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配电所)运行、维护安全作业指导书

更新时间:2024-03-03 08:4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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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配电所)运行、维护安全作业指导书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变电所(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6、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作他用。

7、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

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4)车间或工地设置的1kV以下的分配电盘和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

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5)500V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

1次。

8、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9、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10、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两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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