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前辅导(新)

更新时间:2023-04-24 17:5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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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考前辅导

试卷结构

一题型

试卷题目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二题量

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共30分。

多项选择5题,每题2分共10分。

名词解释4题,每题3分共12分。

简答题2题,每题7分共14分。

论述题2题,每题12分共24分。

案例分析1题,每题10分共10分。

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1、从认识论的角度分类: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2、法学的职能包括应用、认识论、意识形态三个方面。

3、法律史学是从历史的角度研究法律的学科。

第二编法的本体

一、法的概念

1.法、法律的语义分析,分为汉语、西文、学术意义上的“法”的概念,其中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将法定义为“善良和公正的艺术”。

2、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重点掌握)(论述题)

3.如何理解法的概括性特征:反复适用

4.法的稳定性指的是什么

法律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单选)

法的本质,最终决定于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重点:法律规范的含义和法律的技术性规范的含义。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准则。(名词解释)

5.法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的内容,其中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而指引作用中,对每个个体行为的指引有个别指引和规范指引,规范指引相对于个别指引的缺陷是缺乏高效率。

法的作用的有限性:法的实施受人员和物质条件的制约;有些领域不适宜用法律调整;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性使法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法的概括性使个别正义无法实现。(多选)

二、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1.法的渊源: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多选)

2.法的形式:其中注意在中国,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行政法规。

3.法的分类:

(一).法的一般分类

A.国内法和国际法

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

可的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名词解释)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包括三种形式: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的编纂。其中法律汇编不具有立法性质。(单选)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

E.实体法和程序法

F.公法和私法

4.法的效力: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法的溯及力:当前各国在这个问题上一般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发生新旧法律矛盾时,应适用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

三、法的要素:

(1)法律概念

(2)法律原则

(3)法律规则(多选)

(4)确定性规范的内涵:明确规定一定行为规则,不必再援用其他规则的法律规范。(名词解释)

四、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以调整社会关系的种类为主,以调整的方法为辅。

2、法的体系和法律体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3、重点掌握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多选、单选)

五、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权利意味着可以选择,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义务意味着无从选择,必须或不得作出某些行为。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分类。(多选)

(二)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名词解释)

法律制裁的类型: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多选)

五、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A.主体: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首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权利能力。权利能力的概念(名词解释)。

B.客体:包括物,精神财富,作为,不作为,智力成果(多选)

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法的起源

(一)重点掌握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论述),原始社会调整有什么特点?

(二)根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系

目前世界上代表性的法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其中大陆法系又称之为罗马法法系。英美法系又称之为普通法法系。(单选)

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普通法和衡平法(后者由大法官作出)(单选)

“中华法系”的代表法通常是指《唐律》

法的历史类型是指人们依据法所存在的经济基础和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属性来进行的分类。几大历史类型的法分别有什么特点?特别是资本主义类型的法律

二、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

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

重点掌握法律移植,它是表征一个国家对同时期的其他国家法律或制度的吸收和借鉴的法律术语。

第四编法的运行

一、法的制定

立法活动:哪些机关可以行使,包括哪些程序(多选)。(立法权限的划分)

二、法的实施(单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法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法的实现

法律监督的含义(狭义广义之分);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

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重点掌握)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简答)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及其理解(重点掌握)(案例分析)

三、法律方法

(一)法律推理

(二)法律解释

某法学教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的解释属于学理解释。

(三)法律论证

第五编法与社会

一、法与经济

衡量法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的进步或反动性的主要标志是法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如何。二、法与政治

执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共同之处在于体现的意志相同(人民的意志)

三、法与文化

法律文化:其构成要素有实体性要素,意识性要素和精神品格要素。包括法律制度、关系和观念及意识(多选)

四、法与人权

《独立宣言》被马克思高度赞扬并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五、法与道德

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重点掌握)(论述)

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声明

以上仅为本人根据辅导老师的讲解加上本人的理解而整理的所谓重点,权当参考,千万不要押注于此。不希望误导,不希望背骂名。O(∩_∩)O~

欢迎多提意见,以便更好的完善健全。

郭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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