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23 14:4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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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2010年提出“全面启动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69号)精神,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0?22号),切实改善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城郊结合部和乡村环境卫生面貌为切入点,按照“区级统筹、乡(街)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塑造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边三大”活动(对乡村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不断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所属村(社区)和东岸乡所属村,今年上半年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乡政府所在地、新

一轮农村示范村、公路沿线为重点。

(二)整治内容:对田边地头、沟渠河塘、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裸露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开展卫生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2、基础卫生设施完善规范。做到“三有”:成片居民区有规范果皮桶、有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站、有垃圾收集转运专业队伍;

3、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做到垃圾入池、分类处理、及时清运、专人保洁。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连续开展三年(2010-2012年),每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3月底前)

一是全面部署,全民动员。由各街道、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强领导,抓好部署。要动员到村,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与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战。二是制订方案,相关街道、乡要根据实际情况,摸清底子,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3月底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细

则。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底前)

全面推进落实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各项任务。相关街道、乡、村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有主垃圾,如屋边垃圾,由农户自主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发动居民进行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垃圾,并通过开展家庭卫生评比检查,督促村民做到房前屋后干净卫生、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对无主垃圾,如路边、水边、田边等地的垃圾,要发动村民投工投劳进行集中整治或环卫所专业清理,通过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活动,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区中转”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

加大拆违控违力度,取缔违规加工作坊,减少乡村污染源,加大对社会路口治理力度,减少乡村道对城市的污染,全面提高城乡卫生水平。

加强拆迁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强化开发过程中工程建设中的渣土管理,保证乡村环境质量。

(三)考核评比阶段(6月—12月上旬)

在区、街道、乡、村层层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第一次市级考核在6月份进行,考核重点是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成效及乡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成效。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把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为加强对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副区长严国益任组长,廖斌、吴穗、王志平、谭自然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建设局、民政局、农林水局、城管局、环卫局、环保局、交管局、妇联、文明办、绩效考核办、爱卫办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由爱卫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相关街道、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具体实施。

(二)落实责任,确保投入

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负其责。相关街道、乡、村要根据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集中精力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到位,做到不推诿扯皮,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在硬件建设上,要加大投入,着重解决基础环境卫生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3年内,在东岸乡每年新建站厕10座,使站厕布局合理,满足使用要求;将马王堆、东屯渡、东岸乡村民安置建成区按城区标准配备垃圾容器,修缮破损垃圾池;将乡村道路日常维护经费纳入区财政补贴范围,使村级卫生保洁制度化。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关键在基层,基础在村民。相关街道、乡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营造氛围,加强对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晓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

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村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鼓励村民投资投劳广泛参与到乡村环境整治中来,让村民在参与中感受变化、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带动其他乡村,实现整洁行动的全面推进。东岸乡、马王堆街道要在3月底之前对村民进行层层动员发动,户户发放宣传资料,使宣传发动深入到每个村民,广泛动员村民群众参与到卫生整治行动中来。

(四)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为保证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顺利开展,区领导小组将采取督查、暗查的方法,将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东岸乡各村全部纳入区城管局日常检查考核,进行日检查、周考核、月排名,月考核结果进行登报公示。对工作突出的街道、乡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全市每半年组织评出“十佳乡镇十佳村”和“十差乡镇十差村”,评比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对“十强”、“十快” 乡镇的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要不断巩固、深化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研究制定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要逐步将门前责任制管理模式向城郊结合部延升,家家户户门前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探索和建立“区政府领导、街道(乡)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专业保洁、广大村民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抓好清扫保洁和“户分类、集中收集”的垃圾处置机制;并通过开展文明、卫生乡村的创建活动,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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