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第三单元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第11课新中国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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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教案)

课标要求: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学习·探究区 课前自学 课堂互动 【主干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1.历史条件:解放战争的基本胜利。 2.过程

(1)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1949年10月1日上午,举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3)1949年10月1日下午三时,举行开国大典。

3.意义: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也开辟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新纪元。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而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材料 问题:

(1)“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含义主要指什么?新中国的成立有何重大的历史意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一些报刊评论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国家政权有哪些本质的区别?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1.背景:1949年9月,《共同纲领》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2.建立:1954年9月,一届人大召开。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3.意义: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重要标志,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和以《共同纲领》暂代宪法的过渡状态。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但不是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包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材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问题:

(1)1954年宪法是在哪次会议上制定的?该宪法有哪些内容?体现了什么原则?

(2)该宪法确定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它是如何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

(3)这部宪法的性质是什么?它的颁布有何意义?

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1.正式形成:1949年9月,一届政协召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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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权组成上得到充分体现。 2.职能转变

(1)1954年9月,一届人大召开,全国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任务宣告结束,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2)1954年12月,二届政协通过新章程,进一步明确今后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解读: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形成于解放战争时期。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民主党派逐步变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为更好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团结各民主党派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进一步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82年又将其发展为爱国统一战线。

材料 材料一

1949年9月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

材料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地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问题:

(1)第一届政协会议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新中国国家政治建设有什么重要作用?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在1954年以后有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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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建和发展 1.背景

(1)历史国情: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人民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 (2)中共的民族政策: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 (3)法律依据

①1949年《共同纲领》;②1954年宪法。

2.内容: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分别建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做主,行使自治权力。

3.创建与发展:从1947年到1998年,全国共建自治区5个,自治州、县(旗)150多个。

4.意义:既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做主的愿望,又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体现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自治机关主要由本民族人员组成; 享有广泛的自治权等。(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有助于贯彻国家的各项政策; 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材料一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的大小,分别建立各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国家将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问题:

(1)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何时确立的?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2)材料中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原则是什么?实行这个原则的目的是什么?

(3)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什么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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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 答案解析 1.课堂探究答案 【深化探究1】

(1)含义:人民政府掌握了国家权力。意义: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已经结束,中国从此走上了独立、统一、民主的道路。

(2)新中国与他们的根本区别在于国家的性质和政权性质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一个人民民主政权。

【深化探究2】

(1)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根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原则: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性质: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意义:它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它的颁布大大调动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深化探究3】

(1)背景: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基本胜利,南京国民政府被推翻,筹建新中国的工作提上日程。

作用: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直接促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国国家政治建设的逐步开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2)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深化探究4】

(1)时间: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主要内容: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各民族代表组成的自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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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等、团结、互助。目的: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3)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意义: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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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w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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