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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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86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1 2 3 4 5 6 7 8 9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其他行政权力 主项名称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实施主体 法定机关 性质 承办机构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联办机构 无 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10 办理时间 咨询及 11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773-5809531(窗口咨询电话) 0773-3812672(业务科室咨询电话) 0773-3833899(单位投诉受理电话) 0773-5813251(所在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主席令第58号公布,2004年主席令第31号第一次修订,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57号主席令修改)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12 设定依据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13 实施对象 14 行使层级 桂林市辖区范围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市、县(区)二级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主席令第58号公布,2004年主席令第31号第一次修订,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57号主席令修改)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15 权限划分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主席令第58号公布,2004年主席令第31号第一次修订,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57号主席令修改)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16 行使内容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17 通办范围 无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 时限 18 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 时限 1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主席令第58号公布,2004年主席令第31号第一次修订,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57号主席令修改)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19 实施条件 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20 申请材料 第7号)要求,提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见附件),并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21 (含中介办结时限 服务) 无 无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二)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三)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审查方式22 及标准 (四)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一)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二)“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三)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一)格式要求:污染源监测报告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二)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材料完整,真实。 23 办理流程 24 数量限制 详见附件 无数量限制 不收费 无 无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25 及其依据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27 结果样本 28 29 30 31 32 办件类型 办理形式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无 即办件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不可预约 无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桂林市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如何区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市级备案或县级备案? 答: 十一县和临桂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本县(区)环保局进行备案,五城区企业在桂林市环保局备案。对在县(区)环保局备案的企业,市环保局可依工作需要要求其向市局提交材料备查。 一、受理责任:按照备案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的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二、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条33 运行系统 常见问题34 及注意事项 35 责任事项 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三、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四、监管责任: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的监督管理。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一、未严格按时接收、审查企业上报材料,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三、在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环境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材料报送不及时,督办不力,材料审查不严。 等级 防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固责任人 低 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等相关规定; 二、严格按照相固管中心负责人 2 材料报送不及时,督办不力,材料审查不严。 低 关法律法规办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四、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土壤环境管理科负责人 附件: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权力流程图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

表4 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

序号 1 2 3 4 危险废物名称 合计 本年度计划产生量(吨) 备注 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的计划 5 6 7 8 9 10 11 12 13 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的计划 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改进设计、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改善管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等。 表5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1、贮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是□ 否□ 2、是否按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贮存:是□ 否□ 3、是否混合贮存未经安全性处置且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是□ 否□ 4、是否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是□ 否□ 5、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 否□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现状 设施名称 数量 类型 面积 贮存能力 贮存措施贮存危险废物情况 名称 类别 拟贮存量(吨) 上年度贮存量(吨) 截至上年度年底累计贮存量(吨) 贮存原因 贮存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 1、运输过程中是否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是□ 否□ 2、是否按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运输:是□ 否□ 3、是否委托运输:是□ 否□ 4、单位名称: 运输资质: 运输措施运输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自行运输危险废物的,还应包括工具种类、载重量、使用年限等) 包括拟转移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拟接收危险废物的单位等 转移计划 表6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措施(可另增页)

设施名称 设施地址 设计能力 投入运行时间 主要设备及数量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效果 是否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 序号 危险废物自行 利用处置情况 1 2 3 是□ 否□ 自行利用处置废物名称 合计 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本年度计划利用处置量(吨) 达标□ 不达标□ 上年度实际利用处置量(吨) 设施类别 (利用处置方式) 总投资(万元) 设计使用年限 运行费用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二次环境污染控制和事故预防措施 表7 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可另增页)

序号 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危险废物的名称 利用处置方式 本年度计划上年度实际委托利用处委托利用处置量(吨) 置量(吨) 合计 1 2 3 4 表8 环境监测情况

利用处置设施运行参数监测情况 污染物监测指标及频次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自行监测情况 过程相关参数的监测 委托监测情况

表9 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

上年度各级环保部门检查、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环境监测达标情况和原因分析;信息公开内容) 检查、监测和公开 上年度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种类、转移、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并与上年度管理计划对比分析 危 险 废 物 比 较 分 析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是否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是□ 否□ 是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协议:是□ 否□ 是否对危险废物许可证进行审查确认:是□ 否□ 管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 理转移危险废物是否经过环保部门批准:是□ 否□ 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度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 否□ 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 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 否□ 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是否设置危险废物标签:是□ 否□ 况 危险废物建立台账登记制度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是□ 否□ 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制度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通过环评审批:是□ 否□ 上述危险废物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通过环保验收:是□ 否□ 填 表 说 明

封面

单位名称:单位法人登记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制定日期:制定本管理计划表的日期,原则上为当年制定下一年度的管理计划;

计划期限:本管理计划适用的期限,一般按整年计,如2015年时制定2016年的管理计划,制定日期为“2015年×月×日”,计划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划期限上一年为“2015年”。

表1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与封面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单位注册地址:法人登记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办公地址;

生产设施地址: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设施所在的地址; 总产值:计划期限上一年度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行业类别与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 环保部门负责人:主管环保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主管环保工作的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人员姓名; 电子信箱: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本单位用于对外宣传和联系的网页网址; 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名称;

部门负责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的负责人姓名; 废物管理负责人:负责危险废物具体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技术负责人及文化程度:负责危险废物贮存、

运输、处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负责人姓名,及其文化程度;

管理组织图: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及人员构成的组织管理框架图。 表2 产品生产情况

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计划期限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计划用于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的商品名称或化学名称,及其实际与计划年消耗量;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用于生产的主要设备名称及其数量; 主要产品及产量:主要产品的商品名称或化学名称,及其年生产量;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流程图中必须标明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并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表3 危险废物产生概况

本表应包括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包括自行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的有关情况;

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废物类别: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对应的废物名称、代码和类别填写,如某化工厂在生产四氯化碳过程中产生蒸馏残渣,则废物名称为“四氯化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废物代码为“261-010-11”,废物类别为“HW11精(蒸)馏残渣”;

有害物质名称: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名称(每种废物可包含多种有害物质);

物理性状:废物在常温、常压下的物理状态,包括固态(固态废物,S)、半固态(泥态废物,SS)、液态(高浓度液态废物,L)、气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G)等;

危险特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中规定的危害特性填写,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

本年度计划产生量:计划期限内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计量单位为吨,以升、立方米等体积计量的,应折算成重量吨;以个数作为计量单位的,除填写个数外,还应折算成重量吨;半固态危险废物(如电镀污泥等),以脱水后的干泥重量计;

上年度产生量:计划期限上一年度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计量单位为吨,以升、立方米等体积计量的,应折算成重量吨;以个数作为计量单位的,除填写个数外,还应折算成重量吨;半固态危险废物(如电镀污泥等),以脱水后的干泥重量计;

来源及产生工序:产生该种废物的部门、车间名称及其相应产生工段、工序名称。

表4 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

废物名称:与表3中的废物序号及名称一致;

本年度计划产生量:计划期限内该种危险废物的年度计划产生量,计量单位为吨,以升、立方米等体积计量的,应折算成重量吨;以个数作为计量单位的,除填写个数外,还应折算成重量吨;半固态危险废物(如电镀污泥等),以脱水后的干泥重量计。

表5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贮存措施:废物收集、贮存相关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同时填写废物的贮存设施现状及贮存情况,贮存方面的相关要求,如数量、面积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措施:废物运输过程中相关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同时填写废物运输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转移计划:危险废物数量、种类;拟接收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的资质和经营范围等。

表6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措施

建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均需填写本表,每座设施分别填写一份。设有自行利用设施的,在表头的利用下划√;设有处置设施的,在表头的处置下划√;

自行利用危险废物产生相应副产品的,应将相应副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本管理计划表的附件一并装订成册,该检测报告必须由质监部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

设施名称: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名称,如“采油泥沙焚烧设施”“废溶剂回收设施”“废酸处理设施”“贵金属回收设施”“包装容器处理设施”等;

设施类别:该设施利用处置废物的方式,如“焚烧”“蒸馏”“酸碱中和”“电解”等;

总投资:该设施(包括配套设施)的投资总金额,计量单位为“万元”;

设计能力:该设施每年能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最大数量,计量单位为“吨/年”;

设计使用年限:该设施设计使用的年限; 投入运行时间:该设施正式投入运行的年份;

运行费用:该设施年度运行费用,计量单位为“元/年”; 主要设备及数量:该设施中所包括的主要设备名称及其数量; 利用处置效果:自行利用处置废物后,危险废物数量、体积的减量化情况和有害物质、组分的减少情况,以及废物经利用后能否达到

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等情况,达到相应标准的应注明标准名称及标准编号;

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采用该设施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与表3中的废物名称一致),以计划期限上一年自行利用处置该种危险废物的数量;

自行利用处置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该设施的工艺流程示意图及其文字说明;

二次环境污染控制和事故预防措施:包括污染控制措施、事故预防措施、以及设备和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表7 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

凡计划期限上一年已委托或计划期限内拟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包括自行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的,需填写表7。委托利用的,在表头的利用下划√;委托处置的,在表头的处置下划√。同时将相应利用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管理计划表的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与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的名称、许可证编号一致;

利用处置废物名称:与表3中相应的废物名称一致;

利用处置方式:外单位利用处置该种废物的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综合利用”等;

本年度计划委托利用处置量:计划期限内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

上年度委托利用处置量:计划期限上一年委托利用处置该种危险废物的数量,如为计划期限内新更换的委托利用处置单位,即上一年

未委托该单位利用处置废物时,则相应委托利用处置量填写“0”。

表8 环境监测情况

利用处置运行设施监测:利用处置设施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行的工艺参数、焚烧残渣热灼减率、活性炭和燃料油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等;

污染物监测指标及频次:废水、废气的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物,噪声以及监测频率、时间安排等;

自行监测情况: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等;

委托监测情况:与有监测资质(通过计量认证)的单位签订的委托监测合同,监测时间,监测项目等。

表9 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

上年度各级环保部门检查、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如实记录各级环保部门对其检查情况,包括时间、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环境监测是否都达标,原因分析;是否公开信息,公开内容等;

危险废物比较分析:上年度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数量、种类、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并与上年度管理计划中预期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是否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审批及联单制度、识别标志标签制度等进行勾选。

附件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方式 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及数量(吨) 危险废物 名称及类别 行业类型 邮箱 □≤1吨/年 □1吨/年-10吨/年(含10吨) □10吨/年-100吨/年(含100吨) □>100吨/年 计划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吨) 计划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吨) 声明:所填写的管理计划内容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企业公章) 你单位上报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予以备案。 年 月 日(环保部门公章) 注:1.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产生单位、环保部门各一份; 2.管理计划备案编

号由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年份和四位流水序号组成;3.对应利用或处置方式,在相应的利用/处置下划√。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c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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