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犯罪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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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研究计划

一、研究方向

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研究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刑事保护规制的基本理论 (二)中外食品安全刑事保护的比较分析 (三)我国食品安全刑事保护绩效的评估 (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刑事规制的对策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 (一)国外研究现状 1.食品安全理论的研究

国外对食品安全的概念的研究是不断发展的,经历了食品数量安全到食品质量安全的转变过程。Emilie H认为食物是自然经济序列中的基本资本, Richard A. Merrin认为食物的可得性是保证社会福利不下降的最基本的要求。197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机构举行的世界粮食会议上,将食品安全定义为: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维持健康的生存所必需的足够食物。同时,研究范围由地区和国家推广到世界整体食品安全问题,力图通过加强国际间农业科研、贸易、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各国对世界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并切实加强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的落实。1975年国际食品政策研究所(IFPRI)成立目的在于研究世界各国,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和这些国家的低收入人群的食品安全战略和政策。1953年,FAO前总干事爱德华·萨乌马将食品安全最终目标解释为确保所有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他们所需要的基本食品(萨乌马,1983)。这一概念主要强调了一国的食品供给数量能否满足人口的基本需要,并且更关注社会弱势人群(如穷人、妇女和儿童等)的食品可获得性,以避免和减少饥荒和营养不良现象的发生,因而与缓解和消除贫困问题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题为《食品安全在卫生和发展中的作用》的文件中,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同意语,定义为:“生产、加工、储存、分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消费的种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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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条件和措施”。1996年,WHO在《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对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别,其中食品安全被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食品卫生则指“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应该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2.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或因素研究

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涉及方方面面,非常复杂,主要包括环境因素、消费因素、管理因素、生物因素、技术因素、人为因素等。美国农业经济学家Kinsey教授(2003)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食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整个食物供给链。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可归纳为以下七个方面:(l)水、土壤和空气等农业环境资源的污染;(2)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化肥、农药、生长激素致使有害化学物质在农产品中的残留;(3)农产品加工和贮藏过程中违规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4)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5)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性,如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6)市场和政府失灵,如假冒伪劣、食品标识滥用、违法生产经营等;(7)科技进步对食品安全的控制和技术带来新的挑战等七个方面。

3.关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法与对策研究 (1)食品安全体系方面

在首届全球食品安全管理者论坛上,联合国粮农组织经济社会司助理总干事德·哈恩博士 (Hartwig de Haen)强调了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性,呼吁所有国家都要建立和强化食品安全系统,而且要加强合作。2004年10月,FAO和WHO在泰国曼谷联合召开了“第二届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论坛”,会议主题仍是“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系统”,该主题围绕两个分主题展开,一是加强官方食品安全监控机构,二是建立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监视和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主要观点有:a.国家必须考虑消费者利益,使消费者能够参加培训、决策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系统的发展、调整和实施活动;b.应当通过建立国家级食品安全咨询机构来获得关于在整个食物链中保护食品安全的政治承诺;c.国家和地方的互动和协调对于实施国家食品安全体系而言极为重要;d.当国家能够制定和执行综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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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时,在区域内或国际间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享这些政策能够使国家更好地获得政治决心,同时促进食品安全保障;e.国际食品安全部门网络(INFOSAN)可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各国应尽快加入该网络,分享相关信息;f.应将生物反恐引入食品安全管理系统。

(2)政府监管、规制方面

由于食品市场有着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的多个重要特征,使安全食品管理不同于一般消费品的管理,除依靠市场主体建立在维护自身利益基础上的自律来规范外,更要依靠政府超经济的强制力量来规范。在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上,发达国家都建立了适合本国,且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横向管理体系以各种法律法规健全、组织执行机构配套、政府和企业逐步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预防性控制体系为特征。纵向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在管理手段上强调制度手段与行政手段等多种手段的组合。制度手段包括:a.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产品本身的标准,也包括对加工操作规程等标准;b.建立检验检测体系;c.实施市场准入制度;d.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行政手段包括:a.监督检查,如卫生抽查、罚款、查封、扣押和禁止销售、禁止移动等强制性措施;b.食品安全教育宣传;c.生产操作培训;d.组织、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合作等。为了使安全食品政策发挥最大效能,近年来发达国家开始对食品安全规制进行成本效率的分析研究。1995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规制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办公室。其他许多国家也采用了一些规章性的审核,所有OECD成员国的政府部门都己要求使用一些科学方法对规制进行评估。经济学家Arrow等 (1996)提出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原理;Ant1e(1995)提出了有效食品安全管制的原理,并结合Rosen的竞争性企业生产品质差别的产品模型和Gertler、Waldman的质量调整成本函数模型,构建了肉类企业的理论和计量经济成本函数模型,希望检验“产品安全性不会影响生产效率”的假设。经对厂商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这个假设并不成立。由此估计食品安全规制在牛肉、猪肉和家禽业等不同产品上产生的影响,结果发现大部分实施食品安全规制的成本会超过美国农业部估计的收益,只有少数小企业实施的规制成本与收益是一致的(Antle,2000)。其他的重要成果如Freneh、Neighbors、Carswell、Williams和Bush(1992)估计了企业履行食品加贴标签法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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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国外也有学者反对食品市场的政府干预,相对于其它产品的质量特性,食品安全仍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认为买卖双方同样面临对安全食品信息了解的不完全性。对此, Antle(1995)曾分别称之为“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仅对消费者信息不完全”和“对称不完全信息——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信息都不完全性。如果按照尼尔逊等人(Nelson,1970;Caswell and Padberg,1992;Von Witzke and Hanf,1992)的观点,按消费者获得商品信息的途径,食品既是一种“经验品”,具有鲜嫩程度、色泽、香味、口感、味道等方面的特征,又是一种“信用品”,具有是否含有抗生素、激素、重金属、农药残留及其含量等方面的特征。对于经验品,消费者虽在购买之前缺乏充分的质量信息,但在购买之后却能认识到产品质量特性或者经过长期购买所积累的经验能判断出其质量特性。在此情况下,尽管消费者的信息不完全,但可取得与市场信息充分状态下的同样结果,因为通过市场信誉机制可形成独特的高质量高价格的市场均衡,它不需要通过政府来解决食品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Grossman,1981)。

(3)食品安全控制管理方式及模式方面

世界各国大致形成了两种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多部门共同负责的模式和以欧盟、加拿大为代表的由一个独立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方式,开展基于风险分析的食品安全控制、检测与管理活动。例如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为提高畜禽类产品的安全程度,实施综合策略,改造己有90年历史的检测体系和检测方法,实现检测现代化。同时建立新的食品安全体系,规定所有联邦和州检验的肉类和禽类的屠宰场和加工厂必须制定HACCP计划,以及所有联邦和州的受监督的畜产品和禽类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制定书面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0P)等。国际食品微生物规范委员会(ICMSF,2001)提出用食品安全目标(FSO)来定量描述满足一定食品卫生要求的不同工艺之间的差异,以及按照食品安全目标的要求进行规范生产管理的危害管理模式。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国外采取的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北美的供给推动型(Supply-Push)管理,强调以科学为依据,重视对最终产品的管理,主张实行自愿标签 (Voluntary Labeling);二是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需求拉动型(Demand-Pull)管理。它建立在预防原则的基础上,主张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要求实行强制标签(Mandatory Lab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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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9s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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