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综治维稳百日整治活动的总结

更新时间:2024-01-07 23:4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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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综治维稳百日

整治活动的总结

自6月16日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按照县政法委关于开展综治维稳百日整治活动的部署,积极开展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一条主线不放松

我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实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综治工作主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牢固树立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把和谐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活动始终,做到?三个有?:有院长为组长的和谐司法领导小组、有可操作性较强的和谐司法实施意见、有各种考核参数要求的和谐司法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按照?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矛盾。我院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刑事附带民事及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行政审判案件的协调率、执行案件的和解率、行政非诉执行自动履行率?五率?一直保持高位态势。二是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我们总结出了一整套调解方法,立案时耐心,通过诉讼引导缓和当事人心态;审判时诚心,多方位寻找调解的切入点;裁判时公心,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及时公正审判。通过办案,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三是不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那些老上访

户、缠访户、重复访、越级访逐一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销案台帐,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分流交办,登记在册,建立台帐;解决一起,销帐一起。四是实行领导包案。对已排查出的信访维稳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包掌握情况、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化解矛盾纠纷四起。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对?急大难?矛盾纠纷和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进行定期调度,跟踪督办,限期解决,通报结果。通过开门接访、上门走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院长巡访等活动,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实现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100%办结、100%的信访人员息诉息访,重点上访人员不发生进京上访、赴省集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二、落实两条措施不动摇

我院坚持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内核,内部工作的着力点始终放在改进作风树形象、提高质量求满意这两条举措上。一是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着力解决审判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文明司法、规范司法的自觉性,提升人民法院和法官在社会上的公信度。二是规范司法礼仪,端正审判态度。认真解决法官言谈举止不中立,着装不规范,仪表不庄重,开庭不按时,庭审不认真,听诉不耐心等问题,用公正文明

的司法形象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切实解决对当事人冷横硬烦推、吃拿卡要报,工作不热心、不认真、不细致、不规范等问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帮当事人所需,尽最大努力热情为当事人服务,以亲民的办案作风,用亲民的实际行动,实现民生的诉讼请求。三是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解决裁判文书制作粗糙问题,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以案释法,以理服人,增进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认同。解决裁判不公,重实体、轻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单纯办案、孤立办案,超审(执)限,久拖不决,随意中止案件审理、执行,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等问题,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注重办案效果,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确保“三个到位”不折扣

阳光公正司法、社会综合治理、增强全体公民法治意识是政法部门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我院坚持用实际行动确保这三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一是加强阳光司法。阳光下的审判,是看得见的公正。(1)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公开、办案纪律公开,还在公开的法律文书中推行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公开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案件公开率达100%。(2)积极开展司法大走访活动。由院领导带队,开展大规模的走访活动,重点走访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开座谈会、发宣传册等形式,认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活动开展以来,

共走访152人次,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对困难群众捐助资金2万余元。(3)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实现?三个延伸?。即法制教育向社区延伸,法官定期到社区开办普法课堂,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庭审活动向社区延伸,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在社区就地开庭审理;审判法官向社区延伸,让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社区干部组织调解,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调解实战能力。二是积极履行综治职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之一,我院认真按照县委、县综治委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1)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开展了?法制教育向校园延伸?活动,设立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在校学生犯罪案件。(2)积极践行?三调联动?和?司法协理?工作,推进调解工作的适度社会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3)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判处缓管免人员的回访考察、安臵帮教工作。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三是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加强法律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意识。(1)认真落实巡回办案制度。每月定期派干警到未设法庭的乡镇,就地解决问题,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活动开展以来共巡回办案63件,受教育群众达7000人次。(2)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广场、市场、圩场?三场?

平台,积极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期间共开展法制宣传3场次,制作法制电视专题片4期,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3)积极充当 ?三员?角色。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我院干警积极充当?三员?角色,即:维护社会稳定的?消防员?、服务社会发展的?服务员?、推动普法工作的?宣传员?,为辖区和谐平安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我院每名干警确定10户联系群众,经常性地加强联系,了解民情民意,帮助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发展要有新作为,履行职能要有新特色,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的目标,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目标追求,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组织保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黎川法院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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