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

更新时间:2024-02-23 13:55: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

1.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校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2.严禁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其他社会人员等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3. 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或提供学生相关的信息;

4.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5.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学生考试、考核评价、选班干、评优模和调排换座等宴请活动;

6.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7.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任何费用;

8.严禁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活动或有偿中介活动;

9.严禁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实体店或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推介商品的行为;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各位老师,加强学习遵照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tya.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