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台州市委宣传部长苏建国受贿案开庭解读

更新时间:2024-03-22 05:3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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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台州市委宣传部长苏建国受贿案开庭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建国受贿一案。

现年49岁的苏建国案发前曾先后担任中共浙江省临海市委书记、台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以及台州市委秘书长和市委宣传部长等要职。去年10月27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依法逮捕, 5月2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此间,当地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诉称,苏建国在1992年至2001年案发前的近10年间,利用所担任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5人共计24次贿赂总计48.8万元。其中,最大一笔一次就收受人民币2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检察机关查明,1992年至2000年间,苏建国先后4次收受原台州市运管稽征处处长林方长所送人民币现金共计4万元,在职务提升方面对其予以关照。在1992年至1998年间,苏建国先后7次分别收受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余小坚和原临海市副市长周一严所送人民币现金总计7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谋取利益。1993年至1994年间,苏建国在贷款等问题上为临海华灵制衣厂厂长王兆灵帮忙,先后2次收受王所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5万元。另外,1995年至2001年间,苏建国还先后11次收受浙江远洲集团董事长卢诚送给的人民币现金共计32.8万元,在收购台州宝冠大酒店土建楼及卢诚的连襟陈某职务提升上为卢诚予以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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