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公司所需提交资料清单- 泰达政府门户网欢迎您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1-07 19:0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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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分立存续公司所需提交资料清单

序号 1 2 3 4 5 提供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和批复 拟分立设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分立协议 具体要求 (制式表格)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制式表格)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批准证书副本1;批复原件一份 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存续方和新设立方签字盖公章 分立决议中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的名称,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 权力机构作出的分立决议(中外合分立决议或决定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资/合作企业提供董事会决议;外商司的名称,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股东会决议;外商独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资企业提供股东决定书) 司股权的处置情况; 分立后存续公司权力机构决议 分立后存续公司有其它变更事项的提交;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董事会决议;外商合资企业提供股东会决议;外商独资企业提供股东决定书; 分立公告 省级以上的报纸,公告一次,公告期45天 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 存续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涉及国有资产的提供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分立后各公司《章程》 会签表 投资者(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董事、监事、 经理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 分立涉及国有资产的提交 至投资促进局领取该表格 (制式表格) (制式表格)相关人员有变动的企业提交 16 17 18 存续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成员任免职文件 相关人员有变动的企业提交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的原件(共六证) 19 承诺书 (制式表格)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注:1、上述文件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签字,字迹应清楚。制式表格不得修改。

2、请将上述文件用A4型纸打印成文,并请按序号排列,报一份原件。 3、所有报送文件必须采用中文文本,若文件是外文文本,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企业也可自行翻译,并加盖公司公章。

4、所有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所有复印件上应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公司公章。

5、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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