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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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工程施工工期及其他时间配合要求 1.1、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 工期管理

1)、工期提前:如由中标方提出需提前竣工日期,中标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经发包方、监理批准后执行,发包方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但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如由发包方提出需提前竣工日期或某项控制工期,则中标方应按发包方要求采取各项措施以满足工期,增加的赶工措施费由双方协商后签补充协议。

2)、承、发包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防洪排涝、台风、高底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以及发包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3)、中标方必须按发包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监理的监督和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中标方应按发包方、监理的要求提出赶工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中标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的,中标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顺延。 1.3暂停施工及复工

1)、暂停施工: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中标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发包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中标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承担中标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2)、复工: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整改完成后由中标方提出复工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收到发包方指令后方可复工. 1.4工期延长

1)、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中标方提交,并经发包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发包方不再承担包括中标方窝工停工费等在内的任何费用(已由中标方在措施费中包干考虑)。

2 )、中标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报告向发包方提出, 逾期不提出书面报告则不予确认。发包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 )、凡由于中标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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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拖期违约赔偿

中标方若拖延节点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二、工作要求

2.1中标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政府所有有关费用,如因手续不齐或其它任何原因导致的罚款,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2中标方应依据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标书的其他要求,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要求做到包施工、包安全、包验收。

2.3在施工方案中,中标方应确定工期计划、劳动力安排、机械进出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雨天气施工措施和成品保护措施等。

2.4中标方施工现场临建方案报发包方认可后自行搭接完成,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同时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中标方需将现场临建清理完毕(包括工人宿舍、垃圾、建筑材料、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拆除及清运至地块以外); 2.5安全文明要求

1)、乙方必须完全执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甲方和监理工程师;

3)、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否则处罚1000-5000元;

5)、如乙方未能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现场保安工作,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在给承包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乙方负责;

6)、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噪音及其他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出现,严格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

7)、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戴安全帽以便能与其他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区别; 2.6水、电费:

1)、项目现场提供临时用电接驳点,乙方可从此接驳点接驳,用电线路由乙方自行敷设。临时施工用水及后期绿化养护期间用水,乙方自行解决。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中。甲方配合协调工作。中标人负责从现场各供水点、供电点接驳至其工作面,并提供所需的一切接驳材料,完工后负责拆除和搬走。

2)、施工期间中标方需加强现场管理,保护中标方敷设于现场的全部临时水电设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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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浪费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否则处以罚款2000/次。

3)、所有临时电力设备装置应正确安装,做接地保护,使其符合国家规范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安全条例,保证临时供电全天候安全使用。所有室外敷设和使用的临时照明和供电用的插头、插座、接线、变压器、临时开关和保险丝等,应符合防水要求。 4)、施工期间中标方不得因政府限制用水、用电而要求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 2.7材料供货方式

1)、对于甲供材料和设备,乙方负责安装并对验货结果负责。本工程所有甲供材料(包括甲定乙购甲付款)检测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2)、对于甲定乙购材料和设备,乙方根据施工组织情况、供货周期进行下单采购,材料进场时须通知甲方、监理,并上报材料报审。

3)、所有甲定乙购材料和乙供材料须经甲方、监理考察同意确认后方可使用。 2.8材料管理

1)、通用要求:施工的所有乙供材料,乙方在中标后5天内向甲方提供供货样板,经甲方、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如不提供样板,或所提供的样板未获甲方认可,则以甲方指定样板为验收标准。其中石材提供供货样板,需说明产地来源,且数量不得少于3块,尺寸不小于200X200mm。本工程主要乙购材料(如:涂料、水泥、砂等)。中标方必须向发包方方提供材料的厂家名称、样板、品牌、产品规格及产品说明、厂商资质证明、试验报告、质量标准、合格证原件等资料,并符合相应的绿色与环保要求,其质量由中标方负责;若发现中标方使用不合格的或假冒的材料、设备,发包方方除有权责令中标方立即更换整改外,有权给予双倍的经济处罚,工期不予延长。

2)、施工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淘汰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和设备;所有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现行国家和增城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送检,并提交检测报告。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必须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购材料,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材料品牌符合附件材料品牌要求。送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线管、电线、水泥。

三、工程竣工验收、保修与移交 3.1工程验收

1)、在满足竣工验收条件下,提前两天书面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监理单位)收到申请书两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提出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确认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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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工程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和相关的规程、规范等内容为依据。

2)、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之后,由承包人组织所有分包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现场清理干净之后由承包人向发包方提交验收申请,由发包方、承包人、分包三方一起验收,承包人负责填写验收单并归档,验收合格之后、移交物业之前所有成品保护工作仍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业主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业主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4)、 经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业主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 )、隐蔽工程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资料,在验收合格、业主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前提下,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并继续施工,隐蔽施工前对验收合格部分不能做任何改动;如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业主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6)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应书面通知业主方验收。业主方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五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经业主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则自验收结束之日起二天以内,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业主方,撤出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

7 、验收时如发现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不合格而需返工或修补时,承包人应立即制定修补措施及确定完成期限并报业主方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而后由业主方再行复验,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总工期不予顺延;若承包人未按时执行返工或修补措施,以延误工期处理。执行后若复验再不合格,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业主方还有权处以每次2万元的经济处罚;验收合格后,业主发放验收证明书。 3.2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如下: 园 建:两 年; 水电设备:两 年; 照明光源:六个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绿化养护12个月,成活率100%; 3.3 工程移交

1)、保修期在满足移交条件下,提前十天书面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移交申请,甲方(监理单位)收到移交申请书两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提出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确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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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将相关工程移交给物业。如因承包方原因未能移交给小区管理处,需根据小区管理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移交管理处,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移交验收前,承包方必须提供园建竣工图、现场施工分项质量验收单等。 3)、 园建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各铺装板材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表面无裂纹、缺棱掉角等缺陷;大理石、花岗岩表面洁净平整、纹理通顺,没有污点、磨痕等缺陷。

(2)铺装面平整,排水流畅无积水,无高差、色差等现象;接缝均匀,缝隙大小一致、周边顺直。

(3)面层表层与其它铺装面层、路缘石和构筑物衔接自然、平顺。 4)、绿化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养护期间,承包方应派出足够的维护和管理人员负责养护工作,认真履行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保证养护的质量及效果,否则,发包方有权另请他人代为养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移交验收前,承包方必须提供绿化竣工图、现场施工分项质量验收单,养护期每月检查结果与补植结果的记录,完成绿化面积、种植乔、灌、草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3)植物的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乔木10CM以下的允许误差为0.5CM,10CM以上的允许误差为1CM;种植穴、肥料等符合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 (4)树木、花草长势良好,新枝叶无病虫害。乔木、灌木成活率达到100%,草坪覆盖率过98%,杂草不超过1%。

(5)草地平整、无渍水,坡面无水土流失,无杂物、无石块。

(6)现场验收乔木、灌木丛、灌木球一般根据图纸采用全面验收的办法,对于成片种植的灌木、地被、草地采用抽样验收的办法。

(7)养护期满,经甲乙双方确认承包方已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发包方支付养护金尾款,养护期随即终止。

四、技术说明 4.1施工准备: 1)、施工现场准备:

(1)现场挖排水沟,确保施工现场内无积水,水流向低洼地集中排放;

(2)复核和引测我方提供的永久性坐标及高程控制点,测设施工现场控制网,布置控制桩,复核无误后用混凝土加以固定保护,并插入旗帜明示,以免破坏。

2)、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和材料分析,根据计算结果有计划地组织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堆放于建设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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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用电设置总配电箱、埋设线杆架空,分部采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用电为单相三线制,除了工作零线外,增加一根重复接地线。所有的配电箱均使用标准电表箱。 4.2施工机械准备

按照施工机械需用量计划落实; 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需提供相应的《主要施工机械一览表》 。 4.3建筑材料准备

1)、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设计要求提供小样经业主、设计方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 2)、本工程所用的大部分材料均按照我方招标文件给予购买,所有材料在进场前制定出详细的材料采购计划。

4.4施工单位做好劳动力组织计划的准备

1 )、按照制定的现场管理组织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同时制定管理制度。

2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包括对我建设方及总包项目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安全知识教育,基本施工规程的学习等。

3)、 本工程施工工期短,劳动力需求量大,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并合理安排好施工力。 4.5技术准备

1)、熟悉、会审施工图纸,积极与甲方联络,力求将图纸中的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2)、提出机械、构件加工、材料和外委托加工计划,力求保证工期进度的需要; 3)、根据设计要求和甲方需要,绘制施工大样图;

4)、根据预算提出的劳动力计划,做到组织落实,保证施工要求。 4.6土方标高控制与现场放线定位

1)、根据设计高程和测设标高,计算出挖土深度,用水准仪及标尺控制挖土深度; 根据图纸进行放线,对重大的景观节点或构筑物,放线完成,需请甲方、监理与设计到场验线。经三方同意后,再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因放线不准产生的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2)、整体土方平衡(包括外运,堆坡、开挖、平整等),由施工单位统一考虑,一次性包实,本次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现场施工时,不再给予签证。

3)、园路及人行道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自行找坡。若积水,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重做,返工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签证,且按积水位置数量,处以每处2000元的罚款。

五、施工工艺描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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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园建排水

1)、做好场地的找坡。较小场地应向周边找坡,较大场地分区找坡;组织好排水,不允许出现积水现象,施工时结合图纸上排水方向的进行找坡。所有小区道路必须要两侧找坡,坡度达到1%,并结合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较大场地内部需设排水明沟或暗沟,明沟与地面的交接要圆滑,暗沟排水口的位置要恰当;排水沟除了位置选择要合理外(道路上的排水口必须设置在道路一侧)水口井壁和井底需做防渗处理, 防止外部土壤流失造成地面塌陷。砖砌井壁应用水泥砂浆砌筑,内侧抹防水砂浆,外侧范围用老土回填夯实。井口水篦子空隙应按规范执行并考虑降噪措施, 且避免轮椅的小轮和拐杖的尖头掉入;

3)、合理选用地面材料, 除有剧烈体育活动的场地选用硬质地面外,休闲活动场地宜用透水或半透水地面,避免积水。

5.2地面铺装要求:建筑地面工程在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时,应符合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1)、所有铺装大面施工前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完成精确的排版图;园路及人行道等大面积的铺装在完成施工样板、通过甲方工程师验收后方可施工。(图一)

2)、对小面铺装及图案拼花和纹理走向清晰的石材进行编号,铺装前实地预铺,避免出现较小的“边角块”,以影响到整体铺装的景观效果。

图一 图二 3)、施工顺序:放样→挖士方→夯实→碎石垫层→砼垫层→水泥砂浆找平、结合层→铺地。 4)、石材面板表面平整、洁净,颜色协调一致,不得有隐伤、风化、划痕等缺陷,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易褪色的材料包装;面板安装(镶贴)必须牢固,严禁空鼓,无歪斜,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缺陷;石材切割要求边缘整齐,墙裙、贴脸等上口平顺,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5)、若采用密缝铺装,表面平整度≤2mm,缝隙宽度≤2mm,接缝高低差≤0.5mm,表面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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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留缝铺装时应保持缝宽基本一致,无明显大小缝或错缝,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执行,无设计要求时留缝宽度一般为5mm-8mm,当留缝铺装的缝隙种植草皮时,缝宽不受此限制;勾缝必须充实饱满,清晰顺直,平整光滑,深浅一致,应使用石材专用勾缝剂,颜色与石材颜色基本一致。

6)、波打线、压顶转角应为整石,不得出现45度拼角,尖角应做磨圆处理。(图二)

5.3不规则碎拼地面铺装要求

1)、路面不规则碎拼石材必须在工厂全部加工完成,严禁现场切割。

2)、施工前,应进行试拼,先拼图案,后拼其它部位;板材≥150mm,需保证每块板至少5~6个边,拼铺严禁出现平行纹、直角纹,四条以上边缝汇集一个交点;

3)、接缝应调协,不得有通缝,缝宽按图纸设计要求;勾缝的水泥面要低于板材的完成面1-1.5mm,且缝宽及高度保持一致;对于不同颜色的板材,色彩搭配要美观。(图三) 图三

5.4道路做法要求

要求园路线条流畅,铺装路面平整。若出现因施工工艺问题而引起的铺装凹陷情况,要求承包方无条件返工,费用不予签证,且按质量不合格的位置数量,处以每处2000元的罚款。

5.5冰裂纹地面铺装要求

1)、冰裂纹按照施工做法的不同分为直边冰裂纹和自然边冰裂纹。

2)、直边冰裂纹为现场将花岗岩大板按照事先在石材上画好的图案,切割机切透拼装或切割假裂纹后大板拼装;自然边冰裂纹为现场将花岗岩大板按照事先在石材上画好的图案,切割机切割2/3石材厚度,修理石材边后再拼装而成。

3)、冰裂纹铺装凹多边形板、三角板、糖葫芦串等多交对缝;缝自然错开,大小均匀,不能出现通缝两条以上;勾缝的水泥面要低于板材的完成面,且高度保持一致;板材避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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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角,纹理感过强的材料不宜乱拼。

4)、板与板之间的高低差控制在0.5mm内(自然面暂不做要求),表面平整度≤3mm,施工完成后无明显积水。

5)、冰裂纹缝隙宽度标准:人行道自然边冰裂纹缝宽控制在8~15mm,直边冰裂纹缝宽控制在8~10mm;车行道自然边冰裂纹缝宽控制在12~18mm,直边冰裂纹缝宽控制在10~13mm。 5.6卵石路面铺装要求

1)、按设计要求提前挑选卵石的品种、颜色,卵石大小均匀、疏密一致,表面平整、洁净;卵石与卵石、其它材料交接轮廓线平滑顺直;卵石粘结牢固、无脱落。

2)、施工顺序:将卵石洗净后平(竖)安放入砂浆,卵石插入砂浆的深度占卵石厚度的2/3,

高度比两侧收边线齐平略高,用橡胶锤或木板拍平。卵石排列间隙的线条要呈不规则的形状,千万不要弄成十字形或直线形。卵石的疏密应保持均衡,不可部分拥挤、部分疏松。 3)、根据设计图纸铺贴周边的收边石或分隔条,养护不少于1天;养护24小时后清理表面杂物用水泥浆擦缝,砂浆面比卵石面低2~3mm,擦缝1~2小时后棉纱擦净卵石表面,及时洒水养护。

4)、施工完成后表面覆盖薄膜或者彩条布,3天内禁止上人踩踏。 5)、交付前应对卵石进行打蜡处理。 5.7水洗石路面铺装要求 第9页共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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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设计要求挑选石子的颜色,要求石子大小、颜色均匀一致,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无掉粒和接搓痕迹。

2)、水洗石面层宜20mm厚,表面平整度≤3mm,排水坡度控制在2%~2.5%。

3)、施工顺序:施工前将基层进行清理,除去泥土及垃圾,最好是用水进行冲洗→将搅拌机拌好的水洗石混合料运入场内→将水洗石混合料均匀进行摊铺,稍稍高出两边路缘石→摊铺完成后,用木尺进行刮平,木尺要结实、平直→用铁抹子将路面抹平,直到路面有水泥浮浆为止→用吸水海绵将路面的水泥浮浆粘去,手压海绵的力量要均匀→路面完成。 4)、面层开裂修补时,边缘应切割整齐,色粉和水泥的配合比应与原来设计配合比保持一致。

5)、完工后面层涂刷水性树脂保护。 5.8沥青路面及细部铺装要求 1) 沥青摊铺时温度应≥160℃,沥青路面施工完毕后温度冷却至50℃以下才允许行车。 2) 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推挤、泛油、烂边等现象,嵌缝料必须均匀、接茬

应紧密平顺。

3) 压实度应≥94%,平整度≤5mm。

4)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5) 喷洒透层油前,将路缘石及其它接近路面建筑物应用土工布或者彩条布覆盖,防止污染。 6) 完工后盖上彩条布做好成品保护。 第10页共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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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雨水盖板设置需与路缘石排版模式一致,且盖板的设置不能影响沥青面层的整体性;石

材盖板也可采用不锈钢包边方式,清理维护时可保护石材,不易损坏。 8) 排水篦子应使用不锈钢材质,若使用石材,应确保石材厚度≥50mm。 5.9植草砖铺装要求

1) 植草砖路基挖至设计标高后,应使用振动压路机或夯实机找平碾压路基,压实系数95%

以上。

2) 为避免出现植草砖移位、断裂、路基局部沉降等缺陷,植草砖厚度应≥80mm,抗压强度

大于60MPa,建议选用绿色砖,分隔线采用黄色砖。 3) 为保证草皮存活,需保证草有100mm后的生长土壤

4) 植草砖地面平整度≤10mm,高低差≤3mm;块料无裂纹、缺陷,铺设平稳,接缝均称,

相互挤紧,压实。 5) 养护期间不准踩踏。

5.10广场砖铺装要求 1)、在铺设时,应拉线进行横向、纵向及斜向的水平控制,道路宽度应符合整砖或半砖模数。

2)、要求放线平直规整,对缝整齐,勾缝一致,边缘切割整齐,填缝砂密实,振实后砖与砖之间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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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有波打线时,应先铺装波打线,以保证波打线整齐美观。 4)、铺装完成后至少养护3天,期间不准踩踏。

5.11烧结砖铺装要求

1) 在铺设时,应拉线进行横向、纵向及斜向的水平控制,道路宽度应符合整砖或半砖模数,

边缘切割整齐。

2) 表面平整度小于等于3mm,缝宽≤2mm,接缝高低差≤1.5mm。 3) 干硬性水泥细砂浆扫缝,振实后砖与砖之间紧密。 4) 喷水养护不少于3天,期间禁止踩踏。

5.12路缘石铺装要求

1)、路缘石在铺设中遇到圆弧线条时需工厂定型加工成弧形,按照转弯半径均分;遇到直角需加工成L型。

2)、拼接时保证缝隙均匀,拼接缝宽≤2mm,保证平整度、高低差、进出位偏差≤0.5mm。 3)、安装前排好版,保证尺寸统一,严禁出现小于1/2的路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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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5.13地面石材与各种材质衔接铺装要求 1) 石材与其它材质衔接处宜用金属包边过渡,金属边平铺装面。 2) 弧形衔接需实体放样,按1:1模板切割成型,两侧均密缝拼接。 3) 规则衔接要求对缝顺直,两侧缝宽同铺装面一致。 4) 草皮(地被土壤面)铺设面与铺装面平,在接驳处设置挡土条,挡土条高石材完成面3-5mm 5) 挡土条埋深10cm,底部坐浆或螺栓焊接固定;展示区宜做不锈钢材质,非展示区做PVC。 5.14地面装饰性井盖铺装要求 1) 原则上应将铺装面上井盖移到绿化中,减少各类井盖对景观的美观影响;对于无法从铺

装面移开的井盖,位置需根据铺装排版进行微调,保证井盖边与铺装拼缝对齐,井盖内铺装与大面铺装需做对缝处理。

2) 路面井盖需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料做成井盖框架,表面隐形框,保证刚度。 3) 井盖与井座之间加橡皮软垫。

4) 石材厚度要求人行道30mm以上,车行道50mm以上。 5) 装饰井盖边缘与周围铺装缝隙应≤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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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5.15石材溢、排水沟盖板铺装要求 1) 盖板厚度应≥50mm,表面需进行烧面、荔枝面等防滑处理,可采用不锈钢包边方式,清

理维护时可保护石材不易损坏。

2) 盖板为活动铺设,应满足标高、牢固和平整等规范要求。

3) 人行道排水篦子应与波打线材质一致,规格尺寸一致或整倍、分倍。

4) 溢水盖板的溢水孔主要有圆形孔和一字型孔两种。一字型溢水孔宽度宜为20-30cm(如

图四所示)。圆形溢水孔直径宜为15-25mm,孔间间距不小于50mm,且孔到石材长边距离不小于50mm。

图四 5.16石材汀步铺装要求 1) 铺设汀步石时,石块排列的整体美与实用性要兼备。在同一条汀步路上,步石的规格及

间距都应保持统一,踏在石块上不能摇晃和松动。 2) 功能不同的汀步,其步距也有差别。草坪漫步汀步步距宜600mm,通道汀步步距宜700mm。 3) 汀步安装前需排版,两端汀步要与园路平行,衔接平顺,保持曲线流畅或者一条直线。 4) 草坪汀步比周边草地高20mm;水中汀步的基础平面小于踏步面,看起来像是浮在水面,

与水之间的结合效果更好。

5) 规则汀步采用整块石材,避免两块石材拼接;非规则景观汀步,需提前排版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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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5.17对铺设完成的铺装面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处理,以保证完成面的景观效果。施工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1、清洗铺装面;2、切缝、修缝处理;3、再次清洗过程;4、专业勾缝处理; 5.18不规则石材无法统一加工的,应现场按1:1取模工厂加工,以保证整体协调; 5.19立面铺装要求

1)、立面板铺装材料与压顶、线条有对应关系时,其接缝必须对齐,接缝数量应一致,不允许出现无关联错缝; 2)、石材转角需留海棠角,相邻的高度一致;当采用平板海棠角时,石材拼角两边宜≤5mm,当采用自然面海棠角时,石材拼角两边宜≤10mm;对有凸出线条要求的海棠角转角石材,必须对称(45度角)切割,严禁单边切割; 3)、乱形铺设转角两边石材缝隙必须满足乱形缝的连续性,应避免出现水平或垂直贯通缝。 5.20石材立面与平面的处理

1) 原则上应立面压平面,例如台阶踏步侧面压踏步面,楼梯墙身压地面; 2) 压缝应密拼,缝隙宽度一致、平直,与大面缝隙宽度一致; 3) 若墙立面装饰材质是涂料,应在墙面根部设石材踢脚线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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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5.31排水施工工艺 1)、给排水(雨水及灌溉)系统 UPVC管安装要求:

管材与管件连接必须采用热熔连接方式,不允许在管材和管件上直接套丝,在与金属管道及用水器具的连接时必须使用金属嵌件的管件。在熔接施工中严格规定的标准参数操作,在加热和插转过程中,不的转动管材机管件,应直线插入,正常熔接后,在熔接的接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大口径管材75-140mm采用熔电连接控制器加热熔接,其操作使用应参照相应的设计说明书进行。 5.32种植区域盲管铺设

在景观地势相对较为平坦区域或土壤渗水、透气性不好的情况下,乔木、草坪区的排水要求都相对较高,因此必须设置地下排水设施,以提高大乔木的成活率及保证草坪区域基层的硬度和平整度。

景观地漏排水,主要是排硬质铺装表面的雨水及暴雨期草坪上的雨水。材料以UPVC为主 第26页共45页

《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安装完成后的成品效果) 5.33PC(混凝土预制)构件铺装要求

1) 预制PC构件可代替石材,用料环保。可用于园建道路铺装、排水沟、景观部品。 2) 禁止使用普通混凝土砖铺装地面,提倡使用预制高精度砼构件。

3) 为保证强度,构件厚度应≥40mm,构件尺寸误差≤1mm,地面平整度≤4mm。 4) 构件养护3天后才能搬运,应打包捆绑密实后装运,防止松动碰撞造成崩角。 5) 排水篦子、检查井盖应按砖模数配置,与大面排版一致。 6) 地面铺装完成后,应进行喷水养护不少于7天,期间不准踩踏。

六、苗木质量、土方堆坡及种植要求 (一)、苗木质量要求:

1、施工单位在定购大树苗木前必须得到甲方(一般情况下为甲方项目总经理或设计工程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进场苗木按作废处理,并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苗木,且按苗木价格的50%处以罚款。

2、所有苗木(含乔木、灌木、地被及草皮)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达到甲方满意为标准。 3、盆苗(包括瓦盆、营养袋、纤维袋等容器)、假植苗围砖或堆土一年半以上养护,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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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茂密、株型饱满。

4、注意做好苗木包装保护、运输避免枝条过多截断,做好防暴晒、防涝等措施。为保证施工质量,展示区主景树不得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折断直径2.5cm以上枝干,非展示区公共区域主景树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折断直径3.5cm以上枝干。若未做好苗木保护,影响到主景树的整体观感,施工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重新提供苗木,且甲方有权对施工方处以苗木价格30%的罚款。

5、乔木要求没有病虫害,株型冠幅饱满土球完整、分支点3米不低于并有3级以上主分支,枝条健壮叶片浓密、叶色有光泽,所以苗木必须是全冠,不允许出现截头树,并配以有参照物的实物图片,进场时根据苗木图片验货。杆径、株高及冠幅达到设计要求的假植苗或容器苗。苗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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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6、灌木、地被及花卉要求必须健壮无病虫害、分支3级以上、株型饱满、枝叶茂密均衡、有光泽其土球完整,杆径、株高及冠幅达到设计要求的假植苗或容器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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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7、草皮类要求浓绿色、叶子有光泽无虫口、无枯黄现象、块草规格300X300X20厚(带土至少10mm)、密度达90%以上。 8、植物材料进场检验:

①、对将要使用的苗木质量把好关,首先在购苗时到现场对落地苗做好选样并做好标记,苗木进场后验收,其标记是否完整,规格是否属实,泥球的规格是否合格及树木的生长势是否完好等。植物材料使用前需将其来源、生长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设计师和监理工程师说明。甲定乙购苗木的按现场定板记号检收;

②、无论新植、补植、换植的植物,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检验确认,不合格者即运离现场,若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使用。 A、规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者;

B、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 C、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树干上附有害植物者; D、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E、整型植物其型状不完整或原型损坏者,针叶植物失去原有的端正形态,断枝断梢者; F、土球不够大(小于胸径的5倍者),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G、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

H、灌木、花草分枝过小,枝叶不茂密者,草花花朵密度过少者;

I、草皮未带草根及原土,厚度小于2CM,且破碎零散,含有杂草,有病虫害者。 ③、替代品种:若设计规格的植物品种在市场上寻找不到,乙方提供确有困难,须选用小于设计规格的同类植物或特性相同、大小相同之别类植物时,应以书面文件征得甲方设计师同意后,方可实行。

④、同一规格的灌木、地被植物,其植物标准差距不得超过标准高度的20%;对于乔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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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所提供的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时,其差距不得超过标准的10%,而所提供的苗木规格大于设计要求10%时为可接受的,但结算时按设计规格结算。 (二)种植土及土方堆坡要求 1、种植土要求:

①种植土为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②种植前需对场地内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提交分析报告。

③种植土壤不允许含有建筑垃圾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性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

④种植土厚度要求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园林植物种植的必须的最低土层厚度(具体以图纸说明为准): 植被类型 草坪花卉 草坪地被 小灌木 大灌木 30 45 60 浅根乔木 深根乔木 90 150 土层厚度(cm) 30 ⑤种植土与道路接壤处,种植土应略低30-50mm,与道路边线顺直。

⑥场地细平分三次分成夯实,应用小型压路机或平板振动器对土壤进行夯实及压平处理。 2、土方堆坡技术要求:

①根据甲方现场景观工程师的要求堆坡;种植范围应全面松土,并在30CM内回填找平。 ②保证地面不积水,排水顺畅;

③整地时对绿地预留的排水口应做好土工布保护,并将水引排水口;

④种植乔木前,场地粗地形必须经过甲方现场景观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乔木种植; ⑤技术关键:地形回填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人工调整地形自然、流畅,并采用测量仪检测,须补足的区域及时追加到位。地形回填适当比设计标高高出5-10厘米,通过下雨或浇水沉降后再一次人工整地,最终达到设计标高要求。同时,土方造型必需结合植物种植统一考虑,乔木种植后,与灌木种植后均需调整土方造型,使得土方与植物种植穴统一协调,种植穴应顺应地势变化,不允许起高,堆包,影响地形变化曲线视觉效果。 ⑥控制要点:

控制要点一:大空间土方造型时,要注意土坡堆置的饱满度与起伏性,不可出现凹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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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控制要点二:在小区内施工过程中,要首先确定草坪线与灌木收边线的准确位置,根据以上边界线进行堆坡造型处理,做到小区内空间虽小,但地坪有起伏感。 控制要点三:对于地形,首先要对回填的松土进行水夯,经沉降后,要精于整理,去掉不合格的土块进行造园。 控制要点四:在造型过程中,如遇到一次性回填土较深的区域或部位时,又无法进行分层夯实,为了防止日后土方大面积的出现下沉情况,在这过程中,要及时的组织人员与设备进行夯实,使土壤达到一定的密实度,以杜绝后期的质量问题出现。

(三)、苗木种植要求: 1、选苗要求:

乔木来源部分为甲供苗(含甲方苗圃、甲方的施工现场工地)若相同品种规格的苗木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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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单价,乙方包运输、种植、保养、税费等一切费用,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优先选用甲供苗木或甲定乙购苗木;不得以任何理拒绝,经甲方同意除外;其次是施工单位提供乔灌木、地被必须是假植苗或盆苗招标前图片是选苗的最低标准,株型按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确定所有植物材料的来源,在进苗时,招标方设计师和景观工程师应考察施工单位供苗地,对备选苗木进行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种植。所选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2、对于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48小时内通知甲方工程师要进行的工作:如肥料、塘泥、泥炭土准备、选苗、定位、种植、以及定期的工地检查;并照甲方要求如实申报进场的品种、规格、数量。 3、有机肥料回填要求:

①胸径15CM以上大乔木类洞穴内回填充分混合土:塘泥150-200kg及泥炭土50kg-100kg待用种植。

②高度2.0M以上灌木及胸径6CM以上大乔木洞穴内回填充分混合土:塘泥50-100kg及泥炭土20kg-50kg待用种植;

③高度1.8M以下灌木洞穴回填充分混合土:塘泥20-30kg及泥炭土10kg-40kg待用种植; ④种植地被及草皮前回填塘泥30-50MM/m2及泥炭土10MM-20MM/m2充分混合中耕松土平整后放线种植。

⑤塘泥、泥炭土、堆肥土回填标准满足技术要求及合同清单数量为准。 4、现场定位放线

①所有的植物定位放线以图纸所示为准,所有的放线结果由甲方工程师认可; ②放线时,先用木桩每隔10米放一标志,并将木桩牢固地插入地下。 ②乔木放线应定出树干中心点和开挖树穴的大小,即一点加一圆圈。 ③地被的种植范围需放线确认。

④如果第一行植物种植边缘是路肩或墙,则尽可能地靠边近允许的地基范围;如果种植区与其它种植区相连,第一排植物的种植点应距边界1/2的种植间距; ⑤植物搬运至种植物区时禁止解散土球或从容器中取出。 ⑥所有的灌木和草本植物应以组合式种植,而不是直线式种植;

植物种植层次搭配要求:植物的配置要有群落感,造园要师法自然,营造一种野趣,达到人与自然的融合,灌木配植,必须简洁、明快、清爽、丰富并富有层次感,季相变化并以配植大面积花灌木为主;草花地被丰满,色彩艳丽,色块明显,层次分明,需视要求即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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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5、草皮种植要求

①所有草皮下必须保证回填至少30cm厚种植土,种植土要求酸碱适中,排水良好,疏松肥沃,不含建筑和生活垃圾,土壤中不允许出现粒径大于2cm的石块或石砾,若草皮下有粒径大于5cm的石块,则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重新平整场地铺草皮。

②展示区草皮及非展示区公共区域主景观面草皮铺种时,先回填塘泥30-50mm及泥炭土10-20mm充分混合中耕松土平整,用专用工具碾压密实,再铺3cm细砂并刮平后方可进行铺种。草皮宜选用300*1000草卷,要求密铺不留缝,草皮根带土厚度宜15-20mm,且厚度均匀。铺好后对草坪浇水进行碾压平整,7天内不得上人。

③软硬景交接处均要求使用银灰色PE挡土条进行收口处理,挡土条埋深10cm,底部座浆固定,顶部高出铺装面5mm。要求草坪坡度顺畅,收口处理精致,草坪的基层低于硬景2-3cm。 ④观感要求:草皮应平整,衔接整齐,铺种方向应与坡向横切,边缘铺种应使用整块草皮;土壤造型自然、平滑,无明显草皮搭接缝,无积水、无枯黄现象。

6、地被种植要求

种植要求:种植地被前要进行微地形整理,每平米种植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对与道路、平台、草皮等交接处的地被,种植时应进行斜位种植或采用较小规格的苗种植,以达到不露土的目的。地被种植前要先放出种植轮廓线,种植顺序为先种出轮廓线,再种中间。地被轮廓线要求清晰流畅,地被整体观感要求层次分明。灌木与草坪接口处要讲究线条曲线美。树荫下及建筑北侧等阳光较少部位种植耐阴植物。

观感要求:密度以不露土为标准,整体密实;搭配层次合理,无杂乱,修剪整齐,色彩均匀,无枯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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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7、乔灌木的种植: 1)乔木

①种植顺序是先种乔木后种灌木,最后种地被铺草皮。

②所选的苗应冠幅完整、对称、茂密均称、无病虫害、无断枝、枯枝。

③装运树木时,必须轻吊、轻放、不可拉拖。提运带土球树木时,绳束应扎在土球下端,不

可结在主干基部,更不得结在主干上,不得损伤树皮。运输裸根植物,须保持根部湿润。运输树木应合理搭配,不超高、不超宽、必须符合交通规定,不得损伤树木、不得破碎土球。 ④种植穴(槽)的直径大小至少应比土球直径大约40㎝,深度比土球深约30㎝,树穴上下大小基本一致,树穴上口与下口基本垂直,翻松底土,按种植技术要求回填种植土和基肥。 ⑤现场修剪:修剪枝条,修剪枯死、受损、内堂枝条及当年生长的嫩枝嫩叶。圆形、宝塔形修剪时确保其树形饱满、均称,对稍有偏冠的乔木可通过修剪使其达到均称效果。 ⑥控制乔木朝向:将树冠饱满、密实面朝向主观赏面,如有多角度观赏面,则在考虑主观赏面外,须整体考虑,将饱满、密实面朝向人流较多面。

⑦斜坡种植时,应将种植点铲平,并挖至要求的种植穴深度,植物种种植后要保证主干垂直向上。

⑧对建筑物死角、墙角、井口等位置用乔木将其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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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⑨根据乔木品种习性,对透水系数小的种植土种植时,应考虑用PVC管进行透气和排水。 2)灌木

①灌木与灌木之间分界线条必须轮廓分明。

②各种灌木种植时需根据现场的变化、植物的高低关系以及色彩进行合理搭配。 ③对局部硬质景观的收口、瑕疵等处应用灌木的冠幅、色彩等进行合理弱化搭配。 ④临水灌木种植需选择下垂、亲水种植,使其与水体有机融为一体。

8、苗木允许有类型或尺寸的选择时,对于相同位置的所有材料,乙方应选用相同类型及尺寸;

9、植物名称:均以正式植物学名(拉丁名)为依据; 10、规格说明:

①合同规定的树高、冠幅、胸径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 ②树高;指梢顶至地面的高度。

③树冠:包括冠幅和冠厚。冠幅:指苗木冠丛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冠厚:树冠厚度尺寸的平均值。

④胸径:距地面1.3M高处的树干直径的平均值。 ⑤地径:距地面0.1M处树干的平均直径。

⑤土球:指移植苗木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土球直径:指土球直径的平均值。 11、植物材料规格尺寸:

具体植物的规格以设计图纸为准。一般情况下为:

①、乔木要保持自然生长形态,不接受剪去主干和侧枝的植物,严禁允许出现截头树。 ②、小乔木:胸径大于3.5CM; 健壮、向上笔直生长,主干没经修剪,分枝均匀枝长大于80CM,最低分枝点大于150CM;树高不少于300CM,树冠大于100CM;土球直径大于30CM。 ③、中乔木:树干通直,最低分枝点大于180CM;胸径大于8CM树冠生长均衡,树高大于30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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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树冠大于150CM;土球直径大于50CM。

④、大乔木:笔直向上的树干,最低分枝点大于210CM;胸径大于15CM,树冠生长均衡,树高大于400CM,树冠大于350CM;土球大于120CM。

⑤、灌木:具有多主干、丛生的特征;树龄超过二年,分枝点接近地面;根系发育良好;均为容器苗,容器直径大于20CM以上。

⑥、竹类:高度200CM以上,枝叶生长对称,不截顶,每丛三至五支。 ⑦、藤本:主藤二根以上,长度60CM以上,容器苗,容器七寸盆以上。

⑧、草皮:一般为马尼拉草,草皮不含杂草和其它的杂物,草密度均匀,覆盖率达80%以上,规格30*30CM,泥土厚度为1CM,种植满铺不留缝。

对生长不良或有病虫害的不合格的苗木或规格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苗木,结算价按原苗木价的50%计取。苗木缺肥,叶子泛黄的,按0.5元/M2的标准扣除养护费用。对死亡的苗木,施工单位应进行更换,并保证三个月内苗木成活,若更换两次后仍不能保证苗木成活,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0元罚款,并要求施工方无条件继续更换直至苗木成活。

七、苗木支撑绑扎及养护要求: (一)、苗木的支撑及树穴处理

1、采用井字形木方支撑(支撑表面刨光,黑漆饰面)的办法,防风绳8号铅丝固定在杉木桩上,杉木桩打入地内1米处,三角支撑要有效防止树身过度晃动,以免根须拉断,杉木四角字桩能防土球移动。非展示区乔木可使用井字形木方支撑,展示区乔木要求使用铁丝拉线支撑或井字形不锈钢架进行支撑。

(对于乔木的支撑必须统一规范:四脚井字撑,选用的杉木大小的干径为7-8cm,去皮,刷两道黑色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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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2、在树桩上均进行涂漆,栽植完成后,必须对主干进行草绳绑扎,绑扎时草绳缠绕要均匀,紧密,大约绑扎止第一分叉处。高度必须统一,以利于在视觉上的美观。

(乔木种植完成立完支撑后,要对树根颈部进行处理:泥球处不能覆土太厚,一般盖土5-8cm即可。在泥土之上,再覆盖5-10cm的陶粒,既为了美观又可保证树木根部的呼吸作用。)

(二)、植物养护要求:

养护是保持施工质量不可或缺的一环。养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绿化的整体效果和小区的景观效果,也直接关系到住宅区的影响力和业主的满意度。 1、各项工作的养护要求:

(1)施肥: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其中,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

(2)除草: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是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寄生性杂草、攀缘植物,草坪中的杂草要根据季节和草的生长情况进行清理。

(3)修剪:按季节和树木特性进行修剪,乔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主要修剪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以及枯枝。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促使园林植物枝序分布均匀、疏密得当,冠形完整、丰满,树形美观。行道树树冠幅度,不宜覆盖全部路面,道路中间高空宜留有散放废气的空隙;树木与架空线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茂繁,分布匀称。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观果木本植物应根据其开花结果习性进行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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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以培养健壮的结果母枝和结果枝为主。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绿篱及色带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整形修剪,特殊造型绿篱应逐步修剪成形。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 1cm。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草皮修剪做到控制一定的高度。阻碍景观透视线、影响公共设施安全及城市景观的植物枝叶应及时剪去。

(4)切边、做养护坑:草皮边缘及草坪边上的树坛、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草边,保持线条清晰。

(5)中耕翻土:中耕可以减少土壤水分蒸发,防止土壤板结,改善土壤通气状况,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提高土壤肥力。一般树坛冬季翻土一次,夏季结合除草进行中耕。 (6)浇水:树木类别、气候和土壤特点决定灌水次数,高温季节早10点前、下午4点后各浇水一次。冬季中午浇水,灌水量应根据树木需水量和环境条件确定,既要满足树木生长需要,也要考虑节约用水。

(7)防虫:按照“预防为主”的防治方针和“治早治小”的原则,对危害普遍且严重的各类害虫对症下药,掌握时机,使绿地不受病虫害的危害。

(8)苗木补植:苗木死亡后及时挖除,选择合理的种植时间,一般在冬季进行,同时对未种植完的苗木及时补种。

(9)防冻抗旱: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和气候等因素即使做好防冻抗旱工作,包括春季加强肥水供应,后期控制灌溉以及包扎树干、遮阴、疏枝、培土、涂白等方法。

(10)防台防汛:夏季除了一般的养护,要特别重视防台防汛工作,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在台风来临前做好相应措施,如打桩加固大苗、疏枝。

(施工过程中的养护工作刻不容缓,直接关系苗木的成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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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必要时需给植物通过吊针的形式输入营养,以便保活)

(三分种,七分养,专业的养护管理,是创造精品工程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八、承包人对指定分包人的管理、协调、服务、配合、照管

1)、乙方投标前必须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招标部品样板进行明确,对施工范围等进行实地勘察和明确,对于图纸、清单和技术要求中的问题在招标答疑中提出,对未提出的问题或图纸、清单和技术要求矛盾的地方,甲方有权进行确定且不调整造价。

2)、乙方在技术标书中需明确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包括分包单位进度计划、甲供材料进度

计划),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提交更为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过程验收方案。乙方未按时提交相关计划方案,将处罚乙方¥2000元/天。

3)、乙方在中标后7天内提出须其他施工单位配合的具体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甲方,否则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因按照甲方要求先进行样板施工,按照确认后的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5)、原则上乙方应按招标图纸施工,施工前必须现场测量和复核所有招标设计图中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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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若有现场实测尺寸同招标设计图纸不同的,必须通知现场甲方和甲方,按现场甲方工程师同意的调整尺寸进行施工。若有临时发生的现场变更和增补工程,乙方应按规定完成变更和增补工程的设计,并需经现场甲方和甲方的确认后开始施工。

6)、施工单位材料下定单之前,必须核对现场尺寸,严格按照现场实际尺寸下单,不得盲目按照图纸上的尺寸下单,如由于乙方没有核对现场尺寸,而造成到货后的材料不符合现场要求,后果由乙方承担。

7)、材料进场前,乙方需提供甲方、甲方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并进行进场申报,在征得甲方、甲方审批同意进场后经见证送检合格后方可安装,否则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发现材料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8)、一切因乙方未能准时提供有关资料或因提供资料不足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承包商返工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等, 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9)、任何因乙方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它专业分包商需要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所引起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已施工完成的工作在移交给甲方前,须提供成品保护;乙方应对保护质量负责,若保护不当,或保护层受损,乙方须对受损部分工作进行修复;分包项目受损,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11)、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不符合要求时,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工程师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从甲方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12)、申请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必须报送按照其与甲定乙购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应支付的甲定乙购材料进度款的证明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影响进度及质量;每月20日提交当月进度款申请至甲方;

13)、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的工作内容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14)、景观工程施工现场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产生的垃圾(包括各工作面上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进行清理,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所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用袋装好,运输至指定地点后当天外运。

15)、在所有甲方分包工程或者材料供应商完成其工作内容后,乙方对该部分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交接验收,乙方要对交接验收合格后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在进行整个房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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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发现该成品、半成品出现人为的破损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6)、 甲定乙购合同签订必须由乙方到甲方备案。

? 考虑乙方管理费(包括分包水电费、配合费、水电接口等)

? 考虑甲供材料的采保费(包括卸车、运输、成品保护、垃圾清运等费用)

九、工程质量验收

园建施工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如下: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民用建

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2000); ? 《室内外灯具光度测试》(GB9467-2000); ? 《广东省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T212-2009)及设计图纸要求;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 ?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 ?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CJ/T135-2001) ? 所有管材均满足国际标准ISO/DIN15874(1999)PPR管材管件标准。

? 污水管道及管件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GB/T5836标准的要求;雨水管道及管件的物理

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0002标准的要求;

1)、建筑地面工程在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时,应符合相关的现

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建筑地面各构造层施工时其下一层质量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在有可能破坏其下层的其

它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其上一层施工。

3)、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应做好各类面层的保护工作,防止碰撞影响工程质量,造成施工

缺陷。

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专业规

定。

5)、园林水电工程、水景循环系统参照专业标准执行及国家标准。 6)、钢构施工参照专业标准及相关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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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本工程的施工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如在投标日之前国家颁布了最新标准,则以最新标准中的规定和要求为准,同时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中提供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要求等。 十一、工程质量要求

1)、承包方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材料进场时,承包人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盖厂家红章的供货单等供甲方或监理检查,承包人不提供的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该部分材料不予认可,不予计量,不予费用。

2)、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标准、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要求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不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否则由此发生的重新设计、采购材料、施工、验收以及对后续工程造成的影响等所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步骤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自查自检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自查自检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或甲方进行验收,监理或甲方将不定期对承包人自检情况进行抽查; 4)、承包人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准备验收,同时按要求将竣工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要求。

十二、成品保护要求

1)、承包人已完成的工作在移交给甲方前,须提供适当的保护;若有关工作遭受其它分包商损坏,甲方将协助承包人找出责任方并协调追讨有关损失,但承包人在获得赔偿前仍需自费对受损部分工作进行修复;

2)、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要求:所有工厂内完成成品或者半成品,在运输过程中,要求在所有构件接触面设置防碰撞和防摩擦胶垫,投标单位应承诺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和破损。安装完成后所有外露构件要求采用厚塑料膜包裹保护,以避免土建施工时可能发生的水泥砂浆污染和杂物磕碰磨擦导致破损。若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未按标书要求进行产品保护,甲方和现场工程监理有权进行罚款,罚款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3)、安装、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保护:安装、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保护由施工方负责,直到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为止,其产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4)、所有成品保护措施,未经甲方项目部工程师允许,不得拆除或挪作他用。乙方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成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再恢复保护措施。

5)、施工完成后,乙方认为可以提交验收,要申请拆除成品保护措施,经甲方工程师同意后并进行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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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现场管理配合要求

本工程施工承包人应满足以下配合要求:

1) 承包人必须按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并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如有违反,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停工或责令承包人返工并处以1000-3000元罚款。工程质量、工期发生严重问题或承包人多次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

2) 承包人要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互相联络,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例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执行甲方及监理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3) 承包人必须在签证工程内容完成后7天内报送甲方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否则甲方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不予以补签;

4) 承包人在中标后三天内提出需其他承包人配合的具体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甲方,如果不提,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 承包人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各总、分包单位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6) 一切因承包人未能准时提供有关资料或因提供资料不足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承包商返工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等, 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 任何因承包人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它专业分包商需要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 所引起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8) 由于工地场地紧张,甲方不予提供临时设施供施工方租用,也不提供临时设施场地供施工单位使用,施工单位可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或在场外自行解决。施工单位的水电费用需要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9)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与土建总包单位签订配合协议,就施工期间需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商)配合的项目及所需相关资料的要求与总包单位达成一致, 尤其是针对供电及供水等方面的要求,以便总承包商能提供有关配合及服务设施(施工单位水电费需要投标中充分考虑)。如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总承包商不能提供充分配合, 施工单位须承担一切责任; 10、甲方不提供工人临时宿舍及现场办公室,中标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工人住宿问题,以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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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办公问题;

十三、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质量保修期见图纸设计要求,且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质量保修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引起质量事故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该工程保修款自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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