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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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规划

(鱼嘴组团O、P、M、N标准分区和龙兴组团C、E、F、G、H、I、J、K、O、V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

1.1规划背景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总体规划二期包括龙盛中心区、龙兴E标准分区、中韩产业园、复盛高铁区、龙兴聚居区、低空产业园和中日产业园,规划总面积5793.12公顷。

龙盛中心区是龙盛城市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商业服务、商务办公、文化娱乐、研发创新为四大核心功能,并兼有居住功能的综合片区。龙兴E标准分区定位为两江新区高端服务功能聚集区、生态宜居示范工程和多元文化社区。中韩产业园规划功能为中韩两国产业合作与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以电子信息及创意研发产业为主的高端产业基地。复盛高铁区围绕高铁交通枢纽发展商业服务、创新研发、仓储物流以及配套居住功能的城市综合服务区。龙兴聚居区是汇聚商业、文化、体育等重要城市功能,并兼具创新研发及尖端制造的产业功能的大型聚居区。低空产业园规划区是集小型飞机制造、航空维修、航空研发、试验及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航空产业制造基地。中日产业园规划区是重点发展汽车、装备、电子、新材料、环保等高端产业,并以打造低碳、环保的环境友好的生态产业园区。

1.2与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规划布局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重庆市主城区二环区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渝府发〔2011〕36号)、《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等相关上层规划及专项规划,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精神协调一致。

1.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社会环境现状

规划区位于江北和渝北区,区内有龙兴镇,御临镇和复盛镇。重庆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规划区现主要为农业用地,龙盛片区二期开发期主要影响的人口为规划区内的38.6万人。经调查,拟建项目区内有龙兴古镇,无自然景观、珍稀动植物等特殊保护对象。规划区内交

通条件便利,燃料结构有一次能源:原煤、天然气;二次能源作为燃料的有:电、油类及少量植物类燃料等。

(2)生态环境现状

规规划区内以及周边500m范围内长期以来都是农耕活动区,由于长期的人类活动,是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林草地生态系统在小山包上、摞荒地和房前屋后零星分布;此外,规划区域内有御临河由北流向南,并有少量水库堰塘;评价区景观斑块构成中,各类景观结构要素比较齐全,明显占据优势的是耕地和林地,人工成分较高,景观结构不甚和谐;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较好;评价区内没有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规划区也不在重庆市“四山”建设管制区范围内;评价区生态环境状况为良性。其状态为: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基本适合人类生存。评价区土壤和底泥环境质量较好。

(3)污染环境现状

根据项目区域内已有的大气、地表水、土壤及噪声监测结果分析可以看出,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有较大环境容量。御临河石船镇麻柳树村、龙兴镇下坝村TN不能满足Ⅲ类水质要求,排花洞村、排花洞村出库断面TN不能满足IV类水质要求,超标原因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及家禽养殖废水的影响。御临河汇入口上游9000m的长江断面(规划银盆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500m)左、中断面TN、TP不能满足II类水质要求。根据2012年5月重庆市水质状况公报,长江鱼嘴断面达到III类水质标准(TN除外)。规划区水库水质现状较差。地下水CODMn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其余指标均为正常检出范围。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规划区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总体上看,由于规划区现主要为农村,环境质量尚好。

1.4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4.1大气环境

规划实施期,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将有一定的粉尘与扬尘、燃油废气和沥青烟影响,主要对施工区域的近距离环境空气产生污染。环境空气可以接受。要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

理和保养维修;规划区内局部区域施工时,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对施工场地水泥粉尘污染,主要采取水泥堆放在库房或临时工棚内,及时清扫破包和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避免运输过程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对于土石方尽量在物流基地内平衡,减少外运;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提高机械燃料使用率;控制施工车辆车速,使用清洁燃料;施工人员的生活燃料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和低硫煤,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规划实施后,工业区面源对各环境敏感点的最大贡献值均不足相应环境标准的20%,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污染物的小时、日、年均浓度均达标,对评价区域内的各敏感点影响很小,环境可以接受。环境空气影响最大区域为御临镇和龙兴镇一带,主要由于御临镇和龙兴镇处于三个工业区的包围之中,且位于低空产业区的下风向。为了减轻其不利环境影响,应控制两镇的发展规模,并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预留足够绿化隔离带。

对于交通线源,至规划远期,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主要道路CO、NO2日均浓度和高峰小时浓度分别在距离路中心线30m外满足评价标准。

为确保工业区内废气达标排放;对入驻企业的烟尘及生产性粉尘需经集气过滤或袋式、静电除尘处理;含苯系物工艺废气必须经相应治理及焚烧等处理,确保工艺废气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1.4.2水环境

施工期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可能对地表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要加强对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的严格管理,各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将施工作业产生的浑水收集并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放。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尽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从而减轻其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规划产施后,规划区的生产及生活废水全汇入规划的银盆污水处理厂,各企业废水排放执行三级标准;对不可生化和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必须执行相应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车间排口)和一级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规划的银盆污水处

理厂出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根据预测结果,银盆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水处理厂最大规模营运时(64万t/天)排污口下游2km御临河段丰水期、平水期COD、BOD5、NH3-N、Zn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但是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时COD、BOD5、NH3-N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总体上看,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经规划银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御临河水质影响不大,但应保证污水的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以减轻对御临河环境的影响。

1.4.3声环境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规划区的开发建设将大量使用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产生施工噪声,例如打桩机、推土机及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等,机械产生的高噪声对施工区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各种机械施工时应注意控制距离,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的隔声围墙或设置人工隔声屏障;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噪声施工设备,并调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隔声措施,并作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工程建设能顺利进行。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规划区建成后,其声源在65~90dB,片区内各企业均将采取严格的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的达标,工业噪声的影响范围将较小,加上规划区内大量的集中绿化,环境噪声可得到进一步下降,因而,可确保两江新区龙盛规划区环境噪声的达标。

在只考虑距离衰减的情况下,在规划远期(2020年)规划区内各道路2类标准昼间达标距离为24~126m,夜间达标距离为38~332m;规划区内绕城高速公路、渝宜高速公路昼间达标距离为179、210m,夜间达标距离为369、423m,绕城高速公路、渝宜高速公路两侧均设置有50m宽的防护绿化带,其交通噪声对50m防护绿化带以外区域影响不明显。

现有渝怀铁路、在建渝利铁路及渝万铁路两侧50m宽防护绿化带可有效降低铁路噪声对绿化带外侧环境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可加大绿化隔离带宽度,以达到更好的降噪效果。渝怀铁路绿化隔离带外侧第一排不得布置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居住卧室、医院病房、学校教室

等。

加强城市主干道及次干道管理,最好在两侧设置50m宽的绿化带。规划布局上,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居住卧室、医院病房、学校教室等不宜布局在临路第一排,应与城市主干道保留一定的间距;办公区宜布置于次干道与支干道一侧,可减缓交通噪声的影响;同时建设时应考虑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减缓交通噪声影响,使其满足噪声功能区的要求;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措施,车辆实行限速、禁鸣;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开展居住环境适宜性等级评定,开发商在售房前(即环境保护预验收时)必须具有有关部门认定的声环境状况监测报告和居住环境适宜性等级评定结果,并予以公示,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维护环境权益。

本评价要求轨道交通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轨道交通两侧50m内的所有建设需要满足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50米内;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轨道线路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划定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区范围,该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等对噪声及振动敏感程度高的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14#、15#、16#及8#线将与规划区内的高速公路、渝怀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城市主干道等多次交叉,局部地段靠近长江,建议结合高速公路、渝怀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城市主干道以及城市发展规划优化局部的线路走向。

1.4.4固废环境

规划区规划拆除262.86万平米建筑,按产生建筑垃圾0.4m3/m2计,则会产生建筑垃圾105.14万m3。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建设期间的土石方量,可全部用于区内的回填和平整场地,建筑垃圾严禁任意倾倒;在施工场地与城市道路结合地设置洗车场,防止车辆运输将浮土带入城市,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施工场地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以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

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19.95万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27万t/a,以综合利用为主,预计可利用量大于75%,不能利用的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也首先考

虑综合利用,其余的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包括复盛银盆污水处理厂龙盛片区二期污水污泥)产生量为7.95万t/a,由重庆市固废中心统一处置和管理。

1.4.5生态环境

规划实施后,评价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与规划实施前相比,有所下降,但都适合人类生存的,规划实施带来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可接受;规划实施未改变评价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等级。规划的实施对景观分布格局改变较小。

规划实施将使规划区内农田将全部变为非农业的工业、居住等用地,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在规划区内将不复存在,其功能也将消失。同时规划的实施对规划区外的农业生态系统会有一定影响,但可以控制。规划对林草地生态系统中植物和植被的的影响较小,且有一定正效应,但对其中的野生动物影响较大,它们将离开该区域,仅留下适应人居环境的城市动物类群。规划实施期间,采取了水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水生生物及生境的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后,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但在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下降或事故状态下污水排放的情况下,将对水生生物会产生较大影响。

对规划区内的农业用地,在施工前要剥离富含肥力的表层耕作土,就近集中分层堆放,并设置必要的围挡,施工完成后并进行生态功能恢复绿化时,将预先保留的表层熟土回填于表层,以利于树木和草丛的种植和生长。或用作其他地区土地改良。

要加强对规划区内河谷地带等自然山体的保护,划定绿线及控制山体保护范围,保持山体轮廓;加强绿化控制,规划区建设要依山就势,因地制宜,尽量避免对自然地形大的开挖,使山体和自然地形不受破坏。对规划区内的防护绿地,应有针对性的选择具有观赏、有利于环境卫生,适应重庆市气候,对有害物质抗性强的,净化能力较强的乡土树种为主。并严防外来物种入侵而造成生物灾害。要加强地表水水质保护和御临河沿岸绿化带建设,不得在河床采挖砂石料,要做好水土保持,防止污水直接进入御临河等水体,沿御临河的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水体的保护。

规划建设对土壤影响较大,原先有肥力的水稻土被人工地表覆盖,将破坏土壤功能,改变了土壤的使用价值。规划实施后,土壤污染源及类型主要为大气污染型和固废污染型,工

业生产期间,要控制生产中废气及粉尘的排放,要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防止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对土壤的污染,最重要的途径是综合利用,进行回收和处理。

严格控制对铜锣山和明月山山体的破坏行为,虽然森林公园和重庆市“四山”建设管制区均在规划区外,在规划实施期基本不受影响,但仍要强调施工临时占地不能进入管制区和森林公园境内,规范施工人员活动;规划实施后要控制工业废气的排放,在规划区边缘应建设足够的防护绿地缓冲带。

1.4.6电磁辐射

规划区变电站附近的电场和磁场强度、电磁干扰均低于相关标准要求,环境可以接受。根据监测和类比结果,规划区内220kV及110kV线路工频电磁场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

从变电站布局可以知道,在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规划区内没有布置有500kV变电站和500kV输电线路,对整个规划区无影响。规划区北面外侧布置有石船1处500kV变电站,但距离本规划区较远,对本规划无影响。2座220kV变电站中,龙兴南变电站布置在龙盛中心区外紧邻规划区的防护绿地内,御临南变电站布置在龙兴聚居区的防护绿地内。规划区内11座110kV变电站均布设在规划区或者区外紧邻规划区的电力用地、公园绿地或防护绿地范围内。根据其网络结构及布点周边用地类型分析,规划区内变电站布局较为合理。

规划区内110kV及以下的输电线路原则上采用地下电缆进行敷设,220kV输电线路已经余留走廊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结合两江新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合理选址,并与其它公共设施用地相结合。合理规划线路走廊,避让环境敏感区域。变电站型式、线路走廊规划与应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输变电线路与建筑物间距要求应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渝府令第193号)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50545-2010)。

1.4.7总量控制指标

本规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水总量约为14.6万立方米/日,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1.27万t/a。

1.4.8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除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中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规划区内山体、植被绿化所构成的生态环境。水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

1.4.9拆迁安置

对拆迁人口实行农转非,对占用土地按移民征地标准执行,对迁移人员住房等按移民补偿标准实行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拆迁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原则上实行就地就近解决,使迁移人员的生活质量不低于现有水平,并且逐步有所改善,为移民安置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也为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1.4.10入区条件

工业区和物流园区准入原则及条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2008)》的要求,对要求入区工业项目按禁止入区项目、限制入区项目和鼓励入区项目分别进行限定和控制。

禁止入区项目是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业及工艺,以及排污量较大、污染控制难度大,不符合汽车工业园区水污染及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原则的入区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两江新区管委会或重庆市环保部门应严格把关,不予审批。

限制入区项目主要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未禁止或未淘汰的、工业园区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污染型入区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审批过程中视具体情况有条件地引入,但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工业园区环境容量,把好总量控制关。

鼓励入区项目主要指工业园区循环经济链条上的必备项目,以及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科技的环保型项目。工业园区在环保方面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鼓励入区项目审批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有助于工业园区循环经济链条的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

景广阔,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符合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要求;对重庆主城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较大推动作用;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建设项目可优先进入。物流港区主导功能以仓储、配送及商贸、中转联运功能为主;引进物流企业以仓储公司、物流公司、快递公司、配送中心、货运公司等优先;物流加工区引进产业中凡属国家明令禁止、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的限制及淘汰类项目严禁进入规划区。入物流港区项目首先应与规划区产业定位的物流产业、加工等产业定位相吻合。入基地加工企业必须生产工艺先进、水耗与能耗低、轻污染、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严禁引进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项目。入基地企业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按环保要求,负责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治理。

对于居住区准入原则及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重庆设立“两江新区”有关问题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9]598号)、《产业结构调指导整目录(2011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等,规划区入区项目必须符合以居住用地为主,兼具行政办公、商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为辅的发展方向,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要求,禁止引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项目,严禁引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中规定的项目等。

以上分析表明,将来进入基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作为电子信息、航空工业区、物流产业园区的发展思路和产业定位,进入基地的项目应具有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好、能耗低、安全性能好的特点,应符合清洁生产的总体要求。

1.4.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ISO14000系列标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项目入基地条件,加强规划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处理废水实行在线监测,并对仪器作定期校核。

1.5公众参与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总体规划二期的开发建设得到了公众参与者的普遍拥护和支持,公众普遍支持或配合规划的开发建设,能够接受规划所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规划建设对原有主要环境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将加快规划区社会建设的步伐,均表示支持规划的开发建设。

1.6综合结论

规划的两江新区龙盛片区总体规划二期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符合《重庆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重庆市主城区二环区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渝府发〔2011〕36号)、《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等相关上层规划;与重庆市铁路、道路建设及城市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相协调。规划选址和布局合理,没有重大环境障碍,规划方案及产业规模可行,产业布局适当,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和环保措施后,满足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功能区要求,有利于当地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动,从环境保护角度,工业区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1.7建议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总体规划二期以废物减量化、再循环利用和废物资源化为指导实现循环经济规划,强化清洁生产的目标和管理。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总体规划二期是一个相对时间较长的项目,作为项目业主应加强对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按照环境保护规划和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两江新区龙盛片区总体规划二期建立环境动态监测和管理体系对两江新区龙盛片区总体规划二期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a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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