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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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校医协议书

校 医 聘 用 协 议 书

甲方:xx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一、专业要求 :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医德高尚、医术合格、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甲方的师生服务,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配足甲方在乙方院内的药箱药品。

2、甲方应及时将生病的学生送交乙方医治,并协助学生详细介绍病情。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校内宣传疾病防控有关知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卫生院要有行医资质,并配备齐卫生室应有的设备。

2、乙方为学校服务不得营利,严格按要求配药,并做好用药登记。

3、乙方的药品请购单要及时送交甲方以确保正常诊疗。

4、乙方要承担起甲方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宣传指导、经常为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

5、乙方在甲方学生需要诊治的时间内要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三、有关服务费:

正常服务期间,每学期甲方交乙方服务费贰仟元正整,交款时间为每学期期未考试之后的一周内。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四、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20 15 年9月1 日 2015 年9月1日篇二:校医合同 校医聘用合同书

甲 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及电话:乙方(受聘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教师资格证号码:

现有职称: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自治区事业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年期固定期限合同。

本学年度续聘人员,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本学年度新聘人员,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者,聘用合同自动生成正式合同;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同时解除聘用合同。起薪日从合同生效日期算起。

二、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 担任 工作。

第三条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四条 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协调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并做好学生体检结果分析。 第五条 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学生的疾病防控,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

第六条 管理好学校卫生室,从实际出发,配备必需数量的药物、器械,并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管理,定期清点补给。

第七条 做好急救及转诊工作,参与分局及各学校大型活动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第八条 培训和指导各学校兼职校医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第九条 乙方每周在甲方各学校轮流坐班一天,周五回分局办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 甲方用人单位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职工公寓住房,租金250元/间〃月,由乙方承担;需要家用单元住房者,甲方提供证明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用人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享受同在册职工一样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甲方用人单位安排乙方节假日工作应向乙方支付与甲方用人单位正式职工标准相同的节假日补助。

第十三条 聘期满一年续签聘用合同的教辅人员,在提供规定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前提下,可与在职教辅人员按同等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四条 乙方不享受甲方对正式职工的带薪疗养假、奖金、生活福利、劳保等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 乙方聘期内如因公伤、残、亡,有关费用处理事宜由甲方参照有关标准和乙方协商解决;非因公伤、残、亡者费用自理。

四、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按乙方的岗位确定月薪酬标准:

满工作量的岗位月薪酬标准为:校医1900元/月。

自2007年8月25日起,工资结构中增加工龄工资,工龄以甲方首次聘用时间计起,工龄按满年满月年计算。

工龄工资=工龄×年工工资

年工工资的确定:工龄≤5年,年工工资4元/年;5年<工龄≤15年,年工工资8元/年;工龄>15年,年工工资12元/年。

第十七条 月薪酬标准发放办法:

1、每月1~4日乙方所在学校统计上月实际工作量并进行公示,准确无误后于5日上报甲方,甲方核准后,由甲方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本人。

2、聘期每满一学期的学校教辅人员,在完成学校值班工作的前提下,享受相邻带薪假期(标准为月薪工资)。其他非学校岗位人员不享受带薪寒、暑假。 第十八条 在乙方提供规定证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参照社会保险有关条例享受甲方统一办理的养老、医疗、失业金、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及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护单位财产;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甲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事故者,用人单位可依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上报甲方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甲方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在所从事的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3、因违反职业道德,工作水平和效率低下,对甲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明显损害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者;

2、用人单位、家长、学生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反映强烈,满意率不足90%者。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聘期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劳动报酬,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期,聘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2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下一期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性质,甲方每年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作为本年度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的各项约定即终止,乙

方不得再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人事科存档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执行单位(签章) 执行代表(签章)

八、其他 乙 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三:校医岗位聘任协议书 小学校医聘任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校医岗位聘任协议书。

一、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长期,自2012年9月1日始。

二、工作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一名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甲方从事校医工作,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责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场所作为卫生室,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并填充齐全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甲方免费提供水、电。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行使对校医的管理权、聘任权、考核权、奖惩权,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解聘受聘期间不履行受聘岗位责任的校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人员在学校工作,每月800元,要承担起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乙方提供人员应主动接受甲方管理。

3、乙方提供人员的工资由乙方发放,并同时享受甲乙双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及其他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救死扶伤。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甲方的管理,完成应聘的岗位工作任务。

2、乙方提供人员如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甲方将视违反程度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纪律,扣发工资、奖励工资,对于情节严重者通知乙方立即调整提供人员。

五、聘任协议终止条件

1、甲方不履行聘任协议,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向有关部门申报调解、提出申诉或要求,终止聘任协议。

2、乙方在受聘期间,出现符合解聘条件的情况,甲方将依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予以解聘,终止岗位聘任协议。

3、甲乙双方在聘任协议有效期内,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任协议,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终止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协议继续有效。

六、违反聘任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责任属甲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协议中断期间乙方的损失;责任属乙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赔偿在协议中断期间甲方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聘任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方: 2012年 9 月 1 日篇四:中小学兼职校医聘用协议 石埠子镇书院中学兼职校医聘用协议

为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 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简称甲方)与 卫生院(简称乙方) ,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兼职校医工作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为兼职校医提供工作条件,包括必备工作场所和设备等。

2、学校对兼职校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考核评估并建立奖惩制度。

二、乙方职责:

1、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指导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根据体检单位提供的学生健康评价报告, 指导学校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

3、掌握学生常见病(视力不良、龉齿、寄生虫、沙眼、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等)的动态情况,提出防治措施,降低学生 常见病的发病率。

4、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对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不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为学生 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常见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麻疹、伤寒和副伤寒、痢疾)防治知识的 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冬季、夏秋季) 。

6、指导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疫情报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7、指导学校疫情报告人开展疫情报告。

8、兼职校医工作时间:周

一、

三、五上午,周

二、四下午。

三、协议期限:2013 年 9 月 1 日—— 2014年8月31日。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篇五:兼职校医协议

田于小学兼职校医巡诊协议

为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本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简称甲方)与 (卫生院)(简称乙方),就 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为兼职校医提供工作条件,包括必备工作场所和设备等。

2、学校对兼职校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考核评估并建立奖惩制度。

二、乙方职责:

1、按照兼职校医工作制度,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指导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单位提供的学生健康评价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

3、掌握学生常见病(视力不良、龋齿、寄生虫、沙眼、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等)的动态情况,提出防治措施,降低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

4、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对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不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常见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麻疹、伤寒和副伤寒、痢疾)防治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冬季、夏秋季)。

6、指导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疫情报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7、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能及时针对心理问题学生进行疏导工作。

8、兼职校医每周至少到学校开展工作2天。

三、相关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甲方:由 作为代表人,负责开展本协议下的工作。 乙方:由 担任兼职校医,负责开展本协议下的工作。 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第二篇:校医协议书

校 医 聘 用 协 议 书

甲方:xx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一、专业要求 :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医德高尚、医术合格、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甲方的师生服务,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配足甲方在乙方院内的药箱药品。

2、甲方应及时将生病的学生送交乙方医治,并协助学生详细介绍病情。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校内宣传疾病防控有关知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卫生院要有行医资质,并配备齐卫生室应有的设备。

2、乙方为学校服务不得营利,严格按要求配药,并做好用药登记。

3、乙方的药品请购单要及时送交甲方以确保正常诊疗。

4、乙方要承担起甲方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宣传指导、经常为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

5、乙方在甲方学生需要诊治的时间内要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三、有关服务费:

正常服务期间,每学期甲方交乙方服务费贰仟元正整,交款时间为每学期期未考试之后的一周内。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四、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20 15 年9月1 日 2015 年9月1日篇二:校医合同 校医聘用合同书

甲 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及电话:乙方(受聘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教师资格证号码:

现有职称: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自治区事业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年期固定期限合同。

本学续聘人员,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本学新聘人员,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者,聘用合同自动生成正式合同;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同时解除聘用合同。起薪日从合同生效日期算起。

二、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 担任 工作。

第三条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四条 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协调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并做好学生体检结果分析。 第五条 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学生的疾病防控,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

第六条 管理好学校卫生室,从实际出发,配备必需数量的药物、器械,并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管理,定期清点补给。

第七条 做好急救及转诊工作,参与分局及各学校大型活动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第八条 培训和指导各学校兼职校医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第九条 乙方每周在甲方各学校轮流坐班一天,周五回分局办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 甲方用人单位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职工公寓住房,租金250元/间〃月,由乙方承担;需要家用单元住房者,甲方提供证明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用人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享受同在册职工一样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甲方用人单位安排乙方节假日工作应向乙方支付与甲方用人单位正式职工标准相同的节假日补助。

第十三条 聘期满一年续签聘用合同的教辅人员,在提供规定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前提下,可与在职教辅人员按同等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四条 乙方不享受甲方对正式职工的带薪疗养假、奖金、生活福利、劳保等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 乙方聘期内如因公伤、残、亡,有关费用处理事宜由甲方参照有关标准和乙方协商解决;非因公伤、残、亡者费用自理。

四、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按乙方的岗位确定月薪酬标准:

满工作量的岗位月薪酬标准为:校医1900元/月。

自2007年8月25日起,工资结构中增加工龄工资,工龄以甲方首次聘用时间计起,工龄按满年满月年计算。

工龄工资=工龄×年工工资

年工工资的确定:工龄≤5年,年工工资4元/年;5年<工龄≤15年,年工工资8元/年;工龄>15年,年工工资12元/年。

第十七条 月薪酬标准发放办法:

1、每月1~4日乙方所在学校统计上月实际工作量并进行公示,准确无误后于5日上报甲方,甲方核准后,由甲方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本人。

2、聘期每满一学期的学校教辅人员,在完成学校值班工作的前提下,享受相邻带薪假期(标准为月薪工资)。其他非学校岗位人员不享受带薪寒、暑假。 第十八条 在乙方提供规定证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参照社会保险有关条例享受甲方统一办理的养老、医疗、失业金、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及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护单位财产;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甲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事故者,用人单位可依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上报甲方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甲方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在所从事的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3、因违反职业道德,工作水平和效率低下,对甲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明显损害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者;

2、用人单位、家长、学生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反映强烈,满意率不足90%者。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聘期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劳动报酬,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期,聘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2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下一期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性质,甲方每年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作为本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的各项约定即终止,乙

方不得再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人事科存档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执行单位(签章) 执行代表(签章)

八、其他 乙 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三:校医岗位聘任协议书 小学校医聘任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校医岗位聘任协议书。

一、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长期,自2012年9月1日始。

二、工作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一名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甲方从事校医工作,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责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场所作为卫生室,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并填充齐全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甲方免费提供水、电。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行使对校医的管理权、聘任权、考核权、奖惩权,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解聘受聘期间不履行受聘岗位责任的校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人员在学校工作,每月800元,要承担起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乙方提供人员应主动接受甲方管理。

3、乙方提供人员的工资由乙方发放,并同时享受甲乙双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及其他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救死扶伤。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甲方的管理,完成应聘的岗位工作任务。

2、乙方提供人员如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甲方将视违反程度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纪律,扣发工资、奖励工资,对于情节严重者通知乙方立即调整提供人员。

五、聘任协议终止条件

1、甲方不履行聘任协议,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向有关部门申报调解、提出申诉或要求,终止聘任协议。

2、乙方在受聘期间,出现符合解聘条件的情况,甲方将依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予以解聘,终止岗位聘任协议。

3、甲乙双方在聘任协议有效期内,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任协议,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终止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协议继续有效。

六、违反聘任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责任属甲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协议中断期间乙方的损失;责任属乙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赔偿在协议中断期间甲方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聘任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方: 2012年 9 月 1 日篇四:中小学兼职校医聘用协议 石埠子镇书院中学兼职校医聘用协议

为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中小学校正常的 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简称甲方)与 卫生院(简称乙方) ,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兼职校医工作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为兼职校医提供工作条件,包括必备工作场所和设备等。

2、学校对兼职校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考核评估并建立奖惩制度。

二、乙方职责:

1、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指导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根据体检单位提供的学生健康评价报告, 指导学校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

3、掌握学生常见病(视力不良、龉齿、寄生虫、沙眼、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等)的动态情况,提出防治措施,降低学生 常见病的发病率。

4、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对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不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为学生 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常见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麻疹、伤寒和副伤寒、痢疾)防治知识的 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冬季、夏秋季) 。

6、指导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疫情报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7、指导学校疫情报告人开展疫情报告。

8、兼职校医工作时间:周

一、

三、五上午,周

二、四下午。

三、协议期限:2013 年 9 月 1 日—— 2014年8月31日。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篇五:兼职校医协议

田于小学兼职校医巡诊协议

为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本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简称甲方)与 (卫生院)(简称乙方),就 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为兼职校医提供工作条件,包括必备工作场所和设备等。

2、学校对兼职校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考核评估并建立奖惩制度。

二、乙方职责:

1、按照兼职校医工作制度,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2、指导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单位提供的学生健康评价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

3、掌握学生常见病(视力不良、龋齿、寄生虫、沙眼、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等)的动态情况,提出防治措施,降低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

4、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对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不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健康宣教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常见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麻疹、伤寒和副伤寒、痢疾)防治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冬季、夏秋季)。

6、指导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疫情报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7、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能及时针对心理问题学生进行疏导工作。

8、兼职校医每周至少到学校开展工作2天。

三、相关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甲方:由 作为代表人,负责开展本协议下的工作。 乙方:由 担任兼职校医,负责开展本协议下的工作。 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第三篇:校医聘任协议书

校 医 聘 用 协 议 书

甲方:xx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一、专业要求 :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医德高尚、医术合格、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甲方的师生服务,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配足甲方在乙方院内的药箱药品。

2、甲方应及时将生病的学生送交乙方医治,并协助学生详细介绍病情。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校内宣传疾病防控有关知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卫生院要有行医资质,并配备齐卫生室应有的设备。

2、乙方为学校服务不得营利,严格按要求配药,并做好用药登记。

3、乙方的药品请购单要及时送交甲方以确保正常诊疗。

4、乙方要承担起甲方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宣传指导、经常为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

5、乙方在甲方学生需要诊治的时间内要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三、有关服务费:

正常服务期间,每学期甲方交乙方服务费贰仟元正整,交款时间为每学期期未考试之后的一周内。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四、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20 15 年9月1 日 2015 年9月1日

第四篇:校医岗位聘任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莆田市涵江区私立银河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涵西街道办事处苍林社区卫生服务站(简称乙方)

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一、专业要求 :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医德高尚、医术合格、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甲方的师生服务,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配足甲方在乙方站内的药箱药品。

2、甲方应及时将生病的学生送交乙方医治,并协助学生详细介绍病情。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校内宣传疾病防控有关知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卫生服务站要有行医资质,并配备齐卫生室应有的设备。

2、乙方为学校服务不得营利,严格按要求配药,并做好用药登记。

3、乙方的药品请购单要及时送交甲方以确保正常诊疗。

4、乙方要承担起甲方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宣传指导、经常为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

5、乙方在甲方学生需要诊治的时间内要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三、有关服务费:

正常服务期间,每学期甲方交乙方服务费叁仟元正,交款时间为每学期期未考试之后的一周内。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20

日起至20

日止。

四、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第五篇:校医岗位聘任协议书

小学校医聘任协议书

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和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校医岗位聘任协议书。

一、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五年,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二、工作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一名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甲方从事校医工作,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责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场所作为卫生室,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并填充齐全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甲方免费提供水、电。

3、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行使对校医的管理权、聘任权、考核权、奖惩权,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解聘受聘期间不履行受聘岗位责任的校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人员在学校工作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且要承担起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乙方提供人员应主动接受甲方管理。

3、乙方提供人员的工资由乙方发放,并同时享受甲乙双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及其他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救死扶伤。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甲方的管理,完成应聘的岗位工作任务。

2、乙方提供人员如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甲方将视违反程度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纪律,扣发工资、奖励工资,对于情节严重者通知乙方立即调整提供人员。

五、聘任协议终止条件

1、聘任协议到期,聘任自行终止。

2、甲方不履行聘任协议,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向有关部门申报调解、提出申诉或要求,终止聘任协议。

3、乙方在受聘期间,出现符合解聘条件的情况,甲方将依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予以解聘,终止岗位聘任协议。

4、甲乙双方在聘任协议有效期内,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任协议,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终止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协议继续有效。

六、违反聘任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责任属甲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协议中断期间乙方的损失;责任属乙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赔偿在协议中断期间甲方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聘任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 字)法定代表人:(签 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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