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政府追加投资如何处理财会实务精品文档

更新时间:2023-09-30 12: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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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政府追加投资如何处理【财会实务精品文档】

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笔者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接受政府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在此对企业接受政府追加投资予以详细阐述。 两种投资处理各不同

政府直接追加投资。企业接受政府直接追加的投资,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股份有限公司贷记股本科目)。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以及章程修正案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形式有多种,如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非现金资产投资,符合国家规定比例的,还可用无形资产投资。但是,政府以非现金资产追加投资,需要评估确定相关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应借记固定资产、库存商品、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取得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收到政府资本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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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专项应付款可按照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以下举例说明。

资本性拨款案例精解

案例:甲公司系国有文化演艺企业,成立于2002年,2012年1月1日收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本性投资拨款5000万元,专项用于新建大剧场。2012年2月1日,支付大剧场勘测设计费300万元;2012年3月1日首次支付大剧场建设工程款1000万元;2012年6月1日支付大剧场建设所需的灯光、音响及中央空调设备支出1200万元;2012年11月1日支付项目部人员工资50万元;支付监理公司监理费150万元,支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审计费80万元,支付施工单位剩余工程款2100万元。大剧院2012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竣工决算程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经批复剩余专项资金120万元一并转入资本公积,2013年1月1日全部转增国家资本。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事项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解答:这是典型的政府追加资本性投资行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2012年1月1日收到资本性投资拨款5000万元 借:银行存款5000

贷:专项应付款—— —大剧院 5000

2.2012年2月1日,支付大剧场勘测设计费300万元 借:在建工程—— —大剧院300 贷:银行存款300

3.2012年6月1日支付灯光、音响及中央空调设备款1200万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i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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