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2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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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减少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 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所属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和补助核算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办理公司紧急且重要的外出公务,方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附表二:《用车申请单》,用车完毕后,公车必须返回公司并向行政部报告→行政部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专职司机职责:专职司机由行政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用车规定

1、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用车时,用车人必须提前一天填写附表二:《用车申

请单》,经使用部门主管和行政人事部报副总经理审批;

2、 车辆不够安排时,原则上是“先远后近,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相结合

而定;

3、 用车人办事的方向路线,地点相同或比较接近时,尽量采取一车多人办

事,以减少浪费;

4、 有驾驶证且能够独立驾驶车辆的用车人,在用车过程中,不能擅自跟当

天驾驶人要车驾驶,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车辆时,必须经行政人事部

报副总经理批准;

5、 驾驶人凭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出车,无用车申请单,驾驶人不能出

车(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除外);

车辆

6、 驾驶人因急事临时外出,来不及凭《用车申请单》出车的,应第一时间

打电话告知行政人事部,并于回来后,马上补办出车手续,否则,当违

纪处理;

7、 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需把《用车申请单》上交给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8、 严禁公车私用。

四、车辆的维修、保险、年检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定点制度,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要求按附表六进行详细填写,并于每半年上报一次。

2、车辆保险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进行定点保险,要求保险期满前15天内进行比价询价并将比价询价结果报送副总经理,经确认后于期满前3天内办理续保手续。

3、车辆年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要求于年检期满前15天内办理。

五、油料的管理

车辆所用的油料统一由行政部到石油公司购买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市内日常加油可在指定的加油站进行加油,实行登记审核,统一结算。财务会计于每月15日前根据邮寄的对帐单核对上月油卡使用情况,并应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做到油耗与公里数挂钩,每月上报副总经理。

六、车辆的日常管理

为防止车辆被盗和停放不当造成车辆意外损伤,车辆应停放在划定的车位上,放置整齐有序。车辆应及时进行检查、清洗、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带故障出车,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况良好。

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驾驶人出车前

1)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4)看整车是否有损伤痕迹。

2、驾驶人收车后

车辆

1)清洁车辆;检查车容车貌,将车停放在有停车场的固定车位,保证车辆安全。

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3、车辆保养修理

A.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B. 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

发生部位,并如实向行政人事部报告,由行政人事部向副总经理报

批同意后,方可修车,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车辆外出途中需

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主管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前往修理,

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上报行政人事部由副总经理审

批后,方准报销。

C. 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

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D. 车辆维修时必须通过三家修理厂打价而定。要以“价格合理、质量

保障、时间快捷”为原则。

七、驾驶员的管理

驾驶员应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驾驶车辆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超载人员,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在出车期间要做到不吸烟,不疲劳驾驶,不开快车,不得擅自改变出车路线,未经用车领导和用车人员的同意,驾驶员不得携带亲朋同车。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接到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必须早于约定时间10分钟到位待命,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在每次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在行车记录表上进行登记使用情况,并依据出车记录及时报销过路过桥等费用。

驾驶员应按规定落实上级和交警部门的安全行车指示精神,努力钻研安全驾驶技术,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

驾驶员发生下列情况的,将会给予处罚:

车辆

1.不服从领导安排,违章,违法乱纪,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2.擅自用车,或乱停乱放在其它不应停放的地方,被上级机关查获曝光的,除追究原因及责任外,扣发相应的奖金。

3.私自出车及把车交给他人驾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同时扣除全年奖金;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担一切经济损失。

4.擅自将油料提供他人或移作它用,除由本人追回油料款外,并处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5.驾驶员出现违规事件,造成罚款或罚分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在当月或当年工资内扣除。

6.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果是全责方,则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如不是全责,则按责任比例扣除当月奖金。

7.车辆出事故,出现逃跑、伪造现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和自行处理等情况,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或当年奖金,严重的予以辞退。全年无违章行为、无责任事故及无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先救人在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不够的情况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给予负担(事故发生时当日驾驶人应先承担赔付)。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负担。

九、 车辆使用和保管

车辆

1.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注意行车安全,不得叫驾驶员喝酒和酒后开车或开快车,因此发生事故的,应负15%至30%的责任,并扣除当月奖金。

2.车辆实行专人保管制度,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车。

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本规定自2013年6月起执行。

附件目录:

附表一:车辆管理台账

附表二:用车申请单

附表三:行车记录表

附表四:车辆保养单

附表五:车辆修理单

附表六: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

附表七:车辆保养检查表

附表八:车辆用油记录表

附表九:加油卡使用记录表

附表十:加油卡领用记录表

附表十一:行政用车统计表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lh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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