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

更新时间:2024-06-18 03:00: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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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简介

本指南适用于水泥(包括粉磨站)生产企业,作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文件。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考。

水泥生产典型工艺流程示意如下:

说明:原料开采不在本实施指南内。

水泥行业的生产工艺决定了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涉及的伤害类型包括: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理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高温烫伤等。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危害有:粉尘、噪声等。

因此,水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必须依据标准的要求,结合行业工艺特点,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考评人员应当根据《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等有关标准与规范,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

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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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本指南采用了AQ/T9006标准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下列4个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理解要点]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而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企业要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能够覆盖企业所有部门、各层次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基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企业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通过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企业风险预防机制,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使企业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目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标准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化”有所不同。安全生产标准化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也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化”,主要是通过制定、实施国家、行业等标准,来规范企业的各种生产行为,使企业获得最佳生产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2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浏量结果。 [理解要点]

安全效绩是指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所确定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要求,通过实施本标准中的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管理等相关要求,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取得的绩效结果,并且这种结果必须是可测量的。

“可测量结果”可以是用数字表示的定量化结果,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起数和职工伤亡人数、新发职业病人数等;也可以是定性的效果或综合评价结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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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作业环境改善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情况等。

安全绩效不能仅理解为职工伤亡数字的多少,而是企业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取得的综合结果。安全绩效的好坏将直接反映出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效果,安全绩效好说明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有效的,安全绩效差说明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和改进。

3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理解要点】

首先,相关方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本标准所指的相关方主要包括企业的承包商、供应商和服务商,同时也包括来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实习等活动的外部人员。其次,相关方一方面与企业的安全绩效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关系,他们在企业开展供货、承包作业、提供服务、参观、检查、实习等活动的过程中,其行为的好坏将给企业的安全绩效带来正面或负面的作用,其良好的行为能减少或消除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而有助于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提升,其不良的行为将给企业带来安全生产风险,进而可能降低企业的安全绩效。另一方面,相关方又受到企业安全绩效的影响,企业的安全绩效好,相关方在企业从事有关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便有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绩效差,相关方自身则可能会因企业不良的安全生产状况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和伤害。

4资源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理解要点]

资源是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根本保障,没有资源保障,此项工作便难于开展。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时,既要提供有人、财、物方面资源的保障,又要提供技术和方法方面的资源保障。因此,本标准中所指的资源,既包括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和材料,又包括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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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内容和实施指南

(注:框内文字为《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原文)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标准 分值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 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考评内容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Al.1实施指南

Al.l.l安全生产目标是依据安全生产方针制定的具体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的目的,是方针的具体体现。作为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实现的目标,一定要符合安全生产方针。持续改进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主要要求,所以安全生产目标要突出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文件化的目标使得其具有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

目标与指标的具体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应明确责任。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应具体、合理、可测量、可实施,制定目标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a)法规和其他要求;

b)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风险水平的降低; c)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另外的特性: d)消除或降低特殊意外事件的频次等; e)相关方的意见; f)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g)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制定的目标可以是:

a)零死亡; b)千人负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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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办法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企业文件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每缺少一环节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不得分。 2

c)事故起数降低率; d)隐患治理完成率:

e)有毒有害场所监测合格率等。

法律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较大风险及相关方的观点是建立与评审安全生产目标的基础,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全部目标要受到单位的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的限制。

A1.1.2制定目标的原则: 1) SMART原则 明确的 Specific 可测量的 Measurable 行为导向的 Action oriented 可行的 Realistic 时间期限 Time related 2)参与原则

目标设定时,主管要与员工共同参与,而不是单方面下达,这样定的目标会科学和合理一些。另外,员工参与目标的制定过程,也是承诺过程,对完成目标负有责任。

3)期望原则

目标设定如摸屋顶,高度是跳起来摸得着的。 安全生产目标示例: 新增职业病人数不超过2人。 年带病设备不超过3台套。 年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防护设施完好率100%。 1.2监测与考核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 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并制定实旋计划和考核办法。 2 - 5 -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Al.2实施指南

3 3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评估和考核要求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企业应按1.2条款考评内容规定执行。

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基层单位和部门建立目标,这意味着安全生产目标在单位内部纵向和横向都是可分解的,这种分解使得单位的各个部门都明确目标。简言之“企业单位要有大目标,大目标下有小目标,小目标要与大目标协调”,部门和基层目标应与其主要职能相结合。企业可采用签订各级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安全生产目标。

另外,各基层单位和部门均应结合部门目标和指标,制定相应实施计划以及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可以融入目标管理制度,也可单独制定),在实施计划中落实具体的实施措施及时闯要求等,实施措施可以是技术措施,也可以是教育或管理措施。

基于生产活动是不断变化的等原因,需要对目标的实施计划进行监测,定期对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并对目标适宜性进行评估,以确保实现目标,必要时使计划和目标得到及时调整。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二 考评内容-磊T- 考评办法]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 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分值 2 2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 6 -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A2.1实施指南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的最基本要求。企业需充分考虑水泥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安全生产法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其他要求:

地方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要求的,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重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中规定了: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分管领导,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如《上海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对 一般行业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人员方面,企业还应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对于另有地方规定的,确认是否符合地方规定。应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素质要求,知识面应宽广。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专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独立部门,主要负责:

a)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b)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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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织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d)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e)落实职业健康保障:

f)参与或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g)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或安委会协调安全生产问题时,应关注有关地方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规定,如《上海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研究和审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重大问题。结合地方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新的工作要求,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保存会议记录。 2.2职责

[二 考评内容-磊厂 考评办法]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分值 2 2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 8 -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A2.2实施指南

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 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2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企业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单位内部每个成员。所以,为便于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需把单位内各职能、各层次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及其接口关系应有针对性地界定和形成文件,如建立组织结构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水泥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内容应与具体的岗位工作实际内容相符。

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表明,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容忽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最高管理者,所以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责任应由最高管理者承担。《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成功实施,需要组织的全体员工参与,因此,不能认为只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才负有这方面的责任,组织内的其它所有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覆盖组织的所有部门和活动,所有岗位均应清楚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内容涵盖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具体环节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权限进行培训,并对落实情况考核,定期对适宜性评审,适宜性是指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规模、性质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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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后,应及时发布生产责任制。 3.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标准 分值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度。 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 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 4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 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8 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考评内容 A3.1实施指南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职责、流程、管理和监督程序,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每年度及时总结项目和费用的完成情况。 企业应执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 a)制定年度安全投入使用计划;

b)按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考评办法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2分。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翅实施的,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2分。 - 10 -

式进行。

评估报告应包括:①适宜性和充分性,是否考虑了活动和相关危险源;②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到现场和班组:③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③对不符合提出的整改要求。

企业可以自行进行检查评估,也可以委托专业咨询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 4.5修订

考评内容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A4.5实施指南

水泥生产企业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应确保修订的及时性,一般在以下情况进行修订: a)执行前款检查和评估结果时,及时修订需整改的内容; b)日常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c)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

d)收集本企业和相关企业的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借鉴相关事故教训; e)企业在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后: f)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最新要求时:

g)国际、国内有先进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时。

规章制度属于管理标准范畴,操作规程属于技术标准范畴,应制定修订计划,确保修订能考虑到必要的修订输入,确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有效。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考评内容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和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标准 分值 5 考评办法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1分;无修订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标准 分值 2 - 16 -

考评办法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1分;未明确具体的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1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1分。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1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与事 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 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 查与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 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2 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 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 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A4.6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必须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文件和档案控制在以下几点方面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以保证效力: 1)文件的编制、评审和发布

文件在发布前应由相应授权人员评审其适用性,并按文件控制要求发布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文件作好标识,发放到相关人员,做好发放目录。 2)文件的使用与管理

发布的文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翻印、复制,应存放在固定、明显并易于查阅的位置,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 3)文件的评审与修订

文件应定期地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用性。 4)失效文件的处理和保存

对于失效或作废文件应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为保留资料的需要而保存的已失效的文件和资料,则予以适当标识,并妥善放置。

5)记录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时所产生的一些记录、台帐、档案和资料等明确标识,制定其贮存、保护、检索、保存周期、保存形式和处置所需的管理要求。

文件和档案可以是多种媒体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信息软件。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不含有多义性。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注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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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并有专人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留存。 对考评内容要求的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设置档案库房的,档案库房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5.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考评内容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5 标准 分值 2 考评办法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1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第30号令)不符的,扣1分。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1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1分;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1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 A5.1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全员的参与才能做好,且其绩效关系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员工。所以,单位要进行全面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以使全体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完成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 的能力。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首先要确定培训需求,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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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应考虑《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规对培训工作提出的要求。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从短期知识的掌握和长期技能的提升两方面考虑,(1)、短期方面,应从学员中获得有关培训方式、获得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反馈信息; (2)、长期方面,应对学员的工作业绩和生产违章情况改进作出评价。

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只有把培训管理与现场安全管理同等看待,才能发挥其效果。

5.2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培训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1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1分。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 A5.2实施指南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水泥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培训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切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 19 -

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1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A5.3实施指南

A5.3.1企业应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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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标准》: 中型规模(700-2000吨/日熟料)50-100年一遇) g)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得选为厂址:

(一)发震断层和设防烈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区: (二)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三)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 (四)爆破危险范围内;

(五)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六)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

(七)国家规定的风景区及森林和自然保护区: (八)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九)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有影响的规定范围内:

(十)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 (十一)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

水泥生产企业平面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符合《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要求,主要要求如下:

a)铁路专用线不宜在工厂及居民区之间穿越,如必须穿越时,应根据人流、车流数量,设置看守道口或立体交叉。

b)厂区铁路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的《铁路建筑界限》的有关规定。

c)厂区铁路与厂区干道交叉时,应保证有良好的了望条件,满足视距要求。根据需要设置看守道口、限速标志、警铃等安全设旌。

d)大中型工厂应分别设置人流出入口和货流出入口,做到人货分流。工厂人流、货流比较集中的主干道,应沿干道两侧设置人行道。在职工上下班时间内人流密集出入口和路段,应停止行驶货运车辆。

e)厂内外运输设计应全面规划,使营运、装卸、转运及储存各个环节相互协调,提高运输装卸机械化程度,逐步采用袋装水泥集装化。

f)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跨越道路的建筑物以及管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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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路面宽度9米以上的道路应划中心线,分道行车。 g)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量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并符合GB5768要求。厂内道路在弯道的横净距和交叉口的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h)胶带输送机及熟料输送机等走廊,应设有紧急事故停机装置。跨过胶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设备的通道,应设置人行过桥。

水泥生产企业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并与生活场所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应确保生产工艺、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及合规性。 A6.1.3设备设施基本要求

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不能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应满足《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中5.2节的要求: a)水泥工厂使用的起重、装卸机械应配备制动器、限位器、指示器和安全防护装置:

b)表面温度高于50度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在人容易接触到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标志。

c)各种机械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必须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露出的轴承必须加盖。

d)生产设备已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注:a)重大风险和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具体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 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 0 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b)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在水泥生产企业一般指加油加气站、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隐患。 A6.1.4设备设施防火要求

生产厂房、变配电室等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符合GB50016的要求:建筑结构、层数、防火间距及安全疏散等不符合GB50016-2006的要求;生产厂房、煤堆场等防雷未按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程》的标准配置;消防设施未按GB50016和GB50140的要求配置:电气线路故障等情况可能引起火灾,导致设备损毁、人员伤亡。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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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生产厂房、物品仓库及辅助建筑的危险性类别如下:

甲类:油库(汽油灌装)、加油站、电石库、乙炔瓶库、炸药库(包括雷管库)、危险废弃物储库等:

乙类:煤粉制备车间、煤粉输送、氧气瓶库、烧气的烧成、烘干车间等; (如对煤粉制备车间要求钢混结构或钢结构);

丙类:烧油的烧成、烘干车间、煤破碎车间、原煤输送、煤预均化库、纸袋库、纸袋加工车间、电气修理工段、配电站变电所、计算机房、总化验室、综合材料库(油漆油脂为丙类)、油库(桶装润滑油、原油、重油)、锅炉房(指锅炉房的油箱、油泵、油加热器间)等;(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必须设有滞油储油及灭火防爆设施) 丁类:配电站变电所(配电站每台设备的充油量小于等于60Kg时)、烧成烘干车间、熟料破碎车间、熟料储存、压缩空气站、铆焊铸造热处理等车间、锅炉房等; 戊类:破碎车间、原料粉磨车间、原料调配站、水泥粉磨包装车间、原料储存均化、水泥储存、大型备品备件、机钳工、耐火砖库、综合材料库(机械材料为戊类)等。

b)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如下参考: 单层、 单层、多层丙、丁、 高层 民用建筑 多层乙 戊类厂房(仓库) 甲类类厂房 耐火等级 厂房 耐火等级 厂房 (仓 一、二 三级 四级 (仓 一、二 三级 四级 库) 级 甲类厂房 单层、多层乙类厂房 库) 级 25.O 25.0 12.0 12.0 12.0 14.O 16.0 13.0 12.0 10.0 10.0 12.0 14.0 13.0 名称 四级 二级 12.0 10.0 10.0 12.0 14.0 13.0 10.O 12.0 14.0 单层、多层丙、 丁类厂房 三级 14.0 12.0 12.O 14.0 16.0 15.0 12.O 14.0 16.O 四级 16.0 14.0 14.0 16.0 18.0 17.0 14.0 16.0 18.O 单层、多层戊类 r房 二级 12.0 10.0 10.O 12.0 14.O 13.0 6.0 7.0 9.0 14.0 12.0 12.0 14.0 16.0 15.0 7.0 8.O 10.0 16.0 14.0 14.0 16.0 18.0 17.0 9.0 10.O 12.O - 28 -

高层厂房 室外变、 ≥5,≤10 13.0 13.0 13.O 15.O 17.O 13.O 13.O 15.O 17.0 12.0 15.0 20.0 12.0 15.0 20.0 25.0 配电站变压15.0 20.0 25.O 15.0 20.0 25.0 30.O 器 >10,≤50 25.0 25.0 总油量(t) >50 20.0 25.0 30.0 20.0 25.0 30.0 35.0 加油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煤粉仓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温度检测仪表及报警、灭火设施;煤粉制备车间的煤磨和煤粉仓旁,应设置干粉灭火装置和消防给水装置;煤磨收尘器入口处及煤粉仓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煤预均化库必须在消防安全门的外墙上设置消防给水装置。 A6.1.5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4053.4)的规定。应关注如下要求:

a)工作平台的四周临空部分应设置安全护栏,当平台高度为15m和15m以上时,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 2m:平台高度小于15m时,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05m;预热器塔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米;栏杆从平台面向上0.15 m高度内,应为整体实心板或网状护栏,栏杆除应保证有足够的刚度及强度外,尚应考虑安全感,设于屋面及库顶上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2m,且应设有防护网。

b)厂房中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根据其使用人数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计算确定。

c)楼梯的一个梯段高度,不宜超过3.5m,当受楼层高度限制或位置狭窄时,不宜超过5m,楼梯休息平台的宽度至少应比楼梯宽度大0. 20m。

d)各种物料筒仓的顶部,须设带盖可锁人孔,在大型筒仓的下部,亦应设置人孔。

e)在楼面供垂直运输及检修用孔洞,应设置活动盖板或周围加防护栏杆。 f)车间内的坑洞、沟道,应设有与地面相平的盖板:外部的坑洞及沟道(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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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隧道、暖气沟等)人孔的顶部应高出地面0. 15m以上(排水检查井及道路上的坑、洞除外)。

g)设在高处的料仓和管道的捅料孔及其取样和检查点,应按需要设置平台和安全设施。

h)回转窑窑尾除尘系统的增湿塔、喷雾降温用水,或其它喷雾用水设备和管道,应有耐压

及预防接口喷漏、防振等措施。

i)各种物料筒仓的项部应设置可锁人孔门,在直径15米以上的筒仓的下部应设置可锁人孔门。

A6.1.6建构筑物防雷与接地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1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站)的室内配电装置、线路终端杆至配电装置的线路,以及建、构筑物和架空进出线等防雷保护及接地,均应按照国家现行的《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设置直击雷和雷电侵入波的过电压保护。 b)高大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设的高空设备、管道、原料矿山或其它空旷地区的较高建筑物及设备、炸药库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根据不同的防雷等级,分别设置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

c) 35~110KV带有避雷线的架空送电线路,其避雷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及杆塔接地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

d)所有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及接地极、接地干线截面的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 e)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应充分利用下列自然接地体: ①埋设在地下但不能输送可燃或爆炸物质的金属管道。 ②金属井管、水工建筑物的金属管、桩等。 ③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f)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如矿山、岩石地带等),为降低土壤电阻率应采取外引接地,以及土壤置换或降阻剂等方式。

g)低压配电网的接地系统宜采用TN-S系统。对接地要求不很高时,可采用TN-C-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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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1.6厂房照明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标准 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 分值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的管理制度。 2 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不得分: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修计划。 2 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1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1分; 进行检修。 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1分;检维 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 施的,每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 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6 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1分: 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 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安全设备 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 的,每处扣2分;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 试车的,每项扣1分。 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4 置。 生产现场使用表压超过0. lMPa的液体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安 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全阀、压力开关、压力表等未定期校 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验的,每一处扣1分。 3 全装置。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 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 状态的标志。 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有一条管线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 在煤堆场、煤粉制备系统、油库、仓库 未设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和加油站等防火重点部位设灭火装置 4 的,每处扣1分;灭火装置失效的,‘每或自动报警装置。 处扣1分。 - 31 -

破碎设备(包括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机、立轴式破碎机、辊式破碎机等): 分。 1、破碎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 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通道及 可视性,设备检修人孔门坚固可靠,传 动皮带完好。 2、设备应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 安全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3、设备的调整、维护、修理和清洁工 作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4、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 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5、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标准8 规定,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 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6、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设 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 人工疏通,严禁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进 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 位。 7、设备液压润滑系统应符合要求,系 统压力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压力。 8、熟料破碎机运转时加油的,应使用 油管延伸至安全地带内才可加油。 粉磨设备(包括立式辊磨机、筒式球磨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机 分。 等): 1、煤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 示标志,安装防静电装置;动火作业前 必须申请并得到同意,动火现场必须备 好灭火器。 2、煤磨系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 和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 3、有煤磨系统防火、防爆专项应急预10 案,防止煤粉制备系统发生爆燃事故。 4、进入磨机内检查必须断开主电源, 挂警示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5、磨机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 靠,磨机体周围防护栏警示牌齐全。 6、磨机两侧护栏应齐全,严禁人员从 运转磨底穿越靠近磨机。 7、磨机简体各部件螺丝齐全,牢固可 靠,衬板完整无断裂,不漏灰。 - 32 -

8、厝机轴承应根据气候变化及时更换相 适应的润滑油,并记录备案。 9、轴承瓦润滑油充足,冷却水管完好畅通,油泵安装平稳牢固,油管、水管、油箱定期清洗。 10、压力表、温度表保持清洁,安全可靠,并严格遵守在有效期内使用。 烘干设备(回转式烘干机、立筒预热器、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 悬浮预热器与分解炉等): 分。 l、烘干设备周围应设置可靠的隔热和防 护设施。 2、烘干设备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或 危险化学品。 3、应有预热器清堵的专项安全操作规程 或作业指导书。 6 4、预热器平台、构件、护栏要求完整牢 固,检查孔盖牢固,翻板阀灵活好用; 预热器周围平台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 品。 5、悬挂设备下及吊装孔附近应有隔离安 全防护等安全设施。 6、检修状态预热器的翻板阀必须锁紧。 回转窑: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1、煤粉输送管路完好无泄漏;燃烧器完 分。 好无泄漏,调整机构灵活好用。 2、回转窑窑头、窑尾观察门(盖)完好, 平台护栏、测量仪表仪器完好,密封装 置完好无脱落。 3、回转窑简体无阻碍、无碰撞物体,检 修人孔门固定牢固;简体冷却装置完好。 4、系统联锁、控制完好,空气炮等气动 元件、压力容器工作正常。 5、回转窑传动装置中的高转速联轴器、 开式齿轮等传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冷 10 却水、润滑油供应正常。托轮、挡轮测 控仪表完好。 6、回转窑传动装置中,应设置当辅助传 动装置启动时能切断主电动机电源的联 锁装置,同时辅助传动装置必须另设应 急独立动力源。 7、回转窑辅助传动装置必须安装制动装 置,以便在使用中切断辅助传动电动机, 防止回转窑自行转动。 B、应建立回转窑专项检查制度,规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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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的内容以及频次,并定期检查,做好相关运行记录。 9、停窑维护要有相应的安全方案,并严格执行。 10、入窑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规程或指导书操作。 篦冷机(冷却机): 1、设备完好无漏风,并润滑充足。 2、必须制定清理篦冷机烧结料(也叫“雪 人”)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人工清理篦冷机“雪人”时,必须停 止使用空气炮,维持好窑头负压,在窑4 头平台上处理。 4、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前必须停 下与篦冷机有关的所有设备:窑、冷却 机、破碎机、空气炮,将预热器翻板阀 锁死,并对相应开关、阀门上锁并挂警 示牌。 余热发电设备: l、应制定余热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锅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 记证、年度检验证)齐全。 3、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 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5 漏。 4、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安 全防护装置,并保持完好。 5、汽轮机油站应有事故放油池,油箱事故放油阀门保持完好,并距离油箱有一定安全距离。 ■内机动车辆: 1、应有统一牌照和车辆编号。 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 3 3、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34 -

工业气瓶: 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水泥企业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 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 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30年的应报废处理。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 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35 -

变配电系统: I、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等。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饥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匝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 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 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司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晓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 5、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 7、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排油设施。 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毫米×40毫米。 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 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3、断路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 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36 -

动力照明箱(柜、板): 1、触电危险性小的一般作业场所和办公室,可采用开启式配电板。 2、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箱、柜。 3、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 4、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5、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 手持电动工具: l、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米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临时用电线路: 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 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 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 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匹配的熔断器。 5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37 -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运载给料设备(板链提升机、板链斗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等)要求: 1、机械运输系统的外露传动部位,都应安装防护罩或防护屏,防护罩或防护屏应安装牢固,符合要求。 2、纠偏装置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3、每个操作工位、升降段、转弯处必须设置急停装置,同时保证每30米范围内应不少于1个急停装置。 4、急停装置按钮或拉绳开关,应满足保证运输线紧急停机的要求,不得自动恢复,必须采取手动恢复。 5、人员需要经常跨越运输线的地方应设过道桥。 6、空气斜槽密封完好,设备无扬尘、漏灰等缺陷,观察口及连接法兰接口需有防进水措施。 7、提升机及链板运输机电机及减速机基础螺栓固定牢固,运行稳定可靠。 收尘设备(袋收尘、电收尘等)要求: 1、设备设施完好,定期检测,各项数据指标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2、建立进入收尘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相应的收尘设备管理维护制度。 4、要有防雷装置,并定期监测。 5、对电除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确认接地装置完好,放电、验电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必须有监护人员。 5 5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38 -

压力容器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气泵、储气罐等)要求: 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 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缺陷。 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响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 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记录齐全,且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 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 6、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7、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B、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39 -

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等)应满足: 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 示灯。 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 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 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 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域, 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10 5、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的检验报 告,要长期完整保存。 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索 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 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 有专人管理和保养。 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物 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的应报废。 B、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直径,且不小于300毫米,卡接绳卡间距离应不小于6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侧。 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时应报废。 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 吊车每缺少一项安全装置的,扣1分;其他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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