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施工队安全生产协议书

更新时间:2023-10-07 10:5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外委施工队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加强乌兰木伦选煤厂安全管理,确保外委施工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乌兰木伦选煤厂外委施工队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与外委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外委施工队职责:

1、外委施工队必须具有国家及神东公司规定的相关的安全施工资质,并经安全管理办公定室审核、备案。

2、外委施工队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施工作业10人以上的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时必须配置兼职安全员。

3、施工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4、外委施工队施工作业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并由相关领导及部门审批同意,并指定现场安全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外委施工队从事电气焊、电气、起重等特种作业,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外委施工队在每日作业前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学习。

7、外委施工队所有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不得随意靠近、翻越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损坏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未经选煤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高低压变配电室进行施工作业。

8、外委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必须在现场放置消防器材,每次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1

9、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照明、电气设备、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0、外委施工队所在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预留孔洞、吊装孔必须加设可靠的安全围栏。

11、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做饭,严禁施工垃圾进入生产系统。

1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接受中心、洗煤厂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提出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接受安全监督。

13、外委施工队需要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由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洗煤厂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在洗煤厂集控室办理外委施工停送电手续),在征得选煤厂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所施工设备已经停电后,并对停止按钮上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当所施工设备需要送电时,外委施工队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和洗煤厂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确认现场人员均安全撤离、无安全隐患方可通知送电;所施工设备试车时,必须有外委施工队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场,并有洗煤厂管理人员和当班岗位司机现场监督、指挥,并再次确认所施工设备及系统上下无人、无隐患方可进行试车。

14、外委施工队在每日施工作业结束前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杂物,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无安全、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15、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非吊装作业人员严禁入内,起吊应有专人指挥。

16、吊装前,施工人员作业做到四个明确,即工作任务明确,施工方法明确,吊装物的中心、重量明确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吊装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思想集中,听从指挥。

2

二、考核细则

1、外委施工队负责人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出现一起人员轻伤事故罚款500-1000元。

2、带领本队人员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操作规程》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和操作,认真执行洗煤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现场检修设备必须执行停送电审批制度,并将审批单留存洗煤厂集控室备案。严格执行洗选中心“一焊一审批”制度,在粉尘积聚点进行电气焊必须提前做润湿工作,检修现场配备灭火装置,做到“工完料尽”,更换后的设备及配件必须交回洗煤厂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处理,发现一次除没收所得款外,罚款2000元/次。

4、对三违人员按洗选加工中心及本厂“三违”管理办法处罚。 5、外委施工队全体人员都要对洗煤厂的标准化问题高度关注,全员参于,凡各级检查所出现的问题,首先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三、此协议一式二份,洗煤厂和外委施工队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洗煤厂:(盖章) 外委施工队:(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2010-6-1 签字时间:2010-6-1

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66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