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更新时间:2023-08-19 09:27:01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科学院西部地区研究所的竞争力,促进西部地区科技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1996年中国科学院根据西部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和研究所的发展,实施了“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1998年,“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发展成为一项区域性人才工作计划,由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政府共同实施和推动。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是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实施的一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西部地区选派一批中青年科研骨干到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为期一年的研修。项目从2004年启动,每年选派200人,连续实施5年,共选派培训1000人。 选派条件: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西部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所从事专业适合“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模式。

选派程序:“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程序为: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由省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后报送中组部人才工作局。

有关待遇:中组部按每人每年 4.5万元的标准拨付经费,由接收单位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访问学者食宿补贴。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有关培养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派出单位承担访问学者两次往返差旅费,并负责购买访问学者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在派出单位的待遇不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97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