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作业安全培训574

更新时间:2023-12-08 14:1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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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线作业安全培训工作

京铁职教〔2014〕574号

局管内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一、加强营业线上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1.确保营业线上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单位营业线上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取得《铁路(高速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应技能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属于行政许可作业范围的人员,还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线作业。

2.强化营业线上线作业人员日常安全培训。各单位要按照《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措施》(京铁安监〔2013〕85号)和《北京铁路局职工岗位应知应会学习培训考试管理办法》(京铁职教〔2014〕177号),结合劳动安全风险关键项点,组织劳动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线作业。要充分发挥站段、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作用,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作业内容、安全卡控措施及专项安全防护办法等为主要内容,采用专题培训(施工准备会)、班组学习、作业提示等形式,增强职工安全培训的针对性,提高日常安全培训质量,确保上线作业安全。

二、规范新任营业线上线作业防护员培训管理

1.落实防护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单位新任营业线上线作业防护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防护员上岗资格后方可任职。

2.明确防护员任职资格培训责任。各单位新任防护员由路局统一组织培训,局属职工培训基地分别按照区域承担培训工作。北京职工培训基地负责北京区域,天津职工培训基地负责天津区域,石家庄职工培训基地负责石家庄区域。局外单位防护员培训由建设处组织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在相关合同中明确防护员安全培训职责及要求,根据营业线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护员培训方案,按照要求落实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培训考试可委托局属职工培训基地承担。

3.严格防护员培训与考试管理。新任防护员培训要依据《北京铁路局新任营业线上线作业防护员培训教学指导书》(见附件)及北京铁路局编《铁路上线作业安全防护》(中国铁道出版社)等培训教材,并以岗位职责、作业范围、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安全风险关键项点及控制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为主要内容,采用集中学习方式,培训不少于16学时。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对关键知识点未掌握的要进行补培补考,直至全部掌握。

4.规范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填记。局内单位新任防护员考试合格后须填记《铁路(高速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资格性培训记录。其中,“培训科目与成绩”或“专业理论及实作培训”页培训科目栏统一填记“××(现场或驻站)防护员专项培训”,培训学时与成绩栏据实填记,加盖“×××职工培训基地培训考核专用章”,“资格性培训合格证”填记“××(现场或驻站)防护员资格”,培训起止日期据实填记,加盖“北京铁路局岗位培训专用章”。

三、对已取得防护员资质人员重新确认上岗资格

为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及路局营业线作业安全管理要求,路局拟于2015年3月底前对全局已取得防护员资质人员进行重新确认上岗资格培训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登记《铁路(高速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资格性培训记录,作为认定防护员上岗资质的依据。

1.各单位要对已取得防护员资质的人员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局属职工培训基地公布的考试计划,做好现场防护员、驻站防护员资格考试组织、监考等工作,并将合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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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试卷存入职工技术档案。

2.各局属职工培训基地按照区域制定重新确认防护员上岗资格考试计划,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按时组织考试,并负责巡考、阅卷、成绩复核及登统造册工作。

3.各单位负责对经上岗资格考试合格的防护员填记《铁路(高速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资格性培训记录。其中,在“培训科目与成绩”或“专业理论及实作培训”页培训科目栏统一填记“××(现场或驻站)防护员资格考试”,培训学时栏不填,成绩栏据实填记,“资格性培训合格证” 填记“重新确认××(现场或驻站)防护员资格”,培训起止日期填记考试日期。局属职工培训基地负责签章。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培训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管理到位,确保将上线作业人员培训落到实处。要加强日常安全培训管理,充分发挥车间、班组的管理作用,定期检查营业线上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2.各单位要按照《北京铁路局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京铁安监〔2014〕448号)及本单位职责分工,依据《铁路(高速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资格性培训记录,核发《北京铁路局防护员上岗证》并按要求复审,建立防护员管理台账。

3.各单位按照要求于每年底前提报下一年度拟任现场防护员、驻站防护员培训需求,并依据路局年度培训计划和局属职工培训基地办班安排,下达新任现场或驻站防护员资格性《培训通知书》,按时组织人员参加路局培训,认真填记相应基础台账,妥善保管职工技术档案等。

4.局属各职工培训基地要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编制培训方案、计划及大纲,及时与站段沟通,按照局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考试,填记《铁路(高速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办理试卷移交,建立相关管理台账。要加强培训方案、培训班履历书、教案等基础工作管理,确保培训管理资料规范,如实记录培训过程。

5.局各专业处、土地房产管理处、建设管理处负责根据本系统营业线上线作业实际,指导各单位细化完善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培训内容,督导检查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6.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化措施。实行自管自营管理模式的合资铁路公司应参照上述要求落实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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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63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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