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更新时间:2023-11-17 03:3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检察院: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度有关统计数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1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管理 事故赔偿标准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标准(元) 17064 4543 11490 3455 2653.5 17652 29258 26678 40831 28695 34907 44937 26877 17493 66125 28974 备注 序号 项 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采 矿 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金 融 业 房 地 产 业 制 造 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 筑 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2010年统计数字 4 区统计局提供的二O一O年统计数据 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 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26700 37357 21895 22169 33531 34365 33344 35180 110 区财政厅 桂财文字[2007]第44号通知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40 注: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dfv.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