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财政税收(非常好)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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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政与税收冲刺班课程讲义
特征 公共产品 私人产品 效用 不可分割性 可分割性 受益 非排他性(不影响和妨碍他人同排他性 时消费) 取得方式 非竞争性(“免费搭车者”。 竞争性 提供目的 非盈利性 盈利性 考点一:公共产品及其特征
核心特征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考点二:公共财政存在的原因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市场失灵”是财政存在的前提,从而也决定了财政的职能范围。财政分配的范围是以“市场失灵”为标准,以纠正和解决“市场失灵”来界定。
市场失灵表现在许多方面:
第一,公共产品; 第二,外部效应; 第三,不完全竞争 第四,收入分配不公 第五,经济波动与失衡
考点三: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的概念、必要性,财政资源配置的方式
财政职能体现财政的本质要求,可以概括为: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
1.财政资源配置是指政府决定提供某种公共产品并为之提供资金的职责,主体是政府。
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过程效率的统一表现为现实中的效率。 2.财政资源配置的必要性:2个原因
①许多社会公共需要和公共产品是无法通过市场来提供和满足。 ②市场配置有一定的盲目性
3.财政资源配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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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源配置方式是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决定方式和资金供应方式。
公共产品的决定方式即公共决策(公共选择)。决定财政分配格局的原则是效率。在实践中它是通过政治程序决定的。因此效率取决于政治程序的制度安排。
政府资源配置的资金提供方式也是通过政治程序完成的。
公共产品的效率由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组成,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实质上涉及政治体制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问题。
实现公共产品资源配置效率的基本途径是完善民主、科学的财政决策体制。 实现公共产品生产效率的基本途径是完善公共部门的组织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
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1)调节资源在地区之间的配置。
(2)财政调节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的配置。 ①调整投资结构:
②改变现有企业的生产方向,即调整资产的存量结构。
(3)调节全社会的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
考点四: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社会公平的准则,社会不公平的原因;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1.收入分配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公平分配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 2.社会公平的准则
第一,保证生存权准则
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准则 第三,共同富裕准则
3.财政的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来实现的。
(1)征收消费税剔除或减少价格的影响
(2)征收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剔除或减少由于资源、房产、土地状况的不同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3)征收土地增值税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对企业利润水平的影响等
另外,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也是企业实现公平竞争的一个重要外部条件。 调节居民个人收入水平,主要通过: 一是通过税收进行调节
征收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缩小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
征收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调节个人财产分配
二是通过转移支付――――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以维持居民最低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
考点五:财政经济稳定职能含义和主要内容 1.经济稳定通常指:(1)充分就业,(2)物价稳定,(3)国际收支平衡。 2. 财政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①通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节。
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可以通过国家预算收大于支的结余政策调节,紧缩政策
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可以通过国家预算支大于收的赤字政策调节,扩张政策
②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内在稳定器调节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和支出的两方面制度。 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
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的安排上。
(3)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配合的调节。
第二章 财政支出理论
考点一、财政支出的各种分类方法 (1)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分类
购买性支出――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费支出、各项事业经费支出、政府各部门投资拨款
转移性支出――补贴、债务利息、失业救济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2)按财政支出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分类
补偿性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
积累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流动资金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生产性支农支出。
消费性支出――文教科学卫生事业、抚恤和社会救济费、行政管理费、国防费等。
(3)按财政支出的目的分类
预防性支出――国防、司法、公安与政府行政部门的支出。 创造性支出――经济、文教、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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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政府对财政支出的控制能力分类
可控制性支出―――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费支出、各项事业经费支出等。 不可控制性支出――国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的个人享受的最低收入保障和社会保障,如失业救济、养老金、食品补贴等等;
政府遗留义务和以前年度设置的固定支出项目,如债务利息支出、对地方政府的补贴等等。
(5)按财政支出的受益范围分类
一般利益支出――如国防支出、司法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 特殊利益支出――如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企业补贴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等。 考点二:财政支出的经济影响
项目 购买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 对流通领域社会总需求是由个人与经济组织的政府的转移性支出的相应的影响 消费需求,个人与经济组织的投资需部分会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求和政府的消费性需求构成的 或间接地转化为社会消费在社会总需求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个支出和企业投资支出,从人的消费需求。 而制约社会总需求的形成。 对生产领域购买性支出的增加,往往会通过直接如果转移性支出对象是个的影响 或间接刺激社会总需求的增加,导致人或家庭,如居民生活补社会生产的膨胀,形成经济繁荣的局贴,对其生产的影响就是面。 间接的;如果转移性支出购买性支出的减少,往往会通过直接的对象是企业,如企业亏或间接减少社会总需求,导致社会生损补贴,对其生产的影响产的萎缩,形成经济萎缩的局面。 就是直接的。 对分配领域第一,财政用于购买性支出的总额不财政的转移性支出有可能的影响 变,结构发生改变。结果是各有关企改变在初次分配中形成的业从政府购买性支出中所获得的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润在比例上发生变动,整个社会的收以个人或家庭为对象的转入分配状况,将因政府购买性支出结移性支出将使高收入阶层构的变动而受到影响。 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低收第二,财政用于购买性支出在总额上入阶层的居民手中;以企发生改变,当购买性支出增加时,促业为对象的转移性支出,进了社会生产增长,国民收入随之增将会导致国民收入在纳税加,资本的利润率和劳动力的工资率企业与居民和获得补贴的会有所提高;当购买性支出普遍减少企业之间的转移。 时,社会生产萎缩,国民收入随之减 少,资本的利润率和劳动力的工资率都会有所下降。
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的经济影响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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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购买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 对社会的生产对于社会生产和就业的影响是直对生产和就业的影响是间接和就业的影响接的 的 不同 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是间接对国民收入分配产生直接影的。 响。 对政府的效益在安排购买性支出时,政府必须 约束不同 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因此,通体现出的财政分配活动过购买性支出体现出的财政分配对政府的效益约束是较弱活动对政府形成较强的效益约的。 束。 对微观经济组对微观经济主体的预算约束是硬对微观经济主体预算约束是织的预算约束的 软的 不同 执行财政职能以购买性支出占较大比重的支出以转移性支出占较大比的侧重点不同 结构的财政活动,执行资源配置重的支出结构的财政活动则的职能较强; 执行国民收入分配的职能较强。
考点三,财政支出规模的衡量指标,财政支出的增长趋势;熟悉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界对财政支出规模趋势的分析 1.财政支出规模的衡量指标
我国过去使用的衡量指标: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我国目前使用的衡量指标:财政支出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指标分母:我国采用国民收入,而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大都选用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 2.财政支出的增长趋势
财政支出无论是从绝对量上还是从相对量上来看,在世界各国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界对财政支出增长现象的解释有以下几种: (1)瓦格纳―――――――――“政府活动扩张法则”;
(2)皮考克和魏斯曼―――――“公共收入增长导致论”方适用范围 ; 备注 法公民所容忍的税收水平决定了公共收入水平, 从而构成了政府扩大财政支出的约束条件。“成本适用于那些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支出 在成本—效益分析中,需考(—效益”3)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经济发展阶段论”项目,有关投资性支出项目。如基本虑以下几方面的; 成本、效益状况:初期阶段分析法 :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比重较大。建设投资支出。 (1)实际成本、效益与金融成本、中期阶段:政府投资比重有所下降。 效益;(2)直接成本、效益与间接成熟阶段:环境、交通、教育、通讯等政府投资比重加大。成本、效益;( 3)有形成本、效益(4)鲍莫尔―――――――――“非均衡增长模型”与无形成本、 。 效益;(4)内部成本、从公共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偏低入手的。 效益与外部成本、效益;(5)中间3.中国财政支出规模的分析 成本、效益与最终成本、效益等因1978年以来,我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以及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素。 支出总额的比重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最低费对于那些只有社会效益、且其产品不原因有政策性调整; 源于美国。是对“成本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效益”分管理体制上的原因;统计原因。用选择能进入市场的支出项目(如国防支 析法的补充。 考点四:财政支出效益的概念特点、衡量方法和适用领域法。 出、军事、政治、文化、卫生等支出 1.财政支出必须讲求效益,其项目)。 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资源的有限性。 2. 财政支出效益分析的特点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 (1)它与其他两种方法的区别在 政府财政支出效益分析与微观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支出效益分析的差别,但其经济效益难以直接衡量,而其产于它是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与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品可以全部或部分进入市场的支出 费标准,来达到对“公共劳务”有①.计算所费与所得的范围不同。“公共项目(如交通、教育等支出) 效地节约地使用,而不是对财政支政府在分析财政支出的效益时,所得大于所费的范围较微观经济组织宽得多。劳务”收出备选方案的选择。 ②.衡量效益的标准不同。费法 (2)对“公共劳务”的定价,一财政支出效益分析必须确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重的效益标准。般有四种情况,即免费(如强制进 ③择优的标准不同。 行义务教育、强制注射疫苗);低财政分配所追求的是整个社会的最大效益。 价(如公路、公园、铁路、医疗等);3.财政支出的效益分析的方法 平价和高价。 (3)只适用于可以买卖的、适于采用定价收费方法管理的公共服务部门。 第三章 财政支出的内容
考点一:社会消费性支出
购买性支出包括社会消费性支出和财政投资性支出。社会消费性支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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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费、国防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以及工交商农等部门的事业费。
从世界各国的一般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消费性支出的绝对规模总的是呈现一种扩张趋势,在一定发展阶段也是扩张趋势,达到一定规模则相对停滞。 (一)行政管理费支出:
内容:包括行政支出、公安支出、国家安全支出、司法检查支出和外交支出。 行政管理费按费用要素分为:
人员经费:工资、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及其他。 公用经费:公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业务费。
(2)世界各国一般都是行政管理支出的绝对数是增长的,但它在财政支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应是下降趋势。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支出一度出现了上升的趋势。 (二)国防费支出
我国国防费全部纳入国家预算安排,实行财政拨款制度,按照《预算法》实施管理,国防费预决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由国家和军队的审计机构实施严格的审计和监督。
(三)文教科学卫生等事业支出
1. 义务教育是纯公共产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属于混合产品。 2. 我国教育经费来源构成的基本特征,仍是政府投入为主。
3.发展中国家当前教育支出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加大初等教育的投资,提高初等教育经营在教育经费中的比重。
4. 用于外部效应较强的科学研究活动(主要是基础科学)的经费应由政府承担。
可以通过市场交换来充分弥补成本的科学研究(主要是应用性研究),可由微观主体来承担。
我国财政用于科学研究支出及其占财政支出和GDP比重基本上是逐年有所提高。
5. 公共卫生领域包括安全饮用水、传染病与寄生虫的防范和病菌传播媒介的控制;公共卫生支出还包括提供卫生防疫类的活动。这些均属于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
6、加强管理,提高文教科学卫生支出的效益 (1)逐步规范财政资金供应范围
(2)改革和完善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即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具体规定。其中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整个事业财务制度体系中最基本、最高层次的法规。 (3)改革事业单位管理
(4)推行定额管理,改进资金分配办法
新的分配办法是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零基预算法”。 (5)多种形式发展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实行收支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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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财政投资性支出的意义、内容 1.一般而言,财政投资即为政府投资,财政投资包括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 2. 政府投资和非政府部门投资,有各自的特点—见教材42页。
3. 我国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比重下降和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的下降一致。 4.政府投资的决策标准:政府投资决策标准取决于政府在不同时期所要实现的政策目标。
(1)资本-产出比率最小化标准(又称稀缺要素标准)
(2)资本-劳动力最大化标准:强调政府应投资于资本密集型项目。
(3)就业创造标准:这种标准要求政府不仅要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财政投资规模,而且还要优先选择劳动力密集型的项目。
5.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初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的特征。 6.政府投资并不意味着完全的无偿拨款,财政投融资是发挥政府在基础产业部门投融资中作用的最佳途径。财政投融资的基本特征: ①财政投融资是一种政府投入资本金的政策性融资 ②财政投融资的目的性很强,范围有严格限制
主要目的是为具有提供“公共产品”特征的基础产业部门融资。
主要范围是向那些需要政府给与扶持或保护的产品或直接由政府控制定价的基础性产业融资。
③计划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④财政投融资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和经营 ⑤财政投融资的预算管理比较灵活:财政投融资预算在一定范围内的追加,无需主管部门的审批。
7. 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
主要投资于以水利为核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在于引进的农业生产要素。 考点三:掌握社会保障支出的内容
1.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
2.在我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助、社会福利中的一部分、社会优抚 其中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3.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分为:社会保险型、社会救济型、普遍津贴型、节俭基金型
项目具体内容类 特点 项目具体内容 型保 险保的筹用的社险集费集会 保失用业险运金型行 发放模社式会救济型 普遍养津老金贴待型遇 节俭养的管基老理基金型金 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 养老保险主要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负担,财政负责弥补养老保险计划 筹个人要按照本人工资的1一般%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政府按照“风险分担、互助互济”的保险原则举办的社会保险计划。要 的赤字。企业缴纳的比例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确需超过 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求受保人和雇主缴纳保险费,而当受保人发生受保事故时,只要按规定 20%的,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的比例最 缴纳了保险费,就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险金。 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保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发 的放。 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方式。 ①按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不足1年,不能领各地要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 取失业保险金; 受保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保障资金完全由政府从一般政府预算中筹资; 的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②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受保人享受保障计划的津贴需要经过家庭收入及财产调查,只有经济条 企业缴费除去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外,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用③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 个月;件符合受保人的资格才享受政府的津贴。目前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公共于向已退休的职工发放各种退休费。个人账户的存储额每年参考同期银 ④累计缴费时间达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养老金计划,是采取社会救济的模式。 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这部分存储额只能用于职工养老,不能提前支 ⑤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而且本单位已经为其缴纳失业保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的存储额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 险费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亡,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是政府按“人人有份”的福利原则举办的一种社会保障计划。受保人及 工龄的长短一次性支付生活补助。 其雇主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当受保人发生受保事故时,无论其当时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的经济条件如何,都可以享受政府的保障津贴,保障资金政府从一般政 退休后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府预算中筹资;不需要进行 月平均工资的与社会救济型不同的是受保人在享受津贴时20%;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按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家庭生计调查。新西兰的公共养老金计划是属于普遍津贴型。 退休后不能享存额除以120的方法确定。个人缴费的年限不满15年的,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一次性的支付给本人。 是政府按照个人账户的方式举办的社会保障计划。 从2001年7月开始,国家在辽宁省进行改革试点,
具体做法是;
①企业不再为职工向个人账户缴费,企业缴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当期的养老金。
②职工个人要按工资总额的8%向个人账户缴费,个人账户总的缴费率将从过去的11%降低到8%。
③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额不再为当期支付的养老金融资,个人账户将部分的“实账”运行,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将用于国债投资或存入银行。
④改革前的职工个人账户中的“空账”将不被填实,这部分空账构成对职工的隐性负债。
⑤由于个人账户缴费率从11%下降到8%,职工个人账户的存储额也会相应减少,为了不影响今后退休职工的养老水平,基础养老金的支付标准将相应提高。 考点四:财政补贴支出的内容 1. 财政补贴主体: 国家 补贴对象:企业和居民
补贴性质: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补助而进行的一种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项目 保险费用的筹集 运行模式 具体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的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有各自的支付范围,并分别核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应控制在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职工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则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同时个人也要支付一定的比例。
雇主和雇员都必须依法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雇员的个人账户缴费,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收入要纳入 账户中缴费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归职工个人所有,但这部分资产要由政府负财政专户储存;支出要专款专用,并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养老保险 责管理。一旦个人发生受保事故,政府要从其个人账户提取资金支付保障津贴;基金的结余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养老金开支外,其余全部要购买国 当职工不幸去世时,个人账户中的资产家属可以继承。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不能用于其他盈利性投资。 与社会保险计划相比,其最大的特点是受保人之间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收入再分配,因而不具有互助互济的保险功能。这种保障计划具有强制储蓄的功能,实际上是政府举办的一种强制储蓄计划。 5.我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详细内容见教材(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6.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目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基本属于现收现付式。
2.财政补贴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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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财政补贴的项目和形式分类:
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减免税收、房租补贴、职工生活补贴、外贸补贴。
企业亏损补贴与价格补贴都是与产品价格有关,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价格补贴直接与市场零售商品有关,而企业亏损补贴主要与工业生产资料有关。
第二,价格补贴的直接受益人是居民,企业亏损补贴的直接受益人是相关企业。 第三,价格补贴是在流通环节上的补贴,企业亏损补贴是在生产环节上的补贴。 第四,价格补贴的对象是商品,而企业亏损补贴的对象是企业。 1986年以后,价格补贴改为在支出中列支。 企业亏损补贴作为冲减收入处理。 (2)按补贴的环节分类:
可以分为生产环节的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分配环节补贴和消费环节的补贴。 掌握各环节的举例。
(3)按补贴的经济性质分类:可以分为生产补贴和生活补贴。
(4)按补贴内容分类:可以分为现金补贴(一般称为明补)和实物补贴(一般称为暗补)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现金补贴主要有职工副食品补贴等。
实物补贴主要体现在农副产品价格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 考点五:税收支出的概念、分类、形式
1.税收支出是政府的一种间接性支出,属于财政补贴性支出。
2.从税收支出所发挥的作用来看,它分为照顾性税收支出和刺激性税收支出 3.税收支出的形式 61
(1)税收豁免(2)纳税扣除(3)税收抵免(4)优惠税率
(5)延期纳税(6)盈亏相抵(7)加速折旧(8)退税--出口退税\\再投资退 中级财税冲刺班第四章 税收理论 考点一:税收的概念、职能
1、行使税收征收权的主体是国家
税收表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和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
①税收的主体是国家 ②客体是社会产品
③税收是国家、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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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税收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
⑤税收分配关系是社会整个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2、税收的三项基本职能分别为:财政职能,经济职能,监督职能。 (1)财政职能亦称收入职能,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和基本的职能。 (2)经济职能亦称调节职能 (3)监督职能
考点二:制定税收原则的依据及税收原则理论 1、 制定税收原则的依据 (1) 政府公共职能 (2) 社会生产力水平 (3) 生产关系状况
提出者 理论内容 威廉·配第 “公平”、“简便”、“节省” 阿道夫·瓦格“四端九项”税收原则 纳 (1)财政政策原则第一,收入充分原则第二,收入弹性原则。 (2)国民经济原则。第一,慎选税源的原则。第二,慎选税种的原则。 (3)社会公平原则。第一,普遍原则。第二,平等原则。 (4)税务行政原则。第一,确定原则。第二,便利原则第三,节约原则。 2、 古典税收原则
考点三:现代税收原则 1.财政原则。
税收的财政原则是指税收必须为国家筹集充足的财政资金,以满足国家职能活动需要的原则。是税收的共同原则。税制建设的财政原则的内容:充裕、弹性、便利、节约。
2.经济原则――包括配置原则、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可分为: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标准是税收额外负担最小化和额外收益最大化; 税收本身的行政效率原则,要求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收收入。 3.税收的公平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即对社会经济条件相同的纳税人同等课税; 纵向公平,即对社会经济条件不同的纳税人区别课税。 考点四:税法的基本概念,税制要素和税制结构
1.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包括税收体制关系、税收征纳关系、税收管理关系和其他税收关系 2、税法的正式渊源
(1)宪法―――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税收法律―――国家权力机关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税收法规―――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如,税收条例(包括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所属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5)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 3、税法的非正式渊源
不能作为税收执法和司法的直接依据,但也对税收执法和司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在我国,税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指习惯、判例、税收通告。
4.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为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包括
(1) 课税要素法定原则 (2) 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3) 课税程序合法原则 5.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1)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也是税制诸要素的核心和重点内容
(2)征税对象是征税客体,指对什么课税,即国家征税的目的物;它规定了每一种税的征税界限,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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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具体化是征税范围和税目
量的具体化是计税依据和计税单位
(3) 税率是计算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体现征税的程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税收制度中最活跃、最有力的因素。税率一般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的问题,引入了“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税额的差额,通常在税率表中列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级速算扣除数
=(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数额+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4)减免税的方式
税基式减免: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垮期结转
税额式减免: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
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考点五: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
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服务业发挥调节作用。
考点六: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的概念 1、税收负担:
衡量宏观税负的指标主要是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负担率和国民收入负担率。
衡量微观税收负担的指标主要是全部税收负担率、直接税负担率。 (1)影响税收负担的经济因素
①经济发展水平或生产力发展水平。 ②一国的政治经济体制。
③一定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 (2)影响税收负担的税制因素 2、税收负担的转嫁
税收负担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将应交税金全部或部分地转给他人负担从而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经济现象。 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
3.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有以下四种:前转、后转、消转和税收资本化 (1)前转,亦称“顺转”,指纳税人在进行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
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形式。一般认为,前转是税负转嫁的最典型和最普通的形式,多发生在商品和劳务课税上。
(2)后转,亦称“逆转”,指纳税人通过压低生产要素的进价从而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生产要素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负担的形式。后转的发生一般是因为市场供求条件不允许纳税人提高商品价格,使之不能采取前转的方式转移税收负担所致。 (3)消转,亦称“税收转化”,即纳税人对其所纳的税款既不向前转嫁也不向后转嫁,而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或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自行消化税收负担。严格的说,消转并未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 (4)税收资本化,亦称“资本还原”,即生产要素购买者将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纳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扣除的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的一种形式。税收资本化主要发生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 考点七:国际税收的概念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因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1)国际税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
(2)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一因素
通常认为国际税收主要研究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方面的问题 考点八: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种类
1、概念:税收管辖权力的确定原则可分为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 2、种类:税收管辖权可分为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亦称“地域管辖权”,是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即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 (2)居民管辖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拥有征税权,不论该收入是否来源于该国。
目前,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都是同时实行属人和属地两类税收管辖权。 考点九、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及免除方法
1、原因:1,跨国纳税人、跨国所得、各国对所得税的开征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重要前提。2,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叉。 2、免除方法
(1)低税法。国外来源的所得,减轻而不能彻底消除重复征税。
(2)扣除法。即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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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后的部分征税。也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 (3)免税法。亦称“豁免法”,
(4)抵免法。税收抵免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于居民管辖权,是目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在国际上广为通行
直接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例如总分公司之间; 间接抵免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抵免限额的计算:在实行抵免时通常要规定一个限额,在此限度内实行全额抵免,超过此限度的,只能就限额进行抵免。抵免限额的规定具体有三种方法,即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和分项抵免限额:采用综合抵免的方法,可以使跨国纳税人在不同国家发生的不足限额和超限额部分互相抵消,综合抵免可以使纳税人获得最大限度的抵免。
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的所得税减免优惠的部分,视同在国外实际缴纳的税款给予税收抵免,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补征。可见,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的延伸,是以税收抵免的发生为前提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各国税收优惠措施的实际效果。
第五章商品劳务税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制
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这两个标准为依据
划分标准 管理 小规①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增值模纳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税专用发票。 税人 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 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② 除①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④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①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纳税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续。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小规模纳税人。 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②企业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其他。 ③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④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B: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C: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10 考点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规定 一般规定 内容 1、 销售货物 备注 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委托方要求制造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 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 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
考点三: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的规定
特殊规1、 视同销售 1、注意与不得抵扣进项税区分: 定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集体(2)销售代销货物 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进项税转出处理。 市)的货物移送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1)一般是收到代销清单计算缴纳增值税 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2)销售时计算增值税 利或个人消费 (3)(4)(5)均是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5)将自产、委托加工、购税 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分配给股东或投资 2、 混合销售行为 (同一销售行为中涉及增值1、一般情况下是按“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 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 2、特殊情况: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分别征税,即对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3、 兼营非应税项目 分别核算,分别征税; (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未分别核算,只征收增值税税(教材观点)。 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部分货3、建筑材料、构件: 物的征 (1)基本建设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税规定 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环节征收增值税 (2) 对于在建筑现场制造 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11 4、集邮商品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项目 税率 适用范围 17% 销售一般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5)农业产品 1、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注: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否是否一般纳税人 否 13%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6)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0% 纳税人出口货物,除了原油、柴油、新闻纸、糖、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目前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基合金和白金等)外。 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6%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征(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收(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率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销售的免税品。 其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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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固定资产 税 是 是 否
是否固定资产 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 是 税,应开具普通发票
是否2008年12是否本地区扩大是 是 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 月31日以前购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前购入 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 否 否 按适用税率征收,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照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含税销售额÷(1+4%)×4%×50%考点四:一般纳税人进行税额的确定 1.进项税额的分类:
以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允许抵抵税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扣进项计算(1) 一般纳税人购买免税农业产品, 税 抵税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 注意: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2) 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来扣除; 注意: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保险等杂费,货运发票应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 货物或者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允许抵扣进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项税 抵扣。 注:非正常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损失等。 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不属于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库存商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⑤上述①-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⑥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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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除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4、进项税额的扣减
①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考点五: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注意若销售额含增值税,则需要换算
销项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项目 销售额的确定及税务处理 一般销售额的确定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价外费用不包括: 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D: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费: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 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收费;收取时 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E: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费、车辆牌照费。 注:价外费用未明确说明是不含税的,一律为含增值税的金额,需要换算。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价款确的(金银首饰除外) 定销售额。 还本销售货物 销售额就是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的(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规定 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以一年为期限)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2)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按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3)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使用期间不作为收入。 属于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数,其中非应税劳务的销售 金额一般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 属于征收增值税的兼营 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数。 其中非应税劳务的金额一般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 14 视同销售或售价明显偏销售额确定顺序及方法如下:
考点六、简易办法及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考点七、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规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注: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纳税地点—见教材98页 考点八:增值税的减免税 (一) 起征点
1.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2000~5000元;
2.提供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1500~3000元; 3.按次纳税的每日(次)销售额150~200元;
具体起征点由各省级国税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幅度内确定。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二节 消费税制度
考点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消费税征税范围: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二)、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卷烟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考点二:消费税计税依据以及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自销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适用黄酒、啤酒、成品油)。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额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意: (1)销售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规定 ①允许扣除的已税项目共11种。 烟丝――――――――――――――――卷烟 15
化妆品―――――――――――――――化妆品
珠宝玉石―――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包括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 首
饰、钻石首饰)
鞭炮、焰火―――――――――――――鞭炮焰火 汽车轮胎――――――――――――――汽车轮胎 摩托车―――――――――――――――摩托车
石脑油―――――――――――――――汽油等应税消费品 润滑油―――――――――――――――润滑油 高尔夫球杆杆头、杆身、握把―――――高尔夫球杆 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实木地板 ②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适用税率或税额 注:只就生产领用部分扣税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
应纳税额=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注意:如果出现以下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4、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其中:“应税消费品数量”,是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从量从价相结合的进口卷烟:
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考点三: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以及纳税期限、纳税环节的有关规定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5.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1、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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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五章第三节 营业税制
考点一:营业税征税范围及税率
1、 征税范围 :所谓在境内,具体指: (1) 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2)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 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 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 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 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出口信用险外的保险劳务 (7) 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注意: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2、 税率 :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为3% ;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为 5% ; (3) 娱乐业5%-- 20% ,其中台球、保龄球为5%。 考点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一)一般规定 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2.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账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票上注明折扣折让额,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二)具体项目的计税依据规定:
1、交通运输业的计税依据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运输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联营运输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
(3)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2、建筑业的的计税依据 注意:(1)税法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工程价款以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工程价款=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 注: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以及施工企业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都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对于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如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注: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3)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自建自售建筑物的,除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还应征收一道“建筑业”营业税。
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 没有同类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5)包工包料、包公不包料工程的营业额应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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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营业税。
(6)实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其标底和报价的编制,均应包含营业税,中标的价格是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中标价格以后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实际收入额为营业额。
3、金融保险业计税依据
解析:金融业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有两种方法:
一是对一般贷款、典当、金融经纪业等中价服务、以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或手续费收入全额确认为营业额;
二是对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额。 注意:
(1)对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税;
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银行吸收的存款不征收营业税;
办理结算业务手续费、销售账单凭证、支票收入,办理贴现收入应纳营业税;
转贴现业务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
(2)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4、通信业的计税依据
邮电通信业的营业额有以取得收入的全额确定的营业额。 5、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
(1)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6、娱乐业的计税依据
解析: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7、服务业的计税依据
(1)旅游业营业额的确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我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凡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我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予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广告代理,以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解析:除了广告发布费可扣除,其余支出均不得扣除,5%8、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5%为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从受让方取得的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9、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以投资入股为名,实际是以取得固定利润或按销售额提成方式取得报酬的,属于普通的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的行为,就其取得的固定利润或租金收入5%征税。
(2)以不动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核定营业额
①抵押期间不动产仍归借款人使用,不动产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营业税;贷款期满后,因借款人无力偿还欠款,不动产收归银行所有,此时应对借款人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② 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就将不动产交予银行使用,以不动产租金抵作贷款利息,则对借款人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如果借款人到期无力归还贷款,以不动产抵作欠款,则对借款人按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额为所欠银行的贷款本金。 其他注意: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5%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强调的是先买后卖)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考点三:营业税征收管理(见教材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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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所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第六章 所得税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要会判断。 居民企业:①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②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考点三、税率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考点五、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 1.不征税收入----涉及财政性资金 2.免税收入------注意有哪些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性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3.收入的确认:
考点六、企业所得税扣除
基本税率 25% 减按小型微利企业条件:(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减按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l5%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高薪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减按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l0% 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20%
考点四,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以前年度亏损 =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8个原则 注:其中第6、7点:
⑥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析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⑦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
(2)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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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除的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3)限制税前扣除的项目-------非常重要,见教材127页
① 补充保险
②利息(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③职工福利费14% ④工会经费2%
⑤职工教育经费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⑥业务招待费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⑧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⑨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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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4)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非常重要,见教材127页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企业所得税税款③.税收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⑤.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企业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以及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⑥.赞助支出
考点七、资产的税务处理---见教材126-127页 1.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①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②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③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
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其他资产的税务处理
1、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
2、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考点八、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考点九、税收优惠---非常重要,见教材131页 考点十、源泉扣缴
考点十一、特别纳税调整-见教材132-133页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合理方法包括: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是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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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2.再销售价格法; 3.成本加成法; 4.交易净利润法; 5.利润分割法;6.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考点十二、征收管理—见教材134页
企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
考点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税率以及计税依据
应税项目 税率 费用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月扣除2000元(或480045%) 元)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以所得 及损失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全年收入扣除必要费用 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 20%、30%、40%的三级超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额累进税率 除800元 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税额减征30% 除收入的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 20%比例税率 财产租赁过程中的税费等 财产转让所得 20%比例税率 每次转让收入总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比例税率 无费用扣除,收入即为应纳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20%比例税率 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1)对于一些特定人员,在统一减按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允许再减除28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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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中国境内的工作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的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合并计算。
2.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公益事业捐赠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灾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考点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额=每月应纳税额*12
(2)劳务报酬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ⅰ每次纳税所得未超过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ⅱ每次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运用加成直接计算,把劳务报酬所得,即每次收入×(1-20%)分段:
劳务报酬所得小于等于20000元;应纳税额=劳务报酬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大于20000元小于等于50000元;应纳税额=20000×20%+【劳务报酬纳税所得额-20000】×30%
劳务报酬所得大于50000元;应纳税额=20000×20%+【50000-20000】×30%+【劳务报酬纳税所得额-50000】×40%
(3)稿酬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考点三、税收优惠-见教材137-138页 考点四、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见教材138页 (一)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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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其他
2、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期限
(1)自行申报纳税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
(3)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对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对于一些特定人员,在统一减按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允许再减除28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包括①在中国境内的工作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的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注意: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其他税收制度
第一节房产税
考点一: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根据新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适用房产税。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考点二:房产税的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税―――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税率为12%(对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优惠税率4%)
考点三:房产税的税收减免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注:1990年1月1日后,对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注: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注:对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的房产,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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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在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3.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4.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二节 契税
考点一:契税的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房产作为投资或股权转让及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均应征收契税。
(2)以自有房屋作股权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价值不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6.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政策-见教材145页。
注:(1)一般承受原有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
(2)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归属的,按劳动法等规定妥善安置职工,
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考点二:契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及计算
(一)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二)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4)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5.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总价款计征契税。
考点三:契税的税收减免
(一)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见教材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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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二)财政部规定其他减免契税项目
注:1.从2007年8月起,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09新增)
2.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的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09新增)
第三节 车船税
考点一: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及计税依据 考点二:车船税的税收减免 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2、拖拉机3、捕捞、养殖渔船4、军队、武警专用车船
5、警用车船6、按规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考点一:纳税人、征税范围及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3.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考点二:税收减免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用地
2.特殊规定-见教材151-152页 注:第2、3、10、12、16、18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第五节 印花税
考点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一)征税范围
正式列举的凭证共五类:1.经济合同;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税情况下的计税依据――凭证所载金额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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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税依据――计税数量 考点二:印花税的税率和税额计算
(一) 印花税税率 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09新增)。
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采取按件规定固定税额,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考点三、印花税的减免税-见教材154-155页 注:第1、4、12、15、16点
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第六节 资源税
考点一:掌握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1. 征税范围为:矿产品和盐 2. 计税依据:
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决定了资源税以课税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额,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考点二:资源税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考点三:资源税的减免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第七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考点一:纳税人和税率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建税。
税率――比例税率(7%、5%、1%) 考点二:征税范围和税额计算
征税范围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一致
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考点三、城建税的减免 第八节 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第八章 税务管理 第一节 税务基础管理
教材包括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发票使用管理和纳税申报四部分内容。 考点一:税务登记的范围
注意: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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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位和个人,可不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只登记不发证
考点二、税务登记的种类-见教材161页。
(1)设立税务登记――――重点掌握时间的规定:30天。 (2)变更税务登记--------30天
(3)注销税务登记--------原因及时间规定 (4)停业、复业登记------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考点三:税务登记的管理及法律责任
1.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证件应当一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具体验证时间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统一确定。换证时间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
3、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见教材164页。 考点四、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
采用订本式。
1.账簿设置要求:(1).一般纳税人应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要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账簿。
(3).按法律规定要建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即使税务机关认可其有实际困难的,也必须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账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委托事务所代理建账。
账簿、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等资料,至少要保存10年,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销毁。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造销毁清册,报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批准,然后在其监督下销毁
考点五、发票管理的内容 1.发票印制权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国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印钞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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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印制。
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普通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由其委托的税
务机关审批,并由其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制。
2.发票印制审批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带有本单位名称的自用发票,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3.发票的设计、防伪管理、真伪鉴定由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禁止在境外印制。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三、发票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 3、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
注意: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四、发票保管与缴销的管理
旧发票存根按规定期限保存。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 考点六、纳税申报的对象、内容、方式与期限 纳税申报的对象分为四种: (1)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3)享有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 (4)扣缴义务人。
2.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委托代理申报。 3.延期申报一般是一个申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
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核准其延期申报时,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先预缴税款,预缴税款根据上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而定。
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
考点一、税收征收管理形式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征收管理的具体形式,包括:行业管理、区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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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济性质管理、巡回管理和驻厂管理,需要清楚各自的适用范围。
考点二、税款征收的管理
税款征收方式:有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四种方式,需要清楚各自的适用范围。
考点三:税款征收的内容 考点四、纳税担保的适用对象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2.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
3.纳税人从事临时经营以及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提供劳务的。 4.外来经营者需要在本地购买发票的。 考点五:纳税担保的具体形式
1.纳税担保人担保。注意国家机关不得做纳税担保人。
2.纳税保证金担保。对于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记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责成其提供纳税保证金。
3.纳税担保物担保。以担保物担保是指纳税人以自己所拥有的未设置抵押权的财产作为纳税担保的担保形式
考点六、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
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考点七、税收强制措施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需要强调的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对他们不适用,对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也没有必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考点八、税款的追征与退还 (1)税款的追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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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失误,导致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可延长追征期至5年;
③偷税、抗税、骗税的,可以无限期追征。 (2)税款退还的处理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考点九、减免税减免税的种类:法定减免,特案减免和临时减免。 考点十、出口退税的范围及形式
所谓“出口货物”一般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B.必须报关离境;
C.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这表明出口退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一般在财务上不做销售处理,因此不予退税。
第九章 纳税检查
第一节 纳税检查概述
考点一:纳税检查的概念及纳税检查范围 1、概念
纳税检查的主体:税务机关;
纳税检查的客体:纳税义务人,同时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
2.纳税检查范围
(1)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检查人员可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2)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考点二:各种检查方法的优缺点和各自的范围-见教材184-185页 考点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检查
1、外来原始凭证:包括进货发票、进账单、汇款单、运费发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对外的现金收据、实物收据等;对内的收料单、领料单、支出证明单、差旅费报销单、成本计算单等。
3、存货包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第二节 增值税的检查
考点一、销项税额的检查
销售收入的检查(掌握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收入的正确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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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缴款提货销售方式的检查。(注意检查的时间,当期发现,直接调整相应科目;若期末结账时发现,有关损溢类科目直接调整“本年利润”;若是以后年度发现,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调节)
在缴款提货销售的情况下,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预收货款销售方式的检查。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产品(商品),于企业发出产品(商品)时作为销售的实现。
1.企业收到货款时,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当货物发出时,再转作收入,计算相应的增值税。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底,结转相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三,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的检查。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企业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是否收到货款,均应结转收入,并计算应纳税款,同时按分期收款销售的比例结转相应的成本。
(1)采用这种结算方式,于产品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按照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不论货款是否收到,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比例结转销售收入,并计算相应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按销售的比例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第四,委托代销销售方式的检查。
企业委托代销商品,代销双方要视同销售,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方会计核算流程 (1)当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商品数量,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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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4)收到货款:
借:销售费用(支付的手续费)
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对于受托方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下,由于销售代销商品时按与委托方的协议价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委托方开具账单时取得委托方按协议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等于进项税额,所以应纳增值税额为0。对于取得的代销手续费属于服务收费,所以应该缴纳营业税。
第五、自产自用产品的检查—非常重要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职工个人消费等方面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会计处理如下:
(1) 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专项工程、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包装物的检查 考点二、进项税额的检查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总的规定是:
(1)限于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购销货物支付的运输费,按买价依13%,按运费依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正确的账务处理
购进时:借:原材料(物资采购、包装物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检查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包括:
(1)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2)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虽有注明,但不符合规定的;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所属增值税额;
购进时符合抵扣条件,已经抵扣,后用于非应税项目,就应作进项税转出,如果购进时就知道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等,则直接将进项税计入成本,进项税转出时: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所属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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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所属增值税额; (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属增值税额;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所属增值税额。
其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注意: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否为免税农产品,如果是免税农产品那么计算进项税转出时是比较特殊的。要用“[免税农产品的成本/(1-13%)]×13%”。如果是其他的物资,应该直接用“非正常损失的物资成本×17%或13%” 价外费用不包括: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费: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 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收费;收取时 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费、车辆牌照费。
考点一、建筑安装企业、旅游服务企业的营业税检查-教材197-198页 考点二、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业务的检查
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转让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时: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营业外收入
考点三. 销售不动产的检查
除房地产企业外,其他企业销售不动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企业正确的账务处理过程如下:
(1) 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2) 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 转销固定资产净值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4) 计算营业税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注意如果题目中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略则只有“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将固定资产清理的余额转让“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1)-(4)中“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借方数额合计减去贷方数额合计,如果是正数就是净损失,负数就是净收益。
如果是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检查 考点一、材料成本的检查
1.入库材料成本的构成:买价(不包含增值税额);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购入材料负担的税金和进口货物的关税(不包括增值税、外汇价差和其他费用)。 账务处理:借:物资采购(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2.出库材料成本的检查 (1)按实际成本发料时:
先进先出法的检查,加权平均法的检查,移动加权平均法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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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掌握各种方法下的库存材料及发出材料的单价,数量,成本的确认。 先进先出法(先入库的,先发出)
①当库存数量小于或等于最后一批购入数量时,库存材料的单价应于最后一批购入材料的单价相等。
②当库存数量大于最后一批购入数量时,应把大于的数量一次向前推算,加计成本。
加权平均法:发出和结存单价是一致,如果不一致,要计算出多转或少转成本数额。
移动加权平均法:结存材料的单价,与本期最后一批购入材料计算的平均单价一致。
(2)按计划价格发料时:需要把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材料成本差异,在发出材料与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摊。
注意掌握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发出材料的差异额以及结存材料的差异额, 材料成本差 异 率
=(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
计划成本发出材料正确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对于金额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表示或者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注:同一时间的发出材料和结存材料据以分配的成本差异率应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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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工资及福利费的检查
1、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所得;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种支付的各种福利支出;各项劳动保护支出;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独生子女补贴;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2、人员组成检查:企业全部在册职工。掌握工资额中不包括哪些人员的工资,
见教材203页
考点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检查
1、可以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等。
2、不得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等。
注意: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允许计提折旧。
另外,还需检查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四种),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计提折旧账务处理: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考点四、 生产成本及产成品的检查
(一) 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二) 在产品的检查 (1)原材料成本法的检查
这种方法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时,只计算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加工费用,加工费用全部计入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
(2)“约当产量法”的检查
①在产品约当量=在产品*完工率,(这里完工率就是约当系数) ②某道工序在产品完工率
=(前面各道工序工时定额之和+本工序工时定额*50%)/ 产品工时定额 ③单位产品负担数(料、工、费)
=【月初在产品料(工、费)+本月发生的料(工、费)】/(产产品实际数量+在产品约当产量)
④月末在产品料(工、费)实际成本
=单位产品料、工、费负担数×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⑤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月末在产品材料成本+月末在产品工、费成本 注意:
原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则在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与完工产品的原材料含量是相同的,不需要折合成完工产品的约当产量。 第 十 章 国 债 第一节国债的概念与分类
考点一:国债的概念、国家信用形式、国债与公债的关系
1.概念: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国债是国家信用的一种基本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注意掌握国家信用形式 3.公债有国债和地方债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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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公债,其收入列入中央政府预算 地方债是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
国债与私债的本质差别在于发行的依据或者担保物不同。私债须以财产或收益为担保。
国债的担保物是政府的信誉。在一般情况下,国债比私债要可靠得多,通常称为“金边债券”。 考点二:国债的特征 (一)有偿性 (二)自愿性 (三)灵活性 考点三:国债的功能
(一)弥补财政赤字,平衡财政收支的功能---最基本的功能 (二)筹集建设资金 (三)调节国民经济的发展
考点四:国债的分类---见教材216页,掌握分类的标志。 考点五:国债的结构 (一)应债主体结构
(二)国债持有者结构或应债资金来源结构 (三)国债期限结构 第二节 国债的规模 考点一:国债规模的含义
国债的规模包括三层意思:历年发行国债的累计余额; 当年新发行国债的总额; 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债务总额。
考点二:国债的负担 (一)认购者即债权人的负担 (二)政府即债务人的负担 (三)纳税人的负担 (四)代际负担
考点三:国债的限度及其衡量指标 (一)国债绝对规模的衡量指标 历年累积债务的总规模; 当年发行国债的总额;
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债务总额。
(二)国债相对规模的衡量指标—见教材219页。 1.国债依存度 2.财政偿债率 3.国债负担率
4.国债发行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5.国民经济偿债率
(三)国债规模的因素主要有: 1.国民经济的分配结构 2.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 3.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任务 4.认购者负担能力 5.政府偿债能力
6.国债的使用方向、结构和效益也是制约国债负担能力和限度的重要因素。 第三节 国债的发行
37考点一:国债的发行和推销机构
国债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举借的债务,即发行机关是中央政府或者中央财政部门。 国债的推销机构包括: (一)金融机构 (二)邮政储蓄系统 (三)中央银行 (四)财政部或国债局 考点二:国债的发行价格
(一)平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 (二)折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 (三)溢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 考点三:国债的发行方式
(一)公募法也称为公募拍卖法或公募投标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具体的拍卖方法有: 1.价格拍卖 2.收益拍卖 3.竞争性出价 4.非竞争性出价
(二)承受法―――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公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三)出卖法―――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售出国债。 (四)支付发行法―――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 (五)强制摊派法
考点四:国债利率含义及考虑因素
1.金融市场利率高,国债利率必须相应提高;金融市场利率低,国债利率也相应降低
2.国债利率主要以银行利率为基准,一般应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 3.政府信用良好,国债利率可相应降低,政府信用不佳,国债利率只能较高。 4.社会资金供给量充足,国债利率可相应下调,社会资金供给匮乏,国债利率便需相应上调。
5.在实际收益率相等的情况下,单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一般高于复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
6.一般来说,偿还期限较长的国债,利率应定得较高,偿还期限较短的国债,利率可定的低一些。
第四节 国债的偿还 考点一:国债的偿还方式 (一)分期逐步偿还法 (二)抽签轮次偿还法 (三)到期一次偿还法 (四)市场购销偿还法 (五)以新替旧偿还法 考点二、国债的付息方式
1.按期分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长或在持有期限内不准兑现的债券。 2.到期一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短或超过一定期限后可随时兑现的债券。 考点三、偿债的资金来源 (一)设立偿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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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靠财政盈余 (三)通过预算列支 (四)举借新债 第五节国债市场
考点一、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考点二、国债市场的功能 (一)实现国债的顺利发行和偿还 (二)合理有效地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 考点三、我国的国债市场—见教材227页
(一)按照国债发行的区域为标准,可以分为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 (二)按偿还期限为标准,可以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长期国债 (三)按照债券是否流通,分为可转让国债和不可转让国债。
(四)按照利率情况为标志,可以将国债分为固定利率国债、市场利率国债和保值国债。
(五)按照借债的方法不同,可以将国债分为强制国债、爱国国债和自由国债。
(六)按照国债的计量单位为标准,可以将国债分为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和折实国债。 第十一章政府预算管理理论 第一节 政府预算的含义
考点一:政府预算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1.政府预算的含义
(一)从形式上看,政府预算是以年度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形式存在的。 (二)从性质上看,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从内容上看,政府预算反映政府集中支配的财力的分配过程
(四)从作用上看,政府预算是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掌握政府预算调控作用的主要表现) 2.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一)法律性――是政府预算区别于其他财政范畴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预测性 (三)集中性
(四)综合性―――政府预算是各项财政收支的汇集点和枢纽。
考点二:政府预算的多重研究视角---掌握不同视角下的侧重点。见教材233-235页
第二节 政府预算的模式 考点一:政府预算的各种模式
(一)按政府预算编制的结构划分: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二)按预算编制的方法划分:基数预算和零基预算 (三)按预算编制的政策导向划分:投入预算和绩效预算。 考点二、我国政府预算的模式选择 (一)基于预算结构的选择 1.公共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社会保障预算—掌握国际上的具体类型,见教材238页。 (二)基于政策导向的选择 第三节 政府预算的原则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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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政府预算的原则 (一)公开性 (二)可靠性 (三)完整性 (四)统一性
(五)年度性-----预算年度有历年制和跨年制。我国采用历年制,美国采用跨年制度。
考点二、政府预算政策--掌握各种政策的观点,见教材240-241页。 (一)健全财政政策 (二)功能财政预算政策 (三)周期平衡预算政策 (四)充分就业预算平衡政策 (五)预算平衡政策
第十二章 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 部门预算制度 考点一:部门预算的含义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为预算部门。
考点二:部门预算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真实性原则 (三)完整性原则 (四)科学性原则
(五)稳妥性原则 (六)重点性原则 (七)透明性原则 (八)绩效性原则
考点三:部门预算的基本内容
1.部门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一般收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其中:一般收入预算具体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2.部门支出预算的内容
我国政府预算支出按支出的管理要求划分,可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原则是:综合预算的原则;优先保障的原则;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与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相比,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最大的变化是:核定部门或单位基本支出的方法由原来的基数法改为以定员定额为基础的因素核定法。 (2)按项目属性划分,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原则是:综合预算原则;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追踪问效的原则。
第二节 政府采购制度 考点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含义
政府采购是指由财政部门以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及政府投资项目选择供应商,集中采购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种交易活动。政府采购制度最早由英国创建。 考点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世界各国在长期的采购实践中,一般遵循如下原则:竞争原则、公开原则、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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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我国《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 (一)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注意: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公正原则,《政府采购法》建立了回避制度,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考点三:政府采购的基本内容
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1.招标采购
(1)招标采购按照招标公开的程度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招标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掌握三种方式的含义,见教材247页。
(2)按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2.非招标采购主要有:
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国内或国外询价采购。(掌握三种方式的适用范围,见教材247页)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考点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含义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就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与支付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因此又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其核心环节是
集中支付。它包括三方面的含义:集中收入管理、集中支出管理和集中账户管理。 考点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掌握各账户用途,见教材248页。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三)规范支出拨付方式
第四节 其他主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考点一:预算收支分类改革 考点二:非税收入管理 (一)非税收入的内容
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 备注 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赢利性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 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基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费。是政府运用政治权力快速、集中、大量和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形式。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收入 域使用金、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等。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罚没收入 彩票公益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收入等。 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等。 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包括工商罚款;交通罚款和刑事罚款。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不包括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以不实行公捐赠收入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捐赠收入。 这部分收入必须经过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均统一纳入政府非的利息收入 税收入管理范畴。 (二)非税收入的特点 1、收入的辅助性 2、形式的多样性 3、征收的分散性 4、使用的专用性 5、收费的补偿性
(三)非税收入存在的前提条件 1、准公共产品的存在 2、受益公平原则的要求 3、降低交易费用的要求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收入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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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然垄断和外部性的存在 (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1、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2、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
收缴方式包括: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通过就缴库方式收缴;通过财政
与其他部门的横线联网系统收缴,其中主要方式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
3、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4、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管理。 5、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 6、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 7、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管。
考点三、我国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1.预算绩效评价的职责分工 2.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3.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对象 4.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方法
(1)绩效评价指标-----共性考评指标和个性考评指标。
(2)考评方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5.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十三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第一节 财政分权理论–见教材260-262页 一、公共产品和服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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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权分权理论 三、财政联邦主义 四、俱乐部理论
第二节 政府间收支的制度安排 考点一: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原则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主要通过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具体体现。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占有核心的地位。 1.受益范围原则
2.效率原则-----包括收入划分效率、支出划分效率和转移支付效率三个方面。 3.法律规范原则
考点二: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的内容
(一)财政支出划分的原则 1.与事权相对称原则 2.公平性原则
3.考虑支出性质特点的原则 4.权责结合原则
(二)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
1.效率原则—以征税效率的高低作为标准。 2.适应原则—以税基宽窄为标准。
3.恰当原则—以税收负担的分配是否公平为标准。
4.经济利益原则—以增进经济利益为标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四)税收收入划分的方式 1.分割税额 2.分割税率 3.分割税种 4.分割税制 5.混合型
考点三:财政预算调节制度和财政管理权限的划分 1、财政预算调节制度 2、政府间财政管理权的划分
预算管理相关职权的具体划分如下: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审查、批准预决算的权力机关; (2)各级人民政府是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 (3)各级财政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 (4)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权; (5)各单位的预算管理权。 第三节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考点一:分税制的基本问题
分税制主要包括“分事、分税、分管”三层含义。分税制是财政分权管理体制的典型代表,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考点二:我国分税制的基本内容
(1)中央税: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2)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烟叶税。
(3)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①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②营业税 ③企业所得税 ④个人所得税 ⑤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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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城市维护建设税 ⑦印花税
第四节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考点一:政府转移支付的含义、特点、理论依据和种类
1.政府间转移支付可归纳为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两种形式。 2.特点
(1)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范围只限于政府之间 (2)政府间转移支付是无偿的支出 (3)政府间转移支付并非政府的终极支出。 3.实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 (1).纠正政府间的纵向财政失衡 (2).纠正政府间的横向财政失衡 (3).纠正某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外部性 (4).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宏观调控 4.种类
(1).根据地方政府使用补助资金权限的大小,可以把政府间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转移支付和有条件转移支付
(2).根据政府间的关系可把政府间转移支付分为纵向转移支付、横向转移支付、混合转移支付
考点二:转移支付的模式和一般方法 (1)财政收入能力均等化模式 (2)支出均衡模式 (3)收支均衡模式
(4)有限的财政收入能力一支出需求均衡模式
考点三:我国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1.体制补助 2.专项补助 3.结算补助
4.税收返还(我国无条件转移支付的最主要形式) 5.公式化补助
(1)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 (2)一般性转移支付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分税制的重点。 第十四章 财政平衡与财政政策 第一节 财政平衡
考点一、财政平衡的含义1.一般来讲,财政收支略有结余或略有赤字,可以视作财政基本平衡或大体平衡。
2.现实中,造成财政收支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3.坚持财政收支平衡在财政管理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1)坚持财政收支平衡,是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平衡的保证。 (2)坚持财政收支平衡,有利于实现无通货膨胀的经济运行。 财政赤字和信用膨胀是造成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 考点二、财政赤字的计算口径及分类 (一)计算口径
1.硬赤字-----用债务收入弥补收支差额以后仍然存在的赤字。
2.软赤字----指未经债务收入弥补的赤字。弥补软赤字的经济来源是举债。 (二)财政赤字的分类
1.按照财政收支统计口径的不同,赤字有硬赤字和软赤字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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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赤字的起因不同,可分为主动赤字和被动赤字。
3.按照赤字在财政年度出现时间的早晚,可分为预算赤字和决算赤字。 4.按照赤字的出现和经济周期的关系,可将其分为周期性赤字和充分就业赤字。 考点三、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及其经济效应 (一)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 1.增收减支 2.动用结余
3.向中央银行透支或借款。 4.发行公债(最为理想的方法) (二)财政赤字弥补方式的经济效应 1.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 2.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 第二节 财政政策 考点一、财政政策的含义
财政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相应的措施,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政策之一。 财政政策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平衡政策、公债政策等构成。 现代意义的财政政策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时期。 财政政策的功能包括导向、协调、控制、稳定功能。 考点二、财政政策目标
财政政策目标是指财政政策所要实现的期望值 1.充分就业-----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首要目标。 2.物价基本稳定
3.收入合理分配 4.经济适度增长 5.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平衡是指经常项目、资本项目、遗漏与误差三个项目的总的收支对比状况。
考点三、财政政策工具
财政政策工具包括政府预算、税收、公债、公共支出、政府投资和财政补贴等。 (一)政府预算-----在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中居于核心地位。 1.预算收支差额的三种情况
(1)收大于支,形成预算结余,对总需求产生的净影响是收缩的 (2)支大于收,形成预算赤字,对总需求产生的净影响是扩张的 (3)收支平衡,对总需求的净影响是中性的 2.政府预算调控作用的主要体现 (二)税收
税收的调节作用主要通过税率确定、税负分配、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体现出来。 (三)公债
公债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
(1)公债可以调节国民收入的使用结构。 (2)公债可以调节产业结构。
(3)公债可以调节资金需求和货币流通。 (四)政府投资 (五)财政补贴
考点四、财政政策的类型
(一)按照政策作用的对象划分,财政政策可以分为宏观财政政策、中观财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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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和微观财政政策。
(二)按照对经济周期的调节作用,可以分为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三)根据在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不同功能,财政政策可以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
(四)按照调节客体,财政政策分为存量财政政策和增量财政政策。
(五)按财政调节手段,分为税收政策、国债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财政投资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等。
(六)按财政政策作用的期限分为长期财政政策、中期财政政策和短期财政政策。 第三节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考点一:货币政策的基本知识
1.货币政策主要包括政策目标、政策工具和政策传导等内容。
2.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货币政策的基本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3.目前我国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①法定存款准备金 ②信贷规模
③再贷款手段-----它是我国当前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 ④再贴现---------它是中央银行掌握的最重要的利率工具 ⑤公开市场业务 ⑥利率
4.货币政策的类型
(1)扩张性货币政策-----功能是刺激社会总需求的增长。 (2)紧缩性货币政策-----功能是抑制社会总需求的增长。
(3)中性货币政策
考点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必要性
1.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同点和统一性表现如下: (1)调控目标是统一的,即都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2)两者都是需求管理政策;
(3)从经济运行的统一性来看,两者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2.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不同点: (1)两者的政策工具和调节范围不同
财政政策的调节范围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而且还包括非经济领域。 货币政策的调节范围基本上限于经济领域,其他领域属于次要地位。 (2)两者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银行信贷主要是通过信贷规模的伸缩影响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 (3)两者在对需求调节的作用方向上不同
财政在形成投资需求方面的作用主要是调整产业结构,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银行的作用主要在于调整总量和产品结构。 (4)两者在扩大和紧缩需求方面的作用不同 银行信贷是扩张或紧缩需求的总闸门。 (5)两者的政策时滞性不同
财政政策的决策时滞较长,效果时滞较短。 货币政策的决策时滞较短,效果时滞较长。 考点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运用及其效果
(1)“双松”政策,即松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配合。 适用于在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 (2)“双紧”政策,即紧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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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严重通货膨胀时期。
(3)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配合。
适用于在总需求与总供给大体平衡,但消费偏旺而投资不足。 (4)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配合。
适用于在总需求与总供给大体适应,投资过旺、消费不足。
(3)中性货币政策
考点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必要性
1.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同点和统一性表现如下: (1)调控目标是统一的,即都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2)两者都是需求管理政策;
(3)从经济运行的统一性来看,两者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2.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不同点: (1)两者的政策工具和调节范围不同
财政政策的调节范围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而且还包括非经济领域。 货币政策的调节范围基本上限于经济领域,其他领域属于次要地位。 (2)两者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银行信贷主要是通过信贷规模的伸缩影响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 (3)两者在对需求调节的作用方向上不同
财政在形成投资需求方面的作用主要是调整产业结构,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银行的作用主要在于调整总量和产品结构。 (4)两者在扩大和紧缩需求方面的作用不同 银行信贷是扩张或紧缩需求的总闸门。 (5)两者的政策时滞性不同
财政政策的决策时滞较长,效果时滞较短。 货币政策的决策时滞较短,效果时滞较长。 考点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运用及其效果
(1)“双松”政策,即松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配合。 适用于在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 (2)“双紧”政策,即紧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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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严重通货膨胀时期。
(3)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配合。
适用于在总需求与总供给大体平衡,但消费偏旺而投资不足。 (4)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配合。
适用于在总需求与总供给大体适应,投资过旺、消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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