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海关一般认证文件006 责任追究制度

更新时间:2024-06-06 21:3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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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公司LOGO,没有则留空 XXXXX有限公司 版本:A/0共1页 AEO-006 生效日期:2017-03-01 AEO责任追究制度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海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违反相关规程制度给予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以牟利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除前项所列物品外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不大的;

2.、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货物,数额不大的。或者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不构成走私罪的;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4.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由海关没收货物、物品、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5. 公司内部人员及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 二、有下列违反关于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应处以罚款: 1.运输工具不经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的;

2.不将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地点或者更换的地点通知海关的; 3.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4.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的;

5.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的; 6.6.在设立海关的地点停留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驶离的;

7.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尚未办结海关手续又未经海关批准,中途擅自改驶境外或者境内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

8.8.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兼营或者改营境内运输的;

9.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在境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无正当理由,不向附近海关报告的;

10.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管货物的; 11.擅自开启或者损毁海关封条的;

12.违反本法关于海关监管的其他规定,致使海关不能或者中断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实施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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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公司LOGO,没有则留空 XXXXX有限公司 版本:A/0共1页 AEO-006 生效日期:2017-03-01 AEO责任追究制度 三、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视情况处以罚款,并记大过。

四、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申述,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充分考虑出现差错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及时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五、公司报关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应给予报关员取消其报关资格,其他人员降职的处分,并由海关认证负责人视其情节,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再给予其他的追责。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处以罚款或降薪; (五)解除劳动合同。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AEO认证负责人视情节确定。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制度经海关认证负责人批准后施行。

制定: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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