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2-28 05:1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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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最近,集团行政资产办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资产盘点时,发现有个别企业在日常资产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内各部门需要采购物资时,必须第一时间向总经办提交采购申请,由总经办负责人汇总好各部门需要采购的物资清单,在每周的办公例会上提交讨论,经办公会议同意后,在EAS系统上进行申请(采购时要做到货比三家,以最低的价格进行采购,同时,将比价后的清单作为附件上传至EAS系统中),待集团行政资产办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入账。没有经过上述程序的采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货款。

二、如涉及到厂方指定购买的物资,应向集团提供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做到货比三家,以最低的价格进行采购,同时,将比价后的清单及厂方要求购买物资的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EAS系统中,待集团行政资产办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入账。没有经过上述程序的采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货款。

三、原则上企业自行采购的物资,应选择到集团推荐的供应商(与集团签过廉政协议)处进行采购,如采购的物资是自行询价的供应商比集团推荐的供应商便宜,可拿自行询价的价格要求集团推荐的供应商给予降价。如果采购同样型号的物资,自行询价的供应商确实比集团推荐的供应商便宜,也可选择自行询价的供应商。

四、如涉及厂方指定采购的物资(包括办公家具、电脑、售后专用工具等),应在厂方指定的供应商内进行比价,以最低的价格进行采购。有事业部的企业,

应将采购的物资先报事业部审核,由事业部总监签署意见后再上报集团行政资产办。

五、企业总经办负责人在EAS系统中申请购买物资时,首先要对企业内损坏的、使用年限已久或无价值的资产做清理,然后在系统内提交申请购买理由,否则集团行政资产办将给予驳回处理。

六、企业在申请采购客户替代车时,必须将厂方要求添置客户替代车的函作为附件在EAS系统中进行上传,否则集团行政资产办将给予驳回处理。同时,要做好原客户替代车的处置流程申报工作。

七、企业在申请购置试乘试驾车时,应严格按照永汽字【2013】第16号文《关于调整企业试乘试驾车的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填写企业试乘试驾车购置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审批表格扫描件作为试乘试驾车采购申请单附件上传至EAS系统,同时,将试乘试驾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八、有事业部的企业在申请工作用车、抢修车、客户替代车时,先将申请表提交事业部,由事业部根据集团相关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审批,经事业部总监签字同意后,再上报集团行政资产办,经集团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在EAS系统中进行相关资产登记流程;无事业部的企业,将申请表直接报集团行政资产办,经集团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在EAS系统中进行相关资产登记流程。工作用车、抢修车、客户替代车一律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九、企业总经办负责人要定期进行资产账、卡、物的核对工作,与资产台账,财务总账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十、企业内部所有物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调换,确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应向企业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同时,企业总经办负责人应在EAS系统中及时更换使用部门名称。

十一、企业总经理是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总经办负责人是企业资产的具体管理者,协助企业总经理做好资产管理工作;部门经理是企业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

十二、2013年12月1日起,各企业要对企业内的所有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EAS系统内的物资与实物要一致。从2014年1月1日起,集团行政资产办将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资产进行抽查,凡发现对企业的资产管理不善,造成企业资产损坏、丢失,查明原因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三、本通知传达至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

上海永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资产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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