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当中的运用(定稿)

更新时间:2023-11-27 02:4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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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中的运用

关于逻辑学在辩论中的运用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结构形式、思维的基本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认识客观现实的方法的科学。在我国的古代和近代,人民对以主要研究推理和论证为对象的学科也给予过各种名称,如“论理学”、“理则学”、“名学”、“辩学”等,可以说逻辑学一直以来就存在和发展于人们各种形式的辩论中。而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辩论是指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在探讨问题、表达见解的时候,思维的清晰与准确恰恰是辩手高水平的体现。

对于辩论的初学者来说,仅仅凭借生活经验以及对辩题资料的仔细分析和观察来理清论点的条理,往往也可以做得不错,但是这样整理思路既耗时耗力,又难免有纰漏,还容易因为辩题的形式不同而造成比赛的发挥不稳定。而如果根据逻辑学来分析问题,则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破题的思路以及需要查找例证的方向。所以,辩手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勤于思考,善用各种逻辑学规律,很有利于形成真正有杀伤力而且底蕴深厚的辩风。

在这里我把我有限的逻辑学知识全部整理出来,以逻辑学为线索谈一谈我对辩论的一切可以想得起来的体会。各位看到这篇东西的队友能理解多少算多少,其实应该是不难理解的,辩论是有趣的东西,逻辑学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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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中的运用

一、对辩题中定义的明晰

(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在辩论赛的破题立论阶段,辩手首先需要进行的是明晰主要的概念。

在逻辑学上,概念有两个基本特征,要准确的认识概念,首先要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准确的了解。

概念的内涵又叫做概念的含义或内容,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概念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具体对象的总和。

例: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南洋理工大学对西安交通大学 发展知识经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更重要 反方一辩: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它包括了社会学、政治学、法律学、管理学、伦理学、经济学等等学科。

上面的例子中,针对“社会科学”这一概念,给出了“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这一定义,反映了“社会科学”的内涵;而后面列举的“社会学、政治学、法律学、管理学、伦理学、经济学等”,则说的是“社会科学”这一概念的外延。

我们可以作如下解析: 概念——社会科学。

定义——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 内涵——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

外延——社会学、政治学、法律学、管理学、伦理学、经济学等。

由此我们知道,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逻辑学当中,定义主要有两种类型,分别是真实定义和语词定义。

(二)真实定义。

用逻辑学公式表示为:被定义项=种差+邻近属概念。结构严谨,表述清晰,很多在辩题中出现的关键词汇在词典和专业教材中的定义往往就是这一类。

运用这类定义的好处很明显,首先是简单易行,一般直接查字典辞海或专业教科书之类即可,而且定义很清晰。缺点是灵活性不足,从权威书本上查来的定义到头来往往双方都占不到便宜,一般用于定义辩题中较为重要但争议性不大的词汇。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香港大学对武汉大学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可以/不可以并行

正方一辩:《现代汉语词典》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指的是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

在上例中,被定义项是“经济发展”,邻近属概念是“变化”,简言之,经济发展是一种变化,而“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这样一条解释,在逻辑学上称为“种差”,其解释的是“经济发展”与其他“变化”的区别。

真实定义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抓住其内容中的关键词加以发挥从而论证观点。比如:

例: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马来亚大学对耶鲁大学 都市化有利于/不利于人类发展

反方一辩:都市化可以说是大城市在数量、规模上不断上升的趋势;也是指人口、资源、产业不断向大都市去集中的一个过程。

看到上例当中反方一辩给出的定义,通过逻辑学的定义方法解析,简言之就是“都市化是一种趋势和过程”。接下来他们根据其定义中的种差,从人口、资源、产业等方面开出了他们的论点,大概包括:

人口方面,由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就地吸收,造成都市超负荷运作,而农村则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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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青壮劳动力长期背井离乡。

资源方面,由于社会资源总量有限,一方面都市的生产过剩,另一方面广大中小城镇和农村步履维艰,从而造成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在文化教育方面,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也使得乡村教育长期滞后的局面难以改善。

产业方面,都市化会使生态极限更易于被突破,生态学的研究表明,污染在都市过度集中的时候,通常会突破都市的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临界点,从而导致不可修复的永久的生态破坏。

可以看到,上例当中一辩的定义不仅给出了对于关键词的解释,更是直接为他们开出了完整的立论体系,而且结构严谨科学。不仅整个立论体系内容涵盖完整,而且显得每一条都分析得很专业而且有章可循,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角度都显得四平八稳完美无缺。

然而相应的,这样直接通过从字典上查来的定义开出的立论虽然体例完整,但如果不加以相应的防范和严谨的论述,在比赛中也会有被对手全盘驳倒的风险。如: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温莎大学对东吴大学 全球化有利于/不利于发展中国家

正方一辩:所谓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超越国界,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相互依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必然趋势。

上例中的正方一辩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基本上根据这个定义中的种差,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原文如下: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温莎大学对东吴大学 全球化有利于/不利于发展中国家

正方一辩:就政治来说,一方面全球化加深了国际间的依赖性,使得政治干涉,特别是武装干涉在国际国内越来越不得人心,使和平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内在地要求各国政府在制定决策和宏观控制方面职能的强化。

于是乎接下来反方一辩轻松将正方的陈词全盘驳倒。他的驳斥原文如下: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温莎大学对东吴大学 全球化有利于/不利于发展中国家

反方一辩:今天正方一开始就从三个方面出发论述,一是经济,二是政治,三是文化,但这三点从根本上就存在问题。第一,对方辩友认为,要参与全球竞争才有优势,但是目前在全球竞争中占优势的是谁?是发达国家。 第二,他们认为,经过政治全球化,可以使全球和平,但是目前全球还有战争的国家是谁?是发展中国家。第三,对方辩友认为,在文化方面可以促使一些弱势文化在全球发展光大,但目前发展光大的优势文化是谁?是发达国家。

在国际上大型的华语辩论赛中,像耶鲁大学、温莎大学这种知识底蕴丰富,专业基础扎实但却缺乏论辩技巧和实战经验的队伍,往往偏爱于使用真实定义,并热衷于用定义中的种差来贯穿全辩词,优点是方便省心而且看上去很权威很专业,缺点是中看不中用,碰上了马来西亚、台湾这些地区来的讲求严密逻辑、实战经验丰富的队伍,立论被轻松地全盘推倒往往也是不在话下。

事实上,上例当中正方为了抵挡反方的驳斥,在一辩陈词中也还是有所戒备的。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温莎大学对东吴大学 全球化有利于/不利于发展中国家

正方一辩:我方承认,任何有利的发展道路都不是坦途一条,都存在着风险,但是,只要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浪潮中审时度势,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虽然行路难,多歧路,但是终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可以看到,正方一辩结尾这一小段算得上是某种程度上的堵口,也就是把对方可能说的东西事先说出来并加以驳斥,给对方接下来的发挥造成困境,战略上是相当可取的,只可惜上例当中的堵口做得不够到位,堵得太空泛,只提到了“存在的风险”,而对方接下来的驳斥中强调的却是“既成的事实”。

万物相生相克,要想防止被对方强有力的驳论推倒,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事先堵口,04年的全国大学生辩论赛出现过猜测对方立论的环节,可以说是把事先堵口这一精彩的辩论手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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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到了极致。

因此,如果想运用真实定义来轻松获取体例完整的立论,那么为了防止对方运用同样的体例来驳斥你的立论从而出现像上例中温莎大学队遇到的那种尴尬,在辩词中要对具体观点的论述予以加强,必要时最好对对方的驳斥进行事先猜测并提前在辩词中做好再反驳,也就是堵对方的口,这样当对方再想用你提供的现成的体例进行驳斥时,除非他可以找出特别特别新颖又有力的论据,否则他的驳斥只会让他自己逊掉。

(三)语词定义。

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讲,语词定义是明确语词表达什么概念的形式定义。从辩论的角度也可以说,语词定义就是结构形式比较随意、着重运用丰富词汇的文字游戏。由于是文字游戏,考验的便是辩手咬文嚼字的能力,这类定义除了语言要用得巧妙,其内容也应当贴近大众心理,让观众觉得虽然这个定义没有权威根据,但是打心眼里就认这个理。

这种定义方法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其灵活,可以通过丰富的词汇来包装定义。其缺点在于这类定义往往要辩手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杜撰,而且要杜撰得不露痕迹,用得好就是言辞华丽在情在理的表达,用得不好就是强加定义的流氓辩风。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香港大学对武汉大学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可以/不可以并行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概念模糊,静态的并存不是并行,有先后主次之分的同行也不是并行,两者齐头并进、互不冲突才是并行。

上例中武汉大学作为反方需要论证经济发展和环保不可并行,但事实中经济发展和环保有很多情况下是同时进行而且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并行”,因此对于“并行”的重新定义在这场辩论中尤为重要,处理定义本来就是武汉大学队的强项,他们通过对语言文字的灵活把玩,将对己方不利的情况在定义当中完全排除。

但是,真要做到完全排除对己方不利的定义并不是只靠一辩陈词就可以做到的,在上例所举的那场比赛,双方后来又多次就“并行”的定义进行讨论,一直到反方三辩在陈词中再次以事例来调侃此定义,最终将该定义一锤定音,也就是下面这个例子。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香港大学对武汉大学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可以/不可以并行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您要是可以和您的朋友在电话里“并行”地通话的话,那么我想只有一种可能——你们大概是在吵架。(掌声、笑声)

可见,语词定义由于其杜撰性导致其依据易显单薄,需要用更丰富的手法加以论证。我们可以再看一例。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武汉大学对马来亚大学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正方二辩: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对方同学说,《辞海》中,“万”是一切。可是我方也查过《辞海》,无论是《辞海》、《辞源》,还是《说文解字》,“万”从来就没有一切的意思。对方同学用的是不是盗版呢?不过盗版也是钱造的恶呀!(笑声、掌声)

2001年国辩的决赛辩题很偏却被奉为经典,武汉大学也成为无冕之王。“万恶之源”作为一句习语,在辞典中较权威的定义是“一切恶的根源”,这个定义明显对正方不利,但武汉大学的辩手巧妙地将“万”字从“万恶之源”这个词组中剥离开来单独定义为“数量极多、品种繁复”,本来有偷天换日之嫌的举动却被他们做得光明正大,上例中正方二辩袁丁将语词定义用得不露痕迹,而且在整场辩论中高调地使用多个调侃和类比支撑被他偷换过的定义,乃上佳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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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命题与推理概述

(一)命题与推理的定义 首先解释几个关键定义:

命题:通过语句来反映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每个辩题中正方双方所持观点就是两个命题。 推理:根据一个或一些已知命题推出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推理可分类为演绎推理、归纳

推理、类比推理。

命题有两个基本特征:

①命题都有所断定。如“钱是万恶之源”这一命题,断定的是“钱”的性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可以并行”这一命题,断定的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②命题都有真假。辩论赛就是一个不断论证己方命题为真,对方命题为假的过程。

根据命题的形式,可以把命题区分为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

简单命题是本身不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断定的对象是简单的事物。简单命题又有两个分类——性质命题和关系命题。

复合命题则包含了支命题,断定的对象是简单命题。关于复合命题,后面单列一章进行讲解。

(二)性质命题

顾名思义,性质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如: ①高薪能够养廉。 ②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命题①肯定了“高薪”这个东西能够养廉这一性质。命题②则否定了“金钱”这个事物是万恶之源的性质。

在此有必要解释一下性质命题的几种分类: ⑴全称肯定命题(逻辑学上代号为A),主要表现形式为“所有的S都是P”,该形式在逻辑学上用SAP表示。这种形式下,对S的全部外延都做了断定,那么可以说S这一概念在该命题中周延;相应的,该命题只对P的部分外延做了断定,那么说P在该命题中不周延。

⑵全称否定命题(逻辑学上代号为E),主要表现形式为“所有的S都不是P”,该形式在逻辑学上用SEP表示。这种形式下,对S的全部外延都做了断定,那么可以说S这一概念在该命题中周延;相应的,该命题同样也对P的全部外延做了断定,那么说P在该命题中周延。

⑶特称肯定命题(逻辑学上代号为I),主要表现形式为“有的S是P”,该形式在逻辑学上用SIP表示。这种形式下,只对S的部分外延做了断定,那么说S这一概念在该命题中不周延;同样的,该命题只对P的部分外延做了断定,那么说P在该命题中不周延。

⑷特称否定命题(逻辑学上代号为O),主要表现形式为“有的S不是P”,该形式在逻辑学上用SOP表示。这种形式下,只对S的部分外延做了断定,那么说S这一概念在该命题中不周延;相应的,该命题对P的全部外延做了断定,那么说P在该命题中周延。

按逻辑学惯例,我们用S和P分别代表简单命题中的两个概念。

S是表示命题断定对象的概念,根据语法习惯,S在命题中充当主语,称之为“主项”。 P是表示命题断定对象性质的概念,根据语法习惯,P在命题中充当谓语,称之为“谓项”。 所谓的“周延”,“周”这个字在这里指的是“全部”,如“众所周知”;“延”指的就是“外延”。

综上,只要是全称命题,则其主项都是周延的,只要是特称命题,其主项都不周延;只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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