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期货从业资格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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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类:

1、 较为规范化的期货市场在19世纪中期产生于美国芝加哥,1848年,82位发起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2、 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引进远期合约。

3、 186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标准化合约和保证金制度。 4、 1882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允许对冲合约。

5、 19世纪下半叶,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开金属期货交易的先河。 6、 1972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设立了IMM,首次推出外汇期货

7、 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成立,标志着现代意义的期权市场诞生。同年费希尔·布莱克和

迈伦·斯科尔斯推导出了不分红股票欧式看涨期权定价公式(BS模型)。

8、 197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第一张利率期货——政府国民抵押协会(GNMA)抵押凭证期货;

此外IMM推出了13周美国国债期货以及欧洲美元期货(首度引入现金结算)。 9、 1977年美国长期国债合约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

10、1982年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56年)开发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

美国长期国债期货期权合约,标志着金融期权的诞生,引发了期货市场的又一场革命。 11、我国期货发展:起步探索(1990年~1993),治理整顿(1993~2000)、稳步发展(2000至今)

12、1990年10月12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1993年5月正式推出标

准化合约。

13、1992年9月,我国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

14、1993年,15家期货公司作为试点保留。1999年再次精简合并为3家。期货品种由35个降至12个。 15、韩国交易所1996年推出KOSPI200指数期货,1997年10月推出KOSPI200指数期权。 16、1993年2月,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

17、1998年8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合并成立。 18、1999年,国务院和证监会颁布一系列条例和办法,规范市场。 19、2000年,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 20、2002年,单只股票期货在美国上市。

21、2006年5月,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

22、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2010年4月推出了沪深300指数期货。 23、2007年2月,国务院修订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日期施行。 24、2007年4月起施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25、2008年5月起施行《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26、2009年,中国期货市场成为世界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 27、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市交易期货品种共24个。

时间间隔类:

1、集合竞价时间为开市前5分钟,前4分钟为申报时间,后一分钟为撮合时间。

2、郑州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前10个交易日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上海交割价为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黄金和燃料油除外;大连滚动交割的结算价为配对日结算价;集中交割的结算价为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中金所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3、利率期限:最长的欧元银行间拆放利率期限为1年;美国短期国债(T-Bills)不超过一年,中期(T-Notes)1~10年(T-Bonds,多为2、3、5、10年),长期10年以上。

1

数字类:

1、2009年股指期货和期权共交易合约63.82亿张,个股交易55.54亿张。 2、保证金一般为合约价值的5%~15%。

3、1993年,15家期货公司作为试点保留。1999年再次精简合并为3家。期货品种由35个降至12个。 4、期货经纪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 5、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市交易期货品种共24个。

6、上期期交易所现有会员200多家,80%以上为期货公司会员;郑州215,大连182,中金所133。 7、中金所注册资本5亿元。

8、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净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不得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6%;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

平均折算不低于300万;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40%;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低于100%;负债与净资产比例不高于150%;委托其他机构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从事交易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4500万;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9000万。其上“不得低于”项目的预警标准时120%,“不得高于”项目的预警标准为80%。 9、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公司按5类11个级别综合评价监管。

10、交割仓库条件:近三年无违法不良记录、管理人员有5年以上经验。 11、对冲基金的组合基金约占对冲基金行业份额的22%。

12、新上市的品种和合约,其涨跌停板的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的2~3倍。

13、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对其规定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及以上时,向期货交易所报告。 14、2006年会计准则中规定,有效性在80%~125%的范围内,该套期保值为高度有效。

15、一般性投机资金管理:投资额应限定在全部资本的1/3至1/2以内;在单个品种上的最大资金在总资本

的10%~20%以内;单个市场中的最大亏损控制在总资本的5%以内;在任何一个市场群的投资总额在总资本的20%~30%以内。

16、100%大豆=18%豆油+78.5%豆粕+3.5%损耗

17、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最大最具流动性的30只蓝筹股; 标准普尔指数:500个样本股,包括工业股(最多)、铁路股、公用事业股; 道琼斯欧洲STOXX50,基准值1000点,任意一只股票的权重上限为10%;

金融时报指数:英国伦敦,基准值1000点,100家大蓝筹,代表81%市值,英国经济“晴雨表”; 恒生指数:1969年11月24日开始,33家公司,基准值100,后改为975.47,现在有45只股票; 18、沪深300:2004年12月31日基期,1000点,300只A股;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对自由流通股本分

级靠档后获得权重,按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列;投机交易客户持仓限额100手;每次最小下单1手,市价指令最大下单50手,限价指令100手;个人投资者开户时可用资金不低于50万,开户测试不低于80分,有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记录或3年以内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记录;机构投资者,还要有净资产100万以上,决策机构等。

2

变动关系类:

1、 卖出套期保值:基差不变,盈亏相抵;基差走强,净盈利;基差走弱,净亏损;

买入套期保值:基差不变,盈亏相抵;基差走强,净亏损;基差走弱,净盈利; 2、 正向市场:近期合约较强,多头买入近期,空头卖出远期;

反向市场:近期合约较弱,多头买入远期,空头卖出近期。 3、

牛市套利 熊市套利 供给不足,需求旺盛,近期合约较强 供给过剩,需求不足,近期合约较弱 正向市场 反向市场 正向市场 反向市场 买/卖 卖出套利 买进套利 买进套利 卖出套利 头寸 买近卖远 买近卖远 卖近买远 卖近买远 基差变大 亏损有限 盈利 盈利 亏损 基差变小 盈利巨大 亏损 亏损 盈利 4、 价格、替代品与需求量成反比,与收入水平、偏好、互补品、预期成正比;

价格、技术和管理水平、共同产物与供给量成正比,与生产成本、互补品、厂家预期成反比; 5、 宽松货币政策、利率降低、物价/资产价格上涨;911,美元贬值、大宗商品上涨;

6、 成交量与价格:同步↑,价继续↑;价↑量↓,价将↓;价↓量↑,多头形成,价将↑;价↓,跌破支

撑线,量↑,价继续↓;同步↑,突然量剧增,价↓新低,涨势已结束,价将↓;价↓,出现恐慌性抛售,量↑,空头行情可能结束,价将↑;同步↑,量突然剧增,价高位徘徊,价将↓。

持仓量与价格:同步↑,新买方建仓多头,价格继续↑;价↓量↑,新卖方建仓空头,价格继续↓;价↑量↓,多头获利卖出平仓,短期内价格将↓;同步↓,空头获利买入平仓,,短期内价格将↑。 7、

价格 成交量 持仓量 价格走势

↑ ↑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8、 基本经济因素对汇率变动:经济增长率提高,进口增加,导致逆差,汇率下跌;出口导向型国家,经济

增长率提高,出口增长大于进口增长,导致顺差,汇率上;国际收支(贸易和资本)顺差,汇率上涨,逆差汇率下跌;通货膨胀率长期影响,成反比;利率,成正比,利率提高、游资流入、货币供给增加。 宏观经济因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汇率变动:成反比,紧缩性,汇率上升。 外汇储备对汇率变动:成正比。

9、 跨市场及跨币种外汇套利法则:买入强势的,卖出弱势的;

跨月套利:正向市场,利率差下降,买近卖远,利率差上升,卖近买远;反向市场,利率差下降,卖近买远,利率差上升,买近卖远。

10、政策因素与利率:扩张财政政策,利率上升;扩张货币政策,利率下降;汇率政策间接影响利率。

经济因素:经济周期间接影响;通货膨胀率上升,利率上升;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利率上升。

11、执行价格与标的物市场价格的相对差额越大,时间价值越小;处于或接近平值状态时,时间价值最大;

内涵价值越高,期权价格越高;标的物市场价格波动率越高,时间价值越高,期权价格越高;有效期越长,美式期权的价值越高;利率提高,时间价值降低,整体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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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类:

1、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bp≥sp≥cp,最新成交价=sp;bp≥cp≥sp,最新成交价=cp;cp≥bp≥sp,最新成交价=bp。 2、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 - 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 入金 – 出金 – 手续费;

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价*当日交易结束后的持仓总量*交易保证金比例]。 3、基差=现货价格 - 期货价格;套期保值有效性=期货价格变动值/现货价格变动值。 4、需求的价格弹性=需求量变动(%)/价格变动(%)=△Q/Q/(△P/P) 供给的价格弹性=供给量变动(%)/价格变动(%)=△S/S/(△P/P) 5、RSI=UP/(UP+DOWN)*100,UP-上涨点位,DOWN下跌点位。 6、实际利率=贴现利息/购买价格。(P212)

7、3个月国债合约价值=(1-(100-报价)/100/4)*1 000 000;盈亏=25*点差*合约手数; 中长期债券报价计算:118-222=118+22.25/32,合约价值(盈亏)=118*1 000+22.25*31.25; 长期债券交割价值=1000*交割价格*转换因子+应计利息。

8、β=X1β1+X2β2+??+Xnβn;股指期货合约数量=现货总价值/(期货指数点*每点乘数)*β系数 9、持有期利息=S(t)*r*(T-t)/365;持有期股息收入= S(t)*d*(T-t)/365;成本= S(t)*(r-d)*(T-t)/365。 10、无套利区间=现货指数*手续费+现货指数*利差*持有期限/12+冲击成本。

11、看涨期权的内涵价值=标的物的市场价格 – 执行价格;时间价值=权利金 – 内涵价值。

看跌期权的内涵价值=执行价格 – 标的物的市场价格; 12、买进和卖出看涨期权的损益平衡点=执行价格+权利金;

买进和卖出看跌期权的损益平衡点=执行价格 - 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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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审批类:

1、 结算会员的结算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受理之日起3个月批复。 2、 设立期货公司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受理之日起6个月批复。

3、 期货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变更公司形式、业务范围、5%以上的股权,设立、收购、参股或

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批复。变更注册资本的,20天内批复;

变更法定代表、住所或营业场所,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受理之日起20天内批复;设立或终止境内分支机构的,2个月批复。

4、 对经过整改符合法令规定的期货公司,监管机构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相关措施。 5、 投资者保障基金按季度缴纳,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期货交易所代扣代缴前一季度。 6、 交易所每年对会员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报告证监会。

7、 派出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合适期货公司触及风险监管预警的情况;情况优于警示标准并连续保持3个月

的,预警期结束;对不符合标准的,派出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做现场调查,责令整改,更改期不超过20天;整改后符合标准的,派出机构验收,验收后3个工作日解除有关措施。 8、 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批复。

保存期限类:

1、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交割资料,期货公司客户资料、交易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首席风险官的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保存不少于20年。 2、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证券公司有关介绍业务的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

法规条例项:

1、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 六十八、六十九条对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处罚; (2) 七十、七十一条对期货公司的处罚;(3)七十三、七十四对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的处罚。

2、 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十八条-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二十四条-重大事项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二十

六条董事、高管不得妨碍 3、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4月15日期施行;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2008年4月30日执行。 4、 中金所发布的《适当性指引》,2010年2月8日起执行。

资格类:

1、交易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因违法解除职务或注销资格,已逾5年。 2、设立期货公司的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期货公司成立后3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注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4、设立期货公司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货币出资比例不低于85%;期货公司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不

少于15人,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5%以上股东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3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者实收资本和

5

净资产均不低于2亿,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50%,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自身净资产,公司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没有不诚信行为,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撤销资格已逾2年;100%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或者净资产不低于15亿;

申请金融期货经济业务的,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

公司申请在不同派出机构辖区变更住所的,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设立营业部的,最近1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请前3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5、证监会检查期货公司的人员,不低于2人。

6、期货公司普通董事、监事资格:期货、证券、法律、会计业务3年或经济管理5年,大专;

独立董事:期货、证券、法律、会计业务5年或者相关学科教学、研究高级职称,本科,通过资格测试,

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时间和精力;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期货3年、金融4年、法律会计5年,本科,通过资格测试;

总经理、副总经理:从业资格,本科,通过资格测试,期货3年、其他金融4年、法律会计5年,期货、

证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2年;

首席风险官:从业资格,本科,通过资格测试,期货3年并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或者合规

负责人职务2年,或者期货1年,并任证券公司从事风险管理或者合规业务3年;

财务负责人:从业资格,本科,会计师或CPA;

营业部负责人:从业资格,本科,期货3年、其他金融4年。

*另,从事期货业务10年以上或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8年以上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专;有金融、法律、会计硕士以上学历的,其他金融业务、法律、会计从业年限可放宽1年。

7、不得申请期货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违法违纪解除职务、开除、撤销资格未逾5年,违法违规受到金融

行政处罚未逾3年,对违法违规公司停业整顿负有责任的未逾3年,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逾2年(1年内累计3次进行监管谈话,累计3次被纪律处分,擅离职守、不配合工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8、2名期货公司高管推荐人应当是任职1年以上的现任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经理层人员;不具

有从业经历或者境外人士可以有1名曾任职机构负责人。推荐人每年最多推荐3人。有虚假陈述的,2年内不再受理其推荐。

9、申请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和营业部负责人的,取得任职资格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任职手续,30日

未任职的,自动失效。

10、取得期货公司经理层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每年第一季度年检,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年检未通过、

连续5年未在期货公司担任经理层职务,应重新申请;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和取得期货公司经理层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至少每2年参加1次后续培训。 11、代为履职的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履职时间不超过6个月 12、申请从业资格:最近3年内未受过处罚或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连续2年未执业,应参加后续培训。 13、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证监会采取相应措施。

14、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期货公司3年内未受处罚,除非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超过50%且主

要负责人已经离职,期货公司3年没有严重的交易、结算风险,结算和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有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或者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2年以上,高管2年无非法和不良信用记录,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以上会计年度(最近2年重组的,自完成之日起持续经营)且近2年未受过处罚; 交易结算资格: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有期货从业资格、连续担任高管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申请前2个月风险监管达标,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8000万,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亿,或者净资本不低于5亿/净资产不低于8亿;

全面结算资格: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有期货从业资格、连续担任高管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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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2个月风险监管达标,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3亿,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或者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1亿,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10亿/净资产不低于15亿。

15、在取得金融期货结算资格后6个月未取得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的,自动失效。

16、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条件:前6个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标准;已建立第三方存管;全资拥有或者控制

期货公司或被同一家机构控制,且期货公司前2个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标准;总部有5个、营业部有2个期货从业资格人员;其他控制制度要求。 17、股指期货开户条件:保证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万,基础知识测试80分以上(测试时间不超过2个月),

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仿真交易记录或者3年内有10笔以上的期货交易,综合评估70分以上;机构投资者净资产100万、以及相关内控制度。 综合评估:基本情况15(年龄10、学历5,两者相加),投资经历20(期货20、证券10,取较高分)、财务50、诚信15。

报告期限类:

1、交易所联网交易、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当于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告证监会;交易所会员大会/股东大会

(一年一次)召开前10日通知会员,会员大会/股东大会、理事会/董事会(半年一次)、监事会结束日起10日内报告证监会;

2、交易所每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季度15日、每年30日内提交执行工作报告。 3、期货公司风险指标达到预警的,当日向派出机构书面报告,并报告全体董事;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情况的,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5日内报告派出机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发生意外不能履职,3个工作日内通知证监会;高管涉嫌违法被调查的,3个工作日内报告派出机构;期货公司被接纳为结算会员、暂停或者终止结算会员资格,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3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在地派出机构;期货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报告派出机构;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股权被冻结或者用于担保,以及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5日内向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对外发布公告的,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派出机构备案;关联人、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交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派出机构备案;任用、调整、处分、免职高级管理人员,5个工作日向相关派出机构报告;有高管兼职情况的,5个工作日向相关派出结构报告;风险监管指标与上月相比变动超过20%的,在5日内向全体董事和股东书面报告;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变更、终止介绍业务委托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报各自派出机构备案;拟免除首席风险官的提前10个工作日报告派出机构;从业人员辞职、解聘、死亡或者受到机构处分、有违法行为的,期货公司10个工作日报告协会;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的,10个工作日报告证监会;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3个月内报送离任审计。 5、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提前30日向董事会申请;每季度结束起10个工作日和每年1月20日以前,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6、期货公司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

7、期货公司月度终了后7个工作日,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派出机构报送风险监管报告。

8、介绍业务证券公司每半年向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发生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内报告派出机构。

处罚类:

1、调查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可以限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不超过15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 2、交易所决定暂停交易的,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经证监会批准的除外。

3、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违反一般规定和交易制度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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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保证金有关,如允许不足额交易,乱收、挪用保证金,蓄意伪造涂改交易记录,未建立当日无负债、涨跌停板、限仓、大户报告制度,拒绝/妨碍上级检查,参与交易,擅自修改注册资本、规则(十三条)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4、期货公司违反一般法令和制度、允许不足额交易的,以及从事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有欺诈客户情形的以及不按规定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违规划转保证金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5、交割仓库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资格,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6、国有企业违规进入期货市场、或者个人单位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入市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7、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业务许可证的,撤销许可,没收违法所得。

8、内幕交易者,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3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

9、操纵价格,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20万元的,并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10、违规从事境外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20万元的,并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境外交易,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11、非法设立交易所、期货公司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或者所得不满20万元的,并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12、提供软件者违法,责令改正,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会计、律师、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撤销业务许可,处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13、违反规定成为期货公司股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单处或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14、隐瞒有关情况申请期货公司高管的不予受理、予以警告;通过欺骗、贿赂取得高管资格的,予以撤销,

警告,并罚款3万以下;高管收受商业贿赂或者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任职资格。

15、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16、从业人员违反《行为准则》,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的,发训诫信教育;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开谴责;有同业竞争禁止行为、拒绝调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向投资者隐瞒重要事项、违反保密义务的,暂停其从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资格申请;有对客户违规执业的行为、承诺或者保证收益、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获取不当利益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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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伪造批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20万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3年~10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5~50万罚金;

擅自动用客户资金,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3~30万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10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5~50万罚金;

涉嫌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10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操纵价格,情节严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10万罚金。

金额比例类:

1、交易所涉及占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应报告证监会。 2、投资者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由交易所按累计至2006年12月31日的风险准备金账户余额的15%缴纳;后续资金包括期货交易所按手续的手续费的3%缴纳,期货公司按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十缴纳。基金总额达到8亿元时,可上报申请暂停缴纳。

3、期货交易所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提取风险准备金。 4、个人投资者保证金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含10万),全额补偿,超过部分按90%补偿;机构投资者(包括其按个人投资者名义参与)保证金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含10万),全额补偿,超过部分按80%补偿。 5、临时会议大会召集:会员理事不足章程规定的2/3,1/3以上会员联名提议;会议有2/3以上会员参加; 临时理事会召集: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2/3以上理事出席,全体理事1/2以上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 6、理事/董事/监事,任期3年,理事长/董事长/监事会主席1人,副理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副主席1~2人,监事不少于3人。总经理任期3年,连任不超过2届,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

7、有价证券抵充保证金的,不高于有价证券基准价值的80%和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的较低者。

8、期货公司任用境外人士担任经理层人员的不超过经理层总数的30%;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9、净资本=净资产 - 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 – 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 -/+其他调整项

10、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净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以及客户权益总额的6%;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不低于300万;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40%;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低于100%;负债与净资产比例不高于150%;委托其他机构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从事交易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4500万;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9000万以及客户权益总额和其代理的非结算会员权益或者非结算会员客户权益之和的6%;其中“不得低于”项目的预警标准时120%,“不得高于”项目的预警标准为80%。

11、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净资本不低于12亿,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低于150%;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不高于净资产10%。

12、在预警期,遇到可能导致期货公司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发生10%以上变化的重大业务,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派出机构。

13、期货公司接受全权委托的,期货公司与客户对交易结算结果通知方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不能证明提供的,未通知追加保证金的,允许透支交易的,赔偿客户不超过损失的80%;期货交易所未通知追加保证金的,允许透支交易的,赔偿期货公司不超过损失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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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s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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