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南片科技大道道路工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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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南片科技大道道路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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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招标代理(章):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中心

授权代表:刘工

授权代表:李工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大道中新广州知识城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规划展厅二楼 邮政编码: 电话:020-82110142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电话:020-83986110 传真:

电子邮箱:2967754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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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序号 章节、条目 范本原文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修改: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隧道工程、□电信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 修改: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服务。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修改: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修改: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有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甲级和桥梁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增加: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

拟删改的内容 1 1.1.4 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2 1.1.9 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现场服务、□ 。 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3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资格或以上。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4 1.2.8 1.2.9 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5 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6 2

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1.2.12 增加: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询的说明》。) 1.3.1 报名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修改: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报名时间为2014年 4 月 16 日至2014年 4 月 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装订成册): 1.3.1.1 修改: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1.2 增加: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1.3 修改: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3)一式三份。 修改: 费用(最终以区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 7 8 9 10 1.4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1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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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1045.2669万元。(工程建安费:39641.50万元为暂定基数,道路、交通专业调整系数定为0.9,桥梁工程1.1,电力隧道为1.1,其他专业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基本设计收费= 1.4.1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 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全部支付给中标人,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否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中扣除相应费用。 评审排序第1名 5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 3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2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1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1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调整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不另再补偿。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修改: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穗开建管[2014]1号的标准执行。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12 1.4.1~1.4.2 13 1.4.3 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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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修改: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增加: 14 1.4.4 15 1.4.6 旧路面检测费按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标准下浮20%计算。 1.4.6 删除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6 1.5.1 修改: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工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修改: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修改: 17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 日内提18 19 1.6.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修改: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20 1.6.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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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修改: 21 1.6.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购买招标文件、可行研究报告每套各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增加: 1.6.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2 1.6.6 1.6.7 1.6.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0142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大道中新广州知识城规划展厅二楼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23 2.3.4 2.3.5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4 2.7.2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删除 修改: 25 2.7.3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修改: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26 3.1.2 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 _页。 包装。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 保密信封。 修改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 保密信封。 (b) 设计方案。 (c) 计算机文件。 (d) 展示图纸。 修改: 27 3.3.1 (b) 设计方案。 (c) 计算机文件。 (d) 展示图纸。 (e) 。 3.2.1 28 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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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 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投标报价(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印件。 复印件。 (8)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 (10)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附录)。 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 (12)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 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含封面及封底建议不超过 页)。 (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白色封面) 修改: 勘察设计方案 3.3.4.1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不超过500页)。 (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白色封面)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 设计图纸。 (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f)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a)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汇总表、设计费计算依据表、勘察费计算依据表(格式见附录)。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8)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件。 (10)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附录)。 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相关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 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9)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11)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11)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12)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29 3.3.4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 设计图纸。 (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f) 投标报价汇总表、设计费计算依据(g)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表、勘察费计算依据表(格式见附录)。 3.3.4.2勘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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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 (a)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b)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c)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d)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e)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f)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1)计算机文件包括 内容: (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 (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c) 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b)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c)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d)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e)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f)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修改: (1)计算机文件包括(a)(b) 内容: (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 (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c) 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d) 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2)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30 3.3.5 件。 (d) 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 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修改: (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修改: 元,投标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到 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5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31 3.3.6 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3.4.1 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日前交到 32 金 元,投标保证金于 年 月 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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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4.1.1 (c) 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删除 删除 34 4.1.2 修改: 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名和业主代表 1名组成,共5名。 修改: 评标办法 采用 办法一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35 5.1.1 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名和业主代表 名组成,共 名。 36 5.3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 □(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修改: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 □(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 5.4.2 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a)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a)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 (b)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38 5.5 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 (b)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删除 39 附录2 40 附录7 投标书 修改:详见附录7 41 附录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修改:详见附录8 42 附录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修改:详见附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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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附录12 资格审查表 修改:详见附录12 44 附录13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修改:详见附录13 45 附录14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修改:详见附录14 46 附录15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修改:详见附录15 47 附录16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修改:详见附录16 48 附录17 (适用于投票法) 删除 49 50 51

附录18 (适用于投票法) 删除 附录19 附录20 (适用于投票法) 删除 修改:详见附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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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2 第二章 招标说明 ┈┈┈┈┈┈┈┈┈┈┈┈┈┈┈┈┈┈┈┈┈┈┈┈┈19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2 第四章 废标条款 ┈┈┈┈┈┈┈┈┈┈┈┈┈┈┈┈┈┈┈┈┈┈┈┈┈26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27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32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61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62 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63 附录4 正式投标人名单 ┈┈┈┈┈┈┈┈┈┈┈┈┈┈┈┈┈┈┈┈┈┈64 附录5 市政综合工程设计费用计算表┈┈┈┈┈┈┈┈┈┈┈┈┈┈┈┈┈65 附录6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67 附录7 投标书 ┈┈┈┈┈┈┈┈┈┈┈┈┈┈┈┈┈┈┈┈┈┈┈┈┈┈70 附录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71 附录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73 附录10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74 附录1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75 附录12 资格审查表 ┈┈┈┈┈┈┈┈┈┈┈┈┈┈┈┈┈┈┈┈┈┈┈┈76 附录13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77 附录14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78 附录15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80 附录16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81 附录17 投票汇总表 ┈┈┈┈┈┈┈┈┈┈┈┈┈┈┈┈┈┈┈┈┈┈┈┈83 附录18 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84 附录19 投票表格 ┈┈┈┈┈┈┈┈┈┈┈┈┈┈┈┈┈┈┈┈┈┈┈┈┈86 附录20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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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知识城南片科技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知识城。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知识城南片区,是知识城六大组团中的信息技术产业组团中重要的一条主干路。科技大道整体呈现南北走向,北起KS3-1路,向南与规划创意大道、育贤路、创新大路相交,终点位于广河高速北侧的规划路处。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

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隧道工程、□电信工 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函[2014]224号。 1.1.6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约3.061km,是知识城南北向的主干道,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道路规划宽度为50m,设计行车速度定为60公里/小时,排水工程的最大管径为d2000,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600。估算总投资为48962.55万元,建安费39641.50万元。含25m中桥一座,电力隧道横断面约3×5m。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2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

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

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

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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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或同时具有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甲级和桥梁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资质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工程(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

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

13

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有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甲级和桥梁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

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1.2.12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

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4年 4 月 16 日至2014年 4 月 22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

14

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装订成册):

1.3.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

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1.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

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1045.2669万元。(工程建安费:39641.50万元为暂定基数,道路、交通专业调整系数定为0.9,桥梁工程1.1,电力隧道为1.1,其他专业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全部支付给中标人,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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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

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否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中扣除相应费用。 评审排序第1名5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3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1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1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调整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不另再补偿。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穗开建管[2014]1号的标准执行。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

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旧路面检测费按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

[2004]428号)标准下浮20%计算。

16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

后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

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可行研究报告每套各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 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 本为准。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0142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大道中新广州知识城规划展厅二楼

1.7 招标人

1.7.1 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大道中新广州知识城规划展厅二楼 1.7.3 联系人:刘工

17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0142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1.8.3 联系人:李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986110、13751848258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296775449@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730、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93 1.9.4 传真号码:020-85870328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30、广州开发区水西路凯达楼B栋5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0307 1.10.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0.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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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说明

2.1 免责条款

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

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

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

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

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 招标文件效力

2.2.1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

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

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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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

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

译。

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3.5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4 质疑和澄清

2.4.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

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

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2.4.3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

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4.4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

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2.5 延期

2.5.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

项期限相应延长。

2.5.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

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 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地点

为 。

2.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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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投标文件编号

2.7.1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2.7.2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2.7.3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2.8 公开展示

2.8.1 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2.8.2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

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2.9 知识产权转移

2.9.1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9.2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

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2.10 其他

2.10.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10.2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

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10.3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

条款。

2.10.4 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

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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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 投标文件 3.1.1 设计深度要求

3.1.1.1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3.1.2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

自独立包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 _页。

3.1.3 投标文件一式4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1.4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

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1.5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

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 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3.2.1 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投标

报价汇总表、市政综合工程设计费用计算表、勘察费类计算依据表(格式见附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7)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8)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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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

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附录)。 (11)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

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

(12)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

3.2.2 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

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

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

并退还给投标人。

3.3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3.3.1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 保密信封。 (b) 设计方案。 (c) 计算机文件。 (d) 展示图纸。 3.3.2 保密要求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3.3.3 保密信封

(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

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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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3.3.4 勘察设计方案 3.3.4.1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不超过500

页)。

(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白色封

面)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 设计图纸。

(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f) 投标报价汇总表、设计费计算依据表、勘察费计算依据表(格式见附录)。 (f)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3.4.2勘察方案:

(a)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

议。

(b)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c)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d)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e)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f)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

响应时间。

(3)勘察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

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3.3.5 计算机文件

(1)计算机文件包括(a)、(b) 内容:

(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 (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c) 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24

(d) 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3.3.6 展示图纸

(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 5 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

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3.4 投标保证

3.4.1 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投标保证金于 年 月 日

前交到 。

3.4.2 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3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

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25

第四章 废标条款

4.1 废标

4.1.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a)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c) 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d) 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4.1.2 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b)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 (c)《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

(e)《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f)《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

(g)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h)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j)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k)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

(l)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1.3 技术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b)有互相雷同或串通投标的。 (c)有明显抄袭行为。 (d)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e)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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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5.1 评标委员会

5.1.1 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4 名和业主代表

1 名组成,共 5 名。

5.1.2 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1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

决权。在评标分数统计结束后,如果有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5.2 评标原则

5.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2.2 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总体设计、可行

性、经济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和分值。

5.2.3 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

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

5.2.4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

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5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

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5.3 评标办法 采用 办法一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办法一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5.3.1 开标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对商务文件公开开标(技术文件不予开封)。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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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对技术文件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7)汇总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技术文件交给评标

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4、16)。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

(a)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b)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3《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c)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

行综合评分。

(d)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5《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e)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6《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

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f) 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

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g)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

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

(h) 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

×30%(招标人确定)+技术文件得分×70%

(i)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

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j)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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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k )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

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办法二 采用投票法评标 5.3.1 开标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对商务文件公开开标(技术文件不予开封)。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5)对技术文件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估。 (6)以投票方式确定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的排序。 (7)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8)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a)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b)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3《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c)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5《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d) 评标委员会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之后,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评标表格详见附录17、附录18、附录19) (e)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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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g)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h )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4 定标

5.4.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5.4.2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 □(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a)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 (b)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5.6 授予合同

5.6.1 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

出。

5.6.2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

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合同的,则中标人应按要求执行。

5.6.3 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

(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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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

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a) 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b)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 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

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d) 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e) 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5.6.5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否则每人次扣

合同金额1%。

5.6.6如本工程实行代建管理的,可由代建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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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工程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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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一、协议书

发包人 与勘察、设计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协议书; (3)勘察合同; (4)设计合同;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二、工程总投资约 万元,本合同暂定价款 万元,其中勘察合同暂定价款 万元,设计合同暂定价款 万元。

三、本合同自发包人及勘察、设计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及勘察、设计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发包人执一份,勘察设计人执一份,副本九份,发包人执五份,勘察设计人执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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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公章) 勘察设计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510663 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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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察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合同编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勘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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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1.6承接方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臵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控制标高。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基本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壹拾伍份、电子文件一套,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第六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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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该收费含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含管线探测、旧路路面调查及检测费,其中工程测量费及(含管线物探)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计取(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岩土工程勘察费,按穗开建管[2014]1号的标准执行。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关于广州、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建[2007]290号)计算旧路面检测费按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标准下浮20%计算。

4.2.2本工程勘察费(含测量费用)暂定为 万元(大写: 整),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的20%作为定金,计 万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且通过发包人验收,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勘察工作量对应勘察费的70%,本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图审查(或完成施工招标)且勘察费结算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至结算价的90%;剩余的勘察费待工程完工后发包人一次结清(不计利息)。以上勘察费必须待财政拨款到位后方能支付。

岩土勘察费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

测量费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

旧路路面调查及检测费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

注:所有勘察项目(含物探、检测)均需报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4.2.3签订合同及结算阶段,发包人发现勘察报价不符合招标报价文件规定后,可进行修正勘察人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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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约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签证,经办理正式变更签证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停工6个月以上的,双方同意按已完勘察工作量对应勘察费90%进行支付。

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5本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勘察人所提交的地形图测量等成果资料需满足规划报建、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及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否则勘察人应将地形图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办理上述手续的勘察测量单位负责实施,如果因为资料不合格而导致的返工测量、补充测量、完善资料、修改资料等工作及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但最高不超过合同勘察费的3倍。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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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勘察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勘察单位未探明地下埋藏物即进行钻探的,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勘察人承担民事责任。

5.2.7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期限返工,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其他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应勘察费不超过定金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勘察人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应勘察费超过定金的,按勘察人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及支付勘察费(定金抵扣勘察费)。

6.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应付未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 勘察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

8.2 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地下不明物体及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人。 8.3 发包人不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勘察人自行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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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勘察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510663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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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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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

1.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1.3本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

1.4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1.5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基础资料;

1.6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1.7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发包人委托或组织的评分机构(会议)提出的及发包人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1.8设计中标通知书; 1.9招标文件;

2.0设计人参加投标的方案,以及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使用权属于发包人的其他投标方案。

第二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上述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2.1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及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萝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2.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 2.3合同条款; 2.4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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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招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2.6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 2.7招标文件; 2.8投标文件;

2.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设计内容及设计估算投资: 3.1工程名称: 3.2规模: 。

3.3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

3.4项目设计内容: 3.5设计估算投资:

第四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 1 1 合同签订前 合同签订前 合同签订前 有关事宜 1 设计任务书 2 设计基础资料 3 政府有关批文及各阶段批复文件 第五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方案设计阶段 1 修改方案设计图 15 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天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初步设计阶段 2 3 初步设计图 设计概算 15 8 方案批复后25天 方案批复后20天 施工图设计阶段 4 施工设计图 20 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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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 与上述文件同时提交 5.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资料、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本。

5.2设计图纸含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图、总设计说明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等附件。

5.3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制定的项目编码方式进行文件、图纸的编码,并遵守发包人制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

5.4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15份,原图15份、初步设计概算 8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 2份(刻制成光盘);提交设计施工图纸20份(视招标情况定,并且根据招标要求分册)、设计计算书2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2份(刻制成光盘)。

5.5在提交初步设计(部分)及施工设计文件的同时或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时间,设计人提供进行招标工作所需的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技术规范,各一式15份。

5.6合同双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

5.7设计人自行承担办理运输或邮寄或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 5.8设计人将设计文件交至发包人日常办公所在地或发包人临时指定的地点。设计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

5.9设计总说明必须于提交各阶段成果时同期交付。

5.10分包设计费已含分包单位(主设计单位)晒图费用,设计分包单位晒图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1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 贰 年为止为服务期限。在工程缺陷通知期内,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发包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第六条 设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6.1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穗开财建[2007]290号文下浮20%计取。本项目设计费总额暂以工程费 万元计算,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收费结算以区发改局审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安费为计费额,并调整设计费支付。设计费总额包含本合同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设计文件修改费用、招标配合费用、驻场服务费用、设计调研费、配合发包人进行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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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审、验收费用、设计人方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等设计人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税金。设计费用计算表:

市政综合工程设计费用计算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二 项目名称 投资额 A= C1= C2= C3= C4= C5= C6= C7= C8= C9=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万元) L= C1/A*B= C2/A*B= C3/A*B= C4/A*B= C5/A*B= C6/A*B= C7/A*B= C8/A*B= C9/A*B= 调整系数 1.0*1.0*1.0 基本设计费(万元) B= D1 D2 D3 D4 D5 D6 D7 D8 D9 备注 一 项目总投资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 供水工程 电力及照明 通信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 设计总收费 (D1+D2+?+D9)*80%= 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调整系数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工程:0.9;桥梁、隧道工程:1.1;其他工程:1.0。

本工程设计费计取方式:先以整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A)为计费基数,三个系数均按照1.0,计算一个总的设计费(B);再根据各单项工程(或专业)对应的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Ci)及对应需要调整的系数,计算相应单项工程(或专业)的设计费:Di= Ci/A×B×相应调整的系数,最后汇总各单项工程(或专业)的设计费即为建设项目最终应计取的设计费E=∑Di ×(1-下浮系数)。

注:投标人需严格按分项目名称报价,不得增减项目,否则属于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认为分项目名称中的某一项不需计费,投标报价应为“0”。

6.2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6.3设计费的支付:

6.3.1本合同签订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暂定价的15%作为定金,计 万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6.3.2设计人交付本项目的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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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累计至设计费暂定价的30%。

6.3.3设计人交付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发包人按广州开发区发改局审定的工程概算调整设计费的支付,累计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60%。

6.3.4工程完工,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累计支付到调整后设计费的80%。

6.3.5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设计费结算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超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等,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15天内,累计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95%。

6.3.6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满,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结清设计费。 6.3.7发包人支付的设计费中包含了设计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设计人收款时同时开据发票,税金由设计人自理。

6.3.8发包人支付的设计费中包括了对其他投标人的经济补偿费,该费用由设计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支付。

6.3.9 发包人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为设计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设计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设计人的费用中扣减。

6.3.10 必要性的专项设计单位由设计人推荐,报发包人批准后承担设计任务,相应费用由设计人支付。

6.3.11 设计人为联合体的,设计费的分配由其自行决定,与发包人无关。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发包人义务

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7.1.2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依据仅为参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如政府批复的规划设计依据与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依据不符,由此产生的设计修改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额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项目立项投资调整引起的设计修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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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支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7.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7.2设计人义务

7.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现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 7.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

7.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及修改。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7.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7.2.7对涉及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算,在发包人提出特别要求时,设计人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发包人在必要时使用其他计算程序进行验算。设计人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7.2.8设计人应承担现场工作必要的费用,包括交通、伙食、差旅、办公费等。 7.2.9设计人须承担确保设计协调和设计服务工作质量所必需的各种设计方案评审会议及专家费用等。

7.2.10设计人需单独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不计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包含在设计合同价内。

7.2.1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规划调整或甲方原因需重新进行方案初步设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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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或施工图报建的,若设计变更后的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则设计变更部分按设计单位投入的人员、材料成本给予补偿;若设计变更后的方案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报建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则设计变更部分不另行计取设计费,费用已包含在原设计费总额内。

7.2.12若设计人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超出发包人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人须保证根据评审专家和发包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不增加设计费用,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损失。如果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人必须保证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项目立项投资调整而引起的设计概算修改除外。

7.3发包人权利

7.3.1 享有设计人设计文件的版权、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

7.3.2 设计人在设计投资控制、设计进度控制、设计质量控制、设计组织及人员管理、设计配合、设计服务、设计分包管理等方面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发包人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权利;同时,发包人还有权将设计人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7.3.3 发包人有权聘请设计咨询单位作为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咨询和设计监理,设计人应接受该设计咨询单位按照相关设计咨询法规和发包人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和监理工作。此外,发包人还有权聘请国内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作为本合同的设计监理,设计人应接受专业监理公司提出的合理意见。

7.3.4 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 7.3.5 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 7.4设计人的权利 7.4.1按时收取设计费。 7.4.2 拥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

7.4.3 在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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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8.2设计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的,每超过一日,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8.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8.5《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设计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该《办法》规定,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办法》执行。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及《办法》规定,本合同其他条款未约定相关责任的,设计人应按《办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设计投资控制

9.1限额设计

9.1.1本程设计招标投资额度约为 万元人民币。发包人据此制定投资分解目标,实行限额设计。在工程概算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设计人应以批准的工程概算为投资限额进行限额设计。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设计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9.1.2设计人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

9.1.3设计人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不少于2个)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

9.1.4设计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如引起投资限额的突破均须经过发包人审批同意。

9.1.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工程投资限额设计、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从总设计费中扣除超出限额部分的设计费的两倍作为处罚。

9.2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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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方案。

9.2.2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发包人提供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

9.2.3设计人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和优化,比较方案应具有可比性。方案比较必须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完成单位或单项工程的估算编制,确保设计深度能够满足编制工程概算的需要。对于超投资限额的,应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修改,如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报发包人审查,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正。

9.2.4为确保设计优化和投资控制,设计人必须对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截面方案、大宗建材(单项总投资额200万以上)使用、主要设备(单价投资额50元以上或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建设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报发包人确认。

9.2.5设计人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的,并未经发包人审批,不得随意突破限额。

9.3概预算

9.3.1设计人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扩大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材料工程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

9.3.2设计概算的计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计算数据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杜绝机械性地套用广州其它类似工程指标的做法。

9.3.3设计人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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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y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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