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区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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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风 区 区 长

1、通风区长是通风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对全区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兑现会和安全例会。

3、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风量情况、通风能力、通风设施、瓦斯、煤尘、火工品等情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抓好火工品,放炮现场管理工作,抓好通风、防尘、防火、灌浆工程质量,及时解决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

5、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井下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在矿领导的指挥下,负责组织本区职工参加井下抢救工作。

6、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加强职工自我保安意识,抓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7、组织本单位每月“一通三防”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出的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8、认真审查“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措施及各种图纸、报表。 9、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推广使用“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通 风 区 书 记

1、负责通风区党员及职工政治思想、安全思想教育,宣传党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教育职工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做好全区的治安综合治理、计生、防火、防盗等工作。

3、配合区长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岗位练兵及劳动竞赛工作。积极配合矿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群监工作和协安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上级有关规定,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严把安全质量关。

通 风 区 工 会 主 席

1、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引出实施计划,贯彻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及时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职工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通风专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组织落实职代会提案,事实求是地向上级党委工会等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权益,做好工会会员的组织工作和工会日常管理工作。

4、坚持在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协调党政班子成员、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之间的工作,维护班子团结。

5、做好选树典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和创收创效活动。

通 风 区 主 管 技 术 员

1、熟悉掌握《规程》及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规

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矿总工程师及区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矿井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工作负技术责任。

2、根据矿井远景规划和近期生产安排,研究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方案,经批准后贯彻落实。

3、深入现场,调查和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重大隐患,及时采预防和处理措施。

4、参与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严把通风技术安全关。负责编制通风区各类技术安全措施,并负责各类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绘制“一通三防”方面的各类系统图,负责审查各类牌板、报表、台帐、记录。

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的制定,并上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7、负责通风区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8、参与组织每年度的矿井反风演习及瓦斯鉴定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9、负责组织通风区各工种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

10、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通 风 区 技 术 员

1、熟悉掌握《规程》及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通风区长的领导下,协助主管技术员作好通风技术管理工作,对分管的技术工作负责。

2、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现场情况,即使处理矿井“一通三防”

工作中的问题及隐患,采取新技术,努力提高矿井通风质量。

3、参与指定矿井及采区通风方案,审批作业规程,编制技术安全措施,绘制通风系统图纸,制定通风管理牌板,审查通风报表,掌握矿井通风动态。

4、根据月度计划,提出矿井通风工程计划及实施意见。 5、收集整理矿井通风,防治瓦斯等技术资料,在主管技术员的领导下,进行攻关活动,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编制通风月度工作计划、总结、通风系统调查报告和通风自查材料的汇总上报。

7、负责通风仪器仪表的检查校正工作。

通 风 区 队 长(副队长)

1、熟悉《规程》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并严把通风设施施工质量关,做好通风设施的验收移交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区领导下,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3、熟悉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及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分配情况。 4、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矿、区组织的业务学习等活动。

5、负责检查维修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正规、稳定、合理、可靠。

通 风 区 测 气 副 队 长(分管局部通风)

1、熟悉掌握《规程》及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局部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抓好风筒吊挂、维护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准确掌握施工巷道现场变化情况。 3、及时安排风筒的安装或拆除工作。

4、带领全队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班组成员的业务水平。

通 风 区 防 尘 队 长(副队长)

1、熟悉掌握《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防尘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分管区长领导下,完成防尘工作任务,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根据防尘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带领全队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完成各项任务。

3、负责全矿的综防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工作,保证质量,做到合理正规。

4、深入现场,认真检查综防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等重大隐患。

5、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规程措施,做到班前有布置,班后有落实。

6、井下发生管路跑水、漏风等现象时,必须组织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7、负责办理防尘、隔爆设施交接手续,定期分析防尘措施效果,推广新技术,不断改善防尘设施。

8、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本队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通 风 区 测 气 副 队 长(分管安全监测)

1、协助分管干部负责本队的劳动组织,搞好矿井监控、安全仪

器仪表的维护、使用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

2、按章办事,坚决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拆除工作的安排,检查、监督、落实现场管理。

4、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以及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井下的分站、各种传感器、断电器、电缆吊挂、通讯质量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监测系统的性能、运行正常,通讯畅通。

5、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交流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经验。 6、认真学习《规程》及矿井安全监测质量标准有关内容和业务知识,提高全体监测工的素质。

7、全面负责中心站各类维修室、发放室的文明窗口建设,做好文明生产达标活动和创优活动。

8、编制安全监控所需材料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

通 风 区 测 气 队 长(副队长)

1、熟悉掌握《规程》有关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瓦斯管理等安全工作负责。

2、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及各采掘工作面的风量、瓦斯情况,监督盲巷(栅栏、警示牌)检查情况,抓好瓦斯管理及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开展情况。

3、抓好测气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工作,检查测气员的交接班情况、瓦斯记录等,切实贯彻“三对口”制度,提高瓦斯管理水平。

4、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5、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技术比武。

6、深入井下,监督检查测气员瓦斯检查情况,杜绝空班、漏检、假检。

通 风 区 爆 破 队 长

1、在分管区长领导下,负责放炮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熟悉掌握《规程》以及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爆破器材管理的有关规定,抓好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

3、深入井下,监督检查爆破制度、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发放、管理情况,保证帐、卡、物相符。

5、带领本队职工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通 风 区 木 工 班 长

1、在区、队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木工班的各项工作,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区、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3、深入现场,掌握井下通风设施的使用情况,对于通风设施定期检查,损坏的设施及时负责组织维修。

4、熟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要求加工、安装、拆除各类相关设施。

通 风 区 瓦 斯 管 理 副 区 长

1、熟悉掌握《规程》及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及各采掘工作面的风量、瓦斯等情况。

2、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 3、参与组织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排放工作,按时召开瓦斯分析会。

4、经常深入井下,掌握重点头面的瓦斯涌出变化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协助区长搞好“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6、负责分管范围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

通 风 区 测 气(副)队 长

1、熟悉掌握《规程》有关规定及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量标准化标准;对管辖范围内的瓦斯管理等安全工作负责。

2、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及各采掘工作面的风量、瓦斯情况,监督盲巷(栅栏、警标牌)检查情况,抓好瓦斯管理及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开展情况。

3、抓好测气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工作,检查现场测气员的交接班情况、瓦斯记录等,切实贯彻“三对口”制度,提高瓦斯管理水平。

4、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技术比武。

5、深入井下,监督检查测气员瓦斯检查情况,杜绝空班、漏检、假检。

通 风 区 测 气 班 长

1、熟悉掌握《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班安全生产管理,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协助队长开好本班的班前、班后会,根据本班出勤情况,合理分工。

3、负责审查、清点本班瓦斯检查员的手册、切实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

4、传达执行区队有关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协助队长作好井下的瓦斯检查工作。

6、带领本班职工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通 风 区 爆 破 副 区 长

1、协助区长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针政策与规定,努力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熟悉掌握《规程》及爆破器材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放炮安全会议,总结上阶段安全情况,提出下阶段的安全措施。

4、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情况和放炮员的现场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分管范围内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放炮员参加劳动

竞赛和技术比武,提高技术水平。

6、负责组织推广、使用爆破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通 风 区 爆 破 队 长(副队长)

1、在分管区长领导下,负责放炮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熟悉掌握《规程》及爆破器材管理的有关部门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抓好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

2、深入井下,监督检查爆破制度、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发放、管理情况,保证帐、卡、物相符。

4、带领本队职工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通 风 区 药 库 班 长

1、熟悉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发放的有关规定,掌握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好爆破材料的运输工作。

2、监督检查爆破材料发放工作,确保爆破材料的帐、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制定爆破材料的使用计划,保证爆破材料的储存地点、数量、种类符合《规程规定》,同时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注销变质及过期失效的爆破材料。 5、监督检查炸药库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 风 区 爆 破 班 长

1、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及《规程》有关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协助队长开好本班的班前、班后会,根据当班的生产计划,合理分工,按时完成放炮任务。

3、监督爆破工执行爆破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清退制度。

4、监督检查爆破工的现场操作情况,检查爆破材料的现场管理和退库情况。

5、带领本班职工参加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通 风 区 综 防 副 区 长

1、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防火、防尘质量标准化和有关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矿、区领导下,完成防尘防火任务,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防火、防尘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防尘防火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努力提供工作质量,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4、深入井下,监督检查防火防尘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负责组织推广应用综防工作的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6、协助区长搞好“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7、组织分管范围内职工的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通 风 区 防 尘 队 长(副队长)

1、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防尘质量标准化和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分管区长领导下,完成防尘任务,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根据防尘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带领全队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完成各项任务。

3、负责全矿的综防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工作,保证质量,做到合理正规。

4、深入现场,认真检查综防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等重大隐患。

5、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规程措施,做到班前有布置,班后有落实。

6、井下发生管路有跑水、漏风等现象时,必须组织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7、负责办理防尘、隔爆设施交接手续,定期分析防尘措施效果,推广使用新技术,不断改善防尘技术手段。

8、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本队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通 风 区 防 灭 火 队 长(副队长)

1、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防灭火质量标准化和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分管区长领导下,完成防灭火任务,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根据防灭火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带领全队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规程措施,做到班前有布置,班后有落实。

4、深入现场,掌握井下各高温点、火区、待封闭地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5、经常对分管范围的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加强灌浆工作的管理,经常组织检查灌浆管路,灌浆地点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灌浆工作顺利进行。

7、负责开好班前、班后会,并向职工贯彻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布置任务要具体、细致。

8、负责组织推广应用防灭火工作的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9、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本队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通 风 区 灌 浆 站 站 长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掌握搅拌机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分管区长领导下,保质保量完成灌浆任务,对灌浆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定期对灌浆站的黄土量、灌浆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灌浆计划,备好充足的黄土,满足井下的灌浆需要,做好灌浆记录。

4、带领职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5、认真做好灌浆站的防火、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通 风 区 防 尘 班 长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掌握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和有关规定。

2、协助队长,开好班前、班后会。根据当班的生产计划,合理分工。

3、协助队长搞好防尘、隔爆设施的安装、维修及拆除工作,并做好记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井下的大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等产尘地点进行洒水灭尘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5、带领本班职工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通 风 区 封 闭 班 长

1、在区、队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封闭班的各项工作,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区、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3、熟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并按照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各类相关设施。

4、带领本班职工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通 风 区 监 测 副 区 长

1、制定监测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负责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 2、负责全矿安全监控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矿井的瓦斯监控动态,正确分析处理各种监控数据,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3、深入现场,跟踪管理,监督、检查井上下各场所的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及时责成有关人员整改。

4、制定全矿的安全监控工作规划,根据《规程》要求、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以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5、定期召开监控工作会议,总结监控工作的经验,加强技术信息交流,定期组织监控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职工素质。

6、协调好单位内外关系,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工作,坚决抵制违章操作和指挥,协助区长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7、奖勤罚懒,对标进行奖励处罚,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通 风 区 监 测 队 长

1、协助监测区长,负责本队各工种的劳动组织,协调各种之间关系,搞好矿井监控,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使用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按章办事,坚决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拆除的工作安排,检查、监督、落实现场管理。

4、严格按照《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对井下的分站、各种传感器、断电器、电缆吊挂、通讯质量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监测系统的性能、运行正常,通讯畅通。

5、定期召开监测会议,及时交流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经验。 6、认真学习《规程》及质量标准有关内容和业务知识,提高全体监测工的素质。

7、全面负责中心站各类维修室、发放室的文明窗口建设,作好

文明生产达标活动和创优活动。

8、编制安全监控所需材料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

通 风 区 监 测 技 术 员

1、熟悉安全监控系统的原理和性能,能进行人机对话,正确设定各种定义,熟练掌握和实现系统的各种功能。

2、负责全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改造及编制发展规划。 3、负责编制业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和安装措施,组织实施安装的调试工作。按章办事,坚决抵制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配合有关单位绘制矿井监控断电系统图,建立健全监控技术资料,科学分析,正确采集处理各种信息数据,审核系统运行日志、各种记录、报表、负责资料的存档查询。

5、定期进行主辅机的切换,在有关单位配合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井下监控场所进行机房主机手控断电实验,以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非常需要。

6、深入现场,跟踪现场管理,检查井下现场系统运行状态,检查设备的功能,参与技术事故分析,及时查处系统存在的运行故障,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7、负责对监控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收集各种专业技术信息,坚持科学进步,为各类矿用安全仪器仪表及设备的使用提供技术指导。

通 风 区 井 下 监 测 班 长

1、协助监测队长,带领本班完成区、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2、带领本班人员搞好矿井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拆除及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各种记录。

3、负责本班安全管理工作,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者。

4、带领本班人员对井下 的分站、各种传感器、断电器、电缆吊挂、进行巡查,确保安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5、带领全班人员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全班人员的业务素质。

风 筒 班 长

1、熟悉掌握《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局部通风质量标准,抓好风筒吊挂、维护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准确掌握施工巷道现场变化情况。 3、及时安排风筒的安装或拆除工作。

4、带领全班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班组成员的业务水平。

封 闭 班 长

1、在区、队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封闭班的各项工作,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区、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3、熟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并按照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各类相关设施。

4、带领本班职工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木 工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质量标准,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加工、安装各类通风设施。

3、对井下相关通风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4、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测 风 工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分配情况,做到系统正规、风量充足。

2、参与制定并落实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深入井下,按《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风量测定,并详细记录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做好通风报表、台帐及填写通风牌板,并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5、积极参与矿井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风机外部漏风测定等工作。

6、正确划定通风设施、局扇位置。

7、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本职工作。

封 闭 工(防火工)

1、要熟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和维修。 2、按指定位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位置,每次必须做

到工完料尽。

3、通风设施施工要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当班任务。

4、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做本职工作。

通 风 调 度 员

1、熟悉掌握《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标准;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和防尘管路系统等情况,熟悉避灾路线。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井下反映汇报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安排处理,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重大问题立即汇报矿调度所,做好记录。

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台帐,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4、掌握通风区井下工作的岗位责任制,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及时审核瓦斯检查和放炮手册,并签字。 6、认真落实矿、区安排的各项工作。

7、认真填写瓦斯日报,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审阅。

风 筒 工

1、熟悉掌握局部通风质量标准。

2、保证风筒吊挂、经常维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风筒破损、脱节等问题及时处理。

4、及时安装或拆除风筒,保证风筒不丢失。 5、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补风筒工岗位责任制

7、掌握风筒修补技术和有关质量标准。

8、负责对升井风筒进行晾晒、除尘,并归类码放在干燥地方备用。

9、负责对晾晒后的破损风筒进行缝补胶贴后备用。 10、负责加工弯头、大包头、过渡节等配件。

局 部 通 风 机 操 作 工

1、负责局扇、控制开关、电缆、风筒接头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使用和维护管理,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局扇附近(尤其是风机前方)杂物的清除,防止异物被吸入风机。

3、不得随意停送局扇,禁止无关人员操作局扇。

4、当因停电等原因造成风机停止运行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及时撤出,然后报告调度室,采取进一步措施。

5、局扇运行前、后及运行中,要注意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机电队和项目部进行处理,并在运行记录中登记存档。

6、负责完成领导分派的其他工作。

7、学习和掌握有关防突知识,执行防突措施。

局 部 通 风 机 检 查 维 护 工

1、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检查、维护、维修管理等工作,对维修质量和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2、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局扇出现故障时,随叫随到,快速投入工作。

3、经常对局扇进行观察检查,听到异常声音或异常变化,及时汇报并处理,对通风机的机械部分和电器部分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4、熟悉通风设备设施的构造和性能,并对其维护和检修。 5、协助局部通风机操作工,及时清除局扇附近(尤其是风机前方) 的杂物,防止异物被吸入风机。

6、学习和掌握有关防突知识,执行防突措施。

测 气 员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及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 2、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分管区域内瓦斯、监测装置、通风设施等进行巡回检查。

3、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4、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牌和记录手册,并及时向调度汇报,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

5、瓦斯超限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调度所及通风调度。

6、临时停风停头首先要撤出人员、设置临时栅栏、揭示警标,盲巷、老峒子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7、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8、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炸 药 库 收 发 工

1、掌握爆破材料的性能及收发的有关规定。

2、认真做好炸药雷管的发放、退库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3、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加强爆破器材管理,发现确守、被盗,

及时汇报。

4、保持库区和库房内整洁,注意防火、防静电,及时消除库区不安全隐患。

5、收发工必须对雷管进行编号和脚线扭结,并认真,并认真做好记录,未编号、未导通、未扭结的雷管不得发放。

6、禁止闲杂人员入库,外来检查人员必须由通风有关领导带队方可入库,任何人员入库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雷 管 导 通 工

1、熟练掌握雷管性能及导通仪的使用方法。 2、雷管导通必须在导通室内进行。

3、雷管必须逐个导通、测阻,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导通的雷管交收发工,并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4、对不合格的雷管必须取出,并妥善保管,做好记录,并同志当班库管员。

5、根据生产需要,保质保量完成导通任务,不得影响生产,不得弄虚作假。

6、妥善保管导通仪表,确保仪表准确可靠。

爆 破 工

1、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管理规定,必须持证上岗。

2、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破、送药、装药的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3、严格按计划要求领取雷管、炸药,确保及时安全运到爆破地

点。

4、爆破工必须带齐各种爆破工具,并妥善保管。

5、严格按照爆破图表的要求和作业规程及有关措施进行爆破作业。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

7、严格执行“十不装”、“十不放”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

8、必须由本人亲自做炮头、连线、爆破,严禁他人代替。 9、爆破作业后,检查爆破效果,认真进行验炮,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排除残爆、拒爆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10、当班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须将剩余的炸药收拾入箱,剩余雷管装入雷管盒内当班退库销帐。

11、爆破工要保证炸药、雷管领、用、退对口,落实爆破手册各环节签字制度。

炸 药 搬 运 工

1、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炸材料运输的规定。

2、认真核对厂家所送的炸药、雷管的品种、数量。确认所运送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与计划相符方可装、卸。

3、认真看管好爆破材料,严防途中丢失和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 4、爆破材料运送到炸药库后,要与收发工认真进行交接,办好手续。

测 尘 员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掌握测尘操作规程。

2、负责井上、下产尘地点的粉尘测定,测定数据详细记录。 3、负责防尘,注水台帐的记录编写和地面防尘牌板的填写。保证地面台帐、牌板与现场相符合。

4、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测尘仪器,负责各种测尘仪器的定期检修和送检工作,保证测尘仪准确、灵敏、可靠。

5、负责地面粉尘化验室的日常工作,保证化验室清洁卫生、仪器不损坏、不丢失。

6、负责按规定取样送卫生防疫定期化验,并把化验结果送交技术员统一保管。

7、负责防尘、防火报表的编制,保证报表数字准确、齐全、上报及时。

8、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地 面 灌 浆 工

1、熟悉掌握搅拌机的性能、操作方法及有关灌浆规定。 听从井下灌浆工的指挥,保证完成当班灌浆任务,认真填写灌浆记录。

2、保证在灌浆前后用清水冲刷管道,以防堵塞。

3、灌浆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机器运转、泥浆池内的浆量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井 下 灌 浆 工

1、熟知井下灌浆管路系统、阀门位置,并维护好灌浆管路及阀门等。灌浆结束后,及时关闭有关阀门。

2、灌浆前后用电话和地面灌浆站联系,检查灌浆流向是否是指定地点,认真观察灌浆地点的灌浆等情况。

3、灌浆过程中要巡查灌浆地点及灌浆管路是否有跑浆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灌浆过程中要及时巡查灌浆地点的出水情况和出水温度变化情况。

5、掌握灌浆量,详细填写灌浆记录。

气 体 分 析 化 验 员

1、熟知并掌握仪器仪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对送样气体必须编号,及时化验分析,详细记录,确保化验数据准确可靠,并将化验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

3、化验过程中要注意观察仪器仪表的状况,严格按章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在化验过程中仪器、仪表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汇报,做到维修及时。

5、负责化验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仪器、仪表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进行气体化验分析工作,并搞好化验室的环境卫生。

6、负责标准气样定期更换,做好高压气瓶使用管理的安全工作。

防 尘 工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防尘有关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熟知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及三通阀门状况。

2、负责工作范围内产尘地点的洒水灭尘及巷道冲刷,大巷刷白工作。

3、负责井下防尘、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工作。 4、监督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素质。

管 子 工

1、熟悉并掌握〈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并按规定进行施工。

2、熟悉管路系统,负责管路和设施的下、运、安装、拆除和维护工作。

3、服从区、队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管路下、运、安装必须按设计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确保施工安全和规范。

5、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严格听从班张的安排、听清楚自己工作地点及任务。

煤 层 注 水 工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掌握煤层注水有关规定。

2、负责煤层注水孔的合茬、添加渗透棒、安装压力表及日常注水观测维护工作。

3、负责注水前后的煤层取样工作,并及时将所取煤样送煤质科化验,根据化验情况对注水效果进行检验。

4、负责做好煤层注水记录和台帐,并及时上报。 5、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老 硐 子 检 查 工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系统、封闭墙的位置及的关检查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

定。

2、负责定期检查全矿井下封闭墙、盲巷的温度及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负责封闭墙外栅栏的设置和检查维护,配齐检查箱、记录说明牌、禁止入内牌等。

4、负责填写封闭墙、盲巷检查记录和台帐,并及时上报。 5、对可疑封闭墙应及时汇报并取气样送检。

6、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电 焊 工

1、熟悉电焊机、气割操作有关规定及焊接质量标准化要求。 2、负责井下所需管路及风门其他构件的加工焊接。 3、负责电焊机、切割机、开丝机等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4、负责对焊接后的的管路进行耐压实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5、负责焊接现场的防灭火器材和防灭火管理,井下进行烧焊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

6、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井 下 监 测 工

1、熟知安全监控原理,熟练掌握监控系统,能及时排除系统运行中的各种故障。

2、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和技术操作规范,负责各类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拆除。

3、严格按照《规程》、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操作规程,每周定期对井下各类传感器和监测设备进行维护、调校,进行瓦斯超限的报警、断电范围的检查、断

电功能的实验,加强巡检,规范监测设备管理,搞好安全监测电缆吊挂,保证监测通讯的畅通,认真填写巡检调校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及时保养和修复升井设备,以满足监测设备的备用,使设备时时保证完好状态。严禁有失爆、不完好的监测设备在井下使用。

5、认真学习钻研业务,自觉接受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业务能力。

仪 器、仪 表 维 修 工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所维修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提高维修质量。

2、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建立设备及维修台帐,并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对瓦斯机、便携仪、放炮器等定期进行检修、调试、充气校验工作,并做好记录。检修时不得擅自改变仪器电路参数。

4、对有故障的仪器仪表要及时修理,保证质量。 5、正确使用维修仪器及工具,认真保管。

仪 器 仪 表 发 放 工

1、热爱本职工作,熟知仪器仪表各种性能。

2、仪器仪表在发放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认真做好发放时仪器的各种性能记录,不合格的仪器严禁下井使用。

3、做好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用毛刷扫掉仪器表面浮尘。仪器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仪器。

4、按照要求对仪器进行充放电,对瓦斯机进行漏气、光谱检查,对有故障的仪器仪表要及时送交维修人员进行修理,保证仪器仪表的正常使用。

5、发放仪器要专人专号,凭牌领取,发现仪器丢失、或认为损坏的仪器要做好记录并汇报有关部门。

6、升井后的仪器要做认真检查,归类后放置,做好记录。 7、建立仪器仪表档案,按时通知有关人员对仪器仪表的强制检查,保证安全仪器仪表在强检周期内的正常使用。

8、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干私活。保持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仪器仪表做到用手拭无尘,争创文明窗口。

材 料 员

1、严格执行材料保管、领发制度,服务好生产,及时做好材料统计、审核工作,并做好有记录可查。

2、严把发放关口,建立材料进出、发放台帐及时领取生产备用材料,认真履行领发手续。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作好材料节支降耗,创产增收,减少流失和浪费。

4、认真做好材料库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库内保持文明卫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qj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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