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风建设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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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银行行风建设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思考

银行行风建设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思考

基层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神经末梢,行业风气直接关系到中央银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折射出央行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状况,直接影响基层人民银行的履职效果。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十字行风要求,在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形

势的发展变化和人民银行职能的转变,对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内容、手段、方法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探索符合基层人行特点、有助于实现长效管理的行风建设新路子,是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最为紧迫的任务。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此谈几点初浅的认识。

一、贴近基层央行业务工作,完善行风建设具体内容

新形势下加强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首要任务是明确人民银行行业风气的具体内容。长期以来,在中纪委、人民银行总行党委的部署下,人民银行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央行“吃、拿、卡、要、报”等严重不正之风已经得到遏制,“三铁”纪律得到加强,艰苦奋斗和勤俭建行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随着央行职能的调整,笔者认为,我们应在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十字”行风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人民银行职责,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履职、求真务实”作为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是法律赋予基层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基层人民银行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是否认真行使《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赋予的检查权、处罚权,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每一项行政行为能否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银行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能否树立。把依法行政作为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首要内容,既能符合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又能体现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依法履职的特点,促使每一个央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

(二)优质服务是提升基层人民银行形象的有效途径。中心支行和各支行是中央银行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是中央银行各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职能调整后,中央银行将更多地通过市场信号,通过对经济金融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力来实践政策效果,而这种影响力的基石之一就是形象,形象的载体则是服务。形象源于服务,服务提升形象。因此,把优质服务作为人民银行行业风气的重要内容,既体现了现代中央银行一贯追求的价值,同时也是央行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

(三)高效履职是基层人民银行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不仅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同时也要求行政机关讲究工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效能型”机关,不仅仅顺应了国家和人民的要求,也是人民银行提高履职效果、树立央行权威的必然选择。职能调整后,人民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主要调控手段的倾向政策担任效应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取决于传导机制是否顺畅、对经济金融信号的反应捕捉是否敏锐,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否和谐、有序。同时,基层人民银行作为总行在各地的“神经末梢”,其主要职责就是保证倾向政策的传导地位、执行到位,及时、准确、高效地向上级行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充当好总行的触角。央行要提高倾向政策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基层行的高效履职必不可缺。

(四)求真务实是衡量基层人民银行工作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准。基层人民银行的信息反馈是否真实、准确,将影响着上级行的行为决策方向是否正确。同时,中央银行倾向政策在传导中能否不变样、不走样,也必须依靠基层人民银行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必须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辖区经济金融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有效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切实找准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不断破解经济金融发展的难题,促进经济金融不断良性互动发展。

二、规范行风建设运作模式,提升整体履职能力

行风建设应在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岗位行为、提升履职水平上下功夫、求突破、出成效。

(一)从提高员工个体素质入手,打牢行风建设的微观基础。行业作风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也不是个别重点部门的作风所能代表的,它是行业整体所表现出的工作风气,是建立在对员工这一微观个体长期地、持续不断地进行教育、引导、规范的基础上,最终由个体行为累积为群体行为。因此,加强行风建设的有效方法,从提高个体素质、塑造个体形象入手。从总体上看,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好的,但与行风建设更高的要求和先进的金融同业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突出表现为少数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业务技能不够熟练

第二篇:银行行风建设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思考

银行行风建设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思考

基层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神经末梢,行业风气直接关系到中央银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折射出央行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状况,直接影响基层人民银行的履职效果。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十字行风要求,在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形

势的发展变化和人民银行职能的转变,对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内容、手段、方法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探索符合基层人行特点、有助于实现长效管理的行风建设新路子,是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最为紧迫的任务。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此谈几点初浅的认识。

一、贴近基层央行业务工作,完善行风建设具体内容

新形势下加强人民银行的行风建设,首要任务是明确人民银行行业风气的具体内容。长期以来,在中纪委、人民银行总行党委的部署下,人民银行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央行“吃、拿、卡、要、报”等严重不正之风已经得到遏制,“三铁”纪律得到加强,艰苦奋斗和勤俭建行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随着央行职能的调整,笔者认为,我们应在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十字”行风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人民银行职责,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履职、求真务实”作为基层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是法律赋予基层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基层人民银行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是否认真行使《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赋予的检查权、处罚权,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每一项行政行为能否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银行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能否树立。把依法行政作为人民银行行风建设的首要内容,既能符合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又能体现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依法履职的特点,促使每一个央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

(二)优质服务是提升基层人民银行形象的有效途径。中心支行和各支行是中央银行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是中央银行各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职能调整后,中央银行将更多地通过市场信号,通过对经济金融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力来实践政策效果,而这种影响力的基石之一就是形象,形象的载体则是服务。形象源于服务,服务提升形象。因此,把优质服务作为人民银行行业风气的重要内容,既体现了现代中央银行一贯追求的价值,同时也是央行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

(三)高效履职是基层人民银行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不仅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同时也要求行政机关讲究工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效能型”机关,不仅仅顺应了国家和人民的要求,也是人民银行提高履职效果、树立央行权威的必然选择。职能调整后,人民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主要调控手段的倾向政策担任效应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取决于传导机制是否顺畅、对经济金融信号的反应捕捉是否敏锐,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否和谐、有序。同时,基层人民银行作为总行在各地的“神经末梢”,其主要职责就是保证倾向政策的传导地位、执行到位,及时、准确、高效地向上级行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充当好总行的触角。央行要提高倾向政策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基层行的高效履职必不可缺。

(四)求真务实是衡量基层人民银行工作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准。基层人民银行的信息反馈是否真实、准确,将影响着上级行的行为决策方向是否正确。同时,中央银行倾向政策在传导中能否不变样、不走样,也必须依靠基层人民银行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必须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辖区经济金融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有效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切实找准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不断破解经济金融发展的难题,促进经济金融不断良性互动发展。

二、规范行风建设运作模式,提升整体履职能力

行风建设应在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岗位行为、提升履职水平上下功夫、求突破、出成效。

(一)从提高员工个体素质入手,打牢行风建设的微观基础。行业作风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也不是个别重点部门的作风所能代表的,它是行业整体所表现出的工作风气,是建立在对员工这一微观个体长期地、持续不断地进行教育、引导、规范的基础上,最终由个体行为累积为群体行为。因此,加强行风建设的有效方法,从提高个体素质、塑造个体形象入手。从总体上看,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好的,但与行风建设更高的要求和先进的金融同业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突出表现为少数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业务技能不够熟练

第三篇:关于建立行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关于建立行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通过市委相关部门和省联社组织开展的系统性、深层次行风评议专项活动,我行广大干部职工普遍经历了思想的洗礼、作风的磨砺,能力的锤炼,实现了行风作风明显转变,组织纪律明显严明,群众观念明显增强,精神风貌明显改观,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的口碑和形象得到显著提升。但是,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的抓下去,靠集中一段时间集中教育整顿,就能一劳永逸建设好,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持之以恒的抓下去,才能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农合行管理干部队伍,推进各项业务和改革事业的发展。那么,对于我行来说,如何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学习教育是基础

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必须把学习教育作为基础工程来谋划。我行干部队伍的主流和整体是好的,但由于队伍不同程度存在的文化知识水平的差异、缺乏正规的训练,缺少有效地教育和严格的监督,一些干部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和工作能力还不适应形势的要求,阻碍了各项业务的快速稳健发展。因此,必须通过作风建设来寻求队伍建设的突破,把学习教育作为事关全行干部职工全面发展、转型发展、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从思想上、作风上、学风上、组织上全面整顿队伍,切实打牢各项业务发展的组织基础。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会、辅导报告会、学习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重点抓

好组织纪律教育、履行岗位职责教育、思想道德作风教育,培育积极向上的农合行精神。要运用各种载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扩展教育层面,增强教育效果。要“因人而异”“分类管理”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着力培养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效能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教育,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

二、完善制度建设是前提

建立科学合理考核机制,使作风建设的成果通过刚性考核这把“标杆”得以体现并得到检验。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级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目标、责任和奖惩措施,并纳入目标考核和评先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选人、用人”的主要依据,逐步弱化人为因素的作用,使每位干部切身感受到刚性考核制度带来的约束作用。同时刚性考核制度必须突出量化指标,对于难以量化或无法量化的工作,也要尽量设立一定的标准,区分出员工完成这些工作的好坏程度。其次,落实刚性考核制度是关键。以往作风建设之所以出现“紧一阵、松一阵”的情况,症结在于没有持之以恒地执行好制度,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因此,维护落实好作风建设刚性考核制度,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中之重。再次,完善刚性考核制度是补充。由于形势的不断变化,银行业务管理工作也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相应的,作风建设的要求也在发生着变化。没有一种制度的设计是完美无缺的,必须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加以完善和修订,使这种刚性考核制度始终紧贴工作实际,适应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始终反映

银行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一是要清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要对过去已有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对制度建设的盲区和空白点,要及时予以填补,对已经不适应的规章制度要予以修改、充实和完善,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完整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二是要建立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要对各个工作岗位风险点进行排查,实行相互制约和交叉制约,建立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有效避免机关干部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三、强化常态监督是关键

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机制是推动行风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一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通过自我评估、定期督查、随机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督查员工服务意识是否增强、服务态度是否改进、服务质量是否提高,并建立通报机制,对一段时期内行风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引起各方重视,防止不良风气的侵蚀。二是要强化对员工队伍的日常行为规范督查。主要检查出勤情况、工作纪律、首问负责制履行情况、厉行节约情况、办公环境情况、会风会纪情况、行务公开情况、办事效能情况。三是通过综合监督检查促进素质提升。如对理论学习情况、对征询意见落实情况、谈心交流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督导。四是强化纪律督查促履职到位。坚持对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明察暗访。

四、科学考评体系是保障

要把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体系作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的

重要举措。在考核的内容上要注重个性的差异,更加突出工作实绩和客户评价;要推行党务公开、行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把员工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适时公开考核结果,体现考评的公开透明和权威性;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与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以及惩戒辞退挂钩,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有效激发党员干部队伍的活力。

总之,构建行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是一个不断总结、积累、探索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再由逐步完善到更加完善有效的强化过程。我们要通过行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努力形成一个团结协调、战斗有力的统一整体,携手打造政府信任、客户满意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单位,从而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员工队伍,推进我行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和谐、科学发展。

织里支行2013-7-4

第四篇:年级部管理模式的运作与思考

年级部管理模式的运作与思考

王青

近年来,在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意识愈来愈强烈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学校班级、学生数不断增加,学校规模日益扩大。加之各年级教情、学情的差异,学校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原来教育教学通过教务处、政教处统一分线管理模式已经无法进一步兼顾细节。为了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体制创新加强管理成为学校发展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为了激活学校内部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学校自主办学与管理水平,我校自2004年起全方位改革校内管理体制,把传统的年级组提升为年级管理委员会,2005年又进一步把管理权下放,实行年级部自主管理模式,强化年级部管理功能,2006年、2007年,我校相继出台《滨海县实验小学教职工考核细则》《滨海县实验小学年级部考评细则》,对年级部管理这一学校内部管理的新模式加以规范。实践证明:年级部管理模式的运作是值得尝试的、优势是明显的、存在的问题是值得探索的。

一、年级部管理模式的提问

学校如果还是沿用过去传统的管理模式,仍按以前的模式,实行“点射式”的线性管理,让处室直接管理60多个班的教育和教学,显然,管理幅度太大,难以全面覆盖,势必造成管理信息传递迟缓和衰减,不利于信息及时高效的反馈和沟通。加之,由于学校规模庞大,管理幅度宽、层次多而导致事多、繁杂,学校对班级管理将会缺乏活力与机动,管理力度降低容易造成顾此失彼的现象,这样将使学校很骓实现有效的管理。因而,对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必须探索一套新的管理模式。于是,年级部管理模式在我校应运而生了。

年级部管理机制是学校发展的必然需要

年级部管理体制是一种介于分校制与一校制之间的管理模式,是一种兼顾着集中与独立的优 势,同时又保存原来学校建制的管理方式。年级部管理体制不是凭空臆造的,它是滨海实小发展过程中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证明是卓有成效的方法。对于一个学校来讲学生数的扩张,它的年级的班级数、班主任人数、备课组人数都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各年级之间的差异性由于各自数量的庞大就愈发突出,学校各类活动的组织,全校共同参加就难以管理和调配。所以说,年级部管理模式是适

年级部管理机制是学校精细化管理的必然需要,年级管理委员会是直接向校长负责、直接面向学生的一种新型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它有以下区别于学校其它职能部门的特点:首先,年级部直接面向学生,办公地点往往在教学区内,可以直接接触到学生的各种状况,有利于及时处理学生管理中暴露的具体问题;其次,因为年级部直接面向学生,因此能得到更加准确的年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第三,年级部由于直接向校长负责,年级主任又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上给校长去处理。因此平时教育教学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几乎都能在年级部得到解决,所以有更高的工作效率。可以形象的说,年级部就是针对一个年级的全极教育管理部门,或者说是一个分校,它涵盖了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全部功能。

年级部管理这种体制可以缩短教育半径,实行管理重心下移、权力责任下放、职责权利相结合,使决策更科学,目标更落实,管理更到位,责任更具体。年级部管理模式把注意力放在了各年级部,使各年级部成为教育教学管理的的实体,成为管理的主战场,让年级部在管理中发挥更大的自由权。它所完成的绝大多数的管理任务都是微观的、具体化的,为学校的精细化管理奠定了扎实的、无可取代的基础。

二、年级部管理模式的运作

年级部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年级部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部门,每个年级部由一位副校长挂师,年级部主任全权负责落实日常教育教学和师生的管理工作,年级部副主任、各年级少先大队辅导员、主要学科的教研组长分工负责。年级部主任实行校内竞聘上岗,年级部副主任、教研组长由分管校长与年级部主任从教师中选聘。年级部管理实行年级部负责制,上对校长负责,下对本年级师生负责。对于同年级执教的其他行政人员,除其本职正常事务性工作外,应积极参与到同年级的常规管理中来,合作加强“年级条线管理”。

年级部的权限

在用人权方面,校长把部分权利下放,每学年以年级部聘任教师为主,学校给予协调。年级部有选择年级教师的权利,有权调配本年级部内教师的课务分工;年级部有权推荐优秀、先进人选;年级部有教师考核权,年级部根据《滨海县实验小学教职工考核细则》,对各课任教师及班组的管理工作进行常规性的考核、评比、评定。

年级部监督年级各班的班风建设,包括对缺勤、迟到、红领巾佩戴等常规情况进行登记、批评,对教师出全勤、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量化加分,按月量化考核、评出优秀班级颁发流动红旗;对班主任完成任务的好与差、按量化考核结果分等级、按等级发放班主任管理奖金。

年级部全面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给年级的教育教学目标、管理任务;在财权方面,学校对各年级部实行“大统一,小放开”,即全校施行统一的结构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年级具体负责排值班、加班,统计、发放一些小额费用等工作。

年级部的工作范畴

依据我校的管理工求,我校各年级部工作是这样定位的:

一是制定工作目标,围绕着学校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为年级阶段工作目标,使全体教职工都有明确的工作目的和努力的方向。

二是自身建设,包括主任、副主任的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分明、合理,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对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例会制、考勤制、值日制、评选先进、期终考试等方面都要实实在在的操作要求和考核细则

三是教育工作,包括班队建设、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等方面,这些工作是学校基础工作,要体现出学校的常规管理水平。年级部对上述每一次工作都要有细致具体要求,由年级部派专人检查、评比考核。

四是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学常规管理的检查、教研和科研,集体备课、组织月测、期中考、期末终考等,均由年级部负责管理。

职能处室的职能

年级部管理这种新型管理模式,整个运作方式采取“校长室—各处室—年级部”的组织管理模式。各处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等)职能部门按校长室确定的要求,做好协调、咨询、服务及处室范围内的考核工作,让年级部享有充分的管理自主权。改变了过去那种“点射式”的一竿子管到底的模式,以“立体式”、“多头式”、交叉管理、多角度、 全方位的方面对60多个教学班实施有效管理。

对年级部工作的考核

我校先是出台了《滨海县实验小学年级部“创优”六条》,然后,进一步规范成《滨海县实验小学年级部考评细则》。校长室直接负责对年级部工作的考核。

一是建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组成年级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年级部工作全面的考核。

二是明确目标。学期初,学校将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目标及要求分解下发到各级部,组织教职工学习一学期的工作要点和学校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检查反馈。各分管校长、处室负责人负责过程管理,既分工又合作。不定期分项组

织检查或抽查和每周一次校务会、周前会通报相结合,以促进年级部工作不断改进。

四是总结考核。学校根据《滨海县实验小学年级部考评细则》将六年年级部和英语、体艺两个大教研组的考核综合奖及各个分顶分为

一、

二、三类,奖励优秀鞭策后旱灾,同时根据综合奖的不同等次分解考核优秀等名额。

三、年级部管理模式的优势

扁平化

由于班级数的增多,学校主要职能部门特别是政教处、教务处在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方面就很难顾及到每个具体的细节,大有力所难及或者是鞭长莫及的感觉。年级部管理则管化了管理层次,使领导重心下移。学校领导都深入到年级条线,参与一线管理,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有助于改善干群关系,管理更直接更针对、更有效。各年级都制定了日常的检查制度,本年级老师、学生都是管理的主人,年级老师自我管理的内在动力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调动。

微格化

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在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各不相同的。年级部直接参与班级管理,全面了解学生、教育学生,促使教育管理向精细化发展,提高了教育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年级部管理模式的实施,使得我们可以对某个班级或者某个备课组的全程监控或者调研成为一种非常正常的情况,也就是管理模式的微格化。我们这样一个60多个班级的学校,中午静园比较困难,但现在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所有的学生都利用午间时间精心读书,书香校园建设呈现喜人局面,这完全是年级部抓落实、抓细节的结果。

系统化

年级部管理模式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其中教师的配备特别是文化学科教师的配备是相对稳定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同志也是相对稳定,我们规定所有的年级部主任实行1—6年级大循环。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的工作既要考虑一时之便利,更要展望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年级部在考虑很多问题时,在制定工作方针时,必须是阶段性目标和终结目标双管齐下,使得工作更具有系统性。六年发展一盘棋,眼前长远同兼顾。

年级部直接参与备课组建设,同一年级有共同的研究课题,非常有利于教研、教改的推进。备课组对教师专业成长的促进作用、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都得到了加强。年级部内各学科备课组的整体意识和协作意识得到加强。如:六年级的所有语数老师要为早晨的“英语早餐”做好值日工作。每逢本年级有哪个老师参与课堂教学评比或者基本功竞赛什么的,同年级、同备课组的老师都会全程参与,献计献策,充分展示的往往既有舞台上表演者的风采,又体现了年级部团队的力量。效果更好,学校层面上的管理压力却得到了充分释放。 实行年级部管理模式后,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如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反馈等,都要 年级部亲自完成,这非常有利于年级部管理者在实践中迅速增长才干、积累实际经验,为学 校可持续发展培养优秀管理人才。我校2003年首批选聘的年级部主任已经全部走上学校的中层岗位。

均衡化

一个年级一个家。不同年级之间,年级部管理各显其能,彼此形成积极向上的竞争局面,彼此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教育管理方面的均衡也是很明显的,特别是在相互学习方面,当一个响亮的口号出现在某个年级部后,不久其它年级部也会主动学习并且有所发展。我们每同一次的校务会都邀请年级部主任参加,互相介绍本年级一周来的工作。互相“坦白”以后,彼此都会“心照不宣”的回到自己的年级里去推行别人的先进做法。所以说年级部管理模式把机会给了大家,让大家以一份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去争先恐后努力工作。最终的结果是均衡发展,共同进步。

年级部管理模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处理好年级部与处室的关系

年级部管理模式的实施中很容易形成强化年级部作用,削弱职能部门的作用。职能部门应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寻找自己的位置。一扇门关闭,一定会有一扇窗打开了。例如政教处可以在德育活动的层次方面,在教育管理方面和特色方面多做文章,宏观指导多一些,对外交流多一些,教务处可以在新课程改革的教学组织上多思考,住处收集方面多关注。当然协调好年级部与职能部门的关系,人的素质的第一位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是协调年级部与职能部门关系的重要基础。

当然,相结比较清晰地划分各自职责是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我们学校制定了每个处室、年级部的工作职责,所有中层干部、年级部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都有明确的划定。例如,学生奖惩方面,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由政教处确定,优秀生、进步生等表彰由教务处确定,单项表彰则主要由年级部确定。

我们认为年级部是学校基层管理的核心,其它学校各职能处室则处于宏观指导、统筹调控、服务保障的位置,研究、协调、指导、检查各年级工作的同时提供必要的职能服务,从而形成年级和处室之间相互理解、彼此尊重、互相配合、密切协作的良好关系,有效促进学校整体办学效益的提高。

以年级部为中心、班主任为核心的年级部管理体制就是学校适当下放管理权限,建立分线管理、分块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年级部、处室、教研组互相渗透、协作并进的管理模式。处室是“线”,年级部是“块”。处室要将本条线上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年级部并具体指导检查落实到位。在我们的年级部管理模式实施过程中,年级部管理委员会的相应成员和学校的职能处室之间有对应的工作关和纱。如分管年级常规的年级部副主任对应政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对应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研组长对应教务处、教科室。各处室通过部门会议保持全校在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必要的统一与直辖市。

处理好教育的整体性与级段目标的关系

要提高教育质量,就要坚持目标管理,要将总目标在横向、纵向和时序分解到各层次、各部门以至每个学科,研成目标体系。进一步建立“以目标计划为导向,以过程管理为核心,以考核评价为保障”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各年级的学生由于年龄的差异心理生理特别都有所不同,各年级的教育中心也就有所不同。各年级应当根据学生不同的特别与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不同的活动。

从全校整体着眼,要在校长室领导下,通过政教处、团队组织等把德育工作分解到各年级部去,通过教务处把古诗文背诵、经典阅读等指标细化到各个级段去,针对各年级的特别来开展工作,并使各年级的教育呈递进上升的态度,以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综合素质的提高。

协调好年级部之间和年级部内部的人际问题

各年级管理部之间即有横向关系,又有纵向关系。横向关系是,作为学校要统筹兼顾,注意他们之间的协调工作,避免年级管理之间的碰撞和磨擦;纵向关和纱是,不同年级从时序上有一个前后承续的关和纱。对年级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学校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样各年级部既有较大的独立性,互相之间又纵向或横向保持高度的协调性、连续性,从而保持了学校工作的整性可持续发展。

年级部管理作为学校管理的实体,年级部主任作为年级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其必须承担着来自各个方面的工作压力甚至是人际关系方面的压力。学校需要坚持的是,一定要注意维护年级部主任的权威性。在不违反学校整体工作原则的前提下,要注意树立年级部主任形象——是代表学校在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责,使年级部主任在开展工作时具有足够的权威和震慑力。

年级部管理模式不能说是一种全新的方法,但对于我们学校来说是创新性的管理改革,是我们学校目前状态下所采取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我校已经实行四年,我们的成功做法甚至吸引了市内外不少兄弟学校的关注,得到了不少教育部门领导、专家的肯定,但也不断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我们对这些问题和矛盾将在未来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探索,努力改进。如何根据实际情况把年级部管理模式有效化、高效化将是我们的一项长久的研究课题。

(王青滨海县实验小学)

第五篇:陪审制度的价值理念和运作机制

陪审制度的价值理念和运作机制

摘 要:本文通过对陪审制度的起源、现状研究,探索出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以达到对陪审制度的正确定位。

关键词:陪审制度;价值理念;人民陪审制度;

中图分类号:D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3-000167-01

一、陪审制度的价值理念

(一)司法民主之终极价值理念是陪审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坚强基石。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度则起源于英国。1166年颁布“克拉伦德法”,规定“任何人如未被有公众参与的控诉人控告,不受审判”,这种制度逐渐演变成后来的陪审团制度。到了

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高涨时期,新兴的资产阶级思想及其法学家,在猛烈抨击封建司法专横的同时,坚决地提出了实行陪审制度的正式主张,以实现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中国的陪审制度也是作为一种体现司法民主原则的制度提出并付诸实施的。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4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反映了共产党对司法民主化的高度重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都将人民陪审制度规定为中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实际是对民主成果的确认和对民主方式的继续探索。

(二)司法公正之基础价值理念是陪审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方向指南。虽然我国在制度上对法院行使审判权设计了人大监督、上级法院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等诸多种类的监督,但这些都是事后的监督。我们认为,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可以加强对审判权的民主监督,避免普通监督亡羊补牢的尴尬。公民以陪审的方式介入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必然扩大司法决策的知情范围,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由于公民的介入,法院不得不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从而做到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公民参与审判,必然与法官之间形成一种实实在在的制约,职业法官审判权的任意性因此受到限制,对防止暗箱操作、根治司法腐败都有很大的作用。

二、我国人民陪审制度运行的现状与困境

(一)陪审制度缺乏宪法地位,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被弱化

实践中,各级法院对这一制度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中级以上的法院很少采用陪审制度,基层法院采用陪审制度,更多的只是为了缓解法院人力不足的矛盾。而人民陪审员自身似乎也并未十分看重其肩负的神圣职责,于是“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在立法上则经历了一个由盛转衰的进程。1954年《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同年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一时期要求一审案件原则上应使用陪审 ;1982年《宪法》则删除了有关陪审的内容,立法上的犹豫似乎已预示了人民陪审制度的坎坷前途。

(二)陪审员随机选任机制没有得到落实

有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但在实践中法院大都是通知并安排相对固定在各业务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失去了这项制度应有的群众性,严重背离了陪审制度设立的宗旨,使陪审制度的“民主”“监督”色彩丧失殆尽。同时,由于陪审员长期在法院参审,其滋生腐败的可能性也就增加了,在这种情况下,更谈不上对法官进行监督了。

(三)目前关于陪审员的职权的规定影响了陪审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

中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实际上类似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而与英美国家的陪审制度不同。在法律地位上陪审员与职业法官具有同等的权力,职权范围包括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形式上陪审员的职权、地位与职业法官相同,但陪审员非法律职业的背景令其法律素养难以支撑其独立思考、决断,因而实质上往往是职业法官居于审判主导地位,陪审员则是陪而不审。英美法系陪审员仅就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事实问题作出是非判断;而人民陪审员除此之外还要在法律问题上形成自己的见解,确实有点强人所难。陪审制度的意义恰在于发挥普通民众的常识在审判中的功能,以其“无知的美德”来纠正专业人士的职业偏见。上述种种,无不说明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势在必行。

三、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设想

(一)确立人民陪审制度的宪法地位

一项制度要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首先要确立其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宪法中明确人民陪审制度作为我国基本审判制度的法律地位,对于人民陪审制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然对人民陪审制度发展的立法保障应包括回复其宪法地位,对陪审制度的单独立法,并在三大诉讼法中分别加以体现,形成一个完整的立法体系,为这一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这也有利于消除人们对于人民陪审制度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从根本上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在人民心中的政治地位和制度价值。

(二)遏制人民陪审员职业化、半职业化的倾向

切实执行人民陪审员随机选任机制。笔者认为,陪审员的选任应当由法官与当事人共同操作,从备选的人民陪审员中随机选取,做到一案一选,一案一换。禁止人民陪审员连选连任。人民陪审员在任期届满后,能否连选连任,《决定》未作出明确规定。对此问题,笔者持否定态度。如果允许连选连任,长期不更换人民陪审员,将极大限制民众对司法的参与度,从而打击民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司法的信心,这是严重违背人民陪审制度的设立宗旨的,也有悖于司法民主的本来含义。

(三)分割司法权,实现“以权制权”

笔者建议,适当借鉴英美法系陪审制度的经验,改变现有分权模式,在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之间作进一步的分工。将事实认定的权力交给人民陪审员,法官只负责法律适用。相对于适用法律,认定事实主要依靠通常的生活经验和基本的生活常识,在事实认定领域,职业法官较之人民陪审员并不具有优势。这样,人民陪审员得到的权力不仅是对等的也是可行的。实际上,人民陪审员在对职业法官进行制约的同时,其行使的也是审判权(事实裁判),同样需要监督制约。

参考文献:

[1]王立宪、严军兴,英国普通法制度之旅[M],群众出版社,第64页

[2]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M],法律出版社,第372页

[3]钱弘道,中国陪审制度的性质、内容和作用[J],议政论坛,2000年第19期

作者简介: 马广原,女,(1987-3-),山东乳山人,法律硕士(法学),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6s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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