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形势下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选择

更新时间:2023-08-06 06:3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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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形势下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选择

古嘉男

【摘要】[摘要]在新中国历史上,已经有过数次对个税体制的改革,但不能趋利避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多元化,这种个税上的“小步微调”,对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已弱化。我国在“九五”计划时期就确立了“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个税改革目标,至今未果。因此,我国现阶段必须实行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论文重点对该种模式的收入分类、税率设计、费用扣除制度、采用家庭制申报制度和征管制度等方面做了初步设计,提出了试点先行的相关建议方案。

【期刊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5(029)006

【总页数】2

【关键词】[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混合所得税制

近年来,我国公民的税收痛苦压力问题日益严重,个税自然成为居民减税意愿的直接目标,成为首当其冲的改革对象,而免征额的上调能够最为直接地令纳税人感受到实在利益,免征额因此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个税改革内容。

2011年,全国人大在积极征求公众意见后,一致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从而把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3500元,从2011 年9月1日起实施。这次改革使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6000万民众直接受益,降低了中低人群的税负,缓解了中低人群的生活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数人穷”的问题。

一、混合所得税制是我国现阶段的必然选择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8u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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