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卫生局关于做好抗洪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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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卫生局文件

珙卫办发〔2008〕103号

珙县卫生局

关于做好抗洪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保健机构:

目前,已进入夏季汛期,南方多个省份已发生重大洪灾。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抗洪救灾防病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立足抗大灾防大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抗洪救灾防病工作决定建立珙县卫生局救灾防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跃军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罗志军 县卫生局副局长 单文映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熊朝晖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队长

张和平 县疾控中心主任 赵正冰 县人民医院院长

沈 奇 县中医院院长 黄嘉娴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程国富 市矿山急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应急办,由罗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义蓉负责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救灾防病领导组织,做到救灾防病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各医疗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救灾防病准备工作。灾害发生后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别是肠道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设立医疗点,开展灾区巡回治疗。广泛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大力普及救灾防病知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重点对灾民临时集中点、临时厕所等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杀灭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信息报告。

三、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进一步加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救灾防病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各种救灾防病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和卫生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做好救灾防病队伍、技术和物资储备。

四、各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将抗洪救灾防病相关资料,报县卫生局应急办。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抗洪救灾 防病工作 通知

抄 送:市卫生局、县政府应急办。 珙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8 年 6 月23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nl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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