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更新时间:2024-03-20 06:0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齐河县特教中心党支部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理论,研究和学习新的教育理念,不断提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认识和水平。 2、学习、讨论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教育局党组的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的措施。 3、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讨论如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落实好校长负责制及坚持好教代会制度的有关问题。

4、研究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制定计划,提出措施予以解决。

5、根据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提出学校发展规划的建议,或讨论校长提出的学校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研究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6、研究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文明规范、职业道德等学习计划。

7、审议校长提出的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研究组织民主测评考察干部德、能、勤、绩的有关工作。 8、讨论学校重大的人事安排和重大的人事问题。 9、讨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女职工委员会工作。 二、会议程序

支委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1、会前由主持人将会议内容通知各委员,以便有准备地进行讨论,作出决定。

2、须由支委会讨论的计划、总结、规划、方案、安排意见等,应由有关同志事先写出或提出初步意见,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先传阅,以便

提前准备意见。

3、讨论有关部门或群团组织的重大问题,需要负责人到会说明情况的,可要求该部门或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4、讨论和研究学校的重大问题,如果应到会人数未超过半时,应进一步了解情况,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安排时间再议。

5、支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若所作决议与有关政策或实际情况有出入需要修改的,须经支委会集体再次讨论,作出修改的决定。 三、注意事项:

1、支委会要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和事项集体讨论,反对“一言堂”。

2、严守保密纪律。凡上级规定不得扩大范围的,如干部问题等须报上级党委审批或备案、内部酝酿尚未形成决议的和不宜向外传播的内容,不得随意向家属子女,亲朋好友及会外人员泄露。

3、按时到会,不早退,不缺席,有事有病事先请假,认真参加,讨论发言围绕中心,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高会议效率。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kx8.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