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退与危机下丨被栽赃的劳动者、逃避责任的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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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退与危机下丨被栽赃的劳动者、逃避责任的权贵

2016-02-29 王江松 一带一路研究院 来源:王江松致敬底层(wjszhijingdiceng) 作者:王江松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

数据比较雄辩地证明,使中国制造业成本接近于美国的,不是工资的上涨,而是权力寻租和国家垄断,是不公平非法治的制度所带来的综合成本,老板、官员和学者们不敢指出这个根本的原因,不敢得罪权贵集团和权力垄断,却异口同声地把责任推到最弱势最无话语权的劳工身上。

1、哪些人在抓替罪羊?

中国制造以及整个中国经济正在陷入衰退和危机之中吗?当然是的,只有沉溺于白日梦中的蠢人才会继续看好中国模式和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这些年工资等人力成本上涨了吗?当然上涨了啊,物价和生活成本那么疯涨,工资不上涨,你叫依赖工资收入生存的劳动者喝西北风吗?

然而,工资水平大幅度上涨,等于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有了同比提高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劳动者的实际购买力受到物价上涨等生活成本的大幅度增长的抵消,实际上没有什么提高,恩格尔系数(生活必需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并没有降低,大多数劳动者仍然挣扎在温饱水平,离小康目标还差得很远很远。

这倒也罢了,反正劳动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呗!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在经济上行时没有分享到多少实惠的苦逼劳动者们,却在经济下行时被揪出来当替罪羊了,企业界、政界、学术界一众人等齐声高呼:人力成本的快速上涨,推高了生产经营总成本,导致了中国制造业竞争优势尽失,由此导致外资撤离、内资破产、工人失业,而推高人力成本的两大原因,一是08年颁布了一部叫做《劳动合同法》的恶法,制定了过高的劳动标准,并且由政府强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工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维权行动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力度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老板们只能以脚投票,关门歇业,最终劳资双方两败俱伤。理所当然的结论是,如果要挽救市场经济、恢复经济增长的话,就必须废除劳动合同法和最低工资规定,遏制工人的维权行动,尤其是集体维权行动,从而降低用工成本。

企业界叫得凶,那是自然而然的,利之所在嘛,比如2014年广东省制定集体协商条例时,香港六大商会联名抗议,以捍卫财产权、企业经营管理权和市场经济的名义向立法机构施压,迫使其在最终公布的《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中删除了有利于劳方的核心条款。2015年12月5日,中国民生经济高峰论坛在京举办,清华大学民生经济研究院首次对外发布《中国企业家发展信心指数报告》。报告显示,企业家总体对宏观经济充满信心,对政府提倡的“互联网+”行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经济政策表示认同和支持,超六成企业家认为下一个风口在智能制造业。报告显示,企业家普遍认为企业在“五险一金”方面的支出负担过重,人力成本已取代融资成本成为企业最大的压力来源。数据显示,84.8%的受访公司人力成本有所增加,56%的公司认为人力成本在所有成本中增加最快。对此,绝大多数企业家认为应调整企业劳动用工政策,尊重市场在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核心地位,释放劳动市场活力。

令人发指的是,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也纷纷站出来加入到这个诋毁劳动者和劳动合同法的大合唱之中。影响最大的要数财政部长楼继伟了,他在2015年4月24日“清华中国经济高层讲坛”上讲话,认为中国在未来的5年或10年有50%以上的可能性会滑入中等收入陷阱,其原因第一是老龄化,65岁以上人口的占比2011年是8.1%,2014年是10.1%,这个比例超过10%就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二是劳动阶段的人口,即16—59岁阶段的人口,开始净减少,从2012年开始

减少了300万,以后还会减少;第三,特别是2007年开始,工资陡然上升,工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2008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很有弊端的,它的弊端主要在于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职工可以炒雇主,但雇主不能解雇职工,很多投资人离开中国也是这个原因,推行企业集体谈判是对的,但是提出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是可怕的,欧洲就是这个问题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僵化。

他的这些观点引起极大的争议,经济学界为他叫好,而劳工界理所当然表示反对。这个楼部长,意犹未尽,又在2016年第一期《求是》杂志发表的名为《中国经济最大潜力在于改革》的文章中称,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他再次引来网民万炮齐轰。如果说他在清华大学的讲话是拿现职劳动者开刀的话,这次居然进一步拿退休劳动者开刀了。

近日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的另一件事是,东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小梅对媒体表示,应修改劳动合同法,取消经济补偿金制度,从而帮助企业减负减税,真正减掉一些不该有的束缚;她认为经济补偿金制度加重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转型发展,经济补偿已经成为诱发劳资

双方矛盾的不和谐因素。看哪,这个统战部长的确把资方很好地统起来了,不仅勇于挑战中国劳动法律,而且勇于挑战市场经济条件下因资方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资遣费”的国际惯例。

经济学界批判劳动合同法的人就更多了。早在2007年,张五常就明确反对,称这个法律是维护懒人,会把经济搞垮,硬性规定劳工合约是干预市场运作;2008年劳动合同法甫一颁布,他就说应当取缔;2012年称该法一团糟,是政府给钱让工人告老板,东莞监管最严没人敢去投资;2013年称该法是对中国经济最大的祸害,否决了市场选择合约的自由;2014年称该法的管制措施,导致把很多工厂做死了;2016年新年伊始,他还在说劳动合同法是未富先娇,应当取缔,或者由共产党直接拆除,或者政府默许企业退出法定劳动合同,改为私定合约,就像90年代那样,完全不理合约,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什么最低工资、劳动法,都没有。那时候合约自由,随时可以做,随时可以不做,奇迹就出现了。就是这样子!经济增长理论就是这么简单!

浙江工商大学李井奎教授领衔做了一个劳动合同法的调研课题,其主要结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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