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税发〔2010〕68号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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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税发?2010?68号

新建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新建县国家税务

局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分局、科室,稽查局:

现将《2010年新建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新建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8月5日印发 校对:信息中心 马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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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建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数据及征管

质量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管理,开展数据分

析利用,提高征管质量,深化综合征管、防伪税控等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进我县国税系统征管信息化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管理考核以省局和市局

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情况通报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职责分明、奖惩并举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

第三条 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管理考核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局成立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由肖川局长任组长,刘科副局长任副组长,信息中心、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稽查局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组成,并抽调部分相关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各基层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及征管质量工作。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四条 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由基础数据质量类30项、征管质量考核类37项两部分构成,另外单列通报指标2项及其他考核类1项三部分构成。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县局各责任部门(单位)分别负责各自业务基础数据、征管质量指标的考核管理,具体指标分工负责见附件一;各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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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其所属的基础数据、征管质量指标。

第五条 县局各责任部门(单位)应设立数据管理岗,安排专人从事所属基础数据、征管质量指标的管理考核工作;各基层单位应将保障基础数据质量、征管质量标的措施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对市局每月通报的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情况,县局信息中心负责数据接收、清分和发布;县局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各自业务基础数据、征管质量和通报指标问题的分析研究、指导整改、督导落实和考核检查等管理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各自有问题的基础数据、征管质量和通报指标的接收、核对、整改、说明、报告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在市局每月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情况通报后,县局信息中心或数据质量工作组应完成数据接收、清分工作,按月对全县数据及征管质量情况进行通报。我局2010年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二,对基层单位和县局相关职能处室的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三。

第八条 在省局、市局每月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情况通报之后,各基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应按照数据指标口径向县局有关责任部门报送整改和说明等情况;县局各责任部门(单位)在市局要求上报材料的规定时间前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市局工作组部门应对工作人员并做好留存备查。

第三章 考核和奖惩

第九条 县局工作组依据市局通报的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情况和县局掌握的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情况,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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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排名和考核打分,每月向基层通报结果。

第十条 县局将通报结果列入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范围为县局负责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对县局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考核按所负责的考核指标在全市的排名结果进行通报。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结果,县局各有关科室必须依据所属指标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每个指标平均分值不少于5分,考核主要依据为县局每月下发的通报;另外,县局信息中心必须于年终将全年综合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计24分,其计分基本公式为:被考核单位的实际得分之和/被考核单位最高得分之和*目标管理考核基分。其中:被考核单位的实际得分之和为该单位参与考核的各项指标实际得分的每月之和。并对全年综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在县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时予以特别加分,对全年综合考核最后一位的单位取消其参加全县国税系统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十一条 奖惩规定。

(一)每月25日之前,各税源管理单位应该自行运行监测系统监测基础数据质量类错误数据并及时修改。每月25日之后,被县局数据组监测到未修改的错误数据,对责任人员处以每条记录10元经济处罚。若被市局通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每条50元的经济处罚;每月市局通报的征管质量类错误:37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类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三。县局数据组负责将每月错误数据及处罚结果通报到各税源管理部门户管员,由各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在五天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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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县局数据组。所有经济处罚结果由县局数据组按月上报县局兑现。

(二)对各基层单位所负责的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工作考核指标,出现一次在全县月度排位最后一位,单位领导应向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连续两次在全县月度排位最后一位,单位领导需在县局中层干部会议上做表态性发言;连续三次在全县月度排位最后一位,县局将对该单位领导效能告诫一次。

(三)对县局相关职能部门所负责督导的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工作考核指标,出现一次在全市月度排位最后一位,部门领导应向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连续两次在全市月度排位最后一位,部门领导需在县局中层干部会议上做表态性发言;连续三次在全市月度排位最后一位,县局将对该部门领导效能告诫一次。

(四)县局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内网发布、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及时将需修改、需反馈的错误数据传递至各基层单位,并填写《错误数据传递通知单》以便备查。对因工作脱节导致县局数据及征管质量工作出现扣分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责任单位需向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五)县局设立基础数据质量和征管质量管理奖励基金。奖励经费4万元。奖励的办法通过按月考核、每年兑现一次的方式实施,奖励对象原则上为从事该项工作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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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由县局数据及征管质量工作组负责,奖金及罚款由县局收入核算科按考核结果及时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如市局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有所调整,则本办法将做相应的调整。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新建县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新建县国税局数据及征管质量指标职责明细表 2、新建县国税局2010年度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

计分方法

3、38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扣分标准 4、错误数据传递通知单

5、新建县国税系统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对各基

层单位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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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建县国税局数据及征管质量指标职责明细表

1-1基础数据质量指标职责明细(待市局下发明确)

序指标号 代码 指标名称 责任部门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税政法规 征管 征管 征管 税政法规 税政法规 税政法规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税政法规 税政法规 税政法规 税政法规 税政法规 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 1 01001 法人身份证号码长度不等于15位、18位的纳税户 2 01003 工商开业日期大于当前系统日期 3 01004 税务核准登记日期或发证日期大于当前系统日期 4 01006 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不为纳税人税务机构 5 01013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期未进行核销 6 01023 税务登记信息补录未及时(15 天内) 7 01024 不单独纳税,但不为分支机构 8 01027 分支机构税务登记未录入总机构 9 01031 核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当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 01035 有税种核定没有核定税目的纳税户 11 01071 税种登记的收款国库与权限税务机关不匹配 12 01072 纳税人名称包含空格 13 01073 核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无防伪税控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14 01074 非商业企业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15 01075 非工业企业认定为暂认定一般纳税人 16 01077 检测登记注册类型与税务登记表类型校验关系不符的记录 17 01078 检测纳税人状态是停业的非个体户的记录 18 01079 检测总机构、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长度不为15、17、18、20位的记录 19 01080 检测当前为开业状态且非个体户、非分支机构、非其他单位的纳税人有税种信息但没有登记银行信息的记录 20 01081 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 21 02006 逾期未申报户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2 02007 逾期未缴款户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3 02013 代开发票预缴税款次月未申报 24 02019 25 02021 26 02022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栏本月数与附表一第7栏“小计”中的“销售额”数不符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8栏本月数与附表一第18栏“小计”中的“销售额”数不符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5栏本月数与附表一第14栏“小计”中的“销售额”数不符 27 02023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销项税额与附表一不符 28 02024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进项税额与附表二不符 29 03007 票种核定时未采集购票员信息 30 03070 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票方式为批量供应 7

1-2 37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职责明细

序号 指标类型 责任部门 备注 1 按期申报率(两税) 征管 2 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两税) 征管 3 查补税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 征管 4 罚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 征管 5 申报税款滞纳金加收率 征管 6 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率 征管 7 逾期申报处罚率(两税) 征管 8 税务登记与组织机构代码增量信息差异率 征管 新增 9 纳税评估成案率(增值税) 征管 10 纳税人注销率 征管 新增 11 非正常户率 征管 新增 12 普通发票按期缴销率 征管 新增 13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 征管 新增 14 税控抵扣凭证存根联漏采率 办税服务厅 15 税控抵扣凭证抵扣联认证重号率 办税服务厅 16 票表比对准确率 税政法规 17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 税政法规 18 增值税纳税评估收益率 税政法规 19 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增值税) 税政法规 20 异常票审核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税政法规 21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 税政法规 22 超标小规模企业认定率 税政法规 新增 23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零(负)申报率 税政法规 24 按期申报率(企业所得税) 税政法规 25 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企业所得税) 税政法规 26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收益率 税政法规 27 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企业所得税) 税政法规 28 所得税与增值税申报收入差异率 税政法规 新增 29 完税证按时汇总率 收入核算 30 多缴税金年末余额占比率 收入核算 新增 31 多缴税金未及时退抵率 收入核算 新增 32 稽查查补税款按期入库率 县局稽查局 33 稽查案件查补率 县局稽查局 新增 34 申报免抵退税销售额准确率 税政法规 新增 35 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按期回函率 税政法规 新增 36 数据准确率 按照基础数据质量指标责任37 数据修改准确率 分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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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建县国税局2010年度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计分方法

一、考核对象 各分局、税源管理科、纳税评估科、稽查局,县局相关职能科室。 二、考核评分内容

2010年度考核指标为38项,通报指标2项。其中市局考核内容为37项,县局增加考核内容1项、通报内容2项。具体为:

(一)数据质量方面3项。数据准确率、数据修改准确率、申报免抵退销售额准确率。

(二)征管质量方面37项。按期申报率(两税)、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两税)、查补税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罚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申报税款滞纳金加收率、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率、逾期申报处罚率(两税)、税务登记与组织机构代码增量信息差异率、纳税评估成案率(增值税)、纳税人注销率、非正常户率、普通发票按期缴销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税控抵扣凭证存根联漏采率、税控抵扣凭证抵扣联认证重号率、票表比对准确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纳税评估收益率、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增值税)、异常票审核检查任务完成情况、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超标小规模企业认定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零(负)申报率、按期申报率(企业所得税)、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收益率、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企业所得税)、所得税与增值税申报收入差异率、完税证按时汇总率、多缴税金年末余额占比率、多缴税金未及时退抵率、稽查查补税款按期入库率、稽查案件查补率、申报免抵退税销售额准确率、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按期回函率、数据准确率、数据修改准确率

(三)县局增加其他类考核指标1项。信息反馈及时和准确率。 (四)县局增加通报指标2项。一般纳税人重点商贸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一般纳税人重点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率。

三、考核评分方式

(一)数据来源: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等及日常要求的工作。

(二)发布时间:按月予以发布。 1.基础数据质量考核

数据准确率、申报免抵退销售额准确率:次月第1日凌晨自动检测出错误数据,并按要求记入考核结果。 数据修改准确率:次月第5日检测错误数据修改情况,并按要求记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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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管质量考核

根据考核指标的实际情况分为按月、按季、按年的考核方式。次月第1日凌晨自动运行形成临时结果表,并按要求记入考核结果。

3.其他类别考核

信息反馈及时和准确率:根据日常工作反馈记录,记入考核结果。 4. 通报指标

每月只通报,不记入考核结果。

(三)考核指标的计算公式及取数口径: 1. 省局赣国税函?2010?93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文件内容。

2. 查补税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罚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申报税款滞纳金加收率(金额)、申报税款滞纳金加收率(户次)、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期入库率、稽查罚款按期入库率、稽查查补税款按期入库率中所指的“入库”标准为,该业务在征管业务系统中进行了入库销号,并已进行了会计记帐处理。

3. 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增值税)、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企业所得税)的取数口径中所指“应评估户数”为省局下发的重点评估户数,及市局补充下发的重点评估户数。

4.日常要求反馈信息的及时性及反馈内容的准确性。

5. 一般纳税人重点商贸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一般纳税人重点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参照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取数范围限于省局下发的2010年度重点税源监控户及当月申报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

(四)考核记分方式:考核指标分别设臵相应的标准值,达到标准值或考核期无业务发生的记基础分20分(或10分);低于(或高于)标准值的扣分,扣分原则上不超过基础分的50%。

四、各项指标评分标准 一、按期申报率(两税)

计算公式:按期申报户次/应申报户次×100%;

取数口径:登记_应申报准期申报迟申报未申报清册,按期申报是指申报日期小于等于申报期限,应申报户次是指期内应申报的户次。

注:该指标考核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率。对经国税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当月不考核,而在批准延期申报截止日的所属月份进行考核。

二、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两税) 计算公式:(当期按期入库的申报税款-当期批准延期缴纳税款提前入库的税款)/(当期应缴纳的申报税款-当期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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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取数口径:申报_申报信息,申报_征收信息。

注:该指标考核增值税、消费税入库率。扣除当月省局审批的延期缴纳税款。不考核延期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税款后因重复申报入库等原因做“误收退税”处理后,不计算未按期入库。

三、查补税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

计算公式:按期入库查补税款/当期应入库查补税款×100%; 取数口径:申报_征收信息,仅考核税款属性为征管和其它部门的查补税款,应入库查补税款是指应征发生日期+15天在统计月份之内的查补税款,按期入库查补税款为入库日期小于等于应征发生日期+15天的已入库查补税款。

四、罚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

计算公式:按期入库罚款金额/当期应入库罚款金额×100%; 取数口径:申报_征收信息中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加处的罚款,只考核税款属性为征管部门涉税罚款和行为罚款,应入库的罚款是指缴款期限在统计月份之内的罚款,按期入库的罚款是指在缴款发生日期不晚于缴款期限且已经入库的罚款。

五、申报税款滞纳金加收率

计算公式:逾期未缴的申报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逾期未缴的申报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100%;

取数口径:申报_征收信息,申报_加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是指逾期未缴纳的申报税款[税款的应征发生日期在统计月份之内且该税款逾期缴款或未缴款(不予加收的滞纳金除外)]而应加收的户次(金额)。逾期未缴的申报税款已加收滞纳金的户次(金额)是指逾期未缴款在当月末已加收滞纳金且滞纳金的应征发生日期和缴款日期都在统计月份之内的户次(金额)。无税基加收的滞纳金户次不纳入计算。

注:只考核正常申报的税款滞纳金加收情况,其他税款属性的征收信息不列入考核范围。对在当月按规定进行了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的滞纳金不作考核。

六、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率

计算公式:当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户数/当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申报户数×100%;

取数口径:当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申报户取自应准迟未申报清册中当期应申报户且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户数,当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户取自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中网上申报方式成功户数。

七、逾期申报处罚率(两税)

计算公式:逾期申报应处罚户数-逾期申报已处罚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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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数口径:“逾期申报应处罚户数”是指当期申报户数中,实际办理申报时间>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15天的户数,再减去其中已经国税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户数和当期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户数。对经国税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当月不考核,而在批准延期申报截止日的所属月份进行考核;“逾期申报已处罚户数”是指应处罚户数中,处以个体大于等于50元、企业大于等于500元罚款,并且在实际办理申报日期20日内入库的户数。

八、税务登记与组织机构代码增量信息差异率 计算公式:(本设区市差异量-全省差异量最大值)/(全省差异量最小值-全省差异量最大值)×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九、增值税纳税评估成案率

计算公式: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成案户数/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100%;

取数口径:“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是指季前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户数;“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成案户数”是指本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个案实际入库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总户数。

十、纳税人注销率 计算公式:当期注销的纳税人户数/当期税务登记总户数×100%; 取数口径:登记信息。当期税务登记总户数含正常开业户,停业户,非正常户。当期注销的纳税人户数是指考核期内新注销的纳税人总户数。

十一、非正常户率

计算公式:当期非正常总户数/当期税务登记总户数×100%; 取数口径:登记信息。当期税务登记总户数含正常开业户,停业户,非正常户。当期非正常总户数是指登记状态为“非正常”纳税人总户数。

十二、普通发票按期缴销率

计算公式:当期普通发票按期缴销户次/当期普通发票应缴销总户次×100%;

取数口径:发票验旧、发票结存信息。“当期普通发票应缴销总户次”是指当期普通发票发售信息中,“发售日期+3个月”大于考核期起并且小于考核期止的发票的纳税人户次;“当期普通发票按期缴销户次”是指分母中,存在发票缴销信息,并且发票实际缴销日期小于等于“发售日期+3个月”的发票的纳税人户次。剔除:1.纳税人:税务机关自用票特殊纳税人(纳税人状态为80或81)、未达起征点户、非正常户;2.票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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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票、企业衔头发票(发票种类代码第1位是3以及发票代码第9位是2或6)。

十三、小规模企业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

计算公式:当期零负申报的小规模企业户数/当期小规模企业申报总户数×100%、当期低税额申报的小规模人企业户数/当期小规模企业申报总户数×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中增值税申报信息数据,低税额申报指月申报额150元(不含)以下。

十四、税控抵扣凭证存根联漏采率 计算公式:按总局下发的缺联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发票数据计算。

十五、税控抵扣凭证抵扣联认证重号率 计算公式:按总局下发的专用发票和机动车发票<<全国抵扣联重号率统计表>>相关数据计算。

十六、票表比对准确率 计算公式:

票表比对准确率(户次)=(当期销项税额比对无误的户数+当期进项税额比对无误的户数)/当期比对的总户数×100%;

票表比对准确率(金额)=(1-当期税额不符的合计税额/当期比对户合计税额)×100%;

销项票表比对取数口径:防伪税控系统抄报发票存根联明细,2003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2003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当期比对总户数是指申报日期在统计月之内的抄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户数,销项税额比对无误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合计等于防伪税控系统中抄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允许误差范围:2元)。

进项项票表比对取数口径: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发票抵扣联明细,2003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2003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当期比对总户数是指申报日期在统计当月且当月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户数(不含辅导期纳税人),进项税额比对无误是指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税额小于等于当月在防伪税款系统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合计(允许误差范围:2元)。

十七、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负率

计算公式: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合计/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应税销售额合计×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申报信息数据。 注:统计范围不含免税企业、部分再生资源企业和汇总纳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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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负率异常企业。统计不包含负数应税销售额。

十八、增值税纳税评估收益率

计算公式: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实际入库税款总额/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税款总额×100%;

取数口径:“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税款总额”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季申报的税款总额;“本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实际入库税款总额”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季纳税评估实际入库的税款总额。

十九、重点企业纳税评估收益率(增值税) 计算公式:(评估实际入库税款+冲减留抵税额)/评估户数申报税款×100%;

取数口径:省局下发的重点评估户。 二十、异常票审核检查完成率

计算公式:不需委托异地核查的超过30天完成的+需委托异地核查的超过60天完成的+需要委托异地核查的收到回函超过15天完成的+接受异地委托核查的超过30天完成的;

取数口径: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数据,包括专用发票及以后即将纳入的机动车发票等其他发票数据。

二十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

计算公式:当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零负申报户/一般纳税人应申报户×100%、当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低税额申报户/一般纳税人应申报户×100%;

取数口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低税额指当期税额低于1000元(不含)。

二十二、超标小规模企业认定率

计算公式: 2009年超标小规模企业已认定户数/超标小规模企业应认定户数×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纳税人认定资格表。 二十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零负申报率

计算公式:当期零负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数/当期企业所得税申报总户数(不含筹建期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正在享受减免税企业)×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中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数据。 二十四、按期申报率(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已按期纳税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户数/当期应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总户数×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中应申报准期申报迟申报未申报清册。 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按季申报、核定征收企业可按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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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按季申报。

二十五、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当期申报按期入库企业所得税税款/当期申报应入库企业所得税税款×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中申报征收信息数据。 二十六、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收益率

计算公式: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实际入库税款总额/纳税评估年度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总额×100%。

二十七、重点企业纳税评估收益率(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本年度重点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实际入库税款总额/纳税评估年度重点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总额×100%;

取数口径:省局下发的重点评估户。 二十八、所得税与增值税申报收入差异率

计算公式:∑︱当期每户所得税销售收入-当期每户增值税销售收入︱/当期增值税销售收入合计数×100%;

取数口径:

1.比较户数:纳入统计的纳税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同时在国税部门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

b.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查账征收且采用据实预缴方式(即不含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和其它方式预缴)。

2.增值税全部销售收入:取自增值税申报表中全部销售收入[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中按适应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之和;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之和]。

3.所得税营业收入:取自2008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A类)中据实预缴的营业收入。

二十九、完税证按时汇总率 计算公式:(1-未按规定日期汇总的完税凭证份数/统计期完税凭证总份数)×100%;

取数口径:申报_缴款书信息、申报_完税证信息。统计期完税凭证总份数是指应征发生日期在统计月份之内的未作废的完税凭证份数,按规定日期汇总是指税收征收员开具的完税凭证税额大于等于2000元的在4日之内汇总,小于2000元的在10日之内汇总;如遇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假日须自动顺延。

三十、多缴税金年末余额占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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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多缴税金年末余额 / 当年国内税收入库净额×100%; 取数口径:多缴税金年末余额取税收会计多缴税金科目年末余额;当年国内税收入库净额不含海关代征税收和出口退税。

三十一、多缴税金未按时退抵率

计算公式:季末超过1年未退抵的多缴税金余额/年初多缴税额余额×100%;

取数口径:多缴税金产生后超过1年未退还或抵缴的,界定为未及时退抵多缴税金;年初多缴税金余额取税收会计多缴税金科目年初余额。

三十二、稽查查补税款按期入库率 计算公式:(稽查查补税款已按期入库数+稽查罚款已按期入库数)/(稽查查补税款应入库数+稽查罚款应入库数)×100%(已按期入库数是指按《税务处理决定书》注明的入库时限内入库的税款);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中申报征收信息数据。 三十三、稽查案件查补率 计算公式:(稽查查补实际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税收收入总额(不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100%

取数口径:综合征管软件中的申报征收信息数据。 三十四、申报免抵退税销售额准确率

计算公式:当月出口生产企业在两系统中比对一致的户数/当月出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总数×100%;

取数口径:核对生产企业在综合征管软件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抵退销售额”与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抵退销售额”是否一致。

三十五、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按期回函率

计算公式:当月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已按期回函份数/当月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应按期回函份数×100%;

取数口径: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中每月应按期回函及已按期及时回函份数。

三十六、数据准确率 计算公式:(1-错误数据笔数/检测的笔数)×100%。 三十七、数据修改准确率 计算公式:(1-未修改的错误数据笔数/错误数据笔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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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38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扣分标准

序号 指标类型 考核部门 责任部门 考核标准 备注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1 2 3 4 5 6 7 8 按期申报率(两税) 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两税) 查补税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 罚款(非稽查类)按期入库率 申报税款滞纳金加收率 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率 逾期申报处罚率(两税) 税务登记与组织机构代码增量信息差异率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征管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99%,未达标准每户扣3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99%,未达标准每户扣3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100%,未达标准每户扣5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100%,未达标准每户扣5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100%,未达标准每户扣5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90%,每差一个百分点扣3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每户次未按规定处罚扣10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每户次扣10元 纳税评估科 9 纳税评估成案率(增值税) 10 纳税人注销率 11 非正常户率 12 普通发票按期缴销率 13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 14 税控抵扣凭证存根联漏采率 15 税控抵扣凭证抵扣联认证重号率 16 票表比对准确率 17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 未达0.5%,每差0.1个百分点扣100元 考核到部门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允许说明情况,但需市局认可)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0.5%,每超过0.1百分点扣10元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税源管理部门 超过0.5%,每超过0.1百分点扣10元 税源管理部门 每户次扣10元 零负申报标准值55%,每户次扣10元, 低税额申报标准值5%,每户次扣10元 每漏采一份,扣10元 每重号一份,扣10元 征管 税源管理部门 征管 办税服务厅 税政法规 办税服务厅 税源管理部门 按户次标准值99%,每户次扣10元 税政法规 按金额标准值99%,每户次扣10元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低于全市标准值每0.1个百分点扣10元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17

18 增值税纳税评估收益率 19 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增值税) 20 异常票审核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21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低税额申报率 税政法规 纳税评估科 未达1%,每差0.1个百分点扣10元 税政法规 纳税评估科 未达5%,每差0.1个百分点扣10元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每户扣10元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零负申报标准值30%,每户次扣10元, 低税额申报标准值5%,每户次扣10元 每户扣30元 标准值99%,未达标准每户扣30元 标准值99%,未达标准每户扣30元 未达3%,每差0.1个百分点扣10元 未达3%,每差0.1个百分点扣10元 每户扣10元 考核到部门 考核到部门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考核到部门 考核到部门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考核到部门 22 超标小规模企业认定率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23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零(负)申报率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24 按期申报率(企业所得税)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25 申报税款按期入库率(企业所得税)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26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收益率 税政法规 纳税评估科 27 重点企业评估收益率(企业所得税)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28 所得税与增值税申报收入差异率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29 完税证按时汇总率 30 多缴税金年末余额占比率 31 多缴税金未及时退抵率 收入核算 标准值45%,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0元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税源管理部门 每份扣10元 办税服务厅 收入核算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1.5%,每超过0.1%扣10元 收入核算 税源管理部门 标准值20%,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0元 考核到部门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考核到部门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市局通报,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根据监测系统数据,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每户扣10元 32 稽查查补税款按期入库率 征管 稽查局 标准值1.5%,每差0.1百分点扣10元 33 稽查案件查补率 征管 稽查局 34 申报免抵退税销售额准确率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每户扣30元 35 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按期回函率 税政法规 税源管理部门 每户扣30元 税源管理部门、每条记录50元 36 数据准确率 县局数据办税大厅、纳税37 数据修改准确率 组 评估科、稽查局 每条记录10元 38 信息反馈及时和准确率 18

附件4:

错误数据传递通知单

错误数据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修改完成时间 传递时间 传递部门传递人签名 责任部门接收人签名 19

附件5:

新建县国税局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指标

对各基层单位考核计分方法

5-1 新建县国税局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各单位)综合排名表

2010年 月

单 位 西山分局 璜垦分局 乐化分局 桑海分局 税源管理科 纳税评估科 稽查局

38项指标当月考核综综合得分 合得分合计 综 合 排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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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89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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