特征对传统法律的质变影响,没有找到从现实社会到网络社会的法制建设桥梁;三是网络立法缺乏总体规划,应急式、尾随式和局部式的立法现象较普遍,部门规章多,法律位阶低,效力不强,可操作性差,部门法规之间时有冲突;四是网络监管以防范管制为主,重审批轻监管,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拳头,忽视社会各方参与,缺少网络电子治理措施;五是网络法律资源匮乏,网络新生权利得不到法律承认,适用法律困难,强调网络服务者和用户的责任和义务多,禁止性规范多,网络权利保护不力;六是网络社会还没有建立讲诚信的法治规制和道德准则,对于网络上的假话、造谣等问题,执法取证难,处理无法可依,信息网络的法制和道德规范缺失。

“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是现代法治的精神和精髓。在加快推进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我们需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积极主张网络主权的存在,建立健全网络法制的体系框架。要科学界定我国网络管辖事权,树立和强化网络关防意识和观念,保卫网络疆界;切实加强网络法学研究,尽快制定《信息网络安全法》,确定网络法制的总体框架,科学规划我国网络社会的法制建设;适时开展网络法规的立改废工作,解决好网络法规滞后和部门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及冲突的问题,强化网络安全技术立法,适当把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考虑在《刑法》中增设“破坏信息网络安全秩序罪”的专门章节,改变以个别化的条文增改应对网络安全的立法模式。

第二,强化法律实施和执法力度,形成完善的网络安全法治机制。一是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打击机制,坚决遏制住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之势;二是加强网上信息内容监控和执法力度,考虑将网上信息分为违法、有害和敏感等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置,建立网络信息“通知删除”和“删除免责”机制等;三是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络的安全运营模式建设,运营商要对接入网站进行严格安全审查,防止网络服务商与违法网站结成利益链,重视网络通讯中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等;四是依法推进网络实名制,加快研发互联网实名制的关键技术,建立“实名登记,网名上网”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及可信的安全验证服务管理体系。

第三,加强网络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网络法治意识。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展普法教育,普及网络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举办网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完善网络公约机制,发挥网络自律的公共组织作用,把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结合起来,健全网络自律公约,发挥网络法治软约束的作用;加强网络道德教化机制研究, 2

以提升网络个人道德自觉为重点,建构网络社会的道德新体系,使网络安全文化所倡导的安全理念和诚信公德深入人心。

第四,坚持从战略高度统筹考虑,推动网络法治建设的国际合作。主动提高我国在国际互联网安全领域的法制建设话语权,从国家安全战略高度统筹考虑,积极推动建立保障网络安全的国际法治体系;积极呼吁国际社会共同解决网络独立权问题,倡导和支持网络根域名解析体系交由各国认可的中立国际组织管理,明确各国对该管理权的运作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推进网络国际立法与执法合作,关键要在推动国际社会对网络安全的法律定义、网络犯罪的“认定标准”及管辖权的原则适用等方面形成共识,减少世界各国在打击网络犯罪活动中的执法冲突与摩擦。

第五,警惕某些国家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推行的“双重标准”和“两种言行”。一方面,他们对其他国家大肆宣扬互联网的民主、人权和自由;而另一方面,却对自己国家的网络通讯不断加强监控。我们要善于联合国际组织和各国力量共同抵制某些国家的两面派言行,确保网络法治建设沿着平等、公平、科学、合理、健康的轨道前进。

制度创新聚合反腐正能量 巡视方式方法的丰富,体现出中央力行制度创新的反腐思维。组织制度的不断创新,专项巡视的灵活开展,正在高悬起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反腐不停步,中央第三轮巡视日前启动。人们注意到,与前两轮巡视不同的是,此轮在对北京、天津等进行常规巡视之外,还首次对科技部、复旦大学和中粮集团三家单位进行“专项巡视”。

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巡视制度”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据统计,去年以来,“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等新举措不断推出,使得中央巡视组发现的有价值线索比过去增加了5倍,制度创新的威力初步彰显。此次推出的专项巡视,更加凸显问题导向,更加灵活机动,能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扫描”,甚至可以就一件事、一个干部派一个巡视组,彻底把问题搞明白。正如有分析指出的,“专项巡视”等于给巡视制度加上了“精确制导”。

在常规巡视之下引入专项巡视,这种立足普遍与突出重点、常规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举措,表面看是巡视方式方法的丰富,深层次则体现出中央力行制度创新的反腐思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组织制度的不断创新,专项巡视的灵活开展,使之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正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不难预料,专项巡视只是开了反腐制度创新的一扇“小窗”,未来中国的反腐事业,将会在制度创新中不断推向深入。

综观古今中外,反腐成败与否的关键,一在魄力,一在制度。一年多来果敢而迅猛的“打虎拍蝇”,见证了中央反腐的魄力与决心,也预示着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关键期。不管是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还是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反腐必然触动利益格局和一些人的奶酪,各种阻力也会越来越大。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面对不断变化的反腐形势,制度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制度创新是破解腐败难题的“法门”。当今社会,腐败的形式与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日益隐蔽,一些打擦边球、留有退路的变种腐败越来越多,原有制度出现了不少盲区甚 3

至失灵。孙子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只有及时洞察现实问题、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创造新的反腐机制,才能有效查处各种腐败现象,让制度焕发活力生机。专项巡视打破了“5年内巡视一遍”的“规律”,增强了“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的制度敏感;对重大腐败案件执行“一案双查”,加大了“不放过蛛丝马迹”的查处力度;实行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旨在破除一级党委“一把手”监督难困境 诸如此类的制度创新,将极大提高反腐的科学性、有效性,不断聚合反腐正能量。

另一方面,制度创新也是推进“法治反腐”的重要动力。法治反腐强调的是制度的惩治和预防功能,是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是反腐的恒远之道。当前,人们既有对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点赞,也不无“一阵风”之类的担忧。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设计,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网织得更加细密,才能更好地铲除腐败的毒瘤。法治反腐不在于用严刑峻法威慑一时,重在塑造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从巡视制度掀起的“问题风暴”,到“铁八条”对干部作风的有力净化,都说明了这一点。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就是确立起常态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让为官者时刻处于“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逻辑中,处于“伸手必被捉”的制度运行环境中,从而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要城市化也要幸福 有“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幸福;有“为四万万同胞自由而战”的奉献幸福;有“男有分,女有归”的安居幸福;有“一杯茶,一盏灯”的悠然幸福。所谓幸福,是指人们对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居住环境的满足感,侧面反映人们对客观环境的综合评价,体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程度,是现代文明重要衡量指标。因此,提升人民幸福感,是诠释“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最佳方式。

时光荏苒,十二五期间,我国发生重大历史变迁,城市居民比例一跃而上,急速扩张的人口规模为城市发展带来充实人力资源,增添城市发展活力。然而,城市的快速发展挑战了幸福,有数据显示:城市精神病患病率高达21.19%;表示经济压力大的比例高达51.7%,揭示幸福感提升与城市发展并未同步。没有幸福感内涵的城市化,终将是肤浅的;没有城市化支撑的幸福感,终究是短暂的。只有城市化和幸福协调发展,方能体现“以人为本”之本色。 脱离城市化支撑的幸福建设,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幸福是什么?自古而今,描述甚多,正本清源,对于幸福本质的注解有着相似之处:衣食无忧比食不果腹好,住有所居比露宿街头强,文明进步比茹毛饮血幸福。如果幸福建设仅停留于精神境界,忽略城市化基础之物质、环境基础,那么,就会使幸福建设步入只是一味强调心理需求的极端,“心者,欲之所也”,《道德经》有云“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因此,以城市化建设为动力,推动人口职业、产业结构、社会管理的不断转变,促进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强,给予幸福建设可持续发展之精魄。

脱离幸福感的城市化进程,必将成为迷失之舟、迷茫之行。亚里士多德说:“人们之所以从乡村来到城市,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将幸福感置于城市语境下论述,在我国有着特殊意义。1938年毛主席在《论持久战》中提到“兵民是胜利之本”;1945年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说到“历史是人们创造的”,睿智表达着我党“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执政宗旨。服务于民,即了解人民心声,满足人民需求,维护人民权益。当人民权益、需求 4

有了保障,也就实现了幸福。反之,盲目追求数字GDP、贪图政绩的城市化,忽略人民对于幸福的基本诉求,必将使城市化进程犹如大海行舟,茫然四顾,前方却无灯塔指引,以致掣肘于发展困境,丧失城市发展之灿烂前景。因此,城市化进程须以幸福建设为目标,赋予其健康发展之灵魂。

“阴阳相生,刚柔相济,长短相形,前后相随,音声相和”,强调协调互补乃亘古不变的客观规律。“顺则昌,逆则罔”,幸福感增强须以城市化取得各项成果为坚实基础,而城市化进程须以提升居民幸福感为目标,只有做到“要城市化也要幸福”的共生、共建、共享的科学发展,方能为民族发展带来蓬勃生命力!

切除病灶方能杜绝“被服药” 儿童保护意识缺失,相关利益绑架,执法监管缺位,是导致伤童事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因素。

西安、吉林等地的几家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喂服处方药物“病毒灵”的行为曝光后,引起各界关注与谴责。目前,责任人已被刑拘,当地政府正在努力解决问题,但焦灼的家长仍在商讨维权事宜,孩子的健康更令人担心,而如何给孩子一个头顶晴空的童年,也再次引发全社会的深思。

我国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制定了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关注儿童的身心成长始终是国家与社会的大事,不过儿童受伤事件仍时有发生。有统计显示,媒体公开报道的国内性侵女童案例,2013年就有125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统计,仅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媒体就报道至少429件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此次西安发生的给儿童违规喂服处方药事件,发生在当地小有名气的两所幼儿园里,且时间之长、涉及孩子数量之多,让人痛心。这也表明,对孩子的监护,从社会到家庭到一些幼教机构,仍有不少被遗忘与被忽视的角落。 一位哲人说过,妻儿是一个人抵押给社会的抵押品,以使他循规蹈矩。对很多家庭来说,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生活的重心和事业的动力;对社会来说,孩子的未来是国家的未来。一系列伤童事件的发生,让这种“抵押”变成“绑架”,是家庭之伤,也是社会之痛。这也正是为什么,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任何一件负面事情,人们总是无法容忍。

反思西安的“被服药”事件,为什么两家幼儿园保健医师的不法行为能长达5年,一些教职员工也未加阻止,反而参与其中?为什么相关教育监管部门始终未能察觉问题并监督纠正?为什么像“病毒灵”这样的处方药,从购药到保存直至服用环节居然长期“一路绿灯”?实际上,一些地方存在的伤童虐童问题,普遍具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特点。儿童保护意识的缺失,执法监管的缺位,就是其中重要原因。

“被服药”事件折射的一些法治盲区问题,应引起重视。它反映出,我国的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立法与执法链条中,还有不少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抽象,协调性与可执行性不强;制定后,也未得到充分重视,执法与立法割裂、监管虚置,常被束之高阁。在监管和保护儿童权益方面,还需进一步“严防死守”。

在一个文明与法治的社会里,对儿童的呵护应当是全方位的,对儿童保护的规定应当严密而细致。比如说,在媒体上,儿童获得的应当是安全健康的内容,不能以儿童为广告对象。生活中,向儿童提供垃圾食品的行为应受到谴责。在公共场合以及乘车中,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医生、教师等特定人员遇到儿童被侵犯,有责任举报。可以说,通过法治为孩子们编织 5

精细的保护之网,在全社会形成儿童优先的普遍自觉,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赢得未来的关键一招。

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对那些“被服药”的孩子们紧急体检观察,尽可能把伤害影响降低到最小,许多地方也在对幼儿园“服药”现象进行普查。这些措施极有必要。然而,如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是挖出病灶,难保“被服药”事件后,还有什么其他伤童现象发生。

儿童是父母的心头肉,是国家的未来星。今天的孩子享受着比过去好得多的成长环境。然而,“孩子优先”的课题依然需要进一步破解。从身体健康到人格心灵,从社会环境到权益保障,我们要为孩子做的,还有很多。

黑名单制度给力社会共治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黑名单制度的效力真正发挥出来,需要充分的社会共治

逃骗税者黑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电子商务黑名单、农资黑名单 “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政府工作报告余音未了,各地、各行各业已掀起建立黑名单制度热潮。

这是“黑名单制度”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也是简政放权改革启动以来,政府减少行政力量对市场直接干预,谋求市场监管创新、探索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举措。

简政放权,下放权力,激活市场,改革红利已经初显。但也有人担心,政府权力下放,会不会引发监管失措?购买第三方服务,如何保证第三方的行事规范和服务质量?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会否导致市场乱象丛生?

正如有代表委员所言,简政放权并非简政放责,而是“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3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谈到简政放权时就表示,“放,并不是说政府就不管了,我们讲的是放管结合。要让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来完善和创新宏观调控,尤其是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入社会、市场力量,建立黑名单制度就是项积极的探索。过去,我们总是将市场环境建设寄望于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或者罚款、评优评奖一票否决,以为行政手段监控无所不能。实践证明,单一的行政处罚手段并不能对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我们也寄望于市场主体的道德自觉,认为“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道德约束力量无穷,但道德有时也抵不过利益的诱惑,一旦企业能从非诚信中获得利益,所谓道德自觉就不堪一击。

黑名单制度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于一体,推动政府各相关机构之间联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社会共治,市场监管事半功倍。上海金山区从去年开始推行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生产安全黑名单制度,“黑名单”不仅网上公示,还抄报给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上下游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土地批不到了,贷款贷不了了,原料不供应了,产品卖不掉了,倒逼这些企业投入资金整改,无力整改且产能落后的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

社会共治压缩了失信者、失信企业的生存空间,这是黑名单制度的主要价值所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0日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去年人民法院建立 6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公开曝光;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主动”背后,恐怕不是道德自觉,也不是行政命令所驱使,而是个人和企业因失信付出的信誉代价、商业代价太过沉重。

诚然,黑名单制度同样要明确政府权力边界,谁有权拟定黑名单,拟定黑名单的程序怎么样,其执行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公开等等,都需要规范。与此同时,改变地方政绩考核,强化地方政府信用构建,也是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如果,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对失信纳税大户和明星企业百般包容,黑名单制度非但不能成为有效的市场监管手段,相反,会成为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一只隐形之手。

“三严三实”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9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笔者认为,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简明扼要,切中要害。当下,随着以反对“四风”为重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这是一大进步。

但我们同时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地方并未彻底扫清。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具体体现在,调查研究“坐着火车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干起工作玩“牛栏关猫”游戏;平时生活依然被“三小”包围:建立自己的小圈子,结交小兄弟,放纵小爱好。在小圈子里,遇事“酒杯一端放宽放宽”,选拔干部“筷子一举可以可以”。这些问题尽管是老问题,尽管是少数,但依然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仅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也是党性不强、纪律不严的体现。

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支撑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改革“险滩”等着去涉,“硬骨头”等着去啃。因此,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以“三严三实”来要求和对照自己。正如习总书记指出,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往今来必成于实。任何时候,都要坚信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任何时候都要明白“搭一次花架子,就把群众心伤一回;走一次过场,就与群众的距离远一分”。 7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作风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其内涵才能不断得以升华。

两会,敲响改革的鼓点 如果把两会热点放到更广阔的改革背景下,不难理解,“不深化改革不行,深化改革力度小了也不行”的话语,可谓意味深长

线上、线下投票,评选两会热点,可说是一年一度两会的预热,也是新一年发展的晴雨表。百姓的喜怒哀乐、社会的“阴晴圆缺”,一一镌刻在“历史的标尺”上。

这一年,身边的大事不断有新进展。“打老虎”的铁拳,锤落一批重量级高官;八项规定成为铁律,规范干部的一言一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在拆除干部群众间的那堵墙;啃硬骨头、涉险滩的改革,迎来顶层设计与“摸石头”结合的黄金时期。这一年,自家的喜事不断有新增加。“单独两孩”准许生了,异地高考有了时间表,儿童乳粉生产有了专门检验机构,农民土地权益有了更多保障。人们在实现梦想的路上,多了自信、力量、快乐,也拓展了两会的期待空间。人民网日前的一项调查显示,社会保障、反腐倡廉、食品药品安全暂居今年两会热点前三。50多万网民,用他们的参与传递着民意,有肯定,也有期许。而热点的“变与不变”间,折射出中国巨轮航行的轨迹。

以社会保障为例。近年来,增进民生福祉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托底意识与保障能力日益强大,民生安全网越织越密。从新农合的试点、扩面、保证公平,到“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再到完善低保、大病救助制度,“社保成绩单”亮点频现。而民众对社会保障问题的持续关注、权利意识的不断强化,更是一种提醒: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我们党和政府奋斗的目标。

若说去年以来百姓感受最深、最为满意的,要属反腐倡廉。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之大,远甚以往任何时期。铁腕治吏之下,极大增强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了社会力量,激发了信心活力。此时,人们依然热切关注反腐倡廉,但已不是对打“老虎”勇气的怀疑、对能不能拍死“苍蝇”的忧虑,而是期盼在制度创新、简政放权、政务公开方面有更大突破,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群众得到实惠,热词可能变冷;群众有新要求,热词可能保温;问题久拖不决,热词可能“高烧不退”。清欠农民工工资、减轻农民负担、杜绝教育乱收费等问题较好解决,话题自然淡出。而环境保护则因为持续的雾霾,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如何对症下药、重现蓝天?一位行为艺术家放出蓝色烟雾,试图“染”蓝天空,既显得荒诞,又让人心酸。不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不落实具体有效的措施,“美丽中国”恐怕只能是挂在墙上的蓝图。

如果把这些热点放到更广阔的改革背景下,不难理解,“不深化改革不行,深化改革力度小了也不行”的话语,可谓意味深长。最让百姓心焦的“看不起病,养不起老”,难在破除双轨制;收入分配形成“橄榄型”结构,难在打破既得利益;稳定菜价、房价,难在调控供需矛盾,遏制炒作行为;推进城镇化,难在避免“大城市病”,让农民“记得住乡愁”。既得利益群体已然存在,利益藩篱日趋固化,唯一的出路,就是啃硬骨头、涉险滩,全面深化改革。

两会大幕已经开启。5000多名代表委员,从四面八方带来一份份议案提案,也带来百 8

姓心声。每一次民意的汇聚,都是时代的先声、奋进的方向。期待这些心声变成改革的鼓点,更期待改革“好声音”能变成发展新成绩。

低调的奢华 【背景链接】

中央近期再次出台严规,禁止各地新建楼堂馆所。据调查,严令之下,明目张胆建办公楼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转而以“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等各种名义暗度陈仓。

8月12日据报道,在安徽某县,豪华的县委、县政府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甚至一些当地群众都不知道这是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据当地干部透露,这座大楼是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至今没有挂牌。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奢华楼堂馆所由明转暗、改头换面,既规避了上级政府的监管,也容易导致政策误判;另外,这样的做法可能一时骗过上级,却瞒不过社会公众,从而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政令的严肃性。

其一,这与时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权力缺乏约束,且权力运行过于封闭,缺乏信息公开有关。一个县政府,或者说某一个公权力部门想要兴建办公大楼,至少在地方上很难遇到什么阻力。即便是变化一下花样、巧立名目,当地上级部门也往往装聋作哑,并不去先期制止或纠偏。这种“共谋”机制的形成,根源在于问责的缺失。建了也就建了,主其事者并不会受到任何处分。

其二,高压之下,楼堂馆所还能伏地前行,也与政令时松时紧,甚至“一阵风”有关。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敢于频频“换马甲”,并不是畏惧中央的严规,而是寄希望于这一严规会很快过去。事实上,从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起,25年来已发布了10个国家级“限建令”文件。而大量奢华楼堂馆所,正是在声声禁令中次第建起。

其三,政府的干部是人民的干部,政府干部的一言一行就要为政府负责,都要为党和政府的形象负责,他们所干的每一件事都要充分体现党员干部的廉洁性,都要体现出他们的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其行为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可是偏偏有一地区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做事很少想到是人民,很少想到的是法律法规,只是将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是这样,他们才在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违反党政纪规定,做出一些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情来。

[启示]

政府官员违规建豪华楼堂厅馆供自己享用,看来解决四风问题不仅仅需要有制度,更要有严肃的干部管理制度,并且将这种制度真正在工作中落实体现出去,要让这些违规闯红灯的官员身上有所痛了,有所省悟,让他们明白当党和政府的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贪图享乐的,他们才会意识到自身的错误,才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誓将腐败现象进行到底。反之,对出现这样的事件处理还只是批评而对待之,其结果是不疼不痒,这样的风气还会强刮不止。只有加强责任意识,真正对这个现象动大手术了,这样的现象自然就消除了,廉政之风才会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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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解决此类问题最重要的还在于约束权力,强化问责,不能动辄罚酒三杯。对于那些“换个马甲”继续奢华的做法,要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对此,我们建议:

一方面,应该下大力气推动政府信息公。地方及部门在涉及重大公共财政支出时,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每一个涉及政府的基建项目,应在政府网站公开投资和用途。要让公众知晓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向、用途和管理的过程,不能继续暗箱操作。

另一方面,在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建设上,应该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比如,在严查政府办公楼的同时,也应该对相关的“马甲”,诸如“培训中心”、“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等等业务用房,做出相应的明文规定,以堵塞漏洞,避免被钻空子。

绝不能让暴恐分子的阴谋得逞 春城之痛,举国同悲!

3月1日晚9时20分,10余名统一着装的蒙面暴徒手持利刃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截至2日6时,已造成29人死亡、130余人受伤。民警当场击毙4名暴徒、抓获1人。目前,案件侦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受伤群众已分别被安置在多家医院,各级医疗部门已调集精干力量,全力救治伤员。

残酷暴行,令人发指。这种丧心病狂、滥杀无辜的暴力恐怖行径,让无数个家庭瞬间跌入痛苦的深渊,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种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类道义的血腥暴行,是对人类社会共同秩序、人类文明共同底线的挑战。对于这种针对平民的暴力恐怖犯罪,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之开脱,必须坚决地实施最严厉的打击,让肇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暴恐分子将作案时机选择在全国人民喜迎两会、为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之际,叵测用心昭然若揭。他们企图通过制造恐惧,破坏国家稳定、社会发展的大局,扰乱期盼和谐、向往美好未来的民心。他们的险恶目的注定不能得逞。他们针对平民百姓所制造的血腥与恐怖,更坚定了党和政府打击暴力恐怖行为的决心;他们让无辜的群众流血牺牲,更坚定了人们捍卫社会稳定的信念。

暴力恐怖分子是全社会的共同敌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揭露分裂势力及其背后支持力量的邪恶本质,不与他们进行任何妥协,号召全世界共同打击;我们要坚守正义底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给暴恐分子蛊惑人心、混淆视听以可乘之机。我们相信,在国家铁拳和众志成城的人民群众面前,任何策划参与恐怖暴力事件的犯罪分子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愿逝者安息,伤者平安!

个人信息的保护

个人信息是一个人的名片,是一个人向他人展示的最令人信服的资料。随着我们现代化文明的发展,个人信息也面临着泄露危机。无论从网络、通讯方式、课程培训辅导等多方面都有可能出现泄露的风险。多次强调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重要做不好它很有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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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在近几年发生的几率很多。2005年1月,一份网罗99名韩国一线明星隐私的“X档案”在网上迅速传播;2007年8月,一家电信公司盗用顾客资料的情况多达730万件,占韩国当年1444万网民的一半以上;当年9月,甚至有人通过网络盗用卢武铉的名义申请大选选举人。从而韩国成为了第一个推行,同时也是第一个叫停网络实名制的国家。

网络不安全因素导致了很多不安全的现象发生。每一件事情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因为它和民生有关。对于备考公务员考试的学生而言,我们多次让学生关注该方面的资料和热点,因为它都有可能成为我们考试中的给定材料。个人的信息需要我们自身保护。但国家也需要加强该方面的法律和保障。

个人信息泄漏有时无关紧要,但是一旦出事就会出现严重的情形:比如最近网络上的一则信息报道,需要我们关注。

11月16日上午,丰台区草桥小学多名老师接到学生家长来电,询问自家孩子是否被送医。据了解,这几名家长均接到自称是该校老师的陌生电话,称其子女在医院抢救。所幸家长们较为警觉,核实后发现对方是骗子,并未上当。目前,学生家长已经报警。 聂先生是草桥小学三年级学生飞飞(化名)的家长。昨天上午8点半,孩子们刚刚上课,聂先生就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草桥小学的老师,“对方先询问了孩子最近的身体情况,后来说飞飞上午上课时突然晕倒了,现在已在医院抢救,赶快准备现金”。随后,聂先生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得知自己被骗。

通过这件事情,很多家长都会对自身孩子的个人信息更加注意保护,但是预防是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打击力度。应当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处罚,更需要注重的是违法者的管制和教育,尤其是思想上的教育是改变的前提。我们可以以社区、街办为单位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宣传,让广大居民对此问题引起注意。从而杜绝问题的进一步发展。

设两个纪念日有助于传播历史事实真相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7日下午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这两个纪念日,得到了中国民众的热烈拥护,也得到了国际媒体的高度评价。

第一,设立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表现出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人民浴血奋战,抗击日本法西斯侵略的伟大胜利,彰显了中国战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当中,作为反法西斯主要战场的伟大作用。设立两个纪念日也是对那些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奴役,而付出巨大牺牲、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们的敬重与缅怀。这是中国人民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贡献,也包含了对世界反法西斯人民、反法西斯同盟国对中国反法西斯战争予以支援与贡献的肯定。这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主持正义的进步力量共同的纪念日。

第二,确定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对南京大屠杀中大量死难同胞的告慰和尊重。这种告慰和尊重是人类良知的重要体现。南京大屠杀是全世界公认的历史事实,是日本帝国主义当年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在四十多天的时间内,三十多万同胞死於非命,这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惨剧,也是人类历史上的悲惨一幕。不忘记这段苦难的历史,我们才知道今天和平的宝贵,才知道只有使我们的国家强大、民族强大,我们才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才能够制止不义的侵略战争,才能更好地承担起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11

的重任。同时,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以后,国际上总有那么一股为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翻案的势力。他们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存在,美化侵略战争的历史,与世界和平、人类良知、历史进步悖逆而行。这两个纪念日的设立,表明全中国和全世界人民,没有忘记人类历史上那最丑恶的血腥屠杀一幕,也是对一些国家右翼势力的严厉警告。任何企图复辟军国主义的势力,任何企图推翻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图谋,都不可能得逞。

第三,这两个国家纪念日的设立,通过以后长期不断高层次的纪念活动,有助于向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传播历史事实的真相;有助于对中国青少年以及世界各国青少年,产生长远的历史教育、善恶教育、是非教育、价值观念教育的作用。发挥积极正义的影响,辐射正能量,培育未来一代正确的历史观、正确的价值观,这样才有助于青年一代肩负起历史的重托,维护世界和平,推动人类的进步。

确保网络安全各国加强顶层设计 德国总理默克尔日前发表强硬讲话表示要“自建欧联网”,有舆论将此解读为德国抗议美国监听的“实质性表态”,其实这是德国意欲保护本国网络安全,或赢得法国等支持确保欧洲数据安全的一个战略构想。

近年来随着网络安全事件频发,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构筑抵御外部信息入侵的坚固屏障。这其中既有技术层面的更新升级,更有从战略高度的谋篇布局、顶层设计,比如设立网络司令部等更高层级的互联网协调管理机构。

在这方面,美国差不多又走在世界的前面。早在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表示要成立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其负责人将协调相关国家机构制定出美国的网络安全政策,并向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汇报工作。一年之后,美军网络司令部正式成立并投入运作,并实行总统报告制,任何行动须得到总统的批准。这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网络战”在世界打响。

不只美国,近年来就如何提高网络安全应对能力,也成为俄罗斯的一项重要议题。2013年1月普京曾签署总统令,责令俄联邦安全局建立国家计算机信息安全机制用来监测、防范和消除计算机信息隐患,具体内容包括评估国家信息安全形势、保障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对计算机安全事故进行鉴定、建立电脑攻击资料库等。俄罗斯副总理罗戈津还宣布,俄国防部已于2013年3月前完成组建网络司令部的研究,并将在此后一段时间内正式组建。 英国2009年出台了首个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成立了网络安全办公室和网络安全运行中心,旨在协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统筹网络安全工作,监测网络空间安全。时任英国首相布朗在颁布该项战略时,将网络安全与历史上英国的重要安全政策放在了同等位置上。 法国于2009年7月成立了国家级信息安全机构——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办公室,这是法国逐步加强信息系统保护能力的重要一步。该部门设立了24小时网络防卫中心,加强对重要行政机关的网络安全警戒,并对信息攻击来源进行侦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防范措施。一个名叫“兰波”的安全电话网络,确保法国4500个重要的公共机构和应急中心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与保护。除此之外,该部门还向运营商、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网络安全咨询和建议。 德国2011年2月出台“德国网络安全战略”,以保护关键基础设施为核心,建立了一系列相关机构。根据该战略,德国设立网络安全理事会,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经济界之间的合作。同年4月,德国成立国家网络防御中心,由德联邦信息技术安全 12

局领导,联邦宪法保护局、联邦民众保护与灾害救助局、联邦刑事犯罪调查局、联邦警察、联邦情报局和联邦国防军共同参与,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间网络安全合作,处理关于网络攻击的所有信息。

作为中国亚洲邻国的印度,在这方面也有积极行动。2013年底,印度国防部长安东尼在检阅印度海军学院学员列队行进时表示,网络司令部的成立工作已经处于最后阶段。他还表示,印度政府以前就有处理网络安全事务的机构。韩国国防部官员在2009年也曾透露,将成立“信息安全司令部”,以维护韩国的国家网络安全。

据《日本时报》报道,日本防卫省将于2014年3月组建一支联合网络防御部队,将目前防卫省分散的网络安全小队重组。这些小队在通信指挥部队领导下控制地面、空中和陆战队部队。新的联合指挥部队预算为1.419亿美元,将为日本自卫队提供一体的24小时网络安全监控、检查、分析、防御、清理、训练职能。

由此看来,加强顶层设计,设立高级别的互联网协调管理机构,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共识,有些在实际操作层面已得到落实。

就我国来看,当前网络和信息安全由于已超越专业技术层面,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也成为我国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世界上互联网使用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也应有所警觉和警醒,加快国家互联网战略布局,以确保我国网络安全,并在未来的国际博弈中赢得主动权。

当下,无论是从保护我国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还是从保障国家利益安全角度出发,我国都应该像其他国家一样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网络空间安全。这其中除了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资金投入、技术研发、人才建设等之外,还要从国家战略方面进行顶层设计,比如成立更高层面的管理机构,完善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在与国家利益安全相关联的跨境数据流动中,有更加系统的法律作为保障,从而为我国网络空间构筑一道抵御外部信息入侵的坚固屏障,保障国家利益安全。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

从早先的“女子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到后来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虐婴女”事件,再到2013年12月广东18岁女孩琪琪在陆丰望洋河桥上的死亡一跃 近年来,几乎年年都有典型的“人肉搜索”事件发生,不少人成为网络“众口铄金”的牺牲品。而“人肉搜索”之所以能成为“淹死人的唾沫星子”,是因为通过网络搜索,网民将一个人的私人信息暴露殆尽,让其在互联网上“裸奔”或者“示众”,直至失去活着的最后一丝尊严。

据报道,2012年以来公安部三轮专案打击查获被倒卖信息近50亿条,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382起;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实施犯罪的团伙985个,破获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电信诈骗、非法调查等犯罪案件上万起。这些数字可谓触目惊心。一方面表明了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同时也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面对个人信息面临着不断泄漏风险的现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已是刻不容缓。 有研究表明,互联网和手机移动应用已成为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泄漏的重要途径。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网络购物、网络社交、定位服务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给 13

我们生产生活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也给国家的信息安全和个人的隐私保护等带来了极大挑战。

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网络信息技术发展使得个人的网络行为很容易被监控和记录。大数据的出现使得搜集、整理、传输、加工和复制信息变得更加便利。那些拥有巨量注册用户的电商网站、装机量庞大的客户端软件提供商,他们甚至越过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通过其经营或服务行为而获得了数以亿计的个人信息,还可能通过对数据加工而掌控用户的行为轨迹和生活习惯。如果不严格加以规范和监管,一旦其所收集的用户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他们的法律监管越来越重要而迫切。

公民自身也要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和防范意识,在应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隐私泄露。同时,也要认识到:非法获取、泄漏他人信息——比如那些打着网络道德审判名义进行的“人肉搜索”行为——很可能误伤他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当然,公民合法权益最终需要法律来保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刻不容缓。应整合现有分散、零碎的保护规章,统一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行为。同时,还必须加强执法的密度和力度。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管理和服务的政府机构和部门,需要进一步协同合作、齐抓共管,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动信息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治理雾霾,人人都不是“旁观者” 中东部大部分省份日前出现灰霾,波及面积约143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5%。雾霾围城挥之不去,不仅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也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阻力。

治理雾霾,政府责无旁贷。但也有网民提出:治理雾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我们每个人也有责任。与其一味抱怨,不如参与其中,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根治我们身边的污染。这种观点非常在理!

雾霾的形成,除了气象条件,水泥、钢铁、焦化等高能工业产业导致大气中颗粒物浓度增加之外,机动车尾气排放PM2.5等也是降低空气能见度的“罪魁祸首”。因此,治理雾霾天气既需要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走绿色发展之路,更离不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自觉行动。

比如,市民可以用合理使用机动车,多乘坐公交,减少尾气排放,同时要避免过度装修,节约生活资源,杜绝铺张浪费 只有每个公民都把自己作为环境治理的一份子,才能形成解决环境问题的合力。

雾霾围城,每个人都不能做看客、旁观者。每个人都应该将环境保护意识上升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更高层次的自觉行为。唯有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才能让我们不再有“心肺之患”,才能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拥有一片蓝天白云的宜居环境。

共同拯救我们清新的呼吸

人与霾之间,孰进孰退,由谁来决定?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就选择了什么样的天空

最近一周以来,一场罕见的大范围雾霾笼罩我国,从华北到东南沿海,覆盖了将近一半 14

的国土。严重雾霾笼罩下的这段日子,不仅生出许多幽默段子,也引发深思。

不论是照吃照睡的,还是诚惶诚恐的,恐怕都已被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小小PM2.5颗粒物,搅得不能安宁。以PM2.5为祸首的雾霾天气,初登场时似乎还只是个别城市的“独家景观”,最近一周的霾情却让我们充分认识了它是何等来势汹汹:不仅有上海PM2.5指数直蹿到“爆表”,更有20多个省份、上百座大中城市同时遭遇雾霾的大范围来袭,京津冀、苏浙皖等城市密集地带重度污染警报连片,甚至连不少被称为“好山好水好空气”的城市也难以幸免。中国气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来之最。

“十面霾伏”,当城市变得晦暗不明、口罩再次脱销,这样的字眼开始在报刊网站间跳动。雾霾再次逼使我们正视现实:经历数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们这一代人无可回避的烦恼与阵痛。

气象预警、高速封路、机场停摆、工地停工、学校停课、部分公车停驶 面对雾霾侵袭,许多城市纷纷启动应急响应。然而,“外因在天气,内因在污染”,雾霾是由污染物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叠加而造成的,再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措施终归有限。这一次的持续雾霾,或许会因为8日的新一波寒流而消散,但把好空气寄望于大风刮出来,要么是对环境病象把脉不准,要么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前几天,在苏北发生的一则新闻里,一边是雾霾浓到让电视记者直播时“见雾不见人”,一边是不远处还有秸秆照烧。这颇具反讽意味的一幕,何尝不是当下许多地方边污染边治理弊端的一个缩影?现在,我们已经知道,雾霾天与工业污染、煤炭燃烧、汽车尾气等干系甚大,但现实中,淘汰落后产能之难、改变能源结构之艰、绿色出行之不易,又何尝不在一次次警示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就选择了什么样的天空。

人与霾之间,孰进孰退,由谁来决定?这个周末,一个关于中国梦的国际研讨会在浓雾重霾下的上海举办。来自伦敦经济学院的马丁·雅克先生告诉记者,伦敦也曾雾霾严重到让赴剑桥读书的他几乎“伸手看不清五指”——那是上世纪60年代的事。今天的重见天日,在于英国人饱尝雾霾之苦后,咬紧牙关付出了半个世纪的治理努力。这些努力,既包括对工业企业排污的严格控制,也包括对城市居民用灶、购买汽车等日常生活选择的限制与引导。峻法厉策和新技术应用,加上政府、企业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合力支持,才赢得了治霾之役。类似的历史剧情和经验,同样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等城市。这些都告诉我们,形成雾霾非一日之寒,清除雾霾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从浑浊到清朗,需要一个社会的普遍觉醒,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而艰辛的历史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这个生命共同体的任何一部分生病,最终都会引发全身症状。污染是会流动的,某一个部门机构、某一个城市或可做好短期被动应对,治理时却很难单打独斗,也无法独善其身。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具体化,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实现清新呼吸也在于行动。即便雾霾退去,环境保护的脚步一刻也不能停,合力治污的干劲一点也不能松,人不进则霾逼进,我们面对的是一场事关未来的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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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功臣用血难 事件概述

今年初,温州市区一位王女士因丈夫手术需用血,带着10多年累计献血达1600毫升的记录本到温州市中心血站求血救人却遭拒绝,理由是血站血量不足,要求王女士“先献血”,直接提供其夫用血。而此时,王女士的年龄已经超过55周岁的献血年限。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温州市卫生局党委、纪委立即组织调查。26日,温州市卫生局党委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了对温州市中心血站这起“供血事件”的处理结果:责令站长陈筱华引咎辞职,免去副站长、温州市献血办公室副主任黄国永职务,给予温州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张琼效能告诫半年,免去金燕温州市中心血站供血科科长职务,给予温州市中心血站职工徐慧、陈建仲两人效能告诫半年,温州市中心血站临时职工项小燕予以辞退。 相关评论

温州市卫生局方面表示,这起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同时,暴露出市中心血站班子对事件的处置不力,平时管理手段缺乏,宣传无偿献血工作被动,导致采供血矛盾突出。该事件伤害了无偿献血者的感情,挫伤了无偿献血者的积极性,损害了无偿献血事业的公信度。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中在微博上表示,血站的这种行为是只想获取,不想回报,对献血者没有感恩的心。

温州市王女士凭借多年累积1600毫升的献血量仍遭遇血站因供血不足而由的拒绝,也是近年来我国血荒现象的一种突显表现。由此而引发的社会强烈反响,不仅影响了王女士及家人等长期献血人群的血量需求,而且伤害了无偿献血者的感情,影响到更多社会群众的献血积极性进而导致更严重的血荒现象,损害了无偿献血事业的公信度。

之所以近年来连续出现无偿献血者用血困难以及血荒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对于科学献血的认识不足。若干群众由于对献血的认识误区导致不仅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动之分毫;而且献血可能有损健康,由于心中的忧虑而不愿积极献血。 其次,个别流动献血站点卫生基础设施较差,站点医疗卫生水平不达标,献血群众容易通过针头导致传染疾病,造成群众献血积极性不高。

再次,献血者用血困难。根据我国的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享受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用血手续繁杂,血量供应不足,报销过程不畅等问题,而且无偿献血有偿使用的制度以及个别滥用血源的现象也从另一方面打击了群众的献血积极性。

最后,血源日常管理缺乏,用血管理工作不到位以及工作人员的态度不佳等方面也是引起这起用血事件影响扩大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近年来的血荒现象以及解决群众用血难的问题,还要从多个方面多措并举。

第一,加大对于科学献血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于献血的正确认识。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不仅能够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血液流速,提高脑血流量,而且可以预防和缓解高粘血症,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更可以促进、改善心理健康,真正认识到科学献血对于身体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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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血站和医院应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对献血者负责。血站和医院在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保证采血设备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献血环境的卫生条件等,保证献血安全。

第三,用血机构应履行职责,公开透明的使用血液。保证血源安全的同时,应保证用血的去向透明。根据我国献血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真正使需要血源的群众得到安全、及时的供应,避免由于错误的观念和管理的缺位带来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探索公开、透明、人性化的献血用血机制,以制度激发公众义务献血的积极性,确保采供血的公开透明的同时,扩大献血的覆盖面,实行信息公开,保证临床用血的充足,尤其保证无偿献血者的及时用血,改善窗口的服务态度。

相信通过上述各方的努力,血站不在“贫血”,群众用血更容易。

认清打造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性 网络,正在深刻地影响与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有多少人,清早醒来的第一件事是打开手机刷网络?有多少人,深夜临睡前还在与网络难舍难分?有多少人,在互联网上完成一天的工作?有多少人,通过互联网把商品卖到世界各地、打造起庞大的跨国公司?有多少人,通过网络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如果说阳光、空气、土壤和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那么网络作为当今人类世界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对于今天的很多人来说,就是与这些自然要素同样重要、不可或缺的生存条件和社会要素。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当下许多人的社会生活难以分割的一部分。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如今,这种社会关系早已不限于有形的物理世界,而是伴随着网民的上网行为以电波的形式扩展到、存在于互联网上。人们在自己选定的网络空间内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休闲娱乐;个体与社会的发展同样受到网络空间的影响与制约:网络空间清朗,网络的正能量就可以充分发挥,为各项发展助力;网络空间污浊,不仅有损个人的身心健康,也有损社会风尚、国家形象。

然而,飞速发展的网络泥沙俱下,在给人们带来便捷与自由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精神垃圾,尤其是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割不尽的韭菜”。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网站无视法规法纪、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成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传播者;管理层面的缺漏、法律机制的不完善,让众多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现象成为“擦边球”、“漏网之鱼”;个别网民的猎奇心理、不健康行为也在为淫秽色情低俗信息推波助澜。这是一个死循环:有人提供就有人看,有人看就有人提供;又是一个恶循环:这些“黄毒瘤”污染了社会风气,被污染的社会风气又助长了这些“黄毒瘤”。就像雾霾、污水严重时会令人窒息一样,如果不将这些“黄毒瘤”连根清除,任由它们扩散,就会对我们的社会产生恶劣的、甚至致命的影响。

比如我们的未来一代:有数据显示,青少年已成为目前使用网络的主体人群,如果不能为他们创造一个绿色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空间,他们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行为模式等就有可能被网络负能量所侵蚀、动摇、扭曲。比如社会犯罪: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对人的心 17

理有极强的腐蚀性,特别是对心智尚不成熟的人而言,更是一种巨大的诱惑,有些人就因为看多了“AV女星”、“色诱”、“偷拍”、“走光”,产生了代入心理,滋生了模仿的念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比如价值观培养:经常接触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人,“口味”会越来越重,对假恶丑的辨识度会越来越低。此次东莞涉黄,网络上有些人持宽容、纵容甚至支持态度,就颇能说明问题。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也是社会现实的镜子。有人说,互联网不仅是技术、是媒体,更是政治;不仅是器物、是产业,更是意识形态。如同一张无边无际的网,联通群众,联通世界,联通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不仅仅是为了肃清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低俗信息,更重要的是要让为民、文明、诚信、法治、安全、创新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根本目标,唱响网上主旋律,汇聚网络正能量,构筑我们的精神家园。正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主任鲁炜所说:“在我们这个以文明著称的国度,如果网络空间充斥着低俗、色情、粗野、暴力,就会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良好形象,极大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会断送中华民族的千年文脉。”

这绝不是耸人听闻。因为将来,我们与互联网的联系只会越来越紧密。维持网络空间的清朗,捍卫网络空间的格调,是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美好。

科研经费腐败 【背景链接】

2013年10月,科技部部长万钢在答记者问时,痛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表示对腐败现象感到“错愕、愤怒”,再次将科研经费腐败的老问题推到了聚光灯下。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能摆脱行政权力和学术霸权的作祟,科研经费还将成为人人惦记的“唐僧肉”,科研的天空仍将被雾霾笼罩。

承担一个科研项目,却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曾经的院士候选人贪污百余万元科研经费,一审被判13年;交通运输部挪用1.86亿元,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当我国科研经费保持每年20%以上速度递增时,层出不穷的科研腐败,却让公众的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也让“中国人何时能获诺贝尔科学奖项”的问题显得极为讽刺。 中国科协的调查显示:我国6成左右的科研经费流失于项目之外。若按2012年科研经费10240亿元的投入总量估算,流失经费的数额着实令人咋舌。从被曝光的诸多案例来看,科研每个环节都有相关人员在打科研经费的主意,套、骗、贪、吞、假等手段无所不用。更为严重的是,这股歪风邪气似乎已经蔓延到了学生群体——曾有一位教授撰文指出,不少学生也学会了在校级科研课题中搞假发票和报假账。

【标准表述】

[原因]

一是形成利益链。在部分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眼中,科研经费变成了“唐僧肉”;在一些地方和高校,甚至形成了相关的利益链,专家学者、项目组、管理者各司其职。于是,“研究做得好,不如与官员和权威专家的关系好”,也就成了科研人员群体中公开的秘密。这种现状,直接导致许多科研人员功夫全用在科研外,在权力面前“斯文扫地”。

二是“带头人”问题。高校首先是育人之所,然后才是科研重地。但现在的高校,决定行政权力高低和声望的,大多取决于科研“成果”。“成果”怎么看?不是学术质量,而是 18

拉到项目批到经费的数额。于是,“学术带头人”掌握着科研经费的分配权,在学术界唯我独尊,成为学霸、学阀,把科研经费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被课题组成员、研究生称“老板”。他们本应该潜心研究学术的力气,也都用来拉关系、走后门,找经费。“老板”手中的人脉资源,决定科研资金走向,而不是科研项目的科学论证结果。课题经费到手,“老板”拿出九牛一毛,分给手下的研究生,还有那些没有课题的年轻教师,大家随便做做,应付了事。 三是监管不得力。一项科研任务,到底需要多少科研经费合适,并没有人知道。此外,科研管理部门把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花出去即完成任务,不管是否产生效益,经费项目没有监管或监管不力,而经费项目评审上也存在很多潜规则。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加上科研经费预算制度和使用规定不合理,让经费使用者不得不使出各种招数来花掉“难花的钱”,这对科研工作者来说无异于“逼良为娼”。[详细]

四是规则不合理。就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而言,规定本身的确是出了大问题。不过,和很多人想象的规定是因为过于宽松而导致经费流失不同,中国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恰恰过于严苛,甚至趋于理想化的境地,最终导致规定本身缺乏“可操作性”。例如,科研人员向国家申请一个项目研究的经费支持,理论上申请人是没有报酬的,所有的经费都应该用于项目研究本身。这种过于严苛的规定等于要求每一个科研者都成为一名“义工”,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危害]

一是阻碍科技创新。科研经费腐败不仅造成资金浪费,更腐蚀学术肌体,阻碍科技创新。当真正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吃不饱时,当科研人员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花在拉关系、跑项目、报假账上,当“科研老板”、“富翁教授”越来越多时,潜心研究的科研人员就可能越来越少,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越来越少。

二是妨碍人才培养。科研的失信对国家的科研创新形成致命打击,这也是“大师”难出的根本原因所在。不难想象,当学者、教授把科研活动当作工具,追名逐利,连做人的基本诚信都不具备,还谈何从事科研以造福人类?当“要想获得重大项目,与其努力研究,还不如与科研管理机构和相关专家搞关系”,这样的科研经费获取模式,不能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激情。

三是败坏坏科学精神。只要申请到课题,科研人员就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而争取到课题后,还得向有关人员打点,等经过层层审批,科研经费才到了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的课题组手中。而有些课题组人员又通过挪用、虚报、私吞等手段侵吞科研经费,最终实际用于科研项目的费用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科研经费滥用、错用和浪费,不仅在科技界造成急功近利的氛围,更可怕的是科研精神的丧失,毁掉一批原本很有前途的科研人员。

[措施]

第一,科研财政审计联手。科研管理部门要和财政、审计部门紧密配合,在科研经费入口和出口进行管理,加强经费巡视制度,不留漏洞。要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规范约束,不该报销的一定不能报销,报销应在课题预算范围之内。科研经费预算规定的不合理导致了目前经费报销、差旅费报销等经费使用中的不合理行为。比如,现有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规定没有承认和体现科研工作者的智力劳动。而事实上,智力劳动应该是科研项目中的一项巨大投入,应该得到尊重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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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亟须专门立法规范。除了一些部门的规章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经费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管方面的系统法律出台。将科研经费使用问题提上立法日程是当务之急。专家认为,立法中应规定:科研经费的立项、审批应责任连带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课题参加评审人;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监管责任应连带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审计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监管科研经费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管职能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出现违规违纪和科研经费腐败现象坚决予以严惩。

第三,利用市场调节机制。科研腐败是吏治腐败的衍生品,是中国科技管理体制天然的自身缺陷使然。仅就科研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而言,如何避免腐败,通过市场来运作当不失为有效之策。我们完全可以将国家投入的科研资金委托市场中介组织实施招标和监管,再通过配套的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资金投入。特别是通过资金直接支持和政策(如税收)支持激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是当务之急。

第四,加大失信惩罚力度。科研领域缺乏诚信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惩罚,一些存在学术腐败的科研人员和机构并不会因为自己的造假行为而受到严厉的惩罚。因而,在建立诚信档案后,还应进一步建立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第五,保证过程公开透明。现在政府部门的预算都公开了,科研经费没道理不公开。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科研计划都特别严格,以承担欧盟科技计划的研究人员为例,他们的经费细化到每一天的开支,比如参加学术会议是坐火车还是乘出租车,必须提前一年编制好预算,严格执行,到期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反观我们的科研经费使用,却经常是一笔糊涂账。让科研经费透明公开,加大公众监督,迫在眉睫。

为建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叫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马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便聚焦养老保险,体现了中央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鲜明态度和以改革精神破解社会难题的坚定决心。消息一经发出,立即引发网上网下一片叫好声!

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一步,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解决养老制度碎片化问题进入实质性阶段。不难看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以及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在完善农村社保方面付出了持续而有效的努力,譬如建立健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低保等,但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较低等难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据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呈上升趋势,其中,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2.09万元,新农保为859.15元,两者相差24倍之多。社会保障必须向农村倾斜,才能照顾到更多困难群众,并使全体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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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当前,我国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仍然较大的实际问题,不仅困扰着经济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成为阻碍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因素。建立健全包括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体制机制,也有利于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惠及亿万农民的利好改革落实到位,还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落实,久久为功,善做善成,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道德教育的理想与精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全面变革与转型的重大历史时期,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遭遇汹涌澎湃的市场化、全球化、网络化浪潮,使最近十几年成为中国史上变动最迅猛、最剧烈、最深刻的历史时期。全面改革开放和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从传统模式的禁锢中解放出来,由此使人性得到了根本的解放。然而,这种思想的解放不免又使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一些令人担忧的变化。改革开放给国人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在随即而来的现代化的洗礼中,我们似乎也正在走着西方社会已经走过的道路。这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出现了重重危机:价值模糊、意义失落、信仰崩溃等等。人们在感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正经历着精神失落的苦痛。

当前,整个社会道德的剧变以及由此而引发的道德价值观念的混乱、困惑、冲突以及行为上的失范正在蔓延。道德教育遭遇的种种困境,使其陷入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危机之中。当前道德教育之所以出现如此众多的问题,一个主要的原因即在于它偏离了道德教育真实的基础。

道德教育的对象是人,因此,我们首先就要追问“人是什么”。道德教育危机的根源在于“人”的缺失。人的生命与生活是教育的逻辑起点和本体论依据。教育因生命而发生,生命因教育而延续。生命对教育而言,不是外在的发展对象,而是教育的内在构成。而生活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过程。生活是人的生命的存在形式,是生命求得意义和价值的活动。因此,关注人的生命的道德教育,必然发生在人的生活之中。个体道德作为生命的灵魂和核心,往往只发生在真实生活的具体情境中,所以个体道德生命的发生和发展便是生活和道德的结合点。关注生命即关注人之生命的完整性、生成性和连续性。由此,关注生命的道德教育必然要引导人认识生命的意义,实现对世俗和存在的超越,唤醒人的生命意识,启迪人的精神世界,构建人的生活方式,并由此创造有意义的生活和有意义的人生,实现生命的价值。 今天,由于现实的挤压和理想的远去,人们追求的多是与灵魂无涉、与智慧无关的知识。我们今天的教育已完全为工具理性所主导,教育己不是教化,不是为了精神与灵魂,而是为了在市场和社会获得更多的资历。这无疑使道德教育偏离了“精神教化”的基本精神。

由此,对当前道德教育问题的研究应该不断地回到对其基本问题的思考,并从根基处激活当下道德教育的思维空间,寻求教育精神的合理建构及道德教育的价值诉求。同时,要考察和解决当前道德教育领域的种种困惑和问题,还需要从哲学的角度对道德教育之基础或本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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