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XX年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05-21 01:0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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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XX年工作

计划

XX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将继续以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为基础,以推行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为手段,以强化路检执法和停放检测为保证,以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维修和报废为辅助,以发展可持续交通为根本,全面推进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大秘书-www,damishu.cn,找范文请到大秘书网]

健全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 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工作,审核批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对于不同种类或用途的在用机动车实施不同的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按照总局制定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对检验合格的在用机动车加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对无标志的车辆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检力度等

限制性措施。

在用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应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车型和地域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开展车载诊断排放法和目测法检测。

逐步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积极开展环保检验维修设备和配件的管理工作;维修单位和车主应按照维修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机动车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对维修单位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开展在用机动车的达标抽查工作。以环保标志为手段积极开展路检工作,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加大对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抽查力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停放地机动车的排放抽检工作。

建立在用车过户环保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过户时应出示排放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予以过户。

加强公共机动车、出租车、运输等营运车队的排放检验,根据我市机动车污染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营运在用车的改造和治理。

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建立市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类型、定期检测线、检测频

率、达标率、标志发放数量、燃料消耗量、空气达标开数等环保信息的管理,定期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 设立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点,科学合理布点,为逐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和处置的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环保报废管理规定,对超过报废期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合格的方可延期报废。

提高机动车的回收率,促进机动车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强化机动车废轮胎、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机油、润滑油和空调制冷剂处置的监督管理,研究并实施机动车报废的环保规定。

逐步开展对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对加油站建设的规划和监管;在加油站实施环保许可证制度,强化加油站的环境监督管理;开展对车用油品的监督检测。

推动车用燃料添加剂登记制度建设,积极实施添加剂环保登记,强化对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乙醇汽油等替代燃料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监测,开展对燃气机动车的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燃气机动车等替代燃料机动车的发展。

积极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示范和管理,开展对加油站油气挥发的监督管理。

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定期对机动车监督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和规划 组织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积极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源解析和分担率的科研工作;研究机动车排放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制定可持续交通发展计划和清洁机动车使用规划。 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宣传教育

编制机动车污染宣传资料,开展控制机动车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意识。

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热线,促进公众参与机动车环保的监督。

为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条件成熟时将拟设立“无车日和自行车日”,并设立机动车环保奖,表彰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1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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