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川、入蓉备案及施工许可证、报建费核缴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06-17 14: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入川备案办理

1:入川备案手续与入蓉备案手续:省外企业入川需先办理分公司,在办理入川备案,办理时间:一般4周,包括办理分公司全套1周、入川手续3周。详附件1。(咨询公司:蓉兴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862810782,刘女士,成都至强商务服务公司:电话028-66136228,美臣企管咨询:4006810-421转801)

2:入蓉手续办理:咨询公司未代办入蓉手续,外省企业承接工程在成都市五城区需办理入蓉备案,资料齐全,办理所需时间为5个工作日。详附件2。

3:施工许可证办理:未找到代办公司,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成都市建委施工许可证办理窗口,电话:86697927),具体详办理指南,附件3。

附件1:

入川备案流程

入川备案流程

一、 注册分公司

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总公司营业执照; 6、总公司税务登记证; 7、总公司机构代码证; 8、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

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办理部门:成都市工商局

办理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市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二、入川分支机构备案流程

1、办理好分公司后,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四川省建设厅806室领取卡片,获得卡上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按卡上的要求进入网站填写相关资料;(填写注意事项:在企业基本信息一栏中,驻川办事处一栏中选择“江苏驻川办事处”,数据上报时选择“江苏驻川办事处”) 2、资料填好后带齐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我处成都办公室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后再带齐所有原件进行原件审核,审核所需原件及材料如下:

⑴运用“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的带条型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按顺序打印,A4页面,一式5份);

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西南办事处开具的出省设立分支机构专用介绍信;

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西南办事处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⑷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报告书;

⑸省外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⑹内工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⑺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要求是高级工程师】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若不是高级工程师,必须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十年工作简历。

⑻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注册建造师需要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及执业印章鲜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要身份证、上岗证,其他技术人员需要身份证以及职称证(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等级与母体公司主项资质等级一致,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⑼所有人员都需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需明细单并总公司注册地社保局盖章); ⑽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地不得小于150平方米,非住宅。

以上⑵-⑽项装订成册,其中⑵-⑷需原件装订;另做⑵-⑽复印件一份(⑵-⑷也为复印件)装订成册,交由西南办存档,以便核查。

3、审核通过后将网站所填相关资料打印一式四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西南办事处盖章后交到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建设厅办理入川备案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6号 咨询电话:028-85557564

办理完入川备案后需拿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总公司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到成都市造价总站办理规费取费证。 地点:星辉东路 时间:每星期三办理

附件2:

办理入蓉备案流程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前往市建委二楼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施工许可窗口,带齐需备资料办理入蓉备案 备案需备资料

1、《外地建筑业企业入蓉承担工程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成都建信网(http://www.cdcin.com/)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2、《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

6、与中标承诺相符、与工程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注册地市(州)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8、项目招标公告;

9、企业将基本情况录入成都建信网(http://www.cdcin.com/)\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需提前录入)。

以上资料第1项、第3项收原件,其余资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附目录和页码,用A4型纸按2-8条顺序装订成册。(详见附件6) 注:

1、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相关证书载明的工作单位需与项目登记单位名称一致。 2、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参照标准:以房屋建筑规模15000平方米的项目为例:施工员3人以上、安全员2人以上、质检员2人以上、机械员2人以上、资料员、 材料员、预算员各1-2人(各专业承包工程参照执行)。

图(1份);水施生活饮用水二次贮水设施及水泵房平面图(1份);通风专业施工图(1份)。 (五)市人防办:建施总平面图(1份);地下室各专业施工图(1份)。 (六)市水务局:水施总平面图(1份)。

(七)市安监局: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 (八)市气象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防雷设计图(1份)。

(九)市广电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有线电视设计图(1份,非住宅项目不报)。 (十)市国安局:建筑方案图(1份);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施平面图(1份);强弱电系统图(1份)。

(十一)市城管局:项目使用权证明(1份);建施总平面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及效果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备注:1、凡是人防办同意易地修建结建人防的项目,应报送市人防办证明; 2、设计文件光盘背面应贴标签,标签应注明内容:

工程名称 子项名称 录入本光盘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与送审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对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3、装饰装修工程报审资料请在成都市建委网站http://www.cdcc.gov.cn

或成

都建信网http://www.cdcin.com下载。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心建设分中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缴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缴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报建费核缴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

(1)无减免情形的项目,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当场完成审核;

(2)申请减免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符合报建费减免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3)申请减免需核实有关情况的项目,经核实符合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5、收费标准及依据:

(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4.50元收取。(含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文物勘探发掘费、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2)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次性收费的批复》(川府函[2001]367号)、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成府发[2008]12号)执行。

6、联系电话:86278714 7、投诉电话:86638846 二、法定依据

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成府发[2008]12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报建费核缴窗口提出申请,由

窗口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当场作出审核,发放《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减免的书面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第四步:申请人凭《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交纳报建费;凭报建费交费依据进入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四、办理要求

(一)申请报建费核缴的,应报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1、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图; 2、书面申请(申请报建费减免); 3、建筑施工分层平面图(申请报建费减免); 4、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构成分类表(申请报建费减免); 5、住房委员会的批文、户型统计表(经济适用房提供); 6、市委或市政府文件(特殊情况减免的提供)。

(二)申请退费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1、报建费交费收据(绿联); 2、申请(盖有鲜章的原件); 3、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申请补交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1、申请补交规费的报告; 2、准予项目先期动工的有关文件;

3、项目的开工时间证明(质监备案表或施工日志); 4、有资质单位作出的竣工面积实测报告;

5、市规划局同意补办规划手续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竣工测量图; 6、项目已缴纳规费的收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vk3.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