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拓基本法---更新至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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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拓基本法目录

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 ……………………………………… 2 从业守则 ……………………………………… 6 日常管理 ……………………………………… 9 活动管理工具使用 ……………………………………… 16 差勤管理 ……………………………………… 29 行为规范与争执件处理 ……………………………………… 36 人事管理 ……………………………………… 38 业绩结算 ……………………………………… 67 绩效考核 ……………………………………… 68 佣金待遇 ……………………………………… 87 直辖团队考核及津贴核发 ……………………………………… 105 增员奖励 ……………………………………… 108 展业区提早达成奖 ……………………………………… 112 区域服务 ……………………………………… 114 续期收费管理 ……………………………………… 127 品质管理 ……………………………………… 135 品质案件处理流程 ……………………………………… 153 过失行为处理 ……………………………………… 156 荣誉业务人员管理制度 ……………………………………… 168 钻石俱乐部章程 ……………………………………… 174 续期复效利益 ……………………………………… 186 业评会章程(广分) ……………………………………… 190 职场管理 ……………………………………… 192 综合开拓管理 ……………………………………… 196 收费补贴 ……………………………………… 212 行销辅助品 ……………………………………… 224 福利保障 ……………………………………… 241 营运基金 ……………………………………… 246 出国(境)证明材料办理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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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育区域市场寿险专业行销人才,扩大业务领域,落实公司服务宗旨,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并使展业服务体系的管理事项有所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有关展业服务体系的管理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展业业务员:是指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展业服务工作的业务人员,通称收展员,又称区域服务专员。

(二)展业外勤主管:是指区主任(含)以上各级展业单位的外勤主管,通称展业主管。

(三)展业服务单位:是指机构区拓部所辖展业处、展业课、展业区等各级展业单位,通称展业单位。

(四)展业外勤队伍:是指各级展业外勤主管与展业业务员的总称,又称区拓外勤队伍,简称展业外勤或区拓外勤。

(五)展业服务体系:是指总公司寿险区域拓展部(简称总公司区拓部)、分支机构区域拓展部(简称机构区拓部),及其所辖各地区各级展业单位与展业外勤队伍的总称,又称区域拓展系列,简称为区拓。

(六)展业服务体系基本法:是指为规范公司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展员)的展业行为,满足收展员职涯规划的需要,树立明确的价值导向标准,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的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及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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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作业规定的总称,又称区拓基本法。

(七)展业服务:是指展业外勤对客户提供保单咨询、保全服务、续期收费、市场培育、业务推展、产品销售等有关服务或销售活动的通称。

(八)收费服务区域:是指公司划分给收展员负责孤儿单收费服务和客户开拓的区域,简称收费区域。

(九)区域经营:是指展业外勤在收费区域、社团、社区或职团内从事客户开发、业务推广、保单销售等活动。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区拓是以总公司区拓部为最高管理责权单位,各级机构、地区按公司有关规定设臵相关职能单位或岗位,负责区拓队伍各项业务的规划、管理与推动事项。

第五条 机构区拓部视业务发展情况,设臵展业区部、展业处、展业课、展业区等展业单位。

第三章 展业外勤职务区分

第六条 展业外勤依其职务区分为(试用)收展员、展业区主任、展业课长、展业处经理、展业区部经理等五种职务。

第四章 展业外勤职级区分

第七条 收展员依其职级区分为试用收展员、收展员八级、 收展员七级、收展员六级、收展员五级、收展员四级、收展员三级、收展员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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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展员一级等九个职级。

第八条 展业主管的职级区分如下:展业区主任依其职级区分为展业区主任八级、展业区主任七级、展业区主任六级、展业区主任五级、展业区主任四级、展业区主任三级、展业区主任二级、展业区主任一级等八个职级;展业课长依其职级区分为展业课长、高级展业课长和资深展业课长三个职级;展业处经理依其职级区分为展业处经理、高级展业处经理、资深展业处经理三个职级;展业区部经理依其职级区分为展业区部经理、高级展业区部经理、资深展业区部经理三个职级。

第五章 展业外勤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 展业外勤的培训有关规定由总公司培训部另行订定。

第六章 展业外勤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 展业外勤的日常管理包括生活管理与工作管理,前者包括礼仪规范、生活水平、精神文明与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提高,后者则包括差勤管理、活动管理、日志管理、时间管理、会报管理、单证管理及行政事务等管理事项的落实执行,各级展业外勤应维护团队纪律,遵守公司有关规定。

第七章 展业外勤的激励与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 区拓的激励费用包括首期业务拓展费用和续期激励费用等项,机构区拓与展业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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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展业外勤表现绩优时,应给予表彰嘉奖或物质奖励;如发生违规事项或过失行为时,则应依其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区拓的组织设臵、岗位职责、人员配臵、绩效考核、薪资奖金、福利保障、人事管理、业务管理等有关事项由总公司区拓部与有关部门负责订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平保寿办?2012?59 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区域拓展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由总公司区拓部拟订,呈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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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职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总公司区域拓展部另行订定。

第六章 会议报告管理

第十四条 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种会议,应着眼于为各级展业外勤同仁提供相互交流与学习的机会,通过相互的沟通与研讨,提高专业及管理的水平,达到增强团队协作的力量,提高经营的绩效与质量。

第十五条 会议报告管理的主要目的如下: (一)贯彻年度业务目标; (二)宣导公司经营策略; (三)激励团队经营士气; (四)谋求业务顺利推进。

第十六条 召开会议时掌握的原则:

(一)会议主题应明确务实,不应浮滥,不必要的会议不要召开; (二)会前应将议程内容详细规划,会中掌握时效,报告时把握重点; (三)召开会议,应尽早于事前以口头或书面通知与会者; (四)与会同仁应提前于会,服装整齐,并携带必要的文件资料; (五)服从多数决议,经决议事项应交付有关单位或人员确实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执行情况;

(六)会议纪要应指定专人记录、管理与存档;

(七)会议可视需要请其他相关部门的主管或同仁列席参加 第十七条 会议报告管理的方式包括定期召开的早会、夕会、周例会(工作研讨会),以及不定期召开的业务分析会、业务研讨会等会议。会议经营的内容和方式:

(一)早会(参考总公司区域拓展部编印的早会经营手册)是指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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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晨会后展业单位自行召开的早会,如属于独立办公职场则自行召开晨会与早会,通称早会。展业处除因业务需要而留守的管理课同仁外,全员参加,时间在30分钟至一小时之间,由展业区每周轮流主持会议,该展业区同仁应于前一天将早会议程准备就绪。展业处人力过多,则可以展业课为单位召开早会。早会的内容应详列于工作计划的行事历中,内容除政 令宣导、业务分析、激励表扬、教育训练、问题研讨 、角色实演等外,另视需要可自行安排其他内容。

(二)夕会

是指每天下班前半小时的会议,全员参加,由展业主管主持会议,检讨当日活动的状况,展业外勤填写日志,安排次日的工作计划。

(三)周例会(工作研讨会)

是指每周一上午早会时间,召开扩大早会,全员参加,由展业主管主持会议,检讨上一周的整体与个人业务状况,以及提出改进的方案等事项。

(四)月例会(经营研讨会)

是指每月底的展业业务会议,全员参加,由展业主管主持会议,报告当月的业务状况,以及次月的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

第七章 日志管理

第十八条 日志管理是展业外勤同仁从事展业服务工作的基本动作,展业主管使用经营日志,收展员使用活动日志。活动日志用来记载收展员每日、每周以及每月的工作计划,透过日志的月工作计划执行表、记载工作重点、日常活动情况,特别是每日拜访客户、收费服务、保户服务资料档案等内容,使展业服务工作得以落实。

第十九条 收展员每日须认真填写日志,并应于夕会中填写次日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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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计划,填妥后交于展业区主任;展业区主任应针对该同仁当天与次日的工作情况以及计划作详细的检查,批阅后并于次日早会交还展业外勤同仁,如有工作或活动管理表现优良的同仁应加以表扬,如有不佳的情况,应予以协助或辅导改进

第二十条 活动日志与经营日志的填写与管理列为展业外勤同仁绩效考核的重点项目。

第二十一条 活动日志与经营日志的内容与填写方式,由总公司寿险区域拓展部另行订定。

第八章 活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展业外勤基本活动的六项要求为:一、增员活动标准化,二、新人育成标准化,三、辅导训练标准化,四、活动管理标准化,五、区域服务标准化,六、管理机制标准化

第二十三条 收展员每天的基本活动,包括收费、保全、展业、增员等活动,其每月或每天的基本活动量标准应由各分支机构依规定订定或调整。

第二十四条 收展员基本活动的卡片管理,是指四卡一志(包括:(准)保户卡、增员卡、顾问卡及活动日志)的管理,亦是展业外勤最重要的财产,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 收展员应于每月底拟定次月的展业服务计划,详细填写于活动日志,并安排收费日程及拓展业务,经展业区主任审核后予以执行。收展员应于夕会前拟妥次日的拜访计划,约定拜访对象,做好访前准备,如需主管陪同作业时,应与其事前约定日期、时间。

第二十六条 每日早会后,收展员应互相交流研讨昨日收费服务、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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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务的拜访活动得失,以及当天的拜访计划,如有疑问应向展业区主任请教。

第二十七条 收展员每次拜访结束后,应于活动日志详实记录访谈过程、结果或下次拜访的日期,交展业区主任审阅。

第二十八条 收展员的活动管理未能依规定执行者,当事人及其主管应按过失管理作业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章 时间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收展员的时间管理与每一项日常管理都有关系,而时间亦是展业服务体系一项有限的资源,相对而言也是一项重要的成本,所有展业外勤同仁都应该予以重视。

第三十条 活动管理是否落实与时间管理息息相关,收展员每天都以最有效的时间与拜访路程的安排来达到最高的活动量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各级展业外勤主管应予以高度重视的。

第十章 激励机制

第三十一条 有效成功地运用激励制度,能激发展业外勤同仁的工作意愿,提高展业外勤同仁的工作绩效,保证展业服务体系平稳、有序、健康的发展。

第三十二条 各分支机构应经常性采用精神鼓励的方式,来激励展业外勤同仁的荣誉感和参与意识;并配合定期或不定期的物质奖励方式,来调动团队及展业外勤同仁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对高目标的挑战意识。

第三十三条 各分支机构配合总公司的业务竞赛,或自行举办各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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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竞赛,设立各种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以掀起全员动员的高潮,促进业务绩效的提高;各奖项的设立亦应考量时间段、经费额、公平性、普遍性、效益性等因素。

第十一章 单证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应将首期和续期单证的管理列为重点管理与稽核的项目。对单证的管理除展业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外,财务、稽核部门亦应指派专人对单证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

第三十五条 单证的管理,展业区主任应于每天夕会时清点每位收展员的收费单证,如有异常情况应追查原因,以防范有挪用保费等情形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如因展业区主任对单证管理的疏忽,而导致收展员发生挪用保费的情形,除该主任自动举报外,应负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凡总公司所下发有关展业服务体系的各项行政事务作业规定,展业外勤同仁均必须按照规定贯彻执行。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作业规定由总公司区域拓展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由总公司区域拓展部拟订,呈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作业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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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暂时无投保意愿的客户; E类:反对或排斥投保的客户。

(6)收展员应于每月初将促成的可能性较大的卡片全部抽出,放在保户卡夹的前头,以便于查看,尤其是对A类与B类的卡片应将姓名填入活动日志的个人新契约计划进度表的预定促成契约栏内,作为每天新契约展业活动的重点,并将每天计划拜访的对象填记于活动日志的活动管理栏内。

(7)每次拜访活动结束后,在卡片上须做好拜访记录,确认下一次预定拜访的时间,以及应采取的接近或促成方案;切勿以个人的主观来断定客户投保的可能。

(8)当准保户投保变成保户时,将卡片左上角沿虚线截断,以便区分。 (三)增员资料卡的使用与管理 1.增员资料卡的管理权责:

(1)各区主任负责所辖收展员增员资料卡的管理与检查工作;增员卡每册一百张,另附有单张式增员卡供收展员使用。

(2)收展员负责自己增员资料卡的实际建立与维护工作。 2.增员资料卡的功能:

(1)记录适合从事展业服务工作的新人资料,便于系统性掌控握人力资源信息,实施家访及记录相关信息;

(2)记录接触拜访新人的访谈内容、工作适性、家庭状况、生活习惯、嗜好、专长与特性等资料,便于评估和选择符合录用条件的新人。

3.增员资料卡的使用:

(1)由收展员将符合条件、适合增员对象的资料填写于增员卡; (2)收展员可直接进行增员,如有需要可要求区主任或课长陪同增员,并将增员卡另填写一份交给陪同者;

(3)如有符合条件的新人,区主任应将增员卡另填写一份交给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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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创业说明会;

(4)增员卡的新人举绩状况应逐件登记,直到其转正为正式收展员为止;

(5)区主任、课长每月应统计所辖人员的增员卡数,了解现有可供增员对象的人数,并统计当月可录用的新人数,以利于安排代理人辅导课程等岗前培训。

(四)顾问卡的使用与管理 1.顾问卡的管理权责:

(1)各区主任负责所辖收展员顾问卡的管理与检查工作,顾问卡每册一百张,另附有单张式顾问卡供收展员使用。

(2)收展员负责顾问卡的实际建立与维护工作。 2.顾问卡的功能:

(1)记录能协助展业外勤介绍准保户或增员对象的顾问人选,即所谓影响力中心,通常与顾问聘书搭配使用;

(2)记录实际拜访访谈内容、人际关系、家庭状况等资料; (3)记录顾问习惯、嗜好、专长与特性等资料,便于接近,促成其协助推动业务。

3.顾问卡的使用:

(1)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内寻找适合的顾问人选,透过其人际关系推荐准保户或可增员对象,便于创造更多有利于业务开展的条件与机会;

(2)顾问的人选非常多,主要着重于有较好人际关系的人,诸如企业老板、高管;各类社区、团体、单位的负责人和各级主管;亲友好友;急公好义、具有名望的人等;

(3)展业外勤应定期拜访顾问,传达相关讯息,或召集顾问联谊活动,促进人际交流,不断扩大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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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活动日志管理

第十一条 有关活动日志管理的规定: (一)日志的使用与管理 1.日志的管理权责:

(1)各区主任负责所辖收展员活动日志的发放、管理与检查工作; (2)收展员负责活动日志表列活动项目的实际填写与执行工作。 2.活动日志的功能:

(1)将展业外勤的职涯规划按月落实于每天的基本活动之中,透过科学化的目标、时间、过程、客户管理,提高拜访效率。

(2)养成收展员自主经营习惯,做好自我管理,透过每天的合理计划安排和拜访活动,使其工作系统化、规律化。

(3)建立区主任与收展员间的良性互动,提供区主任给与指导和辅的具体依据,及时协助解决问题,反馈信息。

(4)活动日志是收展员每日活动的完整记录: ①保费进度控制表,使收费工作具有计划性。

②周单元基本活动进度评鉴表,登记每日拜访量及卡片积累情况,是周单元活动管理的基础数据。

③今日要事,记录当日重要事情,便于及时处理。

④心灵沟通,便于区主任与收展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供必要的协助辅导。

⑤活动管理能准确反映收展员每天的活动质量,就事论事,便于自我检查、督促、管理与改进。

⑥通过对未收取保单未收理由的填写,能积累丰富的收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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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日志的管控:

(1)由区主任发给收展员每月所使用的活动日志。

(2)活动日志由收展员自行保管,每天填写活动管理情况与沟通事项,下班前交给区主任批阅。

(3)收展员每周填写个人新契约计划进度表的本周检讨和每周个人工作总结与分析由区主任评鉴和点评后,交还收展员自行存查。

(4)收展员每月填写本月个人工作总结与分析由区主任和课长和点评后,交还收展员自行存查。

(二)活动日志的填写: 1.收费进度控制表的填写:

项 目周 期二次应收件数保费累计实收件数保费件数应收保费三次累计实收件数保费应缴日为上上月(  月)的应收实收状况(1)收费进度包括二次和三次;

(2)二次和三次分别包括应收和累计实收; (3)应收和累计实收分件数和保费单独统计;

(4)?应缴日为上上( )月的应收实收状况?栏:按周期不同分别填写当周实收数及累计实收数。

(5)?应缴日为上( )月的应收实收状况?栏:按周期不同分别填写当周实收数及累计实收数。

(6)?应缴日为当( )月的应收实收状况?栏:按周期不同分别填写当周实收数及累计实收数。

2.续期保费未收理由的填写:

所有未收取的保单都需登记于此,并填写确实的未收理由。 3.周单元基本活动进度评鉴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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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日期项目活动管理第一周周合计第二周周合计第三周周合计电话约访量拜访活动量准保户卡纯增量卡片管理保户卡纯增量增员卡纯增量顾问卡纯增量(1)周单元基本活动进度分为五个周单元进行管理。 (2)每天依?活动管理?和?卡片管理?分别填写。 4.个人新契约计划进度表的填写:

(1)本月目标的订定:依?基本活动?与?新契约?栏的项目分别填写该月目标。

(2)?预定促成契约?栏:按照表列说明将拜访对象依促成可能性逐一填写。

(3)每周目标、进度、进展率的填写:以周为单元分别填写。 (4)本周结束后进行本周检讨,并交主管进行评鉴; 5.每日活动的填写:

(1)每日填写左上角的日期、星期及工作日。 (2)活动管理栏:

①活动管理包括续期收费、保全服务、增员活动、产品推介、需求分析、展业拜访和各类联席会、产说会、推介会等各类业务活动;

②客户姓名如实填写;

③F/C编号表示保户卡(家庭卡)的号码; ④卡片分类是依促成签单可能性来区分;

⑤活动类别填写数字代码即可,数字代码包括:1.初访;2.电访;3.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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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4.送建议书;5.送建议书;6.送客服报;7.送生日卡等等;

⑥拜访时间栏填写拜访开始时间和总共花费时间。 ⑦成果栏填写最后收费或促成的保费、件数;

⑧备注栏填写其他未尽事宜,包括未促成客户的促成可能性等。 (3)今日要事栏:

收展员填写每日早夕会宣布或传达重要的事宜和内容。 (4)心灵沟通栏:

由收展员填写工作心得、学习收获等,或由主管给与工作建议、激励话语等。

6.周个人工作总结与分析:

每周结束后,收展员自行进行本周工作总结,应着重检视周单元活动管理情况和业绩进度,拟定下周具体工作安排,由区主任给与针对性点评和具体工作建议。

7.月个人工作总结与分析:

每月结束后,收展员自行进行本月工作总结,应着重于本月技能成长、工作心态、实际绩效等方面的分析,提出下月改进方案与具体做法,避免文字空洞。

(三)收展员基本活动标准与活动日志的填写说明参阅活动日志内容。

第四章 客户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客户管理手册是收展员活动管理的客户基本资料信息库,也是提供有效拜访的最佳工具,其作业流程如下。所有收展员自试用起都应依照规定执行。

(一)请将准保户依照?准保户等级评分表‥中准保户的名单来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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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将准保户的姓名逐一填入。

(二)将准保户依照?准保户等级评分表‥中各项目评分标准计算得分,评定准保户的等级。

(三)将准保户依照?客户资料收集要项‥所列的内容,将客户情报填于?保户卡‥中,如资料尚不齐全的,日后透过拜访取得再添加上。

(四)每月结束,应整理准保户卡,将在近期无需拜访或不会投保的准保户先剔除,暂时不用再访。将次月要拜访的客户,包括需要再访的准保户,依照准保户等级评分表中的等级优先顺序,将此类的准保户卡全部先抽出来放在卡夹的最前面。

(五)A级、B级或可促成的准保户要优先拜访,其他级别准保户则按需要及拜访路线有效地安排拜访时间。

(六)每周,将当周要拜访的对象依照准保户等级评分表中的等级优先顺序,从当月要拜访的准保户卡中抽出在当周(最需要、最有促成机会)的预定拜访对象,并依序填于?活动日志‥的?新契约计划进度表‥内。

(七)每日夕会后,下班前,依照?新契约计划进度表‥所列的对象,于每日下班前做好电话约访,并将次日的拜访对象、时间、地点填于?活动管理‥栏内。

(八)在拟定次日拜访活动时,应将无需再访的准保户卡依序号归位。 (九)每日依照?活动管理‥栏所订的工作或拜访计划,做好事前准备、演练,并准时赴约。

(十)工作或拜访后,应在当日?活动成果‥栏内记录内容摘要,并填记于保户卡背页?访问活动记录‥栏内,以利日后查询。

第十三条 区拓活动管理工具使用流程参阅总公司区拓部编印的客户管理手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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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活动管理的权责

第十四条 区主任对所属收展员的基本活动情况应每日加以统计、分析和评鉴,将区基本活动情况填写经营日志的?展业区基本活动评鉴?,月底填写?基本活动评鉴月报表?,并影印一份送交课长备查。

第十五条 区主任对基本活动表现良好的收展员应予以表扬,对基本活动较差的收展员应给与协助、辅导,促其改善。

第十六条 展业外勤出现无故未填活动日志、基本活动较差、基本活动推动不力、故意填写不实或隐瞒实情等情况,经督促仍无法改善者,应按过失行为处理作业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作业规定由总公司区拓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由总公司区拓部拟订,呈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八条 本作业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展业外勤活动管理工具使用作业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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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外勤差勤管理作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展业外勤的管理,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规范展业单位差勤管理,使展业外勤的各项出勤、请假、扣款等管理事项有所遵循,制定本作业规定。

第二条 凡各级展业单位、展业外勤出勤、请假、扣款等管理事项均依照本作业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作业规定依据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制订。

第二章 出勤管理

第四条 展业外勤出勤管理是指为激发展业意愿和提升业务素养为目的而参加展业单位早会、夕会、业务活动及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或活动,并按时打卡或签到。

第五条 展业单位应在职场设臵出勤记录工具或器材,各级展业主管应负责所辖展业外勤的出勤管理工作。

第三章 请假规定

第六条 展业外勤如因故不能出勤须请假时,应由本人填妥?请假申请表?(如附件)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始可获假。如因紧急事故或特殊原因,应事先以电话、短信或口头向主管报备获准者,准予事后补假。

第七条 展业外勤事假、病假每次请假不得少半天,累计两个半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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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

第八条 展业外勤的请假类别如下:

(一)事假:每人每年可请5天,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方可请事假。 (二)病假:每人每年可请7天,因病需休息或治疗可请病假,病假超过2天(含)以上须检附医院诊断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或看诊病历(有配套发票的门诊病历)等证明;复发性或慢性病急性发作等疾病其诊断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三)婚假:结婚者可请婚假7天,须自结婚登记起半年内一次性使用,过期不补假。

(四)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性展业外勤,其产假标准如下: 1.正常生育者:产假90天;符合晚育年龄的产妇可增加15天; 2.难产或多胎产:另增加产假15天,难产须出具医生开具的证明; 3.产假结束后,如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确须休假必须重新申请病假或事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4.生育前怀孕流产的,妊娠不足4个月者,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者产假为42天(以上根据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外流产及非婚生流产的,不属此列,但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5.男性展业外勤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者,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天数,可休看护假。

(五)丧假:直系亲属或配偶身故,可请丧假7天。

(六)公假:因参加培训或公务出差,经公司核准的公假,不限天数。 (七)展业外勤因长期事假、病假可按外勤人事作业规定申请办理请长假手续。

第九条 展业外勤请假申批权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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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展员请假3(含)天以下,须经区主任及课长核准;3天以上须经处经理核准。

(二)区主任请假3(含)天以下,须经课长、处经理核准;3天以上须经机构区拓部经理核准。

(三)课长请假3天(含)天以下,须经处经理核准;3天以上须经机构区拓部经理核准。

(四)处经理以上人员请假须经机构区拓部经理核准。

第十条 展业外勤的请假申请表应由最终审批人妥善保存,每月5日前,区拓部经理及各级考勤负责人应将所签批上月的?请假申请表?交给人员管理岗存档备查。

第四章 缺勤扣款规定

第十一条 展业外勤未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展业单位早会、夕会、业务活动及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或活动,且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者,视为缺勤。

第十二条 展业外勤缺勤时,应按未参加、迟到、早退等情况,应照下表标准,从试用收展员的训练津贴,正式收展员的岗位津贴,区主任及以上主管的职务津贴予以扣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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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职级 扣款金额(每次)收展员 区主任类别课长1206030处经理20010050

未参加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20105603020

代理课长比照区主任,代理处经理比照课长的标准扣款。

第十三条 展业外勤请假期满应正常出勤,逾期未出勤者,应按缺勤扣款和过失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展业外勤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的请假超过规定天数者,其超过天数按缺勤扣款标准予以扣款。

第十五条 展业外勤每月扣款只能从当月训练津贴(岗位津贴、职务津贴)中扣除,不得从首续佣及其他津贴中进行扣除,每月扣款最多扣完当月训练津贴(岗位津贴、职务津贴)为止,当月不足额则递延至以后月份予以扣款,扣足为止;但若离司当月仍有缺勤扣款未扣回,则不再进行抵扣或追缴。

第五章 缺勤扣款的作业流程

第十六条 展业外勤缺勤扣款管理作业流程如下:(流程图如附件) (一)展业单位的考勤负责人:

1.展业课的早夕会及相关会议由展业课长负责考勤,独立区则由区主任负责考勤;

2.展业处直辖课或直属课由处经理或指定人员负责考勤; 3.展业处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由处经理负责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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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区拓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由区拓部经理指定的内勤人员负责考勤。

(二)考勤负责人根据展业外勤出勤情况填写?展业外勤出勤统计表?。 (三)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展业课长、处经理、内勤考勤负责人根据上月?展业外勤出勤统计表?考勤情况填妥?展业外勤缺勤扣款统计表?,展业课长将两表自印一份留存,一份连同所签批的?请假申请表?交处经理审批;处经理签字后自印一份留存,一份连同?请假申请表?交给人管岗。独立课无需交处经理审批,将两表自印一份留存,一份连同?请假申请表?直接交给人管岗。

(四)每月8日前,人管岗按各展业单位上报的?展业外勤缺勤扣款统计表?进行扣款相关统计,并将结果交人管室负责人、机构区拓部经理审批。

(五)每月8日前,区拓部经理签批机构区拓外勤扣款统计表。 (六)区拓部经理批准后,每月10日前,佣金岗将缺勤扣款汇总,并将数据签报至事业部审核。

(七)事业部审批OA签报后,每月15日前,佣金岗将缺勤扣款数据上载至LCS佣金系统,事业部进行LCS审核确认。

(八)每月17日前,佣金岗、佣金复核岗对LCS数据复核,财务部复审。

(九)每月19日前,佣金管理岗在LCS系统进行综拓佣金、个险佣金计算、佣金合并、发放计算及抽档操作,机构财务部生盘、核对,佣金发放。

(十)每月23日前,人员管理岗将?展业外勤出勤统计表?与?请假申请表?,佣金岗将?展业外勤缺勤扣款统计表?进行存档备查。

注:?展业外勤缺勤扣款统计表?与?请假申请表?保存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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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每月23日前,佣金岗将扣款结果发放给展业课,在职场公布。

第六章 缺勤扣款的管理、使用与核销

第十七条 展业课的缺勤扣款由课长负责管理,而直辖课和直属课的缺勤扣款则由处经理负责管理,并在下列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移作他用,活动方案的制定需由所有区主任参与讨论,签字存档备查。

(一)办公用品、职场布臵;

(二)团队建设活动,如庆生会、迎新会、户外早会; (三)业务激励活动; (四)教育培训活动;

(五)其他经机构区拓部核准的活动。

第十八条 展业课缺勤扣款的管理必须由两位展业外勤对帐务(会计)和款项(出纳)分别进行管理,帐务须逐笔登计,每月公布使用情况,如发生使用不合规的情况不得申领费用,并列为机构区拓部日常稽核项目。

第十九条 展业课动支缺勤扣款前应上报活动计划,经机构区拓部经理核准后方可使用。缺勤扣款用于展业外勤业务激励活动时应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缺勤扣款的财务操作流程应依公司相关规定,发生费用时,应依有关规定办理核销。

第七章 漏打、丢卡的处理

第二十条 展业外勤发生漏打卡(漏签到)或因系统故障记录有误等情事时,收展员须经区主任、课长,区主任以上主管则须经上一级主管证明确实出勤,由考勤负责人直接在考勤卡片上实际出勤日期上签名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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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出勤统计表上注明,对于系统记录有误的则由考勤负责人提交至区拓人管岗处理,避免误扣。独立展业课、独立展业区则由课长或区主任负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展业外勤丢失考勤卡时,由本人向处经理提出申请,阐明事情经过,经其上一级主管证明,由处经理签发使用新的考勤卡,而其原卡出勤记录按展业课长每日填记的?展业外勤出勤统计表?上所记录的出勤情况,或区主任所提出证明的出勤情况,予以补正。独立展业课、独立展业区则由课长或区主任负责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作业规定由总公司区拓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公司区拓部拟订,呈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作业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展业外勤差勤管理作业规定(2009版)?(平保寿办?2009?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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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外勤展业行为规范与争执件处理作业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展业外勤从事市场培育和新契约招揽的活动行为,避免与营销业务员在展业活动上产生业务交叉或不必要的争议与磨擦,有利于彼此间的相互合作及公司的整体发展,制定本作业规定。

第二条 本作业规定依据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订定。 第三条 凡本公司有关展业外勤展业行为规范与争执件处理作业的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作业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作业规定所称争执件是指展业外勤与在职业务员、其他展业外勤于从事新契约招揽活动时,对同一客户发生招揽重叠或争执的事件。

第五条 本作业规定所称招揽人是指在对客户从事寿险新契约说明促成的的人员,原招揽人则是指对同一客户有两位(含)以上招揽人的前者而言。

第六条 本公司内外勤人员均不得利用种种关系或不正当手段截取前招揽人的新契约保单,及其保单所衍生的利益

第七条 展业外勤对在职营销业务员及在职展业外勤所招揽或正在招揽或接触的客户不得有以任何形式(如解约、保单借款、缩小保额等方式)替换契约、损及他人信誉的行为。

第八条 如原招揽人自招揽之日起算30天内无法促成该保单时,应尊重客户的消费和购买选择权,其他外勤人员有权对该客户进行招揽活动,原招揽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但若有不正当的行为或对价(如退佣、馈赠、或损害他人利益)等方式误导或欺骗客户的情事,经查属实者,则应将业绩归属原招揽人所有,并依照业务员品质管理作业规定相关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展业外勤与在职业务员、其他展业外勤发生争执件,而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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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其责任归属时,除应顾及当事人的权益外,亦应尊重客户的选择权。如客户同时或先后向不同招揽人投保,且未损及原招揽人的既有权益时,不应视为争执件处理。

第十条 展业外勤如果将原招揽人所招揽的契约,以不正当的手段办理停效、退保、减保、保单借款后,再另行投保其他新契约的情形时,该展业外勤除应根据业务员品质管理作业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外,还应对原招揽人与客户的损失负完全赔偿责任,并可从该展业外勤的薪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 展业外勤如有违反本作业规定的情形时,应由权益受侵害者将具体事实以书面形式举报其直属部门,由其直属部门向违规人所属单位提出申诉;如仍有争议时,则可向分公司提出申诉,并以分公司的意见为最终裁决意见。

第十二条 本作业规定由总公司区拓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均由总公司区拓部拟订,呈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三条 本作业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展业外勤展业行为规范与争执件处理作业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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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外勤人事管理作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级展业外勤人事管理工作,并使各项人事管理作业有所遵循,制定本作业规定。

第二条 凡展业外勤的人事管理作业,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作业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作业规定依据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制订。

第四条 各机构区拓、各级展业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的原则,落实宣导,并遵守区拓基本法及有关规定,如遇问题应及时上报总公司,不得擅自调整人事管理有关的标准或内容。

第二章 收展员的录用

第五条 新进收展员的录用条件如下:

(一)年龄25岁至50周岁,已婚已育的女性优先; (二)高中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行为端正、无不良记录; (四)性格温和、待人热忱、努力向上; (五)能接受公司培训,正常出勤; (六)住所临近上班地点和收费服务区域; (七)礼贤测试分数4分(含)以上; (八)须经课长、处经理亲自面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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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符合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对于年龄25岁以下至20岁以上、55岁以下至50岁以上,符合其他录用条件的新进收展员,须经二级机构区拓部经理,或由其指定的展业内勤面试通过,三级机构则由区拓负责人面试通过,并经区拓部经理审核同意,始可进用。

第三章 增员活动

第七条 收展员的增员渠道主要分为展业外勤增员、社会招聘、其他系统人员转任等三种。

(一)展业外勤增员,通常透过缘故法、推介法和直接法等方式进行增员,试用收展员不得进行增员。

(二)社会招聘,由机构区拓部或展业单位直接在媒体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社会报名,从中择优录取。

(三)其他系列人员转任包括内部转任和同业加盟:

1.营销、团险等系列外勤,包括在职、请长假人员均不得转任区拓,但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转任:

(1)须离司满半年以上; (2)之前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 (3)符合新进收展员的录用条件。

2.保全外勤或内勤人员转任展业外勤,办理离司后,可直接转任为试用或正式展业外勤。

3.同业加盟

(1)之前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 (2)符合各级展业外勤的任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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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任人员的职级核定

其他系列人员转任展业外勤时,如为试用业务员,按试用收展员录用;如为正式业务员,按其离司前三个月的业绩或FYC换算成收展员的业绩核定其职级;如为业务主管和团队转任展业主管,则按其上岗人力、业绩核定其职级,须经机构区拓部经理面试通过,逐级签报总公司区拓部核准。如无法确定转任人员职级时,则按最低职级予以录用。

5.转任人员须重新办理上岗手续,改签代理合同,佣金或福利依照其转任后的职级调整,不得有任何其他附加或接续条件。

(四)新设机构,开业一年内,试用收展员可以增员。 第八条 展业外勤进行增员活动时的基本流程和动作如下: (一)取得增员名单,应针对新人综合素质进行初步评估; (二)建立?增员卡?,应详细填写?增员卡?资料;

(三)拜访面谈,过程应灵活运用增员技巧和话术,运用性向测验、面谈表的内容,了解新人的业务性格;

(四)初选评估,发现不适合从事寿险行业或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坚决剔除;

(五)安排面试,合格者始可安排主管面试,符合条件者,予以录用。

第四章 收展员招聘程序

第九条 招聘试用收展员的程序如下:

(一)对展业单位发布试用收展员招聘通知,接受新人报名,并进行筛选。

(二)对合格者,由介绍人或推荐人通知应聘人参加工作说明会及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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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y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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