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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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规 划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〇七年十月

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

项目负责人:熊 强 技术负责人:雷 波

编 制 人 员:雷 波 叶兆木 唐 敏 熊 强 唐燕秋 审 核:熊 强 审 定:杨三明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〇七年十月

目 录

1 规划总则 ............................................................................................................................. 1

1.1 指导思想 .................................................................................................................. 1 1.2 基本原则 .................................................................................................................. 1 1.3 编制依据 .................................................................................................................. 1 1.4 规划范围和时限 ...................................................................................................... 2

1.4.1 规划范围 ....................................................................................................... 2 1.4.2 规划时限 ....................................................................................................... 3

2 城市发展现状与趋势 ......................................................................................................... 4

2.1 自然和经济社会现状 .............................................................................................. 4

2.1.1 自然概况 ....................................................................................................... 4 2.1.2 经济社会现状 ............................................................................................... 4 2.2 环境保护现状 .......................................................................................................... 4 2.3 城市发展趋势分析 .................................................................................................. 6

2.3.1 城市定位 ....................................................................................................... 6 2.3.2 城市发展规模和功能 ................................................................................... 6 2.3.3 趋势分析 ....................................................................................................... 7

3 创模差距与可行性分析 ..................................................................................................... 9

3.1 指标达标概况 .......................................................................................................... 9 3.2 指标分析 .................................................................................................................. 9

3.2.1 基本条件 ....................................................................................................... 9 3.2.2 经济社会指标 ............................................................................................. 11 3.2.3 环境质量 ..................................................................................................... 13 3.2.4 环境建设 ..................................................................................................... 14 3.2.5 环境管理 ..................................................................................................... 17 3.3 重点难点指标 ........................................................................................................ 19 4 目标及指标体系 ............................................................................................................... 22

4.1 总体目标 ................................................................................................................ 22 4.2 阶段目标与指标 .................................................................................................... 22 5 主要任务 ........................................................................................................................... 24

— I —

5.1 经济社会发展工程 ................................................................................................ 24

5.1.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24 5.1.2 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 25 5.2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 26

5.2.1 水污染控制 ................................................................................................. 26 5.2.2 大气污染控制 ............................................................................................. 30 5.2.3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 33 5.2.4 噪声污染防治 ............................................................................................. 35 5.3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 37

5.3.1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 37 5.3.2 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 38 5.3.3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 40 5.3.4 生态示范创建 ............................................................................................. 42 5.4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 43

5.4.1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 43 5.4.2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43 5.4.3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 44 5.4.4 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建设 ............................................................................. 44 5.5 环境宣传教育工程 ................................................................................................ 44

5.5.1 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 45 5.5.2 环境保护宣传 ............................................................................................. 45 5.5.3 环境保护教育活动 ..................................................................................... 46 5.5.4 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 47

6 重点工程项目与投资方案 ............................................................................................... 48

6.1 重点工程项目 ........................................................................................................ 48 6.2 投资方案 ................................................................................................................ 48

6.2.1 投资估算 ..................................................................................................... 48 6.2.2 资金筹措 ..................................................................................................... 49

7 管理保障措施 ................................................................................................................... 50

7.1 组织保障 ................................................................................................................ 50

— II —

7.1.1 加强领导 ..................................................................................................... 50 7.1.2 明确责任 ..................................................................................................... 50 7.2 制度保障 ................................................................................................................ 51

7.2.1 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 51 7.2.2 建立工作调度会制度 ................................................................................. 51 7.2.3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 52 7.2.4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 52 7.2.5 建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制度 ................................................................. 52 7.3 科技保障 ................................................................................................................ 52 7.4 政策与法律保障 .................................................................................................... 53 8 预期效益评价 ................................................................................................................... 54

8.1 环境效益分析 ........................................................................................................ 54

8.1.1 环境污染控制效益分析 ............................................................................. 54 8.1.2 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 55 8.2 经济效益分析 ........................................................................................................ 55

8.2.1 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 55 8.2.2 结构调整,吸引外资投入 ......................................................................... 56 8.3 社会效益分析 ........................................................................................................ 56

8.3.1 控制城区人口规模过度膨胀 ..................................................................... 56 8.3.2 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 ......................................................................... 56 8.3.3 建立良好的人文生态系统 ......................................................................... 56

9 获取“模范城区”荣誉称号后的持续改进计划 ........................................................... 57

9.1 持续改进目标 ........................................................................................................ 57 9.2 持续改进计划 ........................................................................................................ 57

9.2.1 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持续改进计划 ......................................................... 57 9.2.2 环境保护方面的改进计划 ......................................................................... 58 9.3 持续改进工程及投资计划 .................................................................................... 59 附表1 2008年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表 ......................... 60 附表2 2009年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表 ......................... 65 附表3 2010年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表 ......................... 70

— III —

附表4 2011年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表 ......................... 75 附表5 2012-2014年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表 ................ 80 附表6 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重点工程投资概况 .............................................. 85 附图1 江津区区域位置关系图 附图2 江津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附图3 江津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附图4 江津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附图5 江津区重点工业污染源分布图 附图6 江津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 附图7 江津区城区垃圾填埋场建设规划

— IV —

1 规划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以下简称“创模”)为载体,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统筹战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使江津区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1.2 基本原则

1. 全面达标,突出重点。规划的宗旨是全面达到创模规定的指标要求,规划编制过程中,以实现创模有差距的指标以及主要障碍为突破口,将解决创模突出问题作为规划的重点,提出具体解决的方案和应对措施。

2.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全局观念,因地制宜,提出体现城市特点和特色的重点工作和要求,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分阶段、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进行监督和考核。

3. 以自然为本,发展经济。遵循自然规律,使城市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保持在环境承载能力之内,营造绿色消费环境,使城市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4. 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眼提高城市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创造稳定、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1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7)《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纲要》

(8)《“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 (9)《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和管理工作规定》 (10)《直辖市城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考核指标》

(11)《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2)《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13)《重庆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14)《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区市县活动请示的通知》(渝府发[1998]49号)

(15)《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区县(自治县)考核指标》 (16)《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5-2010)》 (17)《重庆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05-2010)》 (18)《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2006-2010)》 (19)《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06-2010)》 (20)《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1)《江津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2)《江津建设区域性中心大城市规划》 (23)《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4)《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25)其他相关规划

1.4 规划范围和时限

1.4.1 规划范围

编制范围为江津区行政区域范围,包括23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幅员面积3200 km2。重点规划区域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双福镇和先锋镇的行政辖区,总面积约450平方公里。

— 2 —

1.4.2 规划时限

本规划以2006年为基准年,规划年限为2007~2014年。具体分期如下: 前期:2007年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的准备阶段; 中期:2008~20011年为市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全面创建阶段; 后期:2012~2014年为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阶段。

— 3 —

2 城市发展现状与趋势

2.1 自然和经济社会现状

2.1.1 自然概况

江津区位于长江上游、重庆西南部,东临綦江,西接永川、四川省合江,南靠贵州,北接璧山、九龙坡,属四川盆地东南丘陵区,是明显的中山、低山、高阶台地、深丘、浅丘地貌。区域东西最大距离78公里、南北102公里,幅员面积3200平方公里。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有四面山、龙登山、骆崃山、太公山、临峰山(华盖山)、滚子坪等群峰环绕,江河纵横交错,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能资源丰富。 2.1.2 经济社会现状

江津区作为重庆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是西南地区的重要通道和经济走廊、重庆市的城郊型经济发展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近年得到了较大发展。据统计,2006年江津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80.72亿元,实现GDP 148.94亿元,人均GDP达1.18万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30.3%,12.4%,11.5%,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口与经济、社会、环保协调发展,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已由过去的高出生、高增长、高死亡向低出生、低增长、低死亡方向发展,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2‰,人口密度为458人/平方公里,较“十五”末期有所增加。完成了市卫生城区和市园林城区的创建,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区的创建工作。全区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农业基础设施,以及能源设施、卫生、科技等方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集团化劳务输出呈现新亮点,旅游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2.2 环境保护现状

江津区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启动实施了江津区“蓝天行动”、“碧水行动”、“绿地行动”、“宁静行动”,水、气、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显著增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1)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物排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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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江津区大力开展大气手动监测,全年监测156天,全部达到二级标准,但总体属于轻度污染;全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3%,长江、塘河为Ⅱ类水质,綦江河以及璧南河为Ⅲ类水质,临江河为Ⅳ类水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9.1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6.2分贝,达标率为82.31%,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7.4分贝,达标率为100%;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良好,森林面积达157余万亩,森林覆盖率34.6%,新建绿化面积12.08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0.04%,人均绿地面积为4.9平方米。2006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8264万吨(城镇生活污水2820万吨),化学需氧量10115吨,氨氮955吨;二氧化硫153911吨,烟尘4002吨、工业粉尘41715吨;生活垃圾379吨/天。

(2)环境监管现状

江津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建立了一支整体素质较优良,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监管手段较科学的队伍。

开展江津区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建设,完成了监察能力标准化(二级)建设,执行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序列,强化环境执法的力度;建立健全镇(街)环保机构,几江、德感、白沙等20个镇(街)配备了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其余镇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江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便于处理突发环境事故。

2006年以来,全区大力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大气环境方面:重点开展城区燃煤设施的监督检查、水泥行业整治、餐饮业油烟防治、小企业燃煤小锅炉黑烟清理整顿等工作;水环境方面:继续抓好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强化地表水域功能划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施医疗机构废水整治,推进养殖与屠宰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印染、酿酒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治理与监管力度;声环境方面:建成“噪声达标区”,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狠抓娱乐场所噪声和服务业噪声管理;生态环境方面:强化城镇环保规划,开展了生物物种调查工作,强化生态保护与监管。

近年来,江津区加强新老污染源的控制,强化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已配备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47台(套)、废水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2套,废气治理设施173台(套)、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仪器4套。企业专职环保人员数达到92人。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同时,制定了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责任制度,认真解决人民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

2001-2006年之间,江津区全面加大执法力度,全区累计下达限期治理企业18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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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取缔、关闭了125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处理12369投诉1323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633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共252件,其中进行程序处罚案件数为46件,现场处罚案件206件。

(3)环保投资

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环保投入稳定增长,近三年的环保投资指数均在2.0%以上,累计环保投资约12.95亿元,占同期GDP的3.25%,环保投资比例与“十五”末期相比增加了1.6%。2004-2006年的环境保护投资情况详见表2-1。

表2-1 2004-2006年江津区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年 度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环境保护投资(亿元)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2004年 116.47 3.16 2.5% 2005年 133.29 3.51 2.6% 2006年 148.94 6.28 4.2% 2.3 城市发展趋势分析

2.3.1 城市定位

江津区——山水相依、适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是重庆主城区的卫星城、重庆长江经济带与渝蓉经济带交汇的节点城市,也是重庆一小时经济圈中四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以及重庆一小时经济圈中重要的物流中心和工业基地。

未来江津总体发展定位为“两地一中心”,即渝西走廊经济高地,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拱卫重庆主城、引领渝西、辐射川南黔北的区域性中心大城市。 2.3.2 城市发展规模和功能

江津总体发展方向是“一江两岸”,即以长江为中心,沿两岸的几江、德感街道分区发展。在规划年内形成江南片区和江北片区,其中江南片区包括几江组团、支坪组团、笋溪河组团,江北片区包括德感组团和双福组团。建成区用地规划75平方公里,其中江南片区27.8平方公里,江北片区47.2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50万,其中江南片区23.2万人,江北片区26.8万人。各组团的主要功能如下:

(1)几江组团主要功能:江津的行政、商业、金融、文化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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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坪组团(含仙池)主要功能:以居住为主体的综合区,配套启动需要适当发展部分工业和物流业。

(3)笋溪河组团主要功能:以文教科研、高档居住和高新技术工业为主体的综合区。 (4)德感组团主要功能:现代制造业、物流业、教育科研为主体的综合区,是江津的铁路、航运交通枢纽,产业发展的中心。

(5)双福组团主要功能:以信息电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轻纺服装、机械加工和新型建材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基地。 2.3.3 趋势分析

江津位于长江上游、重庆西南部、三峡库区尾部,中心城区距重庆主城区42公里,建设中的重庆主城绕城高速公路、渝泸高速公路交汇于此,该地区经绕城高速公路约80公里可抵达江北国际机场,远期轻轨5号线也将跨江进入江津市区,此外成渝铁路和长江黄金水道贯穿市区,而且紧邻成渝、渝黔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的兴建将直接拉近江津和重庆主城区的距离,渝滇高速的建设则将凸显江津作为重庆主城区西南门户的地位,在改善重庆与四川、云南乃至东盟之间交通联系的同时,也为江津的发展带来契机。江津与贵州西北部和四川东南部接壤,具备发展省际贸易、区域旅游的资源条件,便于开展区域协作,扩大区域影响,在更大范围内寻找自身的经济腹地。江津与重庆主城区的联系和接受其经济辐射的强度明显优于其他五个区域中心城市,有极好的条件融入重庆主城区并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未来的几年里,江津区将着力发展壮大机械装备、新型建材、电力、食品、纺织、化工等六大产业,大力扶持一批主业突出、产业关联度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形成全区经济增长的核心支撑板块。鼓励发展与骨干企业核心产品配套的中小企业,培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工业整体水平与综合竞争力。在规划期内,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8%,全区GDP年均增长11%左右,规划后期约达283亿元以上;人均GDP也将以11%的速度增长,规划后期将约达2.22万元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30%左右,到2014年减少能耗9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

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在2‰以内。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健全和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文化网络基本完善。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秩序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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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到规划后期全区总人口约达到146.6万人(按人口自然增长率0.71‰计算),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城镇人口超过80.6万人。

因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对环境的要求不断增高,江津的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按现有经济增长方式和污染治理水平预测,到规划后期全区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预计将分别达到13913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约6020万吨)、14665吨、1385吨,较2006年约分别增加5667万吨、4550吨、430吨;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达29万吨(城区生活垃圾14万吨),较2006年增加15万吨;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排放量分别约达17万吨、5363吨、55902吨,较2006年分别增加约2万吨、1361吨、1418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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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创模差距与可行性分析

3.1 指标达标概况

直辖市城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五大方面,共30项指标:基本条件4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5项,环境建设指标9项,环境管理指标7项。

根据江津区近几年的统计数据,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考核指标相比,达标率为40%。达标情况为“1+11”,即基本条件1项,经济社会指标1项,环境质量3项,环境建设5项,环境管理2项。未达标情况为“3+15”,即基本条件3项,其他15项分别为:经济社会指标4项,环境质量指标2项,环境建设指标4项,环境管理指标5项。详见表3-1。

3.2 指标分析

3.2.1 基本条件

(1)城考排名

考核要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3年名列全市前5名(渝北区、北碚区除外)。

现状分析:江津区在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属于全市中游水平,2006年排在第8位(不含渝北区、江北区),较2005年城考排名有所上升,但离考核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江津区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5项指标未扣分,其余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粉尘)排放达标率、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等指标是影响城考排名的重要指标。同时由于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全区电力、化工、电镀、酿酒、造纸等行业企业的污染仍然严重,成为影响城考排名的重要因素之一。

可行性分析:在规划年内,必须将城考工作列入创模首要工作来抓,加强以环境监测、监理能力为中心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与城考指标相关的一切工作都要以“创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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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心,将城考指标融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科学管理,避免管理不到位丢分,要重视环境统计年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同时加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大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等四大行动,制定并实施江津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控制方案,加强电力、食品、纺织、化工、电镀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按计划推进綦江河、璧南河、临江河江津段、笋溪河、驴溪河、塘河等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通过以上措施,到2010年以后进入城考的前5名(不包括渝北、北碚区)是可行的。

(2)环境安全

考核要求: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现状分析:津环发[2006]49号文件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但2006年江津区境内仍发生了华能珞璜电厂柴油泄露、付家农药污染事故等两起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因此暂不能满足模范城区的要求。

可行性分析:只要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明确落实责任人,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全面贯彻《江津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思路,就可以减少或避免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

(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考核要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或等于1.7%。

现状分析:2004-2006年江津区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分别达到2.5%、2.6%、4.2%,达到指标要求。

可行性分析:2006年江津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已达148.94亿元,预计规划期内将累计达到1308亿元左右,这将为全区的环境保护投资提供坚实的后盾。同时,随着区委、区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将把环保投资指数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中,区财政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将有大幅度的提高,通过争取国债、市级补助资金,鼓励采用BOT、TOT等多种融资方式,吸收民间资金;借助临江河、璧南河、綦江河等流域综合整治,以及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的建设契机,加大对城市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的投入。据本规划分析,规划期间江津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约为26.02亿元,约占此期间江津区地区生产总值的1.7%以上。

(4)国家卫生区考核验收

考核要求:通过国家卫生区考核验收。

现状分析:“十五”期间,江津区先后2次顺利通过重庆市级卫生城区的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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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重庆市级卫生城区的继续命名,全区有30余个单位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卫生单位”。但未开展国家级卫生城区的创建工作。

可行性分析:重庆市爱卫会已正式批准江津区开展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江津区将进一步完善城区功能性建设,扩大和深化重庆市级卫生城区内涵,加强国卫组织建设工作,加之已有的工作基础,在规划期内,完成国家级卫生城区的创建是可行的。 3.2.2 经济社会指标

(1)经济增长率、人均GDP

考核要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1.5万元。

现状分析:2006年江津区GDP经济增长率达12.4%,高于国家平均水平(10.7%),达到要求;但人均GDP仅为1.18万元,距要求还相差较远。

可行性分析:在规划期内,江津区作为重庆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将受到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建设用地、生产力布局、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加之江津区迎来承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重庆主城“退二进三”产业转移的机遇,为江津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在未来的几年内,江津区绕城高速经济圈、中部特色经济带、南部生态经济区等三大经济区的大力发展,德感、珞璜、双福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完成,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大力推进,将使江津保持较强的经济生命力。根据《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江津区的经济增长率、人均GDP将以11%的速度发展,到2014年,江津区经济持续增长率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人均GDP超过1.5万元的目标,是可行的。

(2)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

考核要求: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现状分析: 2006年江津区虽然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有一定成效,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2‰(重庆市3.4‰),但符合政策生育率仅为73.5%,导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仅为94%,未达到标准要求。

可行性分析: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生育高峰期,即可达到指标要求。 (3)单位GDP能耗

考核要求:单位GDP能耗<全国平均水平。

现状分析:总体上江津区能源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生产技术落后,能源的利用率较低。目前全区的规模化工业企业单位GDP能耗为3.72吨标准煤/万元高于国家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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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7吨标准煤/万元)。江津区目前规模化以上工业企业有110家,其中钢铁、水泥、印染等行业能耗较高,仅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津夏强实业有限公司水泥厂、江津市石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腾辉地维水泥有限公司、重庆金江印染有限公司、重庆天助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能耗占全区规模化以上工业能耗的25%以上。该指标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一定的难度,这将会是影响创模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可行性分析:规划期间,江津区将强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企业,以及淘汰落后工艺和技术,重点加强钢铁、水泥、印染行业的技术改造。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用高科技、新工艺继续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能量使用率,减少能耗。加之,江津区将规模化工业企业单位GDP能耗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这对单位GDP能耗大幅度降低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4)单位GDP用水量

考核要求: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

现状分析:2006年全区总用水量达2.36亿吨/年,单位GDP用水量158吨/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97吨/万元),满足国模的要求。

可行性分析:机械装备制造业、电力工业和新型建材工业都属低耗水行业,这将是江津区未来着重发展壮大的支柱工业,因此在经济快速发展同时,用水量不会有太大上升,同时随着市民的节水意识提高,以及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开展,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将进一步减少用水量,将使单位GDP用水量稳定在一定的水平上。

(5)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考核要求:万元GDP工业废水排放量、COD、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现状分析:目前江津区工业主要以低耗水行业为主,工业废水排放强度17.61吨/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8吨/万元),满足国模的要求。

江津区的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约为205千克/万元(其中华能珞璜电厂的贡献率达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15千克/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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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COD、烟尘排放强度分别达8.26千克/万元、3.65千克/万元,其中COD排放强度略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6.4千克/万元),烟尘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0千克/万元)。

可行性分析:未来的华能珞璜电厂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同时华能珞璜电厂所排废水主要为冷凝水,几乎不存在污染,应不纳入工业废水的统计,因此将大幅度降低江津区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另一方面,全面提高工业循环水利用率,也将降低废水的排放量,因此达到国模的要求是可行的。江津区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主要是由于华能珞璜电厂燃煤发电引起的,但在规划期内,华能珞璜电厂脱硫设施的改造完成,同时清洁能源工程的推进以及大力推广低硫煤的使用,以及重点企业的废气治理工作的开展,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将削减10余万吨左右的二氧化硫排放,这将为江津区的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的降低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达到国模的要求是可行的。随着环保产业的大力发展,工业废水治理企业逐步入驻江津,这将大大提高工业废水的处理深度,特别是重庆市COD减排方案实施后,将会有效降低工业COD的排放量,因此达到国模的要求是可行的。目前烟尘排放强度已达到国模的要求,只要继续保持烟尘治理效果,保持国模的要求也是可行的。 3.2.3 环境质量

(1)API指数

考核要求: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步提高。且要求监测点位必须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现状分析:2006年,江津区空气环境质量为轻度污染,同时不具备计算API指数的基本要求。目前,江津区暂无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无法连续监测数据,每年人工监测约156天左右,仅占全年天数的43%,无法满足国模对API指数的要求。

可行性分析:通过实施江津区蓝天行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燃料含硫量的监管,推进能源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废气防治,加强扬尘的控制和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将大大提高区域内空气质量,同时在“十一五”江津区积极开展环保能力建设,特别是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城区将建成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满足计算API指数的基本要求。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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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分析:目前江津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与环境管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批复,其水质达标率为96.3%,满足国模要求。

可行性分析: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手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禁止肥水养鱼,积极调整工业、农业分布,加强保护区周边地区的生态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保持达标水平是可行的。

(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考核要求: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不劣于入境水质。

现状分析:近两年江津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06年长江江津段、綦江和璧南河均达到Ⅲ类水质,塘河达Ⅱ类水质,临江河江津段达Ⅳ类水质,并无Ⅴ类水体。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9.17%,主要是由于长江江津段粪大肠菌群超标。

可行性分析:通过开展璧南河、綦江河和临江河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屠宰废水污染防治和三峡库尾环境综合整治,将进一步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建成运行,继续深入开展全面达标工作,将大大降低污染物排入水体,河流水质将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可保证达到国模要求。

(4)区域环境噪声

考核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现状分析:据统计,2006年江津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2dB,达标率为82.31%。 可行性分析:2006年江津区开展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工作,并制定了几江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实施方案,环境噪声达标区将于2007年完成验收,同时通过“十一五”期间的宁静行动的实施,将保证江津区保持良好的声环境。因此,达到国模要求是可行的。

(5)交通干线噪声

考核要求: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70dB(A)。

现状分析:近两年江津区道路交通噪声质量较好,2006年为67.4 dB,达标率为100%。 可行性分析: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地要求,大力开展“宁静行动”,可确保稳定达标。 3.2.4 环境建设

(1)受保护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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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受保护地区(含各级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等)面积≥10%。 现状分析:江津区的主要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包括几江旅游小区、骆崃山、四面山、碑槽山、黑石山-滚子平、清溪沟等,总面积达620平方公里,约占江津国土面积的19%。远超过国模标准。

可行性分析:只需做好自然保护区等受保护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此类区域的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及天保工程,可使指标达到要求。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考核要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现状分析:2006年江津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20.04%,未达到国模要求。 可行性分析:江津区目前已完成市园林城区的验收,在保障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即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区,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的绿化面积将不断增大,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后,江津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将达到35%以上。

(3)城区污水纳管率

考核要求:城区污水纳管率≥90%。

现状分析:目前江津区已建成几江、德感等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也进展较快,但总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能力仍较低,2006年江津城区污水纳管率达84.60 %,同时未在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因此不能满足国模的要求。

可行性分析: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几江、德感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作,新建双福、先锋、支坪等污水厂,同时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以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成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推广居民集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达国模的要求是可行的。

(4)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考核要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现状分析:据统计,江津区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为100%,达到国模要求,而工业烟尘为92.44%,工业二氧化硫为81.67%,工业粉尘97.56%,与国模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江津区环保局严格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认真执行排污申报制度,实现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

可行性分析: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要求,深入开展全面达标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废气污染企业的除尘、脱硫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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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改造,提高粉尘的重复利用率,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控制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加大电力、水泥行业气体废物的治理。这将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满足国模的要求。

(5)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

考核要求: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85%。

现状分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江津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5%以上。符合指标要求。

可行性分析:继续开展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将使全区的场镇都使用天然气,保证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满足创模的要求。

(6)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考核要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现状分析:目前,江津区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还未开展,检测率为0。 可行性分析:结合《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江津区应尽快配合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逐步提高检测率,有望在规划期内实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的标准。

(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考核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现状分析:目前,江津区城区已建成几江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为300吨/日,2006年实现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8%以上。已达国模要求。

可行性分析:保证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和管理,建立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加快珞璜垃圾填埋场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将确保达到国模的标准。

(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考核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现状分析:2006年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9.98%,达到国模要求。 可行性分析:通过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清洁生产工作,提高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率,减少固体废物排放总量,可确保较高的利用率。

(9)危险废物处置率

考核要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等)处置率达到100%。

现状分析:江津区目前主要危险废物属医疗废物,主要运往江津区人民医院、江津区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处置,2006年处置率达100%,满足创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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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分析:随着位于璧山县的重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江津区所有工业危险废物全部运往该中心处置。规划期内,江津区将新建一座医疗废物处置站,江津区所有的医疗废物都运往处置站进行统一处理。因此,可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3.2.5 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

考核要求: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现状分析:此项指标中除创模规划未制定外,其他要求均满足国模要求。 可行性分析:目前创模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将于2007年10月完成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将报区人大审核通过后分解实施。

(2)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

考核要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

现状分析:目前,江津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都达100%。重庆市规划环评工作开展之后,江津区双福园区概念总规、德感工业园区启动区与扩展区、珞璜工业园区A区、B区,以及艾坪山公园规划等一系列建设规划开展了规划环评,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约50%。

可行性分析:随着江津区规划环评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预计在“十一五”末期,规划环评执行率将超高80%,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确保达到国模要求。

(3)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

考核要求: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达到国家和省级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现状分析:“十五”期间以及“十一五”初期,江津区都按期完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达到国家和重庆市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同时,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达到90%以上。

可行性分析: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江津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同时将该计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落实项目资金。继续推进“蓝天”、“碧水”行动,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结构,继续推进綦江河、璧南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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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河流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同时区委、区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大,扩宽环保投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国家重点环保项目将能够得到全面落实。

(4)环境保护机构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考核要求: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现状分析:江津区环保局是独立的环保机构,有相应的职能、编制和经费,并且江津区部分镇(街)(街道)也有环保专职人员。但环保能力建设中,除环境监察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外,环境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未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可行性分析:江津区已制定了环境监测达标建设方案,将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环境监察装备与应急系统建设、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建成饮用水源环境质量动态监控系统、库区水生生物监测系统、三峡库区应急监测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加强环保办公自动化建设;加强职工继续教育。规划期间,将投资约1600万元用于环保能力建设,这将为江津区环保能力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5)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考核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现状分析:通过第三方对环境保护满意度调查,2006年江津区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约在75%左右,不满足国模要求。随着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环境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程度可能将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因此,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将会成为创模的难点。

可行性分析:在创模规划期内,全面实施包括环境宣传、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环保教育、绿色创建的“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要求江津区主要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创模”长期专栏,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街道、中心区使用宣传标语和广告,加强“创模”的对外宣传,在各界媒体全方位报道“创模”进展,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设立“创模”网页,结合环境宣传月活动,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继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学校”的评比活动,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扩大12369环保热线的影响力,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使环境保护工作深入人心。这将确保江津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6)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考核要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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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分析:根据不完全统计,江津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满足创模要求。

可行性分析: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学校”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并正式纳入地方课程,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加强中小学环保师资力量的培训,大力推广优秀教案,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环境保护课内和课外实践活动。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保证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进一步上升。

(7)绿色创建

考核要求: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活动,并创建创成数量不断增加,公布并实施了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宾馆、医院、商店等各类社会单元应遵守的环境友好公约。

现状分析:目前,江津区已创建18所绿色学校,其中国家级2所,省级3所,但无“绿色社区”,环境友好公约还未制定和公布。

可行性分析:目前江津区已开始启动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环境友好公约的制定已纳入环境宣教计划,“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因此达到创模要求是可行的。

3.3 重点难点指标

通过以上分析,江津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重点指标共15项,即基本条件1项,经济社会3项,环境质量2项,环境建设6项,环境管理3项。包括城考排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API指数、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区污水纳管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环保能力达标建设、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等方面,其中难点指标包括城考排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等6项。因此,“创模”期间应当加大重视影响此15项指标的工作。

表3-1 国模指标与江津区现状对比分析表

类型 考核指标及要求 现状 8名 达标情况 未达标 备注 不包括渝北、北碚区 基本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条件 年名列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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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考核指标及要求 2、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现状 付家农药污染事故、珞璜电厂柴油泄露 2004年2.5%,2005年2.6%,2006年4.2% 市卫生城区 达标情况 备注 未达标 / 达标 / 未启动国家卫生城区创建 江津区GDP总量相对较低 超生现象时有发生 远超过国家平均水平 / SO2、COD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监测数据可信度,大气质量较差 / 4、通过国家卫生区考核验收 5、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西部城市可选择市区人均GDP>1.5万元) 6、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经济7、单位GDP能耗<全国平均水平 社会 8、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 未达标 12.4%,1.18万元 未达标 94% 3.72标准煤/万元 158吨/万元 工业废水排放量17.61吨/万元、COD 8.26千克/万元、二氧化硫235.71千克/万元、烟尘3.65千克/万元 无空气自动监测站,大气质量属中度污染 96.30% 未达标 未达标 达标 9、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 未达标 10、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步提高 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环境≥96% 质量 12、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不劣于入境水质) 1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14、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15、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中心城区不考核) 1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中心城区≥25%) 环境17、城区污水纳管率≥90% 建设 18、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未达标 达标 99.17% 56.20 67.40 19.40% 20.04% 未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未达标 / / / / / 污水管网仍未全面覆盖城区 84.60% 工业废水100%,工业烟尘92.44%,工业二氧化硫81.67%,工业粉尘97.56%,100% — 20 —

未达标 未达标 /

类型 考核指标及要求 19、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85% 2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2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2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23、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24、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25、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 26、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现状 >85% / 88% 99.98% 100% 达标情况 达标 未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 未启动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 / 建危险废物处置场 创模规划在制定中 未达标 / 100%,100%,50% 总量完成,>90% 未达标 达标 / / 监测、宣教、信息未达要求 / / 未制定环境友好公约,无绿色社区 环境27、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管理 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28、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29、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30、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活动,并且创建创成数量不断增加;公布并实施了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宾馆、医院、商店等各类社会单元应遵守的环境友好公约 监察达到标准化要求 未达标 75% 90% 绿色学校数量不断增加,累计建成18所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已经启动 未达标 达标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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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标及指标体系

4.1 总体目标

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的道路,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集中力量和资金解决主要环境问题,建立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机制,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全面提升江津山青水绿的良好城市形象,把江津建设成人居舒适的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高效、和谐的环境。

4.2 阶段目标与指标

2011年通过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的考核验收,2014年底争取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验收。具体目标指标详见表4-1。

表4-1 江津区“创模”目标任务表

类 型 总体 目标 时 间 指 标 — “城考”全市排名 基 本 条 件 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国家及市级卫生区、市级园林城区创建 人均GDP 经济持续增长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社 会 经 济 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 单位GDP能耗 单位GDP用水量 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排放强度

现 状 2011年 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市前列 达到市模要求 >1.7% 保持现有称号 1.6万元/人 11% 0.71‰ 100% 2014年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市前列 达到国模要求 >2.3% 完成国家卫生区验收 2.6万元/人 11% 0.71‰ 100% 低于国家平均水平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8名 未达标 4.2% 已完成市级卫生区、园林城区创建 1.18万元/人 12.4% 0.82‰ 94% 3.72吨标煤/万元 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158吨/万元 COD、SO2超强度排放 — 22 —

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类 型 环 境 质 量 时 间 指 标 全年AIP<100的天数比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受保护地面积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城区污水纳管率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危险废物处置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 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综合执行率 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 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现 状 — 96.3% 99.17% 56.2分贝 67.4分贝 19.4% 20.04% 84.6% 100%,100% 85% — 88% 99.98% 100% 100% 正在制定规划 100%,100% 50% 制定总量控制计划 90% 2011年 80% 96.3% 100% 55分贝 66分贝 保持稳定 30% 90% 100%,100% 85% — 90% 100% 100% 100% 达到市模标准 100%,100% 80% 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90% 2014年 85% >97% 100% 55分贝 66分贝 保持稳定 35% >90% 100%,100% >85% 80% >90% 100% 100% 100% 达到国模标准 100%,100% >80% 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98% 保持环保能力国家标准化建设成果 >85% 99% 环 境 建 设 环 境 管 理 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 环保能力建设国家标准化建设 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环境监测、信息、完成环境监测、信宣教能力未达要息、宣教能力国家求 标准化建设 75% 90% 已创建18所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未开展,无环境友好公约 100% 80% 95% 绿色创建 建成21所绿色学累计建成23所绿校,2个绿色社区,色学校,5个绿色公布环境友好公约 社区 100% 100% 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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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要任务

5.1 经济社会发展工程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转变,促进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5.1.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打造新型工业

强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产业强市的主导力量。制定循环工业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环保技术水平,着力发展壮大机械装备、新型建材、电力、食品、纺织、化工等六大产业,不断提高工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依法推进清洁生产,以推进企业环境成本制度化管理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为重点,在化工、建材等行业推行或强制推行清洁生产,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按照循环经济模式组织开发建设德感、双福、珞璜工业区,推广循环经济型生产经营方式,建设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集约型增长方式,提高企业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到2014年,完成7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编制,建成1个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区。

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制度,适当限制新建或扩建水泥等高耗能企业。规划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项目,鼓励以废弃物为原料的生产。

(2)建设生态产业化农业

按照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快促进农业由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有重点地规划建设一批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加强原产地环境保护,努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秸秆养畜与桔杆还田技术。推广节肥、保肥技术,促进生物农药技术开发和产品应用。推行农用地膜回收利用。

(3)推进持续型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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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第三产业素质和竞争力为目标,发展壮大现代商贸流通业,着力培育现代物流业,优化发展房地产和金融、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休闲保健业和社区服务业。提倡节约型消费模式,强化城镇和村镇建设的节约用地理念。鼓励生产和使用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培育绿色旅游产品,整合加快走马—四面山绿色风景走廊建设,有序开发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黑石山—滚子坪、骆来山等生态旅游景区,引导津北、津西等近郊旅游资源的开发整合,强化景区环境保护,逐步形成集农业观光、娱乐休闲为一体的都市旅游。

(4)加强环保产业建设

积极引导从事生活污水治理的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和发展工业废水治理企业2-3家,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帮助环保企业在各类环保设备和技术方面的开发,逐步占领市场。

5.1.2 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1)建设人口综合调控系统

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强化性别平等,建立性别歧视的监督、惩罚机制,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完善优生优育体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市、镇两级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社区和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在0.71‰左右。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抓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民新村,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人畜共患疾病、小儿麻痹症等的防治工作,推动改水改厕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安全、户用沼气、农村电网、农田水利、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完成第四期移民安置工作,积极探索易地扶贫,继续重视移民后续发展,完善农村综合体制。

(3)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

以建设区域性中心大城市为载体,加快城镇群发展,建立“以城区为中心,中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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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骨干,一般镇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格局,科学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化城镇布局,大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努力降低城镇生活成本,鼓励农民进城安家置业,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推进能源结构水平改造,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5.2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通过实施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防治等一系列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明显减轻环境污染状况,重点地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基本满足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要求。 5.2.1 水污染控制

根据上级总量控制要求,制定COD减排实施方案,做好年度COD总量控制计划。加快实施《綦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临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和《璧南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步伐,认真落实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生态保护等重点项目。加强流域内城镇污水治理和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减轻次级河流对库区水质的影响。到2014年,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5.2.1.1 水域功能区划分

按照水域功能划分规定,江津区域内綦江河河段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璧南河河段执行Ⅲ类水质标准,临江河执行Ⅳ类水质标准。 5.2.1.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

调整位置不合理、水质不达标的公共饮用水源地,关闭水源水质、供水水质不符合标准的自备生活水厂和公共水厂。按照《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要求,完成全区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启动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督促区各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完成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厂一、二级保护区界碑的设置。一级保护区内水域水质保护目标确定为Ⅱ类,二级保护区内水质保护目标确定为Ⅲ类。禁止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排放污染物,禁止新建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污染源限期整治或搬迁,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畜禽养殖、肥水养鱼,对水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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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的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开展水质监测。到2014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1)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江津城区的饮用水水源以长江为主,将其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划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设置保护区界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二级保护区上游5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为准保护区。

湖泊水库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按以下原则划分:凡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湖泊,库容小于10000万立方米的,整个湖库划定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库容大于1000万立方米的,以及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以取水口为圆心,1000米为半径所划的扇形区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整个湖库。

(2)工业污染源治理

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必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限期整改,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3)生活污染整治

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生活污水实施分散式无害化处理;建成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实施集中式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加强保护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及时清理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

(4)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根据水域功能要求和养殖区划分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投饵性网箱养殖,严禁规划的非投饵性网箱养殖转变为投饵性网箱养殖,防止肥水养鱼死灰复燃。全面取缔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网箱、网栏养鱼;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经营性畜禽养殖,二级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实现治理达标。

(5)供水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库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在规划期内完成斑竹园水库的建设;继续完成四面山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任务。完成重点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加强重点河流、水库的保护。改善城镇供水条件,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到2010年,城区供水保证率95%以上,镇(街)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农村自来水受益村数达50%,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率达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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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次级河流综合治理

根据水质监测结果,綦江河江津段与璧南河江津段水质总体达Ⅲ类水质标准,临江河江津段水质达Ⅳ类水质标准,基本达到水域功能要求。在规划期内,为达到水域功能区的要求,应结合綦江河、璧南河、临江河等次级河流水污染控制规划,大力推进江津区主要次级河流的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水质。 5.2.1.4 污水处理厂建设

按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制订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为有效保护綦江河、璧南河、临江河流域水环境,减轻流域水污染,缓解水资源的严重不足,加快江津城区及镇(街)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和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并对新建的污水处理厂配备除磷、脱氮、消毒等措施,含重金属的工业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才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确保2014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1)随着“一圈两翼”战略的实施,江津区城区人口将会有较大幅度增加,到2011年江津区城市生活居民约为37万人,排放城镇生活污水约6.3万吨/天。规划期间,新建双福、先锋、支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1.68万立方米/日,实现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5.68万立方米/日,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详见表5-1。

(2)到2014年,江津区城市生活居民约达50万人左右,排放生活污水约8.5万吨/天,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2012~2014年,扩建几江、德感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实现城区总污水处理能力达7.18万立方米/日,确保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详见表5-1。

表5-1 江津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

序号 1 2 3 4 5 6 所在区域 几江组团 德感组团 德感工业区 双福镇 先锋组团 支坪组团 污水处理厂名称 江津几江污水处理厂 江津德感污水处理厂 德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江津双福污水处理厂 江津先锋镇污水处理厂 江津支坪污水处理厂 合计 规模(万m3/d) 2006年 3 1 / / / / 4 2011年 3 1 0.5 1 0.12 0.06 5.68 2014年 4 2 0.5 1 0.12 0.06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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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在规划期内,在蔡家等15个场镇修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规模2.576万吨/天,累计处理规模达到3.046万吨/天。详见表5-2。

表5-2 江津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所在区域 油溪场 李市场 秦家场 慈云场 蔡家场 嘉平场 四面山 中山场 柏林场 西湖场 夏坝场 杜市场 朱扬场 吴滩场 白沙城区 石蟆场 石门场 贾嗣场 珞璜场 污水处理厂名称 油溪污水处理厂 李市污水处理厂 秦家污水处理厂 慈云污水处理厂 蔡家A、B、C 厂污水处理厂 嘉平污水处理厂 四面山污水处理厂 中山污水处理厂 柏林污水处理厂 西湖污水处理厂 夏坝污水处理厂 杜市污水处理厂 朱扬污水处理厂 吴滩污水处理厂 白沙污水处理厂 石蟆污水处理厂2个 石门污水处理厂 贾嗣污水处理厂 珞璜污水处理厂 合计 规模(万m3/d) 2006年 0.2 0.2 0.02 0.05 / / / / / / / / / / / / / / / 0.47 2011年 0.2 0.2 0.02 0.05 0.165 0.06 0.1 0.1 0.085 0.125 0.055 0.1 0.12 0.126 0.8 0.16 0.16 0.1 0.32 3.046

(4)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规模大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在污泥无害化处理技术选择时,要考虑实现资源化技术的衔接,实施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对规模较小的污水厂的污泥处理,原则上就地无害化处理与利用,实现技术的多元化。同时逐步实现污泥资源化,通过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好氧分解、厌氧分解或堆肥等技术,用于花卉苗木基地用肥或农业复合肥。规划期间,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往几江垃圾处理场、珞璜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置后,运往几江堆肥厂进行资源化利用。 5.2.1.5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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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江津区工业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了机械、建材、电力、食品、化工等支柱产业,江津工业已形成“一园三区”,即江津区工业园区德感工业区、江津区工业园区双福工业区、江津区工业园区珞璜建材工业区。对于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废)水的,在“十一五”期间限期治理完毕,治理规模约达18850吨/日;加强上述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见表5-3,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全区重点源、重点区域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

表5-3 江津区重点工业废水治理规划 序号 项目名称 1 重庆柏杉丝绸公司缫丝废水治理工程 2 重庆市江津酒厂酿酒废水治理工程 3 江津区锦丰麻业公司苎麻废水处理 4 三五三三厂印染废水治理工程 5 德感工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双福工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6 珞璜工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7 8 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乳化废水治理工程 9 重庆市毛巾床单公司印染废水治理 10 江津双福酒厂 11 江津区双福针织厂 合计 规模(吨/日) 500 200 500 2000 5000 5000 5000 300 100 150 100 18850

5.2.1.6 屠宰废水污染防治

为控制各屠宰厂污染,在规划期内,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废水还田,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场管网范围内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预计年削减COD 186.5吨,氨氮103.8吨,产生的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5.2.1.7 三峡库尾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治理三峡库尾上游流域工业企业污染、场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积极开展河沙和淤泥清理工作,推进库尾沿岸生态建设工作。 5.2.2 大气污染控制

5.2.2.1 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和改造

(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在工业企业推广使用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完成锅炉燃气改造,到2009年上半年前,城区逐步淘汰2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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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单位能耗的产出水平,控制能源消耗规模;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到2009年年底前,完成几江、德感、白沙、珞璜等地的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改造,推广使用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禁止燃煤。

用洁净煤技术代替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煤炭使用技术,严格控制燃用含硫量大于3%的高硫煤的使用;继续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加速清洁能源替代进程,巩固几江、德感、白沙、珞璜、四面山烟控区建设成果。

(2)加强燃料含硫量的监管

制定实施全区性的燃料使用政策,提出从经营和使用两种渠道有效控制燃料含硫量的具体办法,禁止使用高硫、低质燃料,从源头上控制二氧化硫污染;加强对能源流通渠道的市场引导和技术监督。

(3)能源设施建设

全面完善全区能源保障体系,优化能源配置,控制煤炭资源的开发强度,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加快珞璜电厂三期工程的建设,积极推动朱杨溪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全面提升供电能力,满足全区生产生活的需要。实施供气保障工程,改造和完善全区储气设施和供气网络,实现全区重点镇用上天然气。 5.2.2.2 加强工业废气防治

运用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关闭、搬迁大气污染重的企业,制定中心区污染源搬迁和治理计划,对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资源能源消耗量大、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行关闭或停产,加快水泥、建材、纺织等行业粉尘及废气治理或治理设施的改造,有效控制现有企业对城区环境造成的污染;严格工业园区的环保准入标准,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1)加强二氧化硫总量控制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江津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同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深入开展二氧化硫全面达标排放工作,结合《重庆市二氧化硫总量削减实施方案》,推进江津区二氧化硫的减排工作。

完成华能珞璜电厂一、二期工程的脱硫设施改造工作,关停江津益力工贸有限公司荣胜热电综合厂9MW机组,关停重庆珞璜瓷业有限公司。

(2)巩固提高工业粉尘治理效果

对水泥行业实行“建设发展一批、改造提高一批、限制淘汰一批”的“三个一批”政策,并要求保留下来的水泥企业分批安装大玻纤袋除尘设施。未来几年重点是巩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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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效果,并不断完善污染治理技术。

(3)有效控制工业烟尘排放量

2006年,江津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将继续做好烟尘控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确保建成区内烟尘控区覆盖率保持100%。同时,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燃煤、重油锅炉废气治理设施的建设,对效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锅炉坚决予以淘汰,以有效控制烟尘排放量。现有水泥厂等烟尘重点控制企业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并对水泥厂烟尘排放实行在线监控。

(4)重点工程措施

完成华能珞璜电厂脱硫设施改造,长风机器厂、重庆海伦地毯有限公司搬迁和废气治理,江津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废气治理,水泥厂、工业锅炉的烟尘治理工程等,详见表5-4。

表5-4 工业废气防治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区县 企业名称 主要减排措施 脱硫设施改造 关停 关停9MW机组 煤改气 煤改气 提高排放标准 烟气治理 烟气治理 烟气治理 烟气治理 烟气治理 技改 烟气治理 技改 江津区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Ⅰ、Ⅱ期 江津区 重庆珞璜瓷业有限公司 江津区 江津益力工贸有限公司荣胜热电综合厂 江津区 重庆维柴发动机厂 江津区 江津区米花糖有限责任公司 江津区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Ⅰ、Ⅱ期 江津区 3533印染服装总厂 江津区 重庆长风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江津区 太极中药二厂 江津区 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津区 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江津区 重庆腾辉地维水泥有限公司 江津区 重庆市海伦地毯有限公司 江津区 重庆金桥水泥有限公司 5.2.2.3 加强扬尘的控制和管理

加强建设工地的环境管理。建设工地实行文明施工、密闭运输和封闭堆放,进出车辆一律经浅水池清洗,拆迁工程一律采取喷淋等湿式作业;市政工程实行全程围栏设施和渣土封闭清运。

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加强城市主次干线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建设;加强路面保洁和洒水消尘,减少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辆的保洁和清洗,严禁带泥车辆进入城区;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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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行车。

控制堆放场地扬尘。煤场、料堆、渣堆等堆放场地要四季表面遮盖、围挡和喷水。 采取各种方式提高城市绿地率。全区除建筑物和道路、人行道外,其余应为绿地,避免裸露地面,减少地面扬尘。 5.2.2.4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与交通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相配合,合理实行交通管制,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行车顺畅,减少机动车怠速状态下的尾气排放。

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天然气作能源,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柴油车进城,加大对汽车排放尾气的监控。

加强公交车、出租车尾气污染治理。将环保要求纳入公交车、出租车的营运准入条件,凡新增或更新的车辆必须达到欧Ⅱ标准要求;鼓励公交营运企业加快车辆的更新速度,对全区的公交车、出租车尾气进行检测,对超标排放的车辆强制治理,对反复治理不达标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到2012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

严格监控加油站车用油品的质量。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燃油质量标准,积极配合全区燃油市场和加油站车用油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查检测。

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合理引导私人汽车的发展,防止机动车数量无序增长。加强车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报废摩托车。

增进公众参与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向广大居民大力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居民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2.3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5.2.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加强行业工业固废治理。主要控制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尾矿渣等固废的污染,重点加强对水泥、钢铁、电力等行业的监管,并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

目前江津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了99.98%,其中包括许多企业自身对于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此,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对工厂企业产生的那些不能利用或产生量少又无法治理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集中资源化和处理处置,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固体废物污染;另一方面对于有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废物能力的工厂企业,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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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生的固体废物在系统内部进行资源化利用和各种处理处置。采用分散模式时,必须加强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和统一工厂企业的处理处置方式。到2014年前,建立一个一般工业垃圾处置场,服务范围为德感工业区、双福工业区、珞璜工业区,确保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在85%以上。 5.2.3.2 工业危险废物污染控制

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重点单位(纺织印染行业等)的监管,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根据《重庆市都市区总体规划》,将于2007年上半年建成运行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该处置中心位于璧城街道办事处团山堡村,采用“引进转窑焚烧工艺技术,在国内加工制造”的焚烧工艺成套设备建设思路,设计年处理危险废物3.06万吨,服务使用年限为26年,征地280亩。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江津区的危险废物统一运到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处置或交由重庆市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因此2011年,江津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可达100%。 5.2.3.3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安全运输、收集网络。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前,江津区人民医院、江津区中医院和094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焚烧处理,其它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运到江津区人民医院、江津区中医院或094医院进行焚烧处理。到2008年,永川废物处置场建成后,江津区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运往该处置场进行集中处置,实现全区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2.3.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江津区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在今后几年将会面临很大的压力,因此,首先必须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尽量减少送填埋场的数量。垃圾减量化对策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减少垃圾产生量和减少垃圾处理量。按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在江津城区和各中心镇实现生活垃圾的袋装化和密闭化,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网络建设,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切实推进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详见表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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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划预测,2011年江津区城区人口将约达37万人,产生生活垃圾量约333吨/天(按人均垃圾产生量0.9千克/人·日计算),江津城区几江垃圾处理场已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300吨/日,确保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同时大力促进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到2011年,建成运行白沙、石门、蔡家垃圾处理场,共计处理规模260吨/日,有效解决城区外的小城镇生活垃圾污染。

随着社会文明进步,江津区日均垃圾产生量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预计约为0.8千克/人·日,到2014年,江津区城区人口将达到50万人,产生生活垃圾约400吨/天,超出了几江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规模。因此,2011~2014年期间,可将城区垃圾部分运往白沙、石门、蔡家垃圾处理场,以此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表5-5 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

名称 服务范围 总设计处理规模 建设年限 (吨/天) 300 150 65 45 560 已建 2007 2010 2010 / 几江垃圾处理场 几江、支坪、龙华、先锋、德感、李市、双福、油溪 白沙垃圾处理场 白沙、永兴、塘河、石蟆、慈云 石门垃圾处理场 石门、朱杨、吴滩 蔡家垃圾处理场 蔡家、中山、柏林、四面山 合计

5.2.4 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生活活动管理的非工程性措施为主体,以工矿企业点源消声降噪工程措施为辅助,通过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安静小区”创建、严格各类噪声源监督管理等手段,改善声环境质量。到2011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2012~2014年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上升趋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保持下降趋势。 5.2.4.1 加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与管理

巩固已有的成果,积极创造条件,在现有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的覆盖范围由城市中心区向郊区发展,确保2011年功能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安静小区”建设和噪声达标区建设。 5.2.4.2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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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完善社会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加强对饮食业、宾馆、酒楼中央空调系统、娱乐场所等第三产业噪声源的监督和管理,使其厂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娱乐场所噪声达不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者坚决予以关停。

(2)城市绿地系统建设要考虑减噪功能,工业集中地和居民小区之间应设置多层次绿化隔离带。

(3)对未达标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未改或整改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对室外经营活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露天的商业宣传活动的审批程序。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声环境保护意识,搞好社区的噪声污染控制,减少居民区房屋装修、家庭娱乐等活动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5.2.4.3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控制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排污申报制度,建筑工程必须在开工前15天向区环保局申报登记。

(2)实施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管理,施工作业时间,特别是基础阶段和结构阶段作业时间,应避开市民正常的休息时间,禁止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经区环保局批准,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噪声监督。

(3)建筑施工噪声达标排放,施工设备和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等施工阶段的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禁止人工打桩、搅拌混凝土、联络性鸣笛等超标扰民的施工方式。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场界处采取临时围墙等隔音措施。对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等,做到在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尽量远离界外居住区。 5.2.4.4 加强工业噪声防治

(1)加强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管理,新增噪声源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新建、扩建和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开办产生噪声污染的机动车修配厂、加工厂、印刷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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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固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采用降噪措施。

(3)各工业企业因地制宜考虑在厂区建设绿化带,达到绿化降噪,美化环境的双重功效。

(4)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加强工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对未达标企业,必须限期治理达标。 5.2.4.5 加强交通噪声控制

(1)合理规划建设城市道路,确保交通顺畅,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新建城市主干道的同时,对现有交通道路进行改造,拓宽路面,改善路面质量,铺设沥青路面改变路面性质,减少摩擦噪声,降低交通噪声污染。

(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划定城市机动车禁鸣区,对城区主干道、中心城区声环境敏感点较多的道路实行严格的交通噪声管制,将其作为主要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区,严格执行禁鸣区内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规定。对交通干线声环境敏感的路段建设声障;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新建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别墅、高级住宅、医院、学校、疗养院等场所应避开交通干线。

(3)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进入禁鸣区主要路口设置禁鸣标志牌,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超限违法鸣喇叭车辆。对某些交通繁忙道路实施单向行车,合理调整车流量;整治违规行车停车现象,减少交通堵塞,提高行车速度;控制摩托车的发展,加强对摩托车的交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报废制度》,杜绝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

5.3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5.3.1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根据江津区绿地分布现状以及“山围城、水绕城、城在山水中”的地域特征,利用山系、河流、道路等廊道,统筹安排城市建设,突出 “山”、“水”、“城”、“绿”的城市特色,做好城区街道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共同构成中心城区“一水、两带、三山”绿地系统的基本框架,将江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城市公园和国家级山水园林城市。到2014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达8.0平方米以上。

(1)公园绿地建设

以建设艾坪山公园、篆山坪公园等两个城市绿核为主导,保护艾坪山、篆山坪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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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天际轮廓景观,根据不同的海拔高程划出山体保护线,除绿化配套、景点、道路建设外,其他建设不得突破保护线。在规划期内,将艾坪山建设成为城市公共绿地,篆山坪建设为城市郊野公园。

(2)防护绿地建设

结合长江两岸的防洪堤、滨江路建设,规划新建长江两岸滨江绿化带,沿江设置10-50米宽不等的绿地。

(3)交通绿地建设

城市主干道两侧除安排道路绿化外,再结合建筑后退红线建设公共绿带,形成绿色通廊,连接各片区绿地,沟通河流和山系,建成城市绿地网络系统。

(4)绿地建设规范

严格保护好现有的城市绿地,各片区内按500米半径设置点状街头绿地,方便市民使用,并形成统一的配置标准,每处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新区严格执行,旧区结合功能置换和改造,逐步落实用地。对500米范围内有其他公共绿地的地区可以不再配置。新规划区地块平均绿地率应高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各个街坊开发时,应安排一部分小区绿地直接面向街道,满足绿地街头化的要求。明确各个绿色通廊的具体走向和宽度,设计时应与自然山体、植被、溪流相结合。 5.3.2 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江津区属渝西南平行岭谷末端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森林植被条件较好,是重庆市水源地之一,生物多样性丰富,其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因此江津区应以植被恢复、生态重建为主导方向,以水源涵养为核心,突出对四面山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点保护,确保受保护地面积保持19%以上。 5.3.2.1 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为依托,完善保护区的管理体制,提高保护区质量和管护水平,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评估,实现自然保护区动态管理,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对环境有污染或破坏的项目,按规定要求停止建设并给予处罚,已建成的,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执行,需搬迁的一律搬迁,以确保自然保护区内动植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安全。重点抓好四面山、滚子坪桫椤、中山白鹭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明确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界线。特别加强四面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严禁在保护区内的破坏性经营,做好保护区内的物种资源保护,禁止偷猎、捕杀,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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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建设完整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体系和深厚的枯枝落叶层,强化水文调蓄功能。规划期内,建成四面山植物园面积100公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面积20公顷。 5.3.2.2 生态林业建设

以提高林业生态功能为目标,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开展江津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保护现有59.96万亩天然林资源,大幅度调减森林资源消耗量和商品材产量,实施封山育林,封、管、造、抚并举,重点利用树木自然繁殖能力恢复森林的措施,持续增加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全面恢复森林生态功能,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长江江津段建设防护林带,形成绿色走廊;同时加大树种结构的调整,实施林分改造,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提高森林质量,从而形成辐射全区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规划期内,完成封山育林18万亩,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2万公顷,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1万公顷,到2014年,新增森林面积36万亩以上,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 5.3.2.3 矿产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矿产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矿山生态保护管理与监督体系。加快矿山废水、气排放达标建设,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14年,实现废气全部达标排放,废水达标率60%以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50%,矿山土地复垦率50%,矿山的生态恢复率达到45~50%。

(1)开采分区

结合资源赋存规律、开发利用条件、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将江津区矿产资源开发划分为鼓励开采区(10个)、限制开采区(15个)、禁止开采区。根据分区的要求与矿产储量规模实行最低开采规模限制。

(2)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矿山“三率”考核体系,加强镇(街)集体矿山“三率”考核,重点整治小南垭石英砂矿区乱采滥挖、朱杨镇茨坝村云雾山耐火粘土和砂岩等矿产开采方法落后及油溪镇碑槽地区石灰采石场布置混乱局面,对不具备经济开发价值的赤铁矿、铜、含钾岩石等矿产,暂不开发。同时,推行伴生矿产与主矿产同时评价、同时勘查、同时设计、同时开采和同时回收利用。

(3)矿山开采的生态保护

根据矿业布局要求,严格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影响准入条件,全面推进交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履约金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实施矿山建设和生态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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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产使用。对现有生产矿山开采进行全过程监控,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废”排放方案,依法查处超标排放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关闭。

(4)矿山的生态环境环境恢复治理

严格矿山闭坑审查,实施分级分类治理。市域北部浅中丘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主要是建设粮食、果菜生态农业基地;北部边缘低山槽谷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以还林还草和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工程为主;中部深中丘和南部低中山的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以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工程为主。规划期内,重点抓好夏坝镇余粮村菱铁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珞璜镇镇采石基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其余地区煤、石灰岩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5.3.2.4 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

树立“环境兴旅”观念,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业相互促进。遏制旅游景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完善旅游设施项目建设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景区环保机构,完善景区环保基础设施,加强旅游环境监测,实施旅游环境监管。重点加强四面山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修建一座污水处理场和垃圾转运站,全面推进景区的清洁能源使用。 5.3.2.5 地质灾害防治

按实际情况,将江津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长江两岸、成渝铁路沿线、西湖至嘉平镇及南部四面山)、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吴滩镇、慈云-先锋及东南部渝黔铁路江津段沿线一带)、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长江以北石门、油溪、双福镇及长江以南石蟆、李市、蔡家、杜市一带)。根据分区要求,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及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采用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生物措施等开展防治。在规划期内,完成50余处地质灾害防治。 5.3.2.6 水土流失防治

控制各种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建立起完善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产业结构,使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与利用,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在规划期内,采用坡改梯、退耕还林、封禁治理,以及水土保持林、经果林、保土耕作、草地、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5.3.3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以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依据,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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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统筹城乡的环保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 5.3.3.1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依据所处区域、污染状况、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稳步实施推进搬迁、关闭;限养区内合理布局,要严格控制经营性养殖规模;允许发展的经营性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治理并达标排放,或者通过生态养殖、建设农村地区沼气池、生产有机肥料等方式实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加强养殖场环保管理,新建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鹅鸭等家禽实行圈养管理,开展江津草食鹅产业化开发工程污染治理,严禁家禽下河养殖污染水体。到2011年前,完成江津正洲养殖有限公司的养殖废水治理,建成8个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粪便综合利用,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70%以上。 5.3.3.2 生态农业建设

大力推广生态示范园区建设,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开发模式、以农田为重点的粮经作物轮作模式和以减少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农药、化肥、地膜科学使用模式,提高旱作农业生产水平,加强传统农业的保护,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绿色认证体系。根据江津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吴滩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规划期内,新发展2万亩富硒大米示范基地,建成柏林无公害弥猴桃产业化基地3万亩,完成20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双石—-珞璜沿线和德感—油溪沿线)建设。同时扶持一批花卉、苗木生产、运销大户,在双福、杜市等地建设花卉生产基地,建成重庆一小时经济圈的观光型都市农业基地。

5.3.3.3 农用化学品安全管理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对不同土壤营养元素进行化验分析,按土壤养分需求配置肥料各种养分含量,实行测土配方施肥,使土壤各种养分达到平平衡,提高肥料利用率。提高病虫害防治技术,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降低农药使用剂量。发展和推广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 5.3.3.4 农村能源建设

随着清洁能源工程的推进,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禁止秸秆焚烧。开展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电网的供电质量、可靠性和保障能力,加快綦江河等流域梯级航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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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小水电。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加大沼气池推广建设的力度。 5.3.4 生态示范创建

随着创模工作的推进,加快国家卫生城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同时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镇(街)、生态示范村的示范和推广。

(1)国家卫生城区创建

在重庆市级卫生城区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深化内涵,进一步巩固灭蝇、灭蚊先进城区成果,加强城区综合管理,完善城区功能性建设,尽快开展国家级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争取创建重庆市级卫生镇5个 、文明卫生一条街1个,新增重庆市级优秀卫生单位5~10个,发展国家级卫生单位1个,申报国家级优秀农村水厂1家,力争2014年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区基本标准并创建成功。

(2)生态示范区创建

开展白沙黑石生态示范区建设,培育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两大支柱产业,争取在产业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实施住宅集中建设着手,开展“四改一建”工程,打造绿色文明的居住环境;以合理开发土地资源,提高植被的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大力开展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倡导生态文化,加强生态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提倡节约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化建设。

(3)环境优美镇(街)创建

积极开展环境优美镇街创建工作,明确城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功能分区,继续协助指导有条件的镇街编制小城镇环保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在规划期内完成8个镇街的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建成白沙等1~2个市级或国家级环境优美镇街。

(4)生态示范村社创建

随着重庆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开展白沙镇生态示范村建设示范工作,并将白沙镇生态示范村作为试点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到2012年,建成4个生态文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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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以标准化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环保系统机构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改革和理顺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巩固“环评”、“三同时”成果,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现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80%以上,使全区环境监督和管理能力基本适应环境保护的新要求。 5.4.1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巩固江津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逐步设立镇(街)级环境监察支队的环境监察机构,加大基层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环保办公自动化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综合素质,规范和制定各项环境监察制度,拓展环境监管领域,开展生态监察、农村和农业环境监督管理。 5.4.2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开展江津区环境监测站国家二级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监测质量控制,重视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强化人素质,明显提高环境监测手段和水平。

(1)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有计划开展监测设备更新,实现区环境监测站的设备配置完全能满足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有分析项目的监测。建设几江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逐步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饮用水源环境质量动态监控系统,在长江入境断面和三峡库尾各建设一个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站。最终建成能及时、真实和全面地反映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2)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

配合市局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控,逐步实现污染源动态管理。配套化工、电镀、食品、钢铁等大中型企业,以及江津区人民医院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现污染排放在线监控,全面及时掌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企业排污情况,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启动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设施排放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几江、德感、支坪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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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生态环境监测

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生态监测指标体系认证和四面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建立库区水生生物监测系统。 5.4.3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全方位推进环境信息工作,开展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启动环境业务管理系统、环境质量管理系统、环境质量预警系统、综合应用系统等建设,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形成与市局相匹配的基础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及时、准确地做好区内外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输工作,重点做好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的信息传递。初步形成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信息服务资源平台,逐步实现建设项目管理、排污收费、在线监测监控等核心业务的网上办公,实现环境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和高效化。

5.4.4 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建设

根据《江津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并建成重庆市应急监测分中心,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报告、监测、处置等应急监测长效机制,实现快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同时设立应急监测专业队伍,完善通讯、交通、处置、防护、档案等设施的管理。

同时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明确落实责任人,提高安全意思,认真落实安全检查,避免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

5.5 环境宣传教育工程

环境宣传教育作为实施“创模”工作的重点工程之一,为江津“创模”造势,营造“关心创模,支持创模,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凸现“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各项“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环境质量得到切实改善和持续好转,开展宣教能力的标准化建设,确保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保持在85%以上,同时也使环境保护理念逐步深入到学校、社区和企业,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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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h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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