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安全管理(教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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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 安全

安全教育教案

基层消防部队安全工作

授 课 人: 段霁 部 职 别: 新余支队仙女湖中队指导员 授课时间: 2012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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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教案

基层消防部队安全工作

备课时间: 2012 年 9 月 15 日

审核时间: 2012 年 9 月 24 日

审 批 人: 肖亮

目 的:

通过教育使广大官兵了解影响部队安全稳定产生原因,掌握应对一般安全事故防范方法,摆脱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安全问题的误区,提高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内 容:

1、安全工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

2、安全工作是完成任务的基础条件;

3、安全工作是基层管理的重要内容;

4、事故案件的种种危害。

方 法:

故事引题、联系实际讲授,典型事例分析,解答疑难问题,

小结讲评。

时 间:1个课时

地 点:学习室

保 障: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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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提纲

纲 授 课 要 点 1、安全工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 2、安全工作是完成任务的基础条件;

3、安全工作是基层管理的重要内容;

4、事故案件的种种危害。

一、安全工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

安全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按照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人的

需要层次论的观点,人在其生理需要得到满足或相对满足后,就有了安全的需要,安全需要包括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等等。很显然,生命的安全,即生存权的安全是最根本的,事实证明,如果一个人的安全需要得不到满足,就难以生存,更谈不上发展,自身的奋斗目标,各项工作的进程和成效,势必会成为一句空话

二、安全工作是完成任务的基础条件

完成工作任务必须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保证。安全工作做好了,避免了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损失,完成任务就有了基础条件。否则,完成任务将是一句空话。

三、安全工作是基层管理的重要内容

首先,安全管理工作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各级首长,机关及全体人员的共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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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部队稳定的大局,是衡量

基层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志。

四、事故案件的种种危害

(一)牵扯领导精力

(二)伤害个体生命

(三)损失国家财产

(四)挫伤群体士气

(五)扰乱工作秩序

(六)损害部队形象

(七)破坏社会稳定

(八)影响各种关系

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事故难免”的误区

要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思想观念。首先,安全理论

研究表明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的不安全影响相互结合而发生的。因此,只要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减少自然的不安全影响,事故就可避免。

人是事故案件的主体,是发生事故案件最活跃的因素。导致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思想麻痹 二是纪律松驰

三是技能生疏 四是心身异常

物是重要的管理资源,是部队遂行各项任务的基础,

同时也是引发事故的重要条件。

环境的不安全影响,主要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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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影响。自然环境的不安全影响,也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

一是地域环境 二是天候环境

二、“安全工作是领导者的事” ──“与己无关”的误区

首先,要认识安全工作具有全员性的特点。

其次,搞好安全工作需要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

三、“安全工作是分管干部的事” ──“分工分家”的误区

首先,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其次,要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论事”的误区

第一,要注重思想教育,强化官兵安全意识。

第二,要严格组织训练,打牢安全工作的基础。

第三,要严肃处理事故,切实变坏事为好事。

五、“只要不出事,什么都好说”──消极保安全的误区 要坚持打主动仗,要通过提高官兵的整体素质

来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六、“眉毛胡子一把抓”──“安全工作无重点”的误区

从管理对象来说,一是要切实把人管住,特别要管住

分散单位和单独外出的人员。二是要切实把车管严。

从管理时空来说,一是要重点抓“八小时以外”的安全

工作。二是要重点抓工作转换时和季节变换时的安全工作。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安全工作组织制度

基层要按照条令、纲要要求及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

全群众性的基层安全工作组织,关做到规定职责,明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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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一)基层安全组织及其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部队基层的安全组织分别是:

大队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中队设立安全小组,班设安全员。

(二)基层主官安全工作职责

1、中队长(相当职务军事主官)安全工作职责。①

中队长与政治指导员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②抓好条令条例的落实,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连队行政管理,及时掌握所属人员活动情况,做好岗哨和执勤人员的派遣工作,坚持点名、点验、查铺查哨和请销假等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③做好部队作战、训练、施工和执行其他任务中的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积极做好个别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④加强对武器弹药、物资、剧毒药品和贵重物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落实武器室、司务室、电视室“三有”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堵塞漏洞;⑤发生事故和案件,要正确果断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

2、政治指导员安全工作职责。①负责领导组织本单

位安全防事故工作;②每月组织分析一次思想形势,针对人员思想和任务情况或新兵入伍,老兵退伍以及季节变换等时机,及时进行形势、现实思想和法纪等教育;③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对全连人员思想变化,家庭社会关系以及个性心理特点情况要了如指掌,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做好个别人的思想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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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一支管用的思想工作骨干队伍,教育发动官兵开展群众性的思想互助活动;④教育官兵不听敌台广播,不传播反动、淫秽物品,随时组织收缴反动、淫秽物品,堵塞传播渠道。组织连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陶冶官兵情操;⑤严格预防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⑥发现危及安全苗头,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向上级报告。发生事故和案件,要组织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认真分析,掌握实情──安全工作分析制度

(一)安全形势分析的内容

一是全面分析所属人员的思想情况。

二是重点分析个别人的思想。

三是分析任务、环境变化时人员的思想。

(二)安全形势分析的方法

一、坚持领导分析与群众分析相结合

二、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三、坚持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

(三)注重教育,增强意识──安全工作教育制度

重视对官兵的安全教育,强化官兵安全意识,提高官

兵安全防事故素质,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工作教育制度的根本目的。

(一)干部的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军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军官的政治责任

心和工作责任感,使之安心部队工作,扎根基层;二是组织学习条令,纲要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明确自身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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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职责;三是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交流,学习现代管理的有关理论和方法,提高安全防事故的能力和技巧,组织专题讨论和研究,摸索安全工作规律;四是针对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季节变换以驻地周围环境情况进行必要的预防事故常识教育等。

(二)士兵的安全教育

1、安全基础教育。主要是指对战士进行强有力的政

治思想教育,法规纪律教育,军人行为规范教育和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教育。2、预防事故常识教育。目的是教给战士预防事故的本领。

2、预防事故常识教育。目的是教给战士预防事故的

本领。

(四)、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安全工作各项规

定落实,搞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检查各安全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三、检查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备情况

(二)安全检查的要求

一、安全检查要深入细致

二、安全检查要把握时机

三、安全检查要突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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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检查要保持经常

五、安全检查要善于发现总是

(五)有的放矢,适时整顿──安全工作整顿制度

一、安全整顿的时机

二、安全整顿的步骤

一、摆正位置法──加强组织领导

二、科学预测法──坚持预防为主

三、综合治理──凝聚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法──增强整体效益

五、正确处理法──变坏事为好事

一、车辆交通事故防范

1、各级应当重视车辆交通事故防范。消防部队人员

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部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防止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过失或者意外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2、消防部队人员驾驶部队车辆的,应当经过正规培

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

消防部队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

证》,经批准需要驾驶部队车辆的,应当经过部队组织的专门复训,时间不少于42个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

3、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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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和行驶中及时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回场后及时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各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驾驶员应集中居住、统一

编班,并指定专人归口管理。要统一保管车辆钥匙、行驶证、驾驶证,驾驶员出车时领取,归队时立即交回。

5、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安全守则:

(一)严禁无证驾驶;(二)严禁酒后驾驶;(三)

严禁疲劳驾驶;

(四)严禁超速行驶;(五)严禁私自出车;(六)

严禁强行超车;

(七)严禁带故障行车。

6、车辆动用,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严格派遣手续,由业务主管部门开具派车命

令,经值班领导或者主管领导批准,营门卫兵查验后方可动用车辆;

(二)夜间或者雨天、雾天、雪天等复杂天候,严

格控制车辆动用;

(三)严格控制长途用车,驶离驻地地级行政区域

的,必须经总队级单位值班首长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各地进京车辆,必须经总队级单位军政主官批准,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应报部局警务部门备案;

(四)严禁擅自派遣部队车辆用于探亲、休假、旅

游;

(五)严禁擅自将特种车辆作为乘坐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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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出租出借部队车辆和号牌。

7、车辆乘载,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不得超过车辆核定的载人员额;

(二)不得违反车辆载重规定超载行驶;

(三)不得使用罐车、挂车、平板车等非载人车辆

乘载人员;

(四)不得在车辆车厢外部乘载人员;

(五)人员集体乘车时必须严格挑选驾驶员和带车

干部,指定车长和安全员;

(六)装载货物不得超宽、超长、超高;

(七)严禁人员和货物混载。

8、驾驶员、带车干部和乘车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安

全规定:

(一)选择快捷安全的行驶路线;

(二)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驾驶员驾车时严禁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不得

吸烟、吃东西或者聊天;(四)带车干部必须全程监督行车安全,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怂恿驾驶员违章驾驶;(五)长途连续行车超过2小时应当休息1次,时间不少于15分钟;(六)进入危险路段前,必须停车检查车辆、勘察路况,必要时组织乘车人员下车徒步通过;(七)夜间或者雨天、雾天、雪天等复杂天候或者山路、坡道行车时,必须降低车速、低档行驶、加强观察、正确使用刹车制动,防止操纵失误;(八)必须正确选择超车的时机和路段,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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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主动让道,不得占道、抢道行驶和盲目蛮干;

(九)车辆编队行驶时,应当严密组织,指定专人

负责,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十)当制动失效、车辆失控时,必须正确果断采

取规避措施,就近寻找树木、石墩、门柱等坚固物体停靠,防止车辆冲撞人群,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灭火救援事故防范

1、各级应当严密组织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要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因指挥不当、组织不严、操作失误、违反规定或者意外造成灭火救援事故。

2、在灭火救援出动过程中,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战斗人员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

登车;

(二)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

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三)车辆必须依次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乘员不

得将肢体伸出车外;

(四)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遇有复杂天气条

件、路面和交通设施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五)车辆到达灾害现场时,应当停靠在灾害现场

上风或者侧风方向和安全、坚实、便于展开转移的位置,并与起火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六)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落实防火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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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七)在处置公路交通事故时,执勤车辆应当与事

故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在事故区域前、后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战斗人员应当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危

险特性,严格按照防护等级佩戴安全防护装具,由现场安全员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现场安全员应当对进入现场内部人员进行登记,

及时掌握战斗人员身体状况和安全防护装具使用情况,保持与进入现场内部人员的通信联络,及时提醒战斗人员更换空(氧)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适时进行人员轮换,确保战斗人员安全。

5、侦检警戒必须根据灾害类别、特点,合理使用侦

检器材。灾害现场应当设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迅速清理无关人员、车辆,并对进入现场人员做好检查登记。易燃易爆灾害事故现场必须禁绝一切可能引发燃烧、爆炸的条件。

6、深入灾害现场内部侦察人员编组不得少于3人,

搜救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指定专人负责,严禁单独行动。侦察、搜救人员应当在水枪冷却掩护等保护措施下开展灭火或者救人行动。现场应有医疗急救人员,第一时间对受伤官兵实施抢救。

7、灭火救援行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坚持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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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的原则;

(二)选择正确的进攻路线及方式,采取前虚后实

探步前进的方式实施灭火救援;

(三)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施救和被救人员应

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工作平台严禁超载;

(四)实施火场破拆时,应当正确使用破拆器材,

合理实施破拆,严禁盲目破拆建筑承重构件,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实施火场排烟时,应当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

烟口,防止造成烟火,扩大蔓延,威胁人员安全;

(六)火场供水中,应当对供水器材、线路采取必

要的安全固定措施,保持压力稳定和线路的畅通;

(七)高空救人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对救援人员进

行保护,绳索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必须设置护垫、护具,绳索固定时要至少两个支点以上;

(八)建筑物倒塌施救时,应当选择建筑构件牢固、

受破坏程度小、距离近的路线进入,并对不牢固建筑构件实施破拆或者加固,并正确选择、使用破拆、起重、剪切等救援装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被救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

(九)关阀堵漏时,必须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

导和配合下实施,并采取水枪冷却稀释等安全防护措施;

(十)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染毒区域内人员、装备

器材,必须进行现场洗消,洗消后的污水应当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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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遇有带电火灾及救援任务时,要及时通知

电力部门到场排险,战斗人员要配齐防触电装备,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使用直流水枪直接灭火;

(十二)根据灾害现场情况,采取统一信号或者联

络方式,确保安全撤离。

第二十二条 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中,凡调整战斗

力量部署后,必须对战斗人员和车辆装备器材进行清点。

三、淹亡事故防范

1、各级应当严密组织水上航渡、游泳训练、水

上(或者水下)作业等活动,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严格人员管理,防止因指挥不当、组织不严、违反规定或者意外造成淹亡事故。

2、防范淹亡事故,应当突出下列重点时机:

(一)组织实施游泳训练;

(二)组织实施水上作业、潜水作业;

(三)组织实施水上救援、抗洪抢险。

3、 部队组织游泳训练,应当了解掌握水域情况和

人员水性、体能情况,严格把握组织指挥、漂浮器材携带、观察救护等关键环节,做到人员不编组不下水、准备活动不充分不下水、身体不适者不下水、器材装具不检查不下水、观察救护组不到位不下水。

游泳训练应当循序渐进。参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划

定区域,不得脱离编组,不得在水中嬉戏、打闹,不得进行与训练内容无关的潜水、跳水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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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队组织水上作业、潜水作业,应当事先了解

掌握作业水域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作业时间,防止蛮干,并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水上作业人员应当穿戴救生服,使用安全带,严防意外落水。潜水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实施潜水作业。潜水作业时应当穿戴专用防

护服,熟悉信(记)号规定,严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

5、部队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应当合理安排水上输送,

指定技术熟练的人员驾驶;运用冲锋舟、竹排、浮桥或者滑道、绳索抢救转移受困群众时,必须安排涉水能力较好的人员执行任务,穿着救生防护服,加强自身防护,防止人员淹亡。

6、部队应当加强人员管控,严禁私自到江、河、

湖、海和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漂流,防止人员溺水淹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yu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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