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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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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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总则

1.1城市概况

1.2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1.3规划编制原则 第二章 供热及电源现状

2.1热负荷现状 2.2热源现状 2.3热网现状 2.4供热管理 2.5电源及电网现状 第三章 存在问题

3.1供热设施 3.2环境状况 3.3供热管理体制 3.4电源设施

第四章 热负荷与电负荷发展预测

4.1供热分区域划分 4.2供热面积发展预测 4.3采暖热负荷 4.4生活热水及空调负荷

4.5 集中采暖、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汇总 4.6工业热负荷 4.7电力发展空间 第五章 热源及热网规划

5.1热源规划 5.2热网规划 第六章 机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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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拟定机组选型方案 6.2汽量平衡 6.3热经济指标计算 6.4 污染物排放 6.5建厂条件

6.6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6.7 推荐方案

6.8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评价第七章 环境影响

7.1分析、预测和评估 7.2对策和措施 第八章 社会效益

8.1 节能环保效益 8.2 社会效益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9.2新增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9.3对热网工程建设的建议 9.4其它建议 附图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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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内容要求: 简述编制依据、目的、意义(结合目前城市集中供热概况说明);任务来源;规划编制范围;相关背景情况;参与编制单位等]

[工作要求:热电联产规划的编制工作应由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具有咨询资质机构负责编制,规划报告应为编制单位各级审核签字的正式文本,并应附编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彩色);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城建、环保、国土等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热电行业知名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审定] 第一章 总则 1.1城市概况

[内容要求:简述城市的地理位置、人口结构、气候条件(采暖天数)、地形地貌、地质特征、能源资源(矿产、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海洋及河流)、基础设施(铁路、公路、航空及码头)、经济结构与发展、能源消费及环境状况] 1.2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内容要求: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批准情况;城市发展的方针、目标、性质、规模;城区规划情况] 1.3规划编制原则 1.3.1指导思想

[内容要求: 说明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如按照近、中、远期热负荷需求,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贯彻“以热定电”的原则,科学预测、合理布局、优先改造、分步实施,实现环保、节能、效益统一的目标。说明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本规划属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 1.3.2编制依据

[内容要求: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国家有关热电联产政策规定、相关行业标准,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城市能源发展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及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如果有,应写出文号)] 1.3.3规划原则

[内容要求:说明规划编制原则。应本着各规划之间(如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等)协调统一,热源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或适度超前,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区域锅炉房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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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辅,先改后建,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的原则;热电联产规划应以××城市供热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为基础] 1.3.4规划范围

[内容要求:简述本规划地域具体覆盖范围、界限、面积等] 1.3.5规划年限

[内容要求:按照近期、中期、远期说明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规划年限的协调性。热电联产规划编制中的近期年限按规划编制年后三年,中期、远期应与与供热规划保持一致]

第二章 供热及电源现状

简述规划范围内供热现状(采暖、工业分述),热网情况等。 2.1热负荷现状 2.1.1采暖热负荷现状

[内容要求: “现状”是指截至规划编制年的前一年底。简述规划范围内采暖热负荷现状及常住人口,以及各供热分区现状采暖建筑面积、集中供热范围及面积;依据供热规划,调研落实各供热分区现状总采暖建筑面积、集中供热面积和分类采暖建筑面积;填写表2.1.1]

××市规划范围现状采暖热负荷统计表 表2.1.1

分类采暖建筑面积 供热 区域 总采暖建筑面积 (×10m) 42类 别 集中集中供供热面积 占总采暖普及热面积 (×104m2) 建筑面积率 (×104m2) (%) 的比例(%)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合 计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5

工业建筑 注:供热分区按供热规划中分区。 2.1.2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生活热水和空调热负荷现状;依据供热规划,调研落实城市采暖期及非采暖期现状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填写表2.1.2]

××市规划范围现状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统计表 表2.1.2 供热区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合 计 生活热水负荷(MW) 采暖期 非采暖期 夏季制冷负荷 (MW) 备 注 注:供热分区按供热规划中分区。 2.1.3工业热负荷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热用户现状工业热负荷;依据供热规划,调研落实汇总各供热分区现状工业热负荷;填写表2.1.3]

××市现状工业热负荷统计表 表2.1.3

供汽管线 供热区域 热源名称 热用户名称 压力 温度 距离 最大 最小 平均 (MPa) (℃) (Km)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合 计 注:1、“热源名称”为现状供汽单位名称。 2、“供热分区”按供热规划中分区。

用汽量(t/h) 用汽参数 2.2热源现状

2.2.1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现状

[内容要求:对规划范围内现有热电联产项目的厂址、装机台数、容量、供热能力及实际供热范围、采暖面积(如有工业负荷亦应简单描述)等按项目分别描述;填写表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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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范围现有热电联产项目统计表 表2.2.1 锅 炉 汽 轮 机 供热抽汽参数 压力温度 平均 热电厂 厂内型 主汽 主汽单台 厂内型 单台名称 编号 式 压力温度 出力 编号 式 容量(MPa) (℃) 汽量(MPa) (℃) (t/h) (MW) (t/h) ××电厂 ××电厂 2.2.2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现状锅炉房及集中供热面积;按容量统计锅炉台数,填写表2.2.2]

[工作要求: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统计规模宜根据原建设部有关规定,一般大中城市(20万~100万人口)按单台锅炉容量≥7MW(10t/h),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按单台锅炉容量≥14MW(20t/h)统计。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单台锅炉容量更大,热效率更高的锅炉]

××市规划范围现状区域锅炉房统计表 表2.2.2 7MW锅炉 7MW以上锅炉 锅炉房 集中采暖 (﹡14MW锅炉) (﹡14MW以上锅炉) 供热区域 座数 面积 台数 容量容量42(座) (×10m) 台数(台) (台) (t/h) (t/h)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合 计 注:﹡为特大城市统计用项。

2.2.3分散锅炉供热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现状分散锅炉及供热面积;按供热分区及锅炉燃料型式分别统计现有锅炉,填写表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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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范围现有分散锅炉统计表 表2.2.3 燃煤锅炉 供热区域 台数 (台) 容量 (t/h) 锅炉房座数 台数 (台) 燃油锅炉 容量 (t/h) 锅炉房座数 台数 电加热锅炉 容量 锅炉房座数 (台) (t/h)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合 计

2.2.4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余热供热情况] 2.2.5规划范围不同热源类型所占份额

[内容要求:汇总规划范围内不同热源类型所供采暖面积,计算分类供热占总采暖建筑面积的比例,填写表2.2.5]

××市规划范围不同热源类型所占比例统计表 表2.2.5

总采暖建筑面积 分类采暖建筑面积 (×104m2) (×104m2) 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 分散锅炉供热 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 其它(火炕、火炉、电暖器) 热源类型 2.3热网现状

[内容要求:城市热网按蒸汽管网和热水管网,对其覆盖范围、区域、管径、设计参数、主管布置走向、敷设方式、管网长度、建成投产时间、运行情况等进行简述] 2.4供热管理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供热管理模式和原则、热价确定原则或方式、热价情况等] 2.5电源及电网现状

[内容要求: 介绍规划范围内现有电厂及周边电厂的总装机容量、变电站及电网等情况] 第三章 存在问题 3.1供热设施

所占比例 (%) 8

[内容要求:分析××市能源结构、热源及热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能源结构可从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现状热源比例来分析] 3.2环境状况

[内容要求:分析采暖期污染环境的主要物质成分(烟尘、SO2、NOX、PM10)形成的主要原因,如:燃煤锅炉运行台数多,绝大部分锅炉无脱硫及除尘设施,排放物中含有大量的SO2污染环境等] 3.3供热管理体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热网、供热管理体制及热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4电源及供电设施

[内容要求:介绍规划范围内现有电厂及供电设施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热负荷与电负荷发展预测 4.1供热分区划分

[内容要求:对有供热规划的城市,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供热规划》划分供热分区,拟定××市供热分区表(区域名称及范围应与供热规划保持一致),对无供热规划的城市,应结合城市实际供热现状及管理情况,科学划分供热分区,并说明供热分区划分的依据及理由,填写表4.1]

××市规划范围供热分区表 表4.1 供热区域 各供热分区范围(以公路、河流、铁路分界) 东 界 西 界 南 界 北 界 覆盖的主要 行政辖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4.2供热面积发展预测

[内容要求: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按供热分区分近期、中期、远期分别叙述城市的功能、人口及建筑面积;填写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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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范围供热面积发展预测表 表4.2

近 期 人口 总采暖 建筑面积 (×104m2) 集中 供热 普及 集中供 热面积 (×人口 (万人) (万人) 中 期 总采暖 建筑面积 (×104m2) 集中 供热 普及 集中供 热面积 (×人口 (万人) 远 期 总采暖 建筑面积 (×104m2) 集中 供热 普及 率(%) 集中供 热面积 (×104m2) 供热 区域 率(%) 104m2) 率(%) 104m2) ×× 供热分区 ×× 供热分区 合计 注:人口是指规划范围内常住人口; 4.3采暖热负荷 4.3.1建筑物构成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按供热分区分期限分别统计住宅、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面积,计算各分类采暖建筑占总采暖建筑面积的比例,填写表4.3.1]。

××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建筑物构成表 表4.3.1

总采暖建筑面积(×104m2) 分类采暖建筑面积 类 别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占总采暖备注 面积 建筑面积(×104m2) 的比例(%) 期 限 供热 区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近 期 中 期 10

××供热分区 远 期 ××供热分区 4.3.2采暖热负荷 4.3.2.1采暖热指标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内容要求: 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供热规划》,说明规划范围内近期、中期和远期各类建筑物采暖热指标值qh(W/m2)的确定原则,并填写表4.3.2.1]

××市各类建筑物采暖热指标值qh(W/m2)汇总表 表4.3.2.1 期 限 住 宅 采暖热指标值qh(W/m2)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综 合 备 注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4.3.2.2采暖热负荷 [内容要求: 根据4.2供热面积发展预测、4.3.1建筑物构成及4.3.2.1采暖热指标值,计算各供热分区近期、中期和远期采暖热负荷,并填写表4.3.2.2]

××市各供热分区采暖热负荷汇总表 表4.3.2.2

总建筑 面 积 (×104m2) 分类建筑面积 类 别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面积 (×104m2) 采 暖 分 类 热指标 热负荷 (W/m2) (MW) 热负荷 合 计 (MW) 期 限 供 热 区 域 ××供热分区 近 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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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远 期 ××供热分区 4.3.3采暖热负荷核实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内容要求: 采暖热负荷的核实包括核实现状常住人口数量、采暖建筑面积、综合采暖热指标内容,最终确定计算用热负荷。

[工作要求:1、常住人口是指户籍人口,按照当地户籍管理或统计部门提供的现状常住人口数量;采暖建筑面积,按照当地城建或规划部门提供的现状数据;综合采暖热指标按照现状建筑新旧和房屋建筑构成比例进行核算。如当地有关部门未能提供上述数据,则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现状各省、直辖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及集中供热建筑面积统计数据。 2、根据核实后的现状常住人口数量、采暖建筑面积、采暖热指标核算出现状采暖热负荷,以此现状热负荷为基础,按集中供热面积年增长率5%左右测算出近期、中期、远期热负荷。现状采暖热负荷(MW)= 常住人口数量(人)×人均建筑面积(m2/人)×采暖热指标(W/m2)/106

3、如按上述测算出的近期、中期、远期热负荷,与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供热规划》对应热负荷相比,近期采暖热负荷误差在±10%以内,中、远期采暖热负荷在±5%以内,则以此核算值为准;如测算出的近期热负荷超出±10%,中、远期热负荷超出5%,则应与本规划政府委托部门协商确定] 4.3.4集中采暖热负荷

[内容要求:结合规划城市实际情况,确定集中供热普及率,计算集中供热热负荷,填写表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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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集中供热情况汇总表 表4.3.4 期限 近供热区域 ××供热分区 总热负荷 (MW) 集中供热普及率 (%) 集中供热热负荷 (MW) 备注 期 ××供热分区 中××供热分区 期 ××供热分区 远××供热分区 期 ××供热分区 4.4生活热水及空调负荷

4.4.1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无生活热水时,无此节)

[内容要求: 根据《××城市供热规划》及《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结合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说明规划城市近期、中期和远期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值qh(W/m2)的确定原则,并填写表4.4.1]

××市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qh(W/m2)汇总表 表4.4.1 期 限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4.4.2采暖期生活热水热负荷(无生活热水时,无此节)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结合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简述各供热分区在近期、中期和远期时住宅及公共建筑可实现集中供生活热水的面积确定原则,计算采暖期生活热水热负荷,并填写表4.4.2] ××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负荷汇总表 表4.4.2

期 限 近

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值qh(W/m2) 住 宅 公 共 建 筑 备 注 供 热 区 域 ××供热分区 分类建筑面积(×10m) 类 别 住 宅 供热水面积 42生活热水热分类热负2指标(W/m) 荷(MW) 热负荷 合计(MW) 备注 13

期 ××供热分区 中 期 远 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公共建筑 住 宅 公共建筑 住 宅 公共建筑 住 宅 公共建筑 住 宅 公共建筑 住 宅 公共建筑 4.4.3空调负荷(无空调负荷时,无此节)

[内容要求: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结合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简述各供热分区采暖期空调热负荷及夏季制冷负荷预测原则,并填写表4.4.3]

××城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采暖期空调热负荷及夏季制冷负荷汇总表 表4.4.3

期 限 供 热 区 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分类采暖建筑面积 类 别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住宅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 采暖期空调热负荷(MW) 分类 热负荷 热负荷 合计 夏季制冷负荷(MW) 冷指标 2(W/m) 分类 热负荷 热负荷 合计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面积 热指标 422(×10m) (W/m) 4.5 集中采暖、生活热水及空调汇总热负荷 [内容要求:汇总4.3.4和4.4,按近期、中期、远期汇总集中采暖、生活热水及空调总热负荷,填写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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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近期、中期、远期总热负荷表 表4.5 期 限 供 热 区 域 采暖期热负荷(MW) 集中生活 空调 合计 非采暖期热负荷(MW) 生活 空调 热水 制冷 合计 备 注 采暖 热水 近 ××供热分区 期 ××供热分区 中 ××供热分区 期 ××供热分区 远 ××供热分区 期 ××供热分区 4.6工业热负荷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按供热分区分近期、中期、远期分别叙述城市功能、工业结构、现有及新增工业热用户用汽及发展情况,并填写表4.6.1和4.6.2]

[工作要求:1、各供热分区总汽量汇总时应按压力等级分类,并考虑同时率;2、近期热负荷包括现有、在建和已核准项目的热负荷]

××市规划范围工业热负荷统计表 表4.6.1

用汽量(t/h) 期 限 供热区域 热源 热用户 名称 名称 最最平用汽参数 压力 温度 供热管线同时总汽量距离 率(%) (t/h) (Km) 大 小 均 (MPa) (℃) P= MPa 近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P= MPa P= MPa 15

P= MPa P= MPa ××供热分区 中期 ××供热分区 P= MPa P= MPa P= MPa P= MPa ××供热分区 远期 ××供热分区 P= MPa P= MPa P= MPa ××市规划范围工业热负荷增长情况表 表4.6.2 供热区域 近期工业热负荷 (t/h) 中期工业热负荷(t/h) 远期工业热负荷(t/h) 比现状增中期工业比中期增远期工业热长量 热负荷 长量 负荷 用汽压力P= MPa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4.7电力发展空间

注:工业热负荷增长预测表应按不同压力等级的热用户分类统计。 [内容要求: 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及电源现状,简述规划城市所在省近期、中期和远期电力负荷缺口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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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热源及热网规划 5.1热源规划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及各期限所需热负荷,按照先改再建,充分利用现有环保热源的原则,论述现有小机组、小锅炉及城市周边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实施拆除和供热改造后、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总的供热面积,按4.5确定的近期、中期和远期总的热负荷,合理分配各期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实施拆除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所占供热负荷,确定各期限新增热电联产项目总的热负荷,规划新增热电联产项目,确定每个项目近期装机台数及总装机容量] 5.1.1小锅炉拆除

[内容要求:明确××市近期、中期和远期拆除小锅炉的原则,如:容量范围、台数、燃料种类和拆除时间要求等]

[工作要求:1、根据热源、热网的建设进度,结合城市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制定拆除现有分散锅炉的容量范围、台数、燃料种类和拆除时间等计划;2、集中供热锅炉房 (包括在建项目)应保留一定的数量作为调峰与备用] 5.1.2现役机组改造 5.1.2.1小机组拆除和改造

[内容要求:列出规划区域内现有小机组的拆除、改造和保留计划;论述小机组供热改造后供热能力]

[工作要求:小型抽汽和凝汽机组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拆除和改造,小型背压机(含抽背机) 经论证后可以保留;小型抽汽和凝汽机组可继续保留现有锅炉及发电机,将汽轮机改造为背压机]

5.1.2.2城市周边大容量纯凝机组供热改造(如果有现役纯凝机组)

[内容要求:对规划城市周边距离15km范围内的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均需逐个分析其供热改造的可行性,明确改造后每台机组可供采暖面积及热负荷(如供热参数、供热量、供热距离等),改造完成时间等] 5.1.3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

[内容要求: 列出规划区域内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计划]

[工作要求:应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洁燃料及余热供热,使其能占到一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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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热负荷分配

[内容要求: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小锅炉拆除计划、小机组拆除改造计划、城市周边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实施供热改造的可行性分析及4.5确定的规划城市总热负荷,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尽可能多的采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合理分配各种供热方式的热负荷值,并填写表5.1.4] [分配原则:现有及新建热电联产机组、可实施供热改造的凝汽发电机组、可改造为背压机组运行的抽汽机组以及清洁燃料、可再生能源、余热利用等供热设备承担城市采暖的基本热负荷(占总热负荷的65%左右);集中供热锅炉房承担城市采暖调峰热负荷(占总热负荷的35%左右),并且当热网内单台最大热电联产机组故障停机后,集中供热锅炉房与其余热源仍能保证热网60~75%(严寒地区取上限)的热负荷要求]

××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分类供热方式热负荷分配表 表5.1.4

热负荷分配 期限 供 热 区 域 集中供热总热负荷 (MW) 可再生集中供能源及热锅 新增热 现役机组改造 清洁能炉房电联产大容量纯凝小型抽汽和凝源(MW) (MW) 机组 机组改造 汽机组改造 热电联产项目(MW) 近期 中期 远期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 注:热电联产大容量纯凝机组改造是指对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实施供热改造后可供热负荷;新增热电联产机组是指新建机组规划供热负荷。

5.1.5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内容要求: 根据5.1.4热负荷分配中确定的热电联产项目新增热负荷,结合本节机组选型原则要求,明确城市近期、中期和远期新建热电联产热源及其厂址规划位置(尽可能选择扩建厂址、减少新增项目数量、扩大单个项目规模);对各新增项目分别简述其拟装机容量、台数、具体供热范围(以热源点为中心,按合理供热半径确定供热范围)及供热负荷;填写表5.1.5]

[机组选型原则要求:

城区现有人口4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应采用大型集中供热锅炉、非煤热源、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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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机组的集中供热方案。

城区现有人口40万及以上的城市或规模相当的供热区域,热电联产机组与大型集中供热锅炉共同承担采暖热负荷并联网运行;近期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800万平米及以上,可以建设2台30万千瓦等级的大型抽凝两用机组;供热能力不满足要求时,优先建设背压机组。

城区现有人口40万以上而近期集中供热面积不足1800万平米,应根据省、市具体情况并通过多方案比较,推荐集中供热方案。

大型抽凝两用机组优先选择30万千瓦亚临界或35万千瓦超临界机组,单台机组保证连续供汽能力不小于500t/h或550t/h。]

新增热电联产项目规划表 表5.1.5 新增热电联期产项目总的限 热负荷(MW) 近期 中期 远期 5.1.6新增热电联产项目电负荷空间核实(背压机不用核实)

[内容要求:根据4.7.2预测的各期限省电力负荷缺口容量,核对拟定新增热电联产项目各期限总装机容量是否小于同期限电力负荷缺口容量,如果大于缺口容量,需减少5.1.5中总装机容量] 5.2热网规划

[内容要求: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供热规划》、新增热源项目的供热能力、热负荷分布情况等,结合现有热力网实际状况,提出热网增容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新增管网管径、设计参数、主管布置走向、敷设方式、管网长度等;为保障供热安全,应要求当热网内单台最大热电联产机组故障停机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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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热源 机组台机组容数(台) 量(MW) 可供热负荷(MW) 拟定机组可供热负荷占总的热负荷比例(%) 备注

余热源仍能保证热网60~75%(严寒地区取上限)的热负荷要求,同时要求各供热分区主干管网考虑互相连接;并要求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须与热电联产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工作要求:此节内容原则上应按照供热规划中相应内容编写] 第六章 机组选型

[内容要求:对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机组选型,每个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均需按6.1~6.6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论述,中期和远期不要求对每个项目进行机组选型] 6.1拟定机组选型方案

[内容要求: 按照5.1.5拟定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的机组选型,如果机型不符合5.1.5机组选型原则要求,需对拟定机组选型方案与5.1.5机组选型原则中要求的机组选型方案进行6.3~6.6对比(符合要求的可不进行方案对比),说明拟定机组选型方案的优越性,按热源填写表6.1]

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主机选型参数表 表6.1 名 称 一、锅炉 台数 最大连续蒸发量 过热蒸汽压力 过热蒸汽温度 再热蒸汽进口压力 再热蒸汽进口温度 再热蒸汽出口压力 再热蒸汽出口温度 再热蒸汽流量 锅炉效率 二、汽轮机 台数 汽轮机型式 TRL纯凝工况功率 VWO纯凝工况进汽量 额定抽汽工况功率 额定抽汽工况进汽量 主蒸汽进汽压力 主蒸汽进汽温度 回热加热器级数 采暖抽汽压力 采暖抽汽温度

单位 台 t/h Mpa ℃ Mpa ℃ Mpa ℃ t/h % 台 MW t/h MW t/h MPa ℃ 级 MPa ℃ 热源1 热源2 热源3 20

××城市规划范围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汇总表 表9.1.2

机组供热能力 单机 项目 机组 容量名称 台数 (MW) 近期热负荷增量 供热分区其中:拆除锅炉 关停小机组 集中供热 工业用汽名称 面积 (t/h) 供热 容量供热 (×104m2) 台数 台数 能力 (MW ) 能力 采暖面积(×104m2) 工业用汽(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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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远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规划表 表9.1.3

期限 新增热电联产项目总的热负荷(MW) 中期 远期 热源 拟定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机组台机组容可供热负荷(MW) 备注 数(台) 量(MW) 9.2新增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内容要求:提出对各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的总体安排意见] 9.3对热网工程建设的建议

[内容要求:提出对热网工程建设及管理意见] 9.4 其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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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 附图:

附图1: ××市总体规划图 附图2: ××市供热分区划分图

附图3: ××市现状热源(含区域锅炉房及热电厂)及热网主管线布置图(包括近期)

附图4: ××市中期和远期供热规划图(含热源及热网)

附图5: ××市周边15Km范围内现役发电厂厂址(含纯凝及供热机组)位置图 [附图要求:1、彩图;2、图幅尺寸以A3为宜,最大不超过A2;3、图中文字及所表示内容要完整清晰] 附件:

附件1: 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意见 附件2: 政府主管部门对××市供热规划的批复意见 附件3: 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对热价确定的指导性意见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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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fm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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