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专帐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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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专帐核算方法

一、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做到专账核算

专账核算不是事后归集,也不是应付检查临时建立的台帐。

决算申报书是对前期专账核算的各项支出的汇总,不是事后从制造费用中拿来进行归集;不是为应付检查和验收建立的辅助台帐。

2.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挪用经费他用(炒股); 超范围使用科技经费; 不按预算执行,随意调整;

与本项目无关支出、餐费、礼品,旅行社开具的会议考察费等。

3.虚弄支出,套取经费

浙财教[2010]382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间接费用中“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8%”。

各类类型虚假发票 套印发票

虚假合作费(事后补助项目) 假签字 白条 重复列以

4.虚假承诺配套、自筹资金 配套经费不到位。

自筹资金到位证明资料不规范。

以厂房、生产线等基础设施作为自筹经费。 5.外拨大额经费,横向管理

凡科技拨款项目经费,均为纵向,不允许改变性质。 外拨经费管理不规范。

6.直接计提管理费,不进行摊销核算

浙财教[2010]382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和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按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按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不得以提代支”。

高校、科研院所较为突出,要求这些单位按实际核定管理费用。

7.生产性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明显的生产设备如电力工程、叉车、锅炉、水塔、烘房; 生产原材料; 企业全部燃料动力;

甚至有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以后的维护费、质量控制试验等费用。

8.混合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 不分离进行管理,随意调账。

企业承担的分期拨款项目,从支出来看,认定现把财政拨款用完,剩余的归为自筹资金。

9.贷款贴息项目必须为科技专项贷款。 10.重技术管理,轻经费管理

随意预算,没有很好地对照研发需求编制; 调整幅度大,范围广; 不熟悉规定,使用缺乏监管。

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做好专帐核算

专帐核算不仅是科技、财政部门的监管重点,也是企业享受各项科技政策的刚性要求。

二、科技项目专帐核算是享受科技政策的刚性要求 (一)专帐核算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刚性要求 国科发[2008]172号第三章第十条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之

一“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管的比例:”已经要求企业必须对研发项目进行独立核算。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的通知中:中介机构必须在企业研发项目单独建账的基础上,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审计报告必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

(二)专帐核算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刚性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九条:“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第十条“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帐管理”。

(三)专帐核算是享受“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刚性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对企业在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财政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四)专帐核算是申报科技项目的刚性要求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一章第二条:“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0]382号)第一章第三条:“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浙财教字[2007]224号第十四条:“对项目创新指标、产业化成果进行验收并对企业科研经费总投入进行核定”;第十六条:“对项目实施技术研发费用支出或与研发项目实施有关的利息支出总额进行核定”;第十八条:“企业收到带兵补助财政资金后,应在“专项应付款”中单列科目进行核算”、

“带兵补助经费应当做到专款专用”。

(五)专帐核算指的是项目总经费会计核算专帐核算指的是项目总经费专帐核算

《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第二条:企业科技经费包括:获得的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按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约定的自筹资金以及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借贷资金。

(六)专帐核算不是建会计辅助台帐

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情况还可以,基本上按项目和按经费单独核算;企业实行专核核算的不超过20%,专帐核算不是建会计辅助台帐,明确这一点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承担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更重要。

(七)专帐核算是做好R&D统计的基础

《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企业科研项目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为: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可参照此核算办法。 (一)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科技项目核算办法 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科技项目核算方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第二节长期负债第七十六条“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第四章所有权益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的第五款:(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形成负债) 借:银行存款 按项目核算 按经费核算 贷: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独立核算 经费独立核算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无形资产——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先购进)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再转销) 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XX费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原材料及其他研发费用在账务处理时,不再表现为资产及管理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原材料如果形成资产,领用时记入管理费用,其他研发费用也记入管理费用,这样会使费用增加,降低企业利润,隐形降低效益)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费(区别于一级科目研发经费,也可使用指导意见上的表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

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无形资产——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不能记入本项目的研发经费中,可以记入其他项目研发经费。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注:原材料购进一次性消耗(即买即用)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同上,如果大量购进,分批领用时会计核算为:

原材料购进: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借:管理费用 ——研发费(同上)——XX项目——材料费

贷:原材料

3.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回全部或部分财政科技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 贷:银行存款

4.项目验收后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①经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 ②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5.出售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或无形资产时,应报批,并上交所得资金,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设备、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注:这里只是简约过程,仅供了解,实际上还有涉及到固定资产清理等诸多程序,一般地单位不会涉及到此步骤。

《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字[2007]224号)第十八条:企业收到事后补助财政资金后,应在“专项应付款”中单列科目进行核算。事后补助资金允许全额核销企业当年技术开发费支出,或用于后续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允许企业用于弥补已经支付给相关银行的贷款利息,并直接冲转财务费用。

《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 [2010]382号)第十三条:“事后补助资金允许全额核销企业当年研究开发费支出,或用于后续项目的研究开发。”第十六条:“贷款贴息补助允许企业弥补已经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直接冲转财务费用。”

6.企业收到事后补助类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简单化处理(当期无研发支出): 借:银行存款

借:补贴收入

直接核销当年研发支出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研发费——XX项目——XX费用 或者按上述文件用于后续项目(暂时挂在专项应付款,后续支出),处理过程同前面的步骤。

7.企业收到贷款贴息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已资本化部分,如建厂房) 财务费用(未资本化部分)

按照224号文件的要求,实际仅发生在财务费上。 上面是执行科会计制度时的核算办法,总的来讲简单易操作。

执行会计准则稍微复杂,下面先看看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与财政拨款以及相应项目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处理规定。

(二)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科技项目核算办法 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科技项目核算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如平台类)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公益性科技项目)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理解准则规定和项目类型要求是做好企业会计核算的前提。

结合项目的性质,如果是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比如平台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取得专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订可

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的各项损益。

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大部分科技项目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收到拨款,先记入科目“递延收益”,相当于企业会计制度中“预收账款”,然后根据研发支出进度,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途径通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形式、其他研发费用形式。

“期间内用于项目支出”=“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项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XX设备

无形资产——XX项目

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现金、应付账款等) 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 借:研发支出——XX项目(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年末或项目完成时按照折旧或摊销额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借:营业外收入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XX项目——(料、工、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贷:在建工程——XX项目 借:研发支出——XX项目 贷:累计折旧

年末或项目完成时按照折旧额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借:营业外收入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账务处理为:

借:研发支出——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并根据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根据准则第6号):

第二章 确认

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的取得有多种方式,和我们相关的是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准则第6号对此有专门规定,要求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退怕看过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注释: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比如:

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第七条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注: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新的或改造的材料、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所选定的替代品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注:技术条件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是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

这些活动能够达到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核算的有关科目:

“无形资产”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外购取得、投资者投入取得、债务重组取得、非货币交易取得、自行开发取得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按规定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出售无形资产以及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交易而减少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累计摊销”科目贷方核算按月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借方核算无形资产出售而冲销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研发支出”科目借方核算企业自行研究无形资产发生的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室预定用

途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贷方核算结转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期末余额在借方,反应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对研发项目较多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影响较大: 由于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资本化,即将开发阶段的支出归入无形资产的价值中定期进行摊销,这样使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增加,期间费用大大减少,当期利润会明显提高,因此,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将会增加科技以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调节空间。

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和不确定的两种,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固定,摊销方法也不在限于直线法。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判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或者无限来确定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从而调整管理费用金额,最终达到认为调节利润的目的;还可以通过调节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进行盈余管理,如通过减少年限和加速摊销提高企业利润。

根据上述条件以及科技项目的阶段以及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思路为:

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全部转为费用

开发阶段:研发支出年末余额归在开发支出项目,形成技术的转为无形资产,不形成技术则转为费用。

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直接按研发支出金额进度冲销“递延收益”,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XX项目 如果形成了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XX资产

贷:研发支出——XX项目——XX费

再按该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进度冲销“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研发支出——XX项目 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XX项目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合理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研发经费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无形资产——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XX项目——(料、工、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贷:在建工程——XX项目

自筹部分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不构成该项目的研发支出。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财务处理为:

借:研发支出——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 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XX项目 贷:研发支出——XX项目——XX费 如果形成了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XX资产

借:研发支出——XX项目——XX费

3.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回全部或部分财政科技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营业外收入 年初末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4.项目验收后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财务处理: ①经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XX项目 ②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5.出售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或无形资产时,应报批,并上交所得资金,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①处理所得资金大于资产净值的: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②处理所得资金小于资产净值的: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6.企业收到事后补助类项目各项财政科技拨款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7.企业收到科技项目贷款贴息拨款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已资本化部分) 财务费用(未资本化部分) 四、案例解析

例1:2007年2月1日科技厅资助某企业公益性项目:环保新技术开发,拨款20万元,主要用于材料费,任务书期限

2007年2月-2009年2月。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账务处理:

1.2007.2.1收到科技厅拨款,确认为与收益相关补助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递延收益——环保新技术开发——科技厅拨款 20000

2.按项目研究进程发生研发支出,转为费用,冲销递延收益,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借:研发支出——环保新技术开发——原材料 200000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环保新技术开发——科技厅拨款 200000

贷:营业外收入——环保新技术开发 200000

例2:2007年科技厅补助甲公司300万元,建设核辐射监测基地,甲构建了专门设施并于2007年达到可使用状态,该专门设施入账金额为3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产值为0。

1.2007年接受补助和设施完工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00

贷:递延收益——环保新技术开发——科技厅拨款 3000000

借:固定资产——核辐射监测项目 3600000

贷:在建工程——核辐射监测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3000000

贷:在建工程——核辐射监测项目 600000 2.在2008年转销收益和计提折旧时

借:递延收益——核辐射监测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750000

贷:营业外收入 750000

借:管理费用——核辐射监测项目 900000 贷:累计折旧——核辐射监测项目 900000

例3:2007年1月5日,某科技公司收到100万元的省科技厅资助(预算材料费50万元,检测费40万元,人工工资10万元),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部分实际支出和预算相同,无差异。企业自行投入700万元,其中材料费400万元,人工工资100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项目研发费用中形成无形资产的支出为750万元(构成为企业自筹资金700万元,和省科技厅拨款中材料费50万元)。2007年9月20日,该专利技术开发完毕,预计使用寿命10年,采用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计残值。

注: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10年内平均摊销(当月开始摊销),每年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1.2007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递延收益——新产品专利——省科技厅拨款 1000000

相关费用发生时: 2.财政拨款支出

借: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材料费 5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检测费 4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工资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500000

贷: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材料费 500000 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未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 500000 贷: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检测费 4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工资 100000 并结转相应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 5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新产品专利技术 500000

3.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材料费 40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检测费 10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工资 200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000

自筹部分全额形成无形资产的,全部资本化: 借:无形资产——新产品专利技术 7000000

贷: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材料费 40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检测费 10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工资 2000000 4.每年年末,计提折旧共提10年(注:该专利技术帐面价值750万,10年摊销每年摊销75万元)

借: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 750000 贷:累计摊销 750000

如果这项专利没有为后续研发继续使用它的折旧可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750000 贷:累计摊销 750000

财政拨款形成无形资产的价值是50万元,年末按10年摊

每年摊5万转做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 50000

贷:营业外收入——新产品专利技术 50000

例4:某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收到省科技厅资助的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单晶硅提取,补助资金900000元,其中600000元用于冲销当年研发经费,300000元用于后续项目研究,不考虑其他因素。

借:银行存款 900000

贷:递延收益——单晶硅提取——科技厅拨款 300000 营业外收入——单晶硅提取 600000

例5:2007年1月5日,某公司收到500万元的省科技厅资助,作为其上年投入使用的废水处理设施补偿,条件是公司必须向其他中小企业开放该设施。该设施帐面价值15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采用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计残值。但2009年3月25日,因自身原因,公司关闭使用,科技厅要求返还补助资金300万元。

注: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使用寿命10年内平均摊销,每年5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1.2007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递延收益——废水处理——科技厅拨款 5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

借:递延收益——废水处理——科技厅拨款 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废水处理 500000 借:管理费用——废水处理 1500000 贷:累计折旧——废水处理 1500000 3.2008年12月31日

借:递延收益——废水处理——科技厅拨款 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废水处理 500000 借:管理费用——废水处理 1500000 贷:累计折旧——废水处理 1500000

4.2009年的会计处理:(2009年返还科技厅300万元,2009年递延收益平均摊销12.5万元(500/10/12*3),递延收益帐面余额为:500万元-50万元*2-12.5=38.7万元,返还科技厅300万元与递延收益账面余额的差额87.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借:递延收益——废水处理——科技厅拨款 125000 贷:营业外收入——废水处理 125000

借:递延收益——废水处理——科技厅拨示 3875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0

营业外支出 875000

例6:2001年1月5日,省科技厅拨付某研发中心45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补助其研发中建设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台。2001年1月31日,该研发中心购入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其中30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集体折旧(假设无残值)。2009年2月1日,该研发中心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01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递延收益——研发中心建设——科技厅拨款 4500000

2.2001年1月31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研发中心建设 480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0

3.从2001年2月起每个资产负债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研发中心建设 40000 贷:累计折旧 40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研发中心建设——科技厅拨款 37500 贷:营业外收入 37500

4.从2009年2月1日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研发中心建设 960000

累计折旧 3840000

贷:固定资产——研发中心建设 4800000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研发中心建设 960000

营业外收入 240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研发中心建设——科技厅拨款 900000 借:营业外收入 900000

例7:2007年1月5日,某科技公司收到100万元的省科技厅资助(预算材料费50万元,检测费40万元,人工工资10万元),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部分实际支出和预算相同,无差异。企业自行投入700万元,其中材料费400万元,人工工资100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项目研发费用中形成无形资产的支出为750万元(构成为企业自筹资金700万元,和省科技厅拨款中材料费50万元)。2007年9月20日,该专利技术开发完毕,预计使用寿命10年,采用

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计残值。例子同例3。

1.2007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递延收益——新产品专利——省科技厅拨款 1000000

相关费用发生时: 2.财政拨款支出

借: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材料费 5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检测费 4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工资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形成无形资产的材料费:

借:无形资产——新产品专利技术 500000

贷:专项应付款——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材料费 500000

借:专项应付款——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 500000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新产品专利技术 500000

3.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新产品专利技术——材料费 4000000

管理费用——研发费——新产品专利技术——工资 1000000

管理费用——研发费——新产品专利技术——其它 200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000 自筹部分全额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新产品专利技术 7000000

贷:管理费用——研发费——新产品专利技术——材料费 4000000

管理费用——研发费——新产品专利技术——工资 1000000

管理费用——研发费——新产品专利技术——其它 2000000

4.无形资产开发完毕,每年计提摊销

(注:该专利技术帐面价值750万元,10年摊销每年摊销75万元,如果该无形资产没有用于后续其它项目研发,只能将其计入管理费用——折旧,不能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那样就重复计算了)

借:管理费用——折旧 750000 贷:累计折旧 750000

自筹部分全额开成无形资产的,全部资本化: 借:无形资产——新产品技术7000000

贷: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材料费 40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工资 1000000 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其它 2000000 5.每年年末,计提折旧共提10年(注:该专利技术帐面价值750万,10年摊销每年摊销75万元)

借:研发支出——新产品专利技术 750000 贷:累计摊销 750000

如果这项专利没有为后续研发继续使用它的折旧可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750000 贷:累计摊销 750000

财政拨款形成无形资产的价值是50万元,年末按10年摊销

每年摊5万转做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新产品专利技术——省科技厅拨款 50000

贷:营业外收入——新产品专利技术 50000

例8:2007年2月1日科技厅资助某企业公益性项目:环保新技术开发,拨款20万元,主要用于材料费,任务书期限2007年2月-2009年2月。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账务处理:

1.2007.2.1收到科技厅拨款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专项应付款——新产品专利技术——科技厅拨款 200000

2.发生支出时

借:专项应付款——新产品专利技术——科技厅拨款——材料费 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sw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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