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发展格局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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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业发展格局取向

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与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互有优势,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也各有缺陷。对中国来说,当前应坚持金融市场发展取向,推动银证保均衡发展,促进金融业发展格局优化。本文为第9期同名文章下半部分,从两种金融制度的国际比较、中国金融业发展格局优化(下),就“十二五”时期中国金融业发展格局进行探讨。

两种金融制度的国际比较

从金融资产结构视角对银行、证券类资产比较

从金融资产(仅考虑证券和银行资产)总量来看(见图1),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要远高于新兴市场国家。2008年全球金融资产总量为214.4万亿美元,与GDP的比重为352.0%。其中,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的金融资产总量分别为56.4万亿美元、18.2万亿美元、13.1万亿美元、24.7万亿美元,与GDP的比重分别为390.5%、678.4%、357.8%、503.3%。新兴市场国家金融资产总量34.4万亿美元,与GDP的比重为166.9%。

从金融资产结构看(见图2),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证券资产和银行资产的比例大多保持在50%:50%。2008年全球证券(股票和债券)和银行资产的比例为54.6%:45.4%;其中,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为75.2%:24.8%;32.1%:67.9%;50.2%:49.8%;59.4%:40.6%;新兴市场国家为47.6%:52.4%。

对保险类资产比较

保费收入(Insurance Premium)方面,1998乣2007年间,OECD国家从21824. 9亿美元增长到38594.9美元,增长76.8%,年均增长6.5%。其中,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分别从9949.6亿美元、1911.8亿美元、1793.2亿美元、3006.4亿美元增长到13829.8美元、5572.1美元、2804.1美元、3514.1美元,增长39.0%、191.5%、56.4%、16.9%,年均增长3.7%、12.6%、5.1%、

1.8%。保险深度(insurance penetration,保费收入占GDP比重)方面(见图3),1998乣2007年,OECD国家从8.4%增长到9.3%,增长11.5%,年均增长1.2%。其中,美国、英国、德国从10.4%、12.6%、6.4%增长到10.8%、19.2%、6.7%,增长3.8%、52.3%、4.2%,年均增长

0.4%、4.8%、0.5%。日本从7.7%略微下降至7.6%,基本平稳。

保险密度(insurance density,人均保费)方面(见图4),1998乣2007年,OECD国家从1800美元增长到3207美元,增长78.2%,年均增长5.9%。其中,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从3274美元、3068美元、1714美元、2334美元分别增长到4912美元、8808美元、2707美元、2587美元,增长50.0%、187.1%、57.9%、10.8%,年均增长4.1%、11.1%、4.7%、1.0%。 中国金融业发展格局取向

从金融市场发展角度

中国是一个具有新兴和转轨双重特征的国家,对于中国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借鉴其他转轨经济国家的经验教训是一种适当的政策选择。在经济转轨较为成功的国家,虽然存在金融政策上的区别,但是金融制度方面却出现了一些相同特征,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转轨相对成功的国家中,银行在金融制度中处于主导地位。二是公司和银行的股权比较集中,股票换手率很低,而最好的公司往往偏好于到欧美证券交易所上市。三是大多数国家的金融制度为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证券市场发挥的作用较小,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才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转轨经济国家的金融发展实践倾向于支持这样的经验认识,即在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不可避免,发展证券市场的条件尚未成熟,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才会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都暗示着,实行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的转轨经济国家,伴随着经济发展,应该逐渐加快金融市场发展,显著提高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制度比较与设计的文献不断出现并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应该承认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去不断探索,例如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金融制度的未来演进趋势并不是特别明确,理论界也存在诸多争论。但无论是金融制度结构的演进历史,还是两种金融制度所具有的相对比较优势,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它们之间并非相互替代而更多的是一种互补关系,事实上,实践中世界各国的金融制度正在显现出一种同化趋势

或趋中模式。因此,流行观点认为中国应该在战略选择上实行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似乎定论为时尚早。

但我们倾向于认为,中国金融制度演进的战略选择并不是非常明确,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当前做出有益的策略选择,我们应该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因为无论是相对于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还是相对于趋中模式,中国目前的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尚存在许多差距;至于在接近趋中模式后,是否向市场主导型模式进一步演进,这不仅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从“十二五”时期金融发展指标角度

从融资结构角度看,若以2009年的数据计算,“十一五”期间间接融资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若以2010年数据计算,“十一五”期间间接融资比重下降6个百分点。考虑到两个数据波动较大,后期可能会有所反弹,因此,力争“十二五”期末将中国间接融资比重稳定下降5个百分点,保持在70%的水平。

从金融资产结构角度看,银行业方面,“十一五”期间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金融机构境内资产总额从2005年末的37.5万亿元增长到2008年末达到62.4万亿元,但银行业资产总额与GDP的比重却一直保持在200%的水平上,变动并不显著。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了超额信贷投放政策,这一比重快速上升至234.88%,比上年增加36个百分点,比2005年增长30个百分点,波动特征明显。根据十年周期和五年周期的增长趋势测算下来,力争“十二五”期末银行业资产总额与GDP的比重稳定增加25个百分点,达到270%的水平。

证券业方面,“十一五”期间国内股票市值与债券市值占GDP比重分别从2005年的17.69%、27.27%增长到2009年的72.74%、39.65%。“十二五”期间将加快推动金融市场发展,证券性资产占GDP的比重将有较大提升。股票市场方面,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十一五”期间总市值占GDP比重呈现出明显的波动特征。以1993乣2009年趋势和2004乣2009年趋势测算,力争“十二五”期末总市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120%。债券市场的发展一直比较稳定,经

测算,力争“十二五”期末债券市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5%。

保险业方面,“十一五”期间国内保险业保费收入从4927.3亿元增加到11137.3亿元,年均增长约18.5%,远高于同期GDP增速(9.5%);保险深度从2.66%增长至3.32%,年均增长约

6.2%;保险密度从376.8元/人增长至834元/人,年均增长约18.1%。以“十一五”期间的增长速度测算,力争“十二五”期末保费收入达到2100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4.4%,保险密度达到1600元/人。

从推动银证保均衡发展,优化中国金融业发展格局角度

一要促进银行业科学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确立科学发展理念及战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树立“好银行”理念,正确处理“大”和“好”的关系,坚决摒弃单纯追求规模、速度和市场份额扩张的习惯做法。对不同类型的机构,鼓励制订差异化的长远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走专业化、个性化、特色化和精细化发展道路,转变经营策略与经营模式,避免同质化发展与同质化竞争。

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提高透明度”原则支持银行业金融创新,提升金融创新质量,改善金融创新同质化问题。深入研究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审慎推进各类合格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按照“制度先行、风险可控、及时总结”的原则,审慎有序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严格准入管理,建立好“防火墙”,加强并表管理,引导商业银行在明确综合经营战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开展综合经营业务试点。 二要大力推动金融市场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加快推动货币市场发展。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短期融资券市场、商业汇票市场协调发展,拓宽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积极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引导货币经纪业务的发展,注重发挥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

优化信贷市场结构,着力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服务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支持。

完善多层次股票市场。继续发展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积极加强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板新股发行机制、再融资制度。推动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股票发行体制改革,继续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发行效率,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询价制;积极推进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改革;完善创业板公司退市机制。

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建立和完善分层有序、统一开放的债券市场,进一步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丰富市场产品结构,建立债券市场创新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试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探索建立碳金融市场。继续推动非金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包括推出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试点发展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基础建设,提高市场流动性。

推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坚持产品创新,丰富衍生产品品种。完善市场制度,加强市场规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形成市场发展合力。加强市场基础性建设,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大力发展外汇、黄金市场。研究推动境内离岸外汇市场发展。加大开发外汇衍生产品力度,不断丰富外汇市场产品体系。创新黄金市场产品。完善黄金市场仓储、运输、认证和黄金账户服务体系。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推进上海、香港金融中心协调发展。

三要加快发展和做大做强保险业。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改制上市,优化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增强市场约束力。继续推动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

进一步发挥示范促进作用。

促进资产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保险资金独立托管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培育主业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大型保险集团,增强大型保险公司国际竞争力。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发展“三农”保险,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积极发展养老和健康保险,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促进对外贸易。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支持国民经济建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kf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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