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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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2011-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本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1
第1条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 ............................................................................... 1 第2条 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 1 第3条 存在问题 ........................................................................................................ 2
第二章 规划总则 ....................................................................................... 3
第4条 规划原则 ........................................................................................................ 3 第5条 规划目标 ........................................................................................................ 4 第6条 规划期限 ........................................................................................................ 4 第7条 规划范围 ........................................................................................................ 4 第8条 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 4
第三章 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 6
第9条 总体空间布局 ................................................................................................. 6 第10条 具体布局分区 ............................................................................................... 7 第11条 机构、床位总量设臵 .................................................................................... 8
第四章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 8
第12条 综合医院 ...................................................................................................... 9 第13条 中医医院 ...................................................................................................... 9 第14条 专科医院 ...................................................................................................... 9 第15条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 10 第16条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 10 第17条 农村卫生服务设施 ..................................................................................... 11
第五章 各类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 11
第18条 妇幼保健体系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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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2 第20条 卫生监督体系 ............................................................................................. 12 第21条 急救医疗体系 ............................................................................................. 12 第22条 采供血体系 ................................................................................................ 12
第六章 各区(县级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 13
第23条 越秀区 ....................................................................................................... 13 第24条 海珠区 ....................................................................................................... 15 第25条 荔湾区 ....................................................................................................... 17 第26条 天河区 ....................................................................................................... 19 第27条 白云区 ....................................................................................................... 21 第28条 黄埔区 ....................................................................................................... 25 第29条 花都区 ....................................................................................................... 26 第30条 番禺区 ....................................................................................................... 29 第31条 南沙区 ....................................................................................................... 32 第32条 萝岗区 ....................................................................................................... 36 第33条 从化市 ....................................................................................................... 38 第34条 增城市 ....................................................................................................... 40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43
第35条 加强规划衔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43 第36条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 43 第37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 44 第38条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 44
附表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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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规划图纸
1. 越秀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2. 海珠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3. 荔湾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4. 天河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5. 白云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6. 黄埔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7. 花都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8. 番禺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9. 南沙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10. 萝岗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11. 从化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12. 增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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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布局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合理配臵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广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臵规划指导原则》、《广东省医疗机构设臵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送审稿)以及《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1条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
2010年末,广州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区2个县级市,设133个街道、35个镇。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270.96万人,户籍人口806.14万人。2010年,全市地区内生产总值10748.2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7458元,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65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2676元。 第2条 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1、医疗卫生机构和床位设臵情况
广州市医疗资源供需现状基本平衡,资源总量和质量随着人口总量与结构的变化、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稳步发展。2010年底,广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2392间,其中,综合医院135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2间,专科医院53间,护理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41间,镇卫生院39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机构15间,妇幼保健机构13间,健康教育所(站)5间,急救中心(站)5间,采供血机构5间,疗养院8间。另有村卫生站1083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病床63490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5.0张。
2、卫生人力资源情况
2010年,广州市各类卫生人员总数12.1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8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48万人,注册护士4.01万人。广州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为2.74名、注册护士为3.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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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服务情况
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962.18万人次,住院人次183.21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6.2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2天。 第3条 存在问题
1、医疗资源布局不尽合理,大型医疗机构布局比较集中分布在老城区。 约80%大型医疗机构分布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北部、天河区和白云区南部等区域,其中50%的省部属、市属医疗机构都集中在越秀区。荔湾区南部、白云区北部、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缺乏大型综合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导致很多地区居民难以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剧了老城区大型医疗机构的服务压力,并凸显其用地紧张,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
2、医疗机构类别结构欠合理,部分专科医院数量不足且规模偏小。
在医疗资源结构配臵上,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一些急需的专业如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业发展缓慢,全市仅一间市级儿童医院,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无精神科病床。大部分专科医院床位数量和用地面积不足,需要扩大规模。
3、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尚未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功能。 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较合理,但存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达标,自有用房比例过低的问题。城市新区及外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尚未成为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形成。
4、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总量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
县(区)级医疗卫生设施服务能力相对落后,大部分未能担当区域医疗中心角色;一半以上中心镇卫生院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规模和水平;区划调整后合并成规模较大的镇,部分镇级医院上升为县(区)级医院,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相对减少、基层服务能力相对削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形成合力引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长比较迅速,但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覆盖程度及服务能力未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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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5、公共卫生机构分布较均匀,需扩大规模完善网络。
大部分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偏小,慢性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缺乏,不能满足疾病防控工作要求。妇幼保健网络有待完善,目前独立设臵妇幼保健机构10间,部分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需要。各区(县级市)均设臵卫生监督所1间,但未按卫生部要求设臵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存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不健全的问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4条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需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健康权益,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弱化隶属、城乡统筹。将各种行政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设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实行全行业监管和调控,统筹规划,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全市合理布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方便、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功能齐全、布局完善。建立功能齐全、覆盖全市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盲目扩张规模,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道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公平、便捷、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4、合理分工、突出重点。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臵水平,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近远结合、协调发展。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点与方向,以及未来区域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确定各种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规模及空间布局,使医疗卫生设施的配臵与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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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规划目标
以居民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臵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落脚点,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臵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可及、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方面,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臵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另一方面,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有重点、多层次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把广州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中心城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6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第7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10个市辖区和2个县级市,总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
第8条 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1. 《医疗机构设臵规划指导原则》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臵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 4.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5.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08 6.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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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年)》 8.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0.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11.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12. 《血站基本标准》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5.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臵标准》
16. 《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
17. 《广东省医疗机构设臵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 18.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19.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0.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1. 《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2. 《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送审稿) 23. 《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臵标准》 24.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5.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 26.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7. 《广州市中心城区控规》2011 28.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白云区》2011 29.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番禺区》2011 30.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花都区》2011 31.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萝岗区》2011 32. 《广州市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3. 《广州市荔湾分区大坦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4. 《广州市琶洲-员村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5. 《广州市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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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奥体中心周边地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7. 《广州市黄埔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8. 《广州市白云新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 39. 《广州市白云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
40. 《白云新城北部延伸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1. 《白云新城西部延伸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2.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3.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4. 《广州新客站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45. 《广州南沙地区发展规划》2003 46. 《南沙黄阁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3 47. 《南沙南沙岛分区控制性规划》2004 48. 《南沙万顷沙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49. 《南沙珠江管理区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50. 《从化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修编(2004-2020)》 51. 《增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1 5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章 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第9条 总体空间布局
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和三个副中心”的战略部署,在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相应地规划形成“一主五副”的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结构。
“一主”——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主中心,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南部、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地区。本区域内医疗服务机构众多,综合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规划拟保持总量水平,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突出专科特色,构建区域医疗服务主中心。
“五副”——市域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在南沙滨海新城、东部山水新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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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副中心、从化副中心和增城副中心建设医疗服务副中心,加强大型综合医院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其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第10条 具体布局分区
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分为三个策略分区,分别为优化整合区、调整完善区和重点建设区。
1、优化整合区:包括越秀区和荔湾区。规划策略为整合现有医疗资源,优化布局结构,严格控制医疗机构盲目扩张。一是对现有规模不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改扩建、合并;二是逐步向外围地区迁移用地紧张的大型医疗卫生机构,臵换部分原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或专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三是将医疗资源密集地区的部分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优化格局。
建设广州健康医疗中心,选址越秀区东山口片区。综合运用国土、城市规划、产业发展等手段,通过提升功能、优化布局、强化配套,建设专科特色突出、功能齐全、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广州健康医疗中心。
2、调整完善区:包括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番禺区。规划策略为根据人口发展与分布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适度建设全市性的大型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建设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选址白云区,规划范围包括北至新广从公路,西至京珠高速,南至沈海高速,东至帽峰山森林公园东侧。以中医药为核心,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医药企业,重点发展健康医疗、健康管理、健康养生、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打造国际化、高端化、信息化的健康产业集群。
3、重点建设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和增城市。规划策略为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体系,重点增加大型综合医院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区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
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选址南沙区。开展与港澳地区及发达国家在高端医疗服务方面的合作,吸引外来资金及其先进管理模式,兴办国际医院、特色医院、疗养康复中心等各类健康服务机构,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满足大珠三角高端人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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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第11条 机构、床位总量设臵
随着广州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新城区、县级市大型居住区建设加速推进,要求医疗机构布局作出相应的调整,并注重基层医疗机构网点的合理设臵。同时,随着广州市人口总量的增加,城市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疾病谱的改变,疾病负担不断加重,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我市医疗辐射能力不断增强,来穗就医人数将大幅上升,需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将广州建设成为辐射华南地区,影响东南亚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近期(2015年),按照广州市医疗服务人口1700万计算,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5.5张左右。全市规划综合医院14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7间,专科医院91间,疗养院1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25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35间,妇幼保健机构16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所15间。到2015年,全市共设臵62间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每个区(县级市)至少设臵1所三级医疗机构。
远期(2020年),按照广州市医疗服务人口2000万计算,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6.0张左右。全市规划综合医院171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0间,专科医院107间,疗养院1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34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35间,妇幼保健机构16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所15间。到2020年,全市共设臵80间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力争每个区(县级市)有2所或以上三级医疗机构。
第四章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123”战略部署,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个区域医疗服务主中心和五个医疗服务副中心。在城区实现三级医疗网络向二级医疗网络转变,建立起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农村地区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使其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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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 综合医院
综合医院布局规划与服务人口规模和分布相结合,适度调整大型综合性医院布局,着力推进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城市发展新区、外围城区以及资源薄弱地区转移。通过多种形式在花都、南沙、萝岗、从化、增城等区域分别建设1间或以上三级医院。 对不能达到医院建设标准,且就地改造和发展受到限制的大型综合医院,鼓励迁至以上区域,相应区域的医院床位增量优先给予迁入的大型综合医院。充分发挥大型综合性医院在技术、质量和管理上的优势,带动区域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各区政府原则上不新举办医院,现有区属医院有条件的可发展成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区属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引导其向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拓展,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调整。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综合医院总数148间,总床位数约5.4万张。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综合医院总数171间,总床位数约6.9万张。 第13条 中医医院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加强建设省名中医医院及市名中医医院,除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所在区(县级市)外,原则上每个区(县级市)规划设臵1间公立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综合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总数37间,总床位数约1.4万张。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总数40间,总床位数约1.7万张。 第14条 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面向全市服务,床位资源全市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专科医院的设臵原则上不受区域限制,同一专科有两所以上医院的,应合理布局,避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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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建设。鼓励发展和调整部分专科医疗资源,重点发展儿童、精神卫生、肿瘤、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科,用地配臵上给予重点保证。原则上每个区(县级市)各建设1间儿童医院,近期推进越秀区儿童医院迁扩建和天河区儿童医院组建工程、番禺和南沙儿童医院新建工程,以满足儿童专科医疗服务需求。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快推进市精神病医院就地升级改造工程,加强白云、番禺和南沙等区(县级市)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在花都、从化和增城各新建1间精神病医院。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建设。通过存量调整,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医院或护理院,同时,大力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全市康复、护理总床位数较2010年至少增加20%,到2020年,至少增加40%。到2020年,各区(县级市)至少有1间康复医院或护理院。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专科医院总数91间,总床位数约1.7万张。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专科医院总数107间,总床位数约2.2万张。 第15条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可以根据需要设臵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卫生所。门诊部、诊所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应适当控制数量,做到合理布局。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门诊部、诊所的设臵规划。新增门诊部应与现有对社会开放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距离超过1000米,新增诊所应超过500米;专科门诊部以及人口稠密地区可以适当缩小上述距离。港澳资本举办门诊部优先考虑。 第16条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等要点综合考虑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每3-10万人口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臵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超过10万应按人口数增加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不足3万的,可由临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但应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站;常住人口超过2万的独立管理的大学生活区、大型厂企家属区和大型商住小区,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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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和建筑面积为2000-3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独立占地,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近期(2015年),规划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17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25间。
远期(2020年),规划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23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34间。
第17条 农村卫生服务设施
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原则规划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人民医院向三级综合医院发展;每个镇至少建设1间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中心镇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的规模和水平;原则上每条行政村规划建设1间村卫生站,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城市化程度高的区根据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将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村卫生站建设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数量较大镇的镇卫生院发展为综合医院的,要合理设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新增村卫生站,没有村卫生站的由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分支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取代。随着区划调整、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服务人群聚集和分布变动状况,较大的镇增设镇卫生院分院,合理缩小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半径。规划全市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总数35间。
第五章 各类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第18条 妇幼保健体系
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分为省、市、区(县级市)三级设臵,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1间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改扩建越秀、天河、白云、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和增城等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从化市妇幼保健院。规划全市妇幼保健院总数16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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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加强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慢性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疾病预防控制的功能需求。稳步推进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改扩建荔湾、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划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总数18间。 第20条 卫生监督体系
进一步完善三级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按照划片设臵原则,在中心镇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臵能力。规划全市卫生监督所总数15间。 第21条 急救医疗体系
完善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形成以中心指挥调度为核心,各“120”急救网络医院联合的救护体系。改扩建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建立核辐射医疗救援中心。调整和完善院前急救医疗网点布局,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急救网点建设,在急救半径相对较长的地段增设急救站点。中心城区急救半径应控制在4公里以内,郊区急救半径应控制在8-10公里。加强院前急救指挥分中心建设,并与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联网。 第22条 采供血体系
根据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对采血点进行合理布局。按照《血站基本标准》的要求,加强广州市血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每个区(县级市)建立固定采血屋采集全血,进一步增设流动献血车固定停靠点。整合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采供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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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各区(县级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第23条 越秀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18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妇幼保健院3间,专科疾病防治所(站)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3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1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16.0张左右。
在越秀区东山口片区建设广州健康医疗中心,以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群及广东省人民医院为主核心区域,促进核心区域内医疗机构协同发展,重点支持一批体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优势学科群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教学、科研重要基地,整体提升该区域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增床位816张,总床位数2300张,建筑面积31380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2203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2903。
扩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床位数1990张,建筑面积32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7250平方米,地块编码AY011602。
改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位于越秀区沿江路的院区保留床位600张,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535平方米,地块编码AY014140。另在荔湾区大坦沙建设广州呼吸中心院区。
注销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广东省交通医院,原址业务用房并入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医医院:扩建广东省第二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7131。
迁建广州市正骨医院,选址于越秀区东风东路627号,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415张,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148平方米,地块编码36189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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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院:扩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新增床位数37床,总床位数345张,建筑面积3461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017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1502。
扩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新增床位545张,总床位数1600张,建筑面积17723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9470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1421。
扩建广州市胸科医院,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8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6911。
扩建广州市肿瘤医院,新增床位20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6018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2741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6913。
迁建越秀区儿童医院,选址于越秀区东风中路449号,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430平方米,地块编码AY012003。
迁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至白云区嘉禾,原址用于广州市正骨医院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间,分别是:东山街、广卫街、流花街、梅花街、北京街、珠光街、农林街、矿泉街、登峰街、大塘街、华乐街、建设街、光塔街、洪桥街、人民街、大新街、东风街、白云街和大东街等19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专科医院:新建妇产医院1间,广东优生优育医院,选址于越秀区东风东路754号侨房大厦,规划床位98张,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用地面积900平方米。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2间。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分别是:登峰街和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18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妇幼保健院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3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共1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17.0张左右。借助广州健康医疗中心核心区域的辐射力,带动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打造规模更大、水平更高、学科更齐的健康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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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专科医院:扩建广州市胸科医院,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8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D016911。
妇幼保健院:迁建越秀区妇幼保健院,总床位数115张,迁建用地选址待定。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原址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2处,用地面积共3134平方米。 第24条 海珠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1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8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7间,妇幼保健院2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2间,卫生监督所2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7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院区,新增床位655张,总床位数855张,建筑面积12008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374平方米,地块编码AH100404。
扩建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新增床位350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0484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175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10424、AH010425、AH010438。
中医医院:将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和海珠区中医医院整合,在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址组建海珠区中医医院,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560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603平方米,地块编码AH021207。海珠区中医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海珠区石溪中医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间,分别是:瑞宝街、凤阳街、南洲街、昌岗街、江南中街、新港街、赤岗街、沙园街、海幢街、琶洲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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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洲街、官洲街和南石头街等1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分别是:沙园街光大花园、沙园街西基东、滨江街小港和琶洲街石基等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至番禺区大石街。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专科医院:新建康复医院1间,选址于海珠区琶洲地区,规划床位150张,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802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40118。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分别是:新港街南景、素社街素社东、滨江街江湾、赤岗街泓景和南洲街沥滘等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4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间,专科医院8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7间,妇幼保健院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2间,卫生监督所2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共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26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97800平方米,地块编码AH012504。
中医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数5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13866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31206。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环城高速以东(海珠区琶洲街),规划床位1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5039平方米,地块编码AH041432。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环城高速以北,广州大道南以东(海珠区南洲街),规划床位5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0002平方米,地块编码AH100701。
新建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海院区,选址于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内,规划床位100张,用地面积11700平方米。
中医医院:新建中医医院1间,选址于海珠区万胜围区域,规划床位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7278平方米,地块编码AH041208。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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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4处,用地面积148620平方米。 第25条 荔湾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1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迁建荔湾区人民医院,选址于荔湾区穗盐路以北葵蓬村委会附近地块,新增床位46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5840平方米,地块编码AF010932。
扩建广州钢铁集团医院,新增床位68张,总床位数238张,建筑面积191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4154平方米,地块编码AF040115、AF021719。
中医医院:将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和荔湾区中医医院整合,在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址组建荔湾区中医医院,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945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819平方米,地块编码AL010614。原荔湾区中医医院用地仍作为医疗用地,用于专科医院建设。
扩建荔湾区芳村中医医院,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6944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1296平方米,地块编码AF010413。
专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用地面积65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F020220。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多宝街和南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根据荔湾区慢性病防治职能调整,撤销荔湾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原址调整为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呼吸中心)院区,选址于荔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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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大坦沙岛桥中路,一期规划床位600张,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5336平方米,地块编码AL0204010、AL0204011、AL0204016。
中医医院:新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总院,选址于荔湾区海龙街原芳村体育中心东侧,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43166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2332平方米,地块编码AF0311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7间,分别是:冲口街、海龙街、东沙街沙洛村和龙溪物流园区西部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在大坦沙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新建戒毒所1间,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910平方米,地块编码AF030415。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8间,专科医院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6间,妇幼保健院、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6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0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呼吸中心)院区,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55336平方米,地块编码AL0204010、AL0204011、AL02040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间,分别是:龙津街、西村街、岭南街、昌华街、桥中街、冲口街、中南街、东沙街、海龙街、站前街和石围塘街等1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于荔湾区流花湖公园以北、站前街道,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078平方米,地块编码AL010810。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分别是:东沙街、石围塘街和东漖街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在大坦沙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6处,用地面积共823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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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条 天河区
1、近期(2015)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1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1间,妇幼保健院1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3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增床位208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0503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48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50917。
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总床位数1500张,建筑面积130411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4509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1123。
扩建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6374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8282平方米,地块编码AT080127、AT080134。
扩建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更名为天河区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44张,总床位数260张,建筑面积2089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679平方米,地块编码AT091314。
扩建广州仁爱天河医院,新增床位78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18861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287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0805。
迁建天河长兴人民医院,选址于天河区长兴街长兴路南侧、北环高速公路北侧,扩建床位28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4709平方米,地块编码AT021226、AT021228。天河长兴人民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迁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至黄埔区,原址用于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住院部建设,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0818。
迁出白云区人民医院,原址用于天河区儿童医院建设,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253平方米,地块编码AT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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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天河区沙河人民医院、天河区侨怡苑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华南师范大学医院和华南农业大学医院等5间医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五山街和天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天园街骏景社区卫生服务站。
妇幼保健院:扩建天河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床位40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9274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464平方米,地块编码AT070235。
专科病防治机构:将天河区慢性病防治中心迁至天河区沙河人民医院原址。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间,选址于天河区“天河智慧城”柯木塱龟岗肉联厂地段(暂定),规划床位750张,建筑面积82500平方米,用地面积75000平方米。
中医医院:建设广州市中医医院新址,选址于天河区广氮地块,规划床位800张,建筑面积88017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5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6070306。
专科医院:新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选址于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与华穗路交界,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43141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2326平方米,地块编码AT110121。
新建广东省胃肠肛门医院,选址于天河区员村,规划床位700张,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T080616、AT080640。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猎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分别是:林和街和黄村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1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1间,妇幼保健院1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3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11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5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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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扩建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38282平方米,地块编码AT080127、AT080134。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14处,用地面积共95767平方米。 第27条 白云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27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间,专科医院17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5间,镇卫生院4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 5张左右。
在白云区帽峰山片区建设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以中医药为核心,建设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医疗优势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医疗、高端研发、体检咨询等医疗服务。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新增床位800张,总床位数2600张,建筑面积35450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17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B3102007、AB3102010、AB3102016、AB3102017。
改建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原址建设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分院,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64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0020平方米,地块编码AB0406044。
迁建白云区人民医院,更名为白云区中心医院,选址于黄石北路以北、鹤泰路以南、106国道以东、江夏地铁站以西地块,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76168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71731平方米,地块编码AB2606019。
扩建白云区红十字会医院,新增床位190张,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227平方米,地块编码AB1001018。
改建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更名为白云区慢性病及职业病防治康复中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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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专科医院,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210张,建筑面积2382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745平方米,地块编码AB2710021。
扩建白云区太和镇医院,新增床位290张,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7726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3840平方米,地块编码AB1213003、AB1213005。
扩建广州友好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64658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7809平方米,地块编码AB1317025。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1650张,建筑面积173618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9712平方米,地块编码AB3816002。
扩建白云区中医医院(原白云区人和华侨医院),新增床位220张,总床位数400张,建筑面积4028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7311平方米,地块编码AB0604002。
专科医院:迁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至白云区嘉禾,新增床位800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2646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5743平方米,地块编码AB2112009。
扩建广州市精神病院江村院区,总床位数720张,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1443平方米,地块编码AB0403022。
迁建广州白云精神病康复医院,选址于白云区太和镇龙归鹤龙五巷2号,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197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0201平方米,地块编码AB1303003。
扩建广州中兴运动损伤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6358平方米,用地面积3300平方米。
改建广州东方医院,机构类别由专科医院变更为综合医院,新增床位60张,总床位数150张,建筑面积1459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6963平方米,地块编码AB27070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分别是:景泰街和同德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景泰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镇卫生院:扩建太和镇卫生院(原龙归华侨医院),新增床位62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303平方米,地块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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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1306020。
扩建钟落潭镇卫生院(原钟落潭镇医院),新增床位58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9943平方米,地块编码AB0806025。
扩建人和镇卫生院(原白云区中医医院蚌湖华侨分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099平方米,地块编码AB0705002。
妇幼保健院:将白云区妇幼保健院与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整合,在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址重新组建白云区妇幼保健院,总床位数350张,建筑面积2556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254平方米,地块编码AB2806028。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选址于白云区金沙洲路南,规划床位850张,建筑面积70071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4313平方米,地块编码AB3703017。
中医医院:新建广州市中医医院同德分院,选址于白云区西槎路同德围泽德花园二期,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5165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8256平方米,地块编码AB3307026。
新建广州广元中医医院,选址于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62号,规划床位110张,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用地面积190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广州晨曦医疗美容医院,选址于白云区新市街,规划床位20张,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用地面积600平方米。
新建广州民生肿瘤医院,选址于白云区新市街,规划床位150张,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用地面积5176平方米。
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选址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2043 平方米,地块编码AB1205004。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松洲街和新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3间,分别是:新市街、同德街、金沙街、同禾街、嘉禾街、棠景街、黄石街、均禾街和永平街各新建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石井街和三元里街各新建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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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30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5间,专科医院18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5间,镇卫生院4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6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0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新增床位900张,总床位数35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117896平方米,地块编码AB3102007、AB3102010、AB3102016、AB3102017。
扩建白云区中心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93224平方米,地块编码AB2606019。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205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39712平方米,地块编码AB3816002。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规划床位3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1864平方米,地块编码AB0805029。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白云区均禾街道,规划床位3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1808平方米,地块编码AB2008005。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白云区同德街,规划床位3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6589平方米,地块编码AB3807016。
中医医院:新建广东省第二中医医院分院,选址于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城,规划床位数2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7940平方米,地块编码AB1309011。
专科医院:新建广州市第二儿童医院,选址于白云区白云湖区域,规划床位800张,用地面积55568平方米,地块编码AB23060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石井街、均禾街和三元里街等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32处,用地面积共5254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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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 黄埔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7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埔院区,总床位数550张,建筑面积4217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7513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1050。
扩建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新增床位578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91583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8966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05047。
扩建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817平方米,地块编码AP070208。
扩建广州黄埔造船厂职工医院,新增床位5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642平方米,地块编码AP0804023。
扩建广州亿仁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2144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07016。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分别是:穗东街、鱼珠街、大沙街和文冲街等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地,选址于黄埔区金碧领袖国际居住小区以南、乌涌以东,将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迁入公共卫生基地,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3345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7034。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迁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选址于黄埔区金碧领袖国际居住小区以南、乌涌以东,一期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7034。
中医医院:新建黄埔民生中西医结合医院,选址于黄埔区南岗镇庙头村旭日街1号,规划床位30张,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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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在荔联街新建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7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0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8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7034。
扩建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新增床位2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28966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05047。
中医医院:扩建黄埔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350张,总床位数5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9083平方米,地块编码AP0514025。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长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妇幼保健院:将黄埔区妇幼保健院迁建至公共卫生基地。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间,分别是:在大沙街、鱼珠街、文冲街、黄埔街、南岗街和长洲街等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5处,用地面积114105平方米。 第29条 花都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9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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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迁建花都区人民医院,选址于花都区新中轴线,新增床位840张,总床位数1500张,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73828平方米。
花都区新华医院与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开设臵,新华医院总床位数160张,建筑面积1996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1146平方米,地块编码CB0701028。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8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6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CA0901060。
镇卫生院:扩建炭步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57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2027平方米,地块编码CF0203001。
妇幼保健院:迁建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选址于花都区新中轴线内、建设北路东侧,新增床位94张,总床位400张,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2110平方米。
公共卫生设施:扩建花都区卫生监督所,控规中用地面积5911平方米,地块编码CA0905014。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花都区镜湖大道北与雅瑶东路交界处,规划床位600张,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6091平方米,地块编码CA0109002、CA0109003。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花都区下横坑岭西侧交界,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8078平方米,地块编码CH0902015、CH0902016。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花都区广州花都汽车城内,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2084平方米,地块编码CB0205015。
中医医院:新建广州花都狮诚中西医结合医院,选址于花都区狮岭镇宝峰南路13号,规划床位99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面积5091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花都狮岭都市妇产医院,选址于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南路8号,规划床位95张,建筑面积12034平方米,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选址于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花都区人民医院原址),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66537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3000平方米,地块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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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CA0816002。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划新建9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间,炭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芙蓉镇和狮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间。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镇卫生院:迁建花东镇中心卫生院,选址于花都区花城环路与花钟大道交界,新增床位123张,总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11220平方米,地块编码CK0304017。
公共卫生设施:迁建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120急救中心和慢性病防治所,合并设臵,选址于花都区新中轴线内,控规中用地面积17714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花都区血站原址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面积2132平方米。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花都区培正大道和赤坭大道交界,规划床位2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6217平方米,地块编码CG0604055。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花都区狮岭镇,规划床位800张,用地面积888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花都区花东镇,规划床位500张,用地面积575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新建综合医院4,选址于花都区新华街临近空港经济区,规划床位500张,用地面积575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专科医院:新建康复医院,选址于花都区花狮大道与花都大道交界,规划床位2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9316平方米,地块编码CK0305042。
新建精神病医院,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需求38400平方米,控规中无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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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间,分别是: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炭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狮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第30条 番禺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21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47间,妇幼保健院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6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5.5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番禺区中心医院,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247559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47042平方米,地块编码BC0909019、BC0909024。
扩建番禺区钟村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042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804056。
扩建番禺区新造医院,新增床位119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8047平方米,地块编码BB0301111。
扩建番禺区化龙医院,新增床位13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5606平方米,地块编码BB0502225。
扩建番禺区沙湾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2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3351平方米,地块编码BC0803145和BC0803146。
扩建番禺区石楼人民医院,新增床位9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4862平方米,地块编码BD0605312。
扩建番禺区石碁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300张,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3079平方米,地块编码BD0207037和BD0207039。
扩建番禺区南村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9426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658平方米,地块编码BD0203065。
迁建番禺区大石人民医院,选址于大石街河村村、大山村、植村村交界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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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床位280张,总床位数400张,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330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603050。
扩建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妇幼保健院,新增床位15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8482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2960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610105、BC0610066。
中医医院:扩建番禺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200张,总床位数800张,建筑面积104678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7245平方米,地块编码BC0610009。
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祈福医院,新增床位600张,总床位数1200张,建筑面积177215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393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104001、BC0104003。
专科医院:扩建番禺区岐山医院,新增床位450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9439平方米,地块编码BC0906016。
将番禺区慢性病防治站改扩建成番禺区慢性病防治医院,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用地面积1951平方米。
疗养院:改扩建番禺疗养院,建成干部体检基地和慢性病治疗与康复基地。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间,分别是:市桥街、东环街、桥南街、洛浦街、钟村街、南村镇、石楼镇、新造镇、化龙镇和沙湾镇等1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市桥街西片社区卫生服务站。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于番禺区大石街道,建筑面积667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603099。
迁建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于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建筑面积193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583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909025。
采供血机构:扩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859平方米,地块编码BC0612025。
建立献血屋3-4个,每个献血屋占地面积300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选址于番禺区汉溪大道南,钟屏东路以西,一期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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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159978平方米,地块编码BA0403048、BA0403053、BA0403055和BA0403061。
新建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选址于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规划床位50张,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180平方米,地块编码BA0203510。
专科医院:新建儿童医院1间,选址于番禺区大龙街城区大道与罗江路交界西侧,规划床位350张,建筑面积29216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0436平方米,地块编码BC0702004。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1间,选址于小谷围街(大学城内)。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间,分别是:东环街、小谷围街和大龙街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洛浦街和南村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6间,分别是:沙头街、桥南街、洛浦街、小谷围街、钟村街和新造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东环街、南村镇和化龙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石楼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24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14间,妇幼保健院2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间,卫生监督所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8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6.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新增床位500张,总床位数10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159978平方米,地块编码BA0403048、BA0403053、BA0403055和BA0403061。
中医医院:扩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祈福医院,新增床位900张,总床位数2100张,控规中用地面积43938平方米,地块编码BC0104001、BC0104003。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间,分别是: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升级改建南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改扩建大石街、沙头街、桥南街、石壁街、钟村街和南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大龙街金海岸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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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番禺区南浦岛南浦东路与新浦南路交界,规划床位6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88268平方米,地块编码BA0205801、BA0205802。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番禺区东环街道东环路与珠水路交界,规划床位5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72021平方米,地块编码BC0511021。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番禺区长隆片区、汉溪大道北侧地块,规划床位4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7753平方米,地块编码BA0904044。
中医医院:新建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选址于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与傍雁路交界,规划床位39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4894平方米,地块编码BC0704009。
疗养院:新建疗养院1,选址于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与北堤路交界,控规中用地面积89499平方米,地块编码BC0407028。
新建疗养院2,选址于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风景区,控规中用地面积393782平方米,地块编码为BD0701015、BD0701016和BD070101。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1间,选址于番禺区东环街。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划新建社区服务中心17间,分别是: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大石街、洛浦街、南村镇、新造镇、化龙镇、沙湾镇和石碁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大龙街、钟村街和石楼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73间,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6间。 3、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
远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共16处,用地面积共416237平方米。 第31条 南沙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9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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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沙区北部庆盛枢纽附近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建设高端医学城,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区内高端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新建三级综合医院1间,规划床位600张;专科医院6间,规划床位共600张;医学检验中心、急救中心等医疗设施。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70747平方米,用地面积74502 平方米。
扩建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南沙区万顷沙人民医院),新增床位41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1628平方米。
扩建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南沙区黄阁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8272平方米,用地面积9966平方米。
扩建南沙区东涌医院,新增床位40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1903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10640平方米,地块编码BF0213202。
迁建南沙区榄核医院,选址于南沙区榄核镇榄核村蔡新路北侧(西靠榄核村21队),新增床位350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415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3185平方米,地块编码BF0107118。
迁建原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选址于南沙区大岗镇华美大道与豪岗大道交界,新增床位455张,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73768平方米,地块编码BF0301159。
改扩建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原南沙区横沥医院),加挂南沙区精神病康复中心,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专科医院,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用地面积10566平方米。
注销南沙区万顷沙人民医院新垦分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万顷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南沙区横沥医院冯马三分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横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注销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金洲分院,原址业务用房用于南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中医医院:扩建南沙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02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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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26097平方米,用地面积18445平方米。
妇幼保健院: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和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整合,重新组建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16813平方米,用地面积23264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东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分别是:南沙街社区卫生服务站3间,大岗镇灵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将黄阁麒麟社区卫生服务站改扩建为黄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地,设臵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南沙区卫生监督所,用地面积21199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南沙区黄阁片区小虎岛小虎大道的西侧,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4394 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南沙区港前大道西北侧,规划床位350张,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43806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南沙区义沙村京珠高速以西,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6301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妇女儿童医院1间,选址于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北侧麒麟新城附近用地,规划床位600张,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64394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南沙区庙南街京珠高速以东,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37680平方米。
疗养院、护理院:新建疗养院1间,护理院(站)1间,选址暂定于湿地公园附近。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珠江街、龙穴街和大岗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6间:大岗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珠江街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榄核镇和东涌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17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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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疗养院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间,社区卫生服务站42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高端医学城二期,使医学城内配套三级综合医院达2间,规划床位数共1200张;专科医院达8间,规划床位数共800张。
(1)远期改扩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综合医院:迁建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选址于万顷沙沙尾二村,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500张,用地面积28849平方米。
迁建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选址于黄阁镇中心地段、黄阁大道以北麒麟新城附近,新增床位300张,总床位数500张,用地面积51232平方米。
中医医院:扩建南沙区中医医院,与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原址合并,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600张,用地面积34390平方米。
专科医院:扩建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300张,用地面积10566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3间,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至少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
妇幼保健院:扩建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新增床位180张,总床位数300张,用地总面积23264平方米。
(2)远期新增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南沙区凤凰一桥西侧沿线,横沥分区京珠高速东侧,规划床位4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1036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南沙区东涌京珠高速公路与南二环高速公路交界东侧,规划床位2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23046平方米,地块编码BF0216114。
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南沙区珠江管理区中部,规划床位数50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62233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间,选址于南沙区珠江管理区东北角,规划床位450张,控规中预留用地面积57080平方米。
疗养院、护理院:新建疗养院1间,护理院(站)1间,选址暂定于湿地公园附近。
3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间,分别是:南沙街、横沥镇和黄阁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东涌镇、大岗镇和榄核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第32条 萝岗区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4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3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0间,镇卫生院1间,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总床位数600张,建筑面积9201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86841平方米,地块编码AGa1K001。
扩建广州开发区医院,新增床位400张,总床位数700张,建筑面积86000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45865平方米,地块编码AG0306010。
中医医院:扩建萝岗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8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总面积21042平方米,控规中用地面积37908平方米,地块编码AG0113076。
疗养院:扩建广州市干部疗养院,新增床位329张,总床位数649张,建筑面积43179平方米,控规中总用地面积352043平方米,地块编码AG0120040。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夏港街、东区街和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萝岗街水西社区卫生服务站。
镇卫生院:扩建九龙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用地面积25135 平方米。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地项目,位于萝岗区永顺大道北侧,萝岗区妇幼保健所、九龙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迁至公共卫生基地,用地面积3855平方米。
(2)近期新增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萝岗区萝岗街长岭居区域,规划床位6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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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用地面积67800平方米,控规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专科医院:新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新知识城院区,选址于萝岗区中新知识城内,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136560平方米,用地面积49664平方米。
新建广州泰和肿瘤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中新知识城内,规划床位400张,建筑面积87600平方米,用地面积33333平方米。
新建广州皇家丽肿瘤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中新知识城内,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84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6667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分别是联和街金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萝岗街岭头社区卫生服务站、墩头基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科学城加速器组团社区卫生服务站。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区共有综合医院7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4间,镇卫生院1间,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区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5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知识城中心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九龙大道以西、知识城大道以北、永九快速路以东、玉兰大道以南地块,规划床位1000张,用地面积109000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九龙大道以西、钟太快速路以北、永九快速路以东地块,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35100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萝岗区九龙大道以西、永九快速路以东、广河高速路以北、南安臵区以南地块,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351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选址于开发区东区,规划床位500张,用地面积52500平方米,控规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萝岗区联合街,规划床位600张,用地面积63000平方米,控规无预留用地,需选址建设。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5间,选址于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及生物岛。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间,分别是:广州生物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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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中心1间,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中新知识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联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4间,分别是:中新知识城地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6间,永和街禾丰社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长岭居社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联和街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科学城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东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 第33条 从化市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3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2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8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1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从化市中心医院与南方医科大学合作建设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从化市中心医院),新增床位1020张,总床位数1500张,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65157平方米。
中医医院:扩建从化市中医医院,新增床位260张,总床位数560张,建筑总面积47100平方米,用地面积41067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分别是江浦街和城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卫生院:扩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26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7100平方米,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
扩建鳌头镇龙潭卫生院,新增床位41张,总床位数91张,建筑面积9948平方米,用地面积8558平方米。
扩建良口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70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1450平方米。
迁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选址于从化市太平镇北部,新增床位130张,总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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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9395平方米。
扩建太平镇神岗卫生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
扩建温泉镇卫生院,新增床位115张,总床位数155张,建筑面积10947平方米,用地面积5988平方米。
扩建温泉镇灌村卫生院,新增床位37张,总床位数53张,建筑面积5550平方米,用地面积4408平方米。
扩建吕田镇卫生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20张,建筑面积7540平方米,用地面积16537平方米。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从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面积5660平方米,用地面积4799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从化慈济医院,选址于从化市鳌头镇府前路5号,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4044平方米,用地面积10744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从化协大口腔医院,选址于从化市街口街下围西路23号江贤居一、二楼,设臵牙椅20张,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用地面积420平方米。
医学检验所:新建医学检验所1间。
社区卫生设施:新建社区卫生站3间,分别是:江埔街社区卫生服务站1间,街口街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
妇幼保健院:新建从化市妇幼保健院,选址于从化市街口街新城西路76号,建筑面积12328平方米,用地面积3138平方米,不设床位。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5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5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间,社区卫生服务站8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9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1,选址于从化明珠工业园东区,规划床位250张,用地面积2022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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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综合医院2,选址于从化市太平镇神岗地区,规划床位400张,用地面积460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儿童医院,选址于从化市中心城区街口街,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3400平方米。
新建精神病医院,选址于从化市鳌头镇106国道旁,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6000平方米。
新建康复医院,选址于从化市城郊街、江浦街地区,规划床位100张,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明珠工业园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 第34条 增城市
1、近期(2015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8间,中医医院1间,专科医院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12 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2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0张左右。
(1)近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中山大学附属博济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新增床位375张,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94258平方米,用地面积47126平方米。
扩建广东省水电医院,新增床位132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7800平方米。
中医医院:扩建增城市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58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43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7643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改扩建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卫生院:扩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28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
扩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新增床位51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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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扩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24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4000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永和分院,新增床位2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8009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仙村分院,新增床位45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3340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新增床位67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
扩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宁西分院,新增床位75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扩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卫生院,新增床位3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扩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132张,总床位数200张,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8572平方米。
迁建正果镇卫生院,新增床位60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5118平方米。
扩建小楼镇卫生院,新增床位64张,总床位数100张,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用地面积13320平方米。
妇幼保健院:迁建增城市妇幼保健院,选址待定,新增床位264张,总床位数500张,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57500平方米。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增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增城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站、血站、健教所、药检所、120急救指挥中心等机构迁入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总建设面积23950平方米。
(2)近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增城市中心医院,选址于增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南,规划床位500张,建筑面积84600平方米,用地面积98000平方米。
新建挂绿新城综合医院,选址于增城市石滩镇郑田村,增滩公路以东、初溪大道以北,规划床位1000张,建筑面积130400平方米,用地面积10151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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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综合医院3,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凤凰城社区,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用地面积23400平方米。
新建综合医院4,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17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选址于增城市荔城街民生路,规划床位150张,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7643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增城市增江街,规划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新建口腔医院,选址于增城市荔城街,规划牙椅20张,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用地面积600平方米。
新建精神病医院,选址于增城市石滩镇,规划床位300张,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远期(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全市共有综合医院9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间,专科医院11间,疗养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间,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12间,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1间。全县三级医疗机构3间。每千医疗服务人口拥有床位数4.5张左右。
(1)远期改扩建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扩建增城市中心医院,新增床位500床,总床位数1000张,建筑面积147900平方米,用地面积98000平方米。
(2)远期新增的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新建综合医院,选址于增城市朱村街,规划床位800张,用地面积91000平方米。
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1,选址于增城市荔城街,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2,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规划床位350张,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3,选址于增城市新塘镇永和,规划床位200张,用地面积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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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新建专科医院4,选址于增城市朱村街,规划床位400张,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
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1间,选址于增城市小楼镇,规划床位300张,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
疗养院:新建疗养院,选址于增城市派潭镇,规划床位100张,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间,分别是:中心城区、小楼镇和新塘镇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间。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35条 加强规划衔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将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加强与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做到“多规融合”,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对保障基础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要优先保证,已确定为医疗卫生用地性质的地块或已建成的医疗卫生设施原则上不得转作其他用途。新建和现有医疗卫生设施改扩建若涉及到对原有控规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建议依据本规划按有关程序开展控规编制或修编,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需求。
第36条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细化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设臵规划,统筹安排近、远期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划依法对医疗机构设臵进行审批。规划国土部门按照各级各类城乡规划和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落实和预留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用地,并积极配合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本规划对卫生行政部门准入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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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提供经费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尤其重点保障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和薄弱领域的医疗设施建设。
第37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严格控制政府办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完善鼓励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支持符合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与用地规划的社会资本举办新增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提供心理咨询、口腔保健、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发展高端和特需医疗服务市场,形成民营医疗服务体系与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和职责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38条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医疗卫生设施应按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用地紧张的实际,可适当放宽建设标准。加强规划实施评价工作,在规划中期,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和医疗资源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本规划进行修订,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规划每五年修订一次,报市政府审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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