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规范办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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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九中学2012年规范减负工作落实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和《丹东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更好地体现丹东九中“让每一位教师享受职业幸福,让每一个孩子拥有幸福人生”的办学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丹东九中及附属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注重内涵式发展,以幸福教育为办学特色,努力打造平安、幸福、健康、快乐校园,积极为学生创造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郝 巍 副组长:殷业辉 田润影

成 员:孙雪梅 吕子华 张敬鹏 姚大勇 高秀梅 姜 文 时德礼 张淑艳 陈海波 隋明全 王国刚 宋运平 丹东九中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2033477 三、工作任务

1、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2、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3、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4、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学,依法执教。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 “规范性、导向性、实效性、持久性”的原则,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精神,确保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减负不减质量,减负促进家校和谐。

(二)工作重点

1、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初中只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小学只进行期末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2、规范课程开设和教学行为——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1)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

(2)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学校课表上班级墙;

(3)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

(4)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3、规范学生上、下学时间——我校严格执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作息时间为:小学早晨到校时间7:50,中学早晨到校时间7:40,到校之后学生在操场进行晨跑,八点开始上课,上午四节课,中午11:35放学;下午1:20到校,安排午读,1:40开始上课,小学3:10放学,中学五点放学。学校严禁老师和班级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随意延长学生学习时间。

4、规范学生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质量监控措施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量,小学1、2年级不留书面作业,3——6年级每天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中学不超过1.5小时,以备课组为单位统一布置作业。通过检查作业记录本,作业本等方式进行检查监督。

5、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我校是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在市教育局统一划定的区域招生,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更新工作。坚持阳光分班的原则。

6、规范教师行为——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厅、市教育局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

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学校为遏制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采取以下做法:召开家长会宣传,设立举报电话,每学期要求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并在班级公开承诺,家长委员会义务监督,学校领导假期走访等。

7、规范教辅材料使用行为——学校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一科一辅”制,绝不允许老师额外征订,也不允许教师向学生推荐和集中使用教辅,更不允许用教辅代替作业情况的发生。学校领导深入班级检查,教务处负责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通过调查问卷了解情况等。

8、规范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小学1、2年级每周安排四节体育课,没有体育课那天安排一节体育活动时间,小学3——6年级,初中7——9年级每周安排三节体育课,没有体育课那两天分别安排一节体育活动时间,上午大课间半小时,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超过1小时。

五、实施步骤

从2012年3月起至2013年3月中旬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12年4月)

1、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教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的认识,把《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印发至每一位干部和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

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由学校教师向学校和社会作出规范教学和教师行为的承诺。每位教师认真学习学校规范办学实施方案,并签订承诺书。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2012年5月下旬——2012年12月底)

1、对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求,逐条开展自查自纠,找原因,纠正问题。

2、开展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4月底)

迎接上级的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诊治行动效果。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2013年5月——10月中旬)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六、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把规范办学行

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2、落实措施,从严整改,使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定期向上级通报规范办学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促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顺利推进。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丹东九中将积极探索丹东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范办学特色,努力形成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ux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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